关于开好年终总结会议的通知(发文稿)2
经理:分管领导:装订线主办单位领导核稿:会签:主办单位及拟稿人:辛欣文件标题:关于开好年终总结会议的通知
发送单位:各室
编号:发201*号密级:年月日封发
为了做好201*年度总结收尾工作,肯定各岗位员工在工作中取
得的成绩,及时安排和部署我部201*年各项工作,现就各室召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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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总结会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时间
为能充分做好我部年度总结会议的准备工作,请各科室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在201*年01月08日前召开本单位的年度总结会议。
二、参会人员安排
各科室务必重视此次会议,如无特殊原因,保证单位员工全体参加,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本单位年度总结会议。
12月23日13:00前,将本单位召开总结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领导报综合业务室。
三、会议情况汇报1、总结材料内容:
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应包括两部分:一是201*年工作总结部分。要对201*年的各项工作,包括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改革和创新、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基础管理、党建工作等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进入“千万级机场”所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总结部分力求精练、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充分,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201*年全年工作实际情况;二是201*年工作计划部分。在全面总结201*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研究201*年的工作思路,制定下一步具体计划,要求切合航站楼管理部和本单位实际,思路清晰、力求创新、措施得力。
2、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对接保障准备工作以及T3候机楼启用准备工作
各单位提前着手考虑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对接保障准备工作以及
T3候机楼启用准备工作的需要,分别从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分别从本单位业务角度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
各单位要真正重视做好201*年工作总结和201*年计划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总结和计划具体全面,不走过场,具有较强的可参考性和可操作性。
各单位务必于总结会议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报告材料报我部综合业务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20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OA发文稿)
关于开展20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开展201*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把指标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2、一等助学金原则上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被认定为特困的学生中产生,二等助学金在未评上一等助学金的特困生和困难学生中产生,三等助学金在未评上二等助学金的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中产生。未认定困难等级的,学院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湘外经院学字[201*]21号)进行困难等级认定。
二、资助标准和指标分配计划:
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此次下达的经费为201*年秋季学期(5个月)的资助经费。资助标准为一等201*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各学院资助指标分配如下:
学部外语学院商学院名额(人)4861674学部音乐学院清水湖校区名额(人)336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465210222552合计:4593机械工程学文法学院体育学院246141240其中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三个档次各占三分之一。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201*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已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
2、表现良好,在201*-201*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3、所有已考科目成绩合格(含补考合格,新生无成绩要求)。特殊情况由学院出具书面报告,学校另行研究决定。四、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定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牵涉面较广,如有失公平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加强指导,各经办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避免人情和其他因素干扰,确保评定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有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导致认定不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认定工作中,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应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的宣传工作,使每个学生都知晓国家助学金评定标准、要求和程序。2、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学工干事、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其中学生代表不得少于7人,且必须为非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可以再分年级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组。
2、学院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始前应将本学院名额分配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备案,由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在学生工作网站()公布。
3、各班级在评定前,应选举成立由7人级成的班级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必须是非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其中普通学生不得少于4人,认定小组成员不得集中在1或2个寝室。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确定后,各学院应将其名单按班级报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在学生工作网站()公布。
4、学院应制定本学院各班级评定的时间安排表,并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将派工作人员检查班级讨论及评定过程。
5、各班级应在辅导员的组织和指导下,召开全体学生参加的专题班会开展本班的评定工作,并就评定过程做好会议记录,以备学生工作处检查。
6、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88140380),在学生工作网站()设有“对话领导”栏目,收集和听取师生对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师生以实名向学校反映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的违纪违规情况,对于举报人学校将严格保密。
7、各学院在班级、学院确定资助名单后应将资助学生名单在学院教学楼醒目位置公示5天,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工网公示。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五、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201*年10月18日前将《20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及班级评定小组名单》(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13号窗口)柳林老师处。
2、各班级的评定工作应于10月24日前完成。班级评定时间安排请提前通知学工处奖助学办公室(电话:88140380),以便安排抽查。
3、各学院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信息录入,“申请理由”要综合学生表上的信息实事求是的填写,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仅录入“家庭贫困”等之类的就报上来,一律取消评定资格。学院的录入工作请于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
4、201*年10月28日前将本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表后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纸质稿、《20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学院建议名单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生工作处奖助学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13号窗口)柳林老师处。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及班级评定
小组名单
3、201*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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