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总结及评价实施细则(小公司)
一、评价目的
公司员工总结及评价实施细则
1、根本目的:为正确评价与总结员工年度的工作评价,更好地激励与挖掘员工的潜能,强化员工的责任与竞争意识,提高组织整体效能,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2、直接目的:总结和评价结果将作为奖金分配、工资升降、岗位调动、员工培训和员工辞退的参考。二、评价范围
已正式通过试用期总结及评价的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在职员工均需填写)三、评价方法1、总结及评价内容
年度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学习成长,对公司的建议等各项总结及评价要素,详见附表一:《在职员工总结及评价表》。2、总结及评价程序
程序发放总结及评价办法、表格自评直接上级总结及评价评价小组总结及评价内容《在职员工总结及评价表》日期10.10执行人行政部递交自评后的总结及评价表予直接上级对下属员工的自评结果进行评语并签名确认,并将总结及评价表交于公司评价小组对被总结及评价人进行评价、审核并签名确认,并按比列确认“前列员工”和“末位员工”名单。评价小组与“前列员工”和“末位员工”进行面10.11~10.20各位在职员工被总结及评价者的直接上级10.21~10.3111.1~11.10公司评价小组评价面谈谈,定出工资升降,岗位调动、员工培训和员工辞退的建议。11.16~11.20被总结及评价人与评价小组总经办签署意见考评结果公布及公告行政部收集汇总总结及评价情况,填写员工总结及评价汇总表,报总经办签署意见。行政部将总结及评价结果公布及公告。11.11~11.15总经办11.21~11.30行政部三、总结及评价结果处理
1、总结及评价结果实行强制分布原则:
根据正态分布的原则,评价小组根据总结及评价结果评定出“前列员工”,比列为:10~15%;“末位员工”,比列为:10%。2、奖惩办法:
(1)对考评结果为“前列员工”的员工,经过与考评小组面谈并得到总经办确认后公司为其提薪,比列约为8%~10%(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列)。
(2)对考评结果为“末位员工”的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经过与考评小组面谈并得到总经办确认后,其中4~6%的员工进行培训、2~3%进行降薪处理,2~3%员工辞退处理。四、与考价小组面谈
公司评价小组根据员工的总结及评价结果和整体表现,与员工进行沟通,填写《员工总结及评价回馈面谈表》,并对员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和发展建议。
扩展阅读:集团公司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员工给假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定期放假日如下:(例假日逢星期日者不另补假)。(一)每星期日。(二)国庆日。
(三)圣诞节放假5天。
(四)妇女节(限女性员工)(3月8日)。(五)感恩节。
第二条员工如有事故不能上班者,均应依照本章规定事先申请给假。
第三条员工给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及慰劳假七种,其内容规定如下:
(一)事假:员工因有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二)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
(三)婚假:本人结婚者给假7日(婚假得于结婚日前提前申请,但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员工直系血亲结婚者给假1天。
(四)产假:本人分娩者给假30天(包括例假日)配偶分娩者给假2天。
(五)丧假: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者给假7天,子女死亡者给假5
天,祖父母死亡者给假3天,岳父母及兄弟姊妹死亡给假3天。
(六)公假:员工遇政府机关的召集开会等属于一般公民义务的事故或因公伤者可请公假,但有关兵役之征召2个月以内之训练视同公假外其他长期的征召则以留职停薪处理,又教育召集10日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1日,服长期兵役(2年以上者)入伍前退伍后各另给假2日。
七、慰劳假:依员工的服务年资轮流给假,其办法如下:1.服务未满1年者不予给假。
2.服务满1年以上2年未满者,每年给假2天。3.服务2年以上4年未满者,每年给假3天。4.服务满4年以上6年未满者,每年给假4天。5.服务满6年以上8年未满者,每年给假5天。6.服务满8年以上者10年未满者每年给假7天。7.服务满10年以上者一律每年给假10天。
第四条员工全年事假与病假合计准给假12天,请假不足或超过的月数可于年终奖金中加发或减发。
第五条婚假、产假、丧假、公假、与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皆须提出证明文件,方可准假。
第六条慰劳假的给予为正式录用日起算到每年12月31日为计算终止的标准日期作为服务年资并以计算,总务组应于每年初编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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