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税政股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县地方税务局税政股201*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201*上半年来我股在县局党组和市局税政科的直接领导下,大家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努力学习税收政策业务知识,按照省局“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的工作目标和“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的工作要求开展税政管理工作。为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尽了力,半年来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一)2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了做好车船税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具体实施工作,我股先后举办业务培训班三次,将车船税有关政策进行耐心讲解,印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深入到四户车船税代扣单位进行实地培训。1至4月具体业务由我股亲自办理,开具减免税证明份,待一切步入正常轨道后,才移交管理分局。由于我们方法得当,措施得力,领导有方,从而使车船税各项政策在我县得以有效正确实施,半年来运行正常。
征收车船税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万元,免征车船税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万元。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工作,高质量完成2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了圆满完成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缴工作,我股早准备,早动手,精心安排布201*年度所得税会算清缴,明确汇缴工作重点及相关要求,将新法实施以来的所得税政策规定及时梳理归类,局域网供基层人员学习运用,加强与基层局的沟通与联系,随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企业所得项目调整表、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辅导,把好申报关。先后多次深入到重点纳税企业进行税收政策业务辅导,对征收局、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政策辅导。,201*年永胜县地方税务局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户数为户,实际参加汇算企业户,同比增加户。参加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49682.76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万元,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万元,预缴比例为75%,汇缴期间补缴入库企业所得税万元。201*年全县实际参加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户,参加汇算清缴的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应缴个人所得税万元,实际预缴个人所得税万元,汇缴期间补缴个人所得税万元。
(三)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工作。及早分解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做好软件调试、政策宣传等准备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数据统计,根据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在申报期内全地区共受理自行申报
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增加了人。
(四)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生方面的调节作用。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政府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上半年共计受理户企业享受了各项所得税优惠,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万元。备案类减免税户,累计减免税额万元,审批类减免税户,累计减免税额万元。全年地区共受理户个体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减免个人所得税万元。充分发挥了税收优惠在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中的政策导向作用。
(五)按时按质完成“两税”比对工作
(六)积极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工作。为了使这一工作保证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克服重重困难,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人员到外地州市县学习,请市局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深入到房管、国土及房地产交易户进行有关数据采集,积极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该项工作已于5月1日进入试运行阶段。通过近两个月的试运行,运行良好,有效堵塞了房地产交易环境的偷漏税。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交易户比上年同期减少户,但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比上年同期增收万元。为永胜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七)1-5月我地区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万元,同比增长%,增收万元。从行业分析,采矿业、建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四行业收入占全地区企业所得税收入的85.7%以上。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一是各局加强对所得税的征管,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促进企业所得税收入稳步增长,采矿企业税收贡献率较大。二是加强核定管理,对核算不规范、账目不实的建安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加强以票控税力度。三是加强了对重大工程的跟踪与监控,严控本地建筑业外出施工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外来施工的单位没有外管证的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摸清税源,及时督促企业预缴税款。五是地区范围范围内基础建设、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改建等工程项目的陆续开工以及浙江援疆项目的增加,各县市建安类企业的效益显著增强,纳税能力提高,也促使建筑业的发展。
(九)做好各项临时性工作。一是协助税政法规科做好关于地区招商局《关于征求《阿克苏地区展商引资优惠政策》意见的函》税收优惠政策的答复工作;二是协助地区上市办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地区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的复函;三是及时向自治区地税局统计上报我地区棉花加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以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况的反馈意见,四是及时向地区环保局报送”环保你我他”组稿文章,五是上报区局税政业务工作会议材料,为会议的及时召
开做好积极准备
(十)做好201*年度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十一)积极协助相关科室做好教育培训、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纠风、党风廉政建设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对照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对上半年未完成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抓紧落实。
(二)加强对201*年所得税汇缴数据增值应用。通过对汇缴数据的横向和纵向分析比对,发现企业疑点和异常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所得税重点检查,对企业汇缴申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处理。有效利用汇缴数据,发扬成绩,查找不足,促进所得税管理。(三)认真开展企业工资薪金支出与扣缴个人所得税信息比对工作。
(四)督促各县市做好汇算清缴后续资料归档、台账的登录及企业备案事项资料的核查核实、跟踪管理工作。(五)积极做好国家对口援疆所得税政策的调研及政策性增减因素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六)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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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计划生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整理
上半年,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市计生委的要求,在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到201*年3月底,全县总人口为282326人,出生人口1076人,人口出生率为3.81‰,自然增长率为1.64‰,计划生育率为99.72%,综合节育率为91.21%,保持了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管理与优质服务水平,总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直是我县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顽症,我们主要加强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我们利用计划生育服务设备政府采购之机,抓住国家加大对县、乡技术服务机构改造投入力度的契机,多方面争取资金,增购技术服务设备,改善全县服务机构的条件,提高了技术服务机构的档次。到目前为止,全县有88%的乡镇建立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43%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达到省、市级标准,各村全部建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二是加强宣传网络建设。改善了乡镇人口学校、村活动室、中心户的条件,对阵旧的计划生育标语、文化墙重新清理和维修,使它们更具有人文化、温馨化的特点。实现了全县每百名育龄妇女拥有4张计划生育科普光盘的目标。同时,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了七大宣传网络(面向各级干部的党校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人口学校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育龄群众的“一卡通”宣传教育网、面向青少年的中小学校宣传教育网、面向社会大众的公众传媒网、面向育龄人群的乡(镇)村技术服务机构宣传教育网、面向广大群众的生育文化大院特色宣传教育网)、4条生育文化带、32个生育文化大院,树立了192个生育文化典型,在全县形成了新的婚育文化和生育文化。三是加强计生组织网络建设。由下而上层层建立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实行统计数据月报月训制度(即村计生主任每月到乡级计生部门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接受培训),保证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为相关工作的决策服务。继续在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中发展计生协会组织,建立了计生协会会员之家841个,发展会员3.2万人,提高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完善村(居)民自治,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方案以及相关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孕情监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合同制度,使全县村(居)民委员会达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标准。
二、实施奖扶政策,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我们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工作思路上逐步实现由“罚”到“奖”的转变。我们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幸福工程”、“关爱女孩行动”、“少生快富救助贫困母亲工程”等项工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在子女入学、父母生育保险、家庭养老保险、家庭经济发展上给予了政策照顾。同时,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全部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时全额发放二胎献标费,实行农村已婚妇女计划生育“四术”免费服务,并先后7次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进行摸底和登记,建立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家庭的信息档案,通过互联网上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我们站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的角度,联合新闻、宣传、卫生等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等宣传工具,抓住节假日、季度孕检、中心户学习、药具随访等一切机会,经常性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到201*年3月末,全县共有36871对一孩有偶育龄夫妇,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有11426对,有421对符合生育两孩条件而自愿生育一孩的夫妇,其中独女户为18户。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例”,统一更新村务公开板内容,向社会公示执法机构、执法权限、执法承诺、办事时效等群众最关心、最应该了解的计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耐心、细致地向来访群众解释国家的有关政策,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了无一例有理上访者重复进京上访。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纳而转移财产逃避处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暂时无能力缴纳的,实行分期征缴,今年上半年,处罚非法生育3例,征收面达到100%。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现居住地为主、流入流出地相配合的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出具率及流入人口的《婚育证明》查验率,今年上半年,我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和查验率均达到90%以上。
四、建立长效机制,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和“生殖健康伴我行”活动,县、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小分队常年深入基层,为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普治普查,建立健康档案,现已为5万余名育龄妇女建立了完整的健康档案,发现、治疗妇科病400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了避孕措施知情选择,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率达到98%以上,双情检测率达到100%。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建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管理责任制,加强重点区域间的相互协作,严格生育手续的发放流程,重点对持二、多胎生育指标怀孕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并对辖区内拥有B型超声诊断仪的单位和经批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院、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避免人为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发生。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大“福施福”的知晓程度,开展病残儿鉴定和信息采集工作,宣传优生优育知识,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手管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作用,开展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计划生育服务,联合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婚育新风,协调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到目前为止,解决了联合宣传、管理流动人口、实行信息交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等许多问题。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了计生局机关局域网,并把乡(镇)配备1名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写入责任状,增强了乡镇微机操作人员的紧迫感,综合统计信息准确率达到了98%以上,为下一步全省计生系统联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同时,县、乡(镇)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100%。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干部培训班之后,乡(镇)村两级计生部门利用人口学校采取以会代训、实地拉练、岗位练兵等形式组织培训,不断提高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现在,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药管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上半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领导和计生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的生育政策之间存在矛盾,基层工作开展不均衡等等,都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之处。因此,下半年,我们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按照责任状的要求,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统领工作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两手抓方针,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和谐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重点要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牢牢把握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首要任务,始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放松。一是建立健全村、户经常性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三为主”方针,把降低生育水平时期控制人口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经验进行总结、整合、完善,通过建章立制,形成规范制度,并真正落实到村、到组、到户,使村一级组织真正发挥作用,基本实现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修订和完善计划生育合格村、自治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年要再建一批高质量的计划生育自治村、合格村。进一步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网络,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工作,明确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村级网络建设。积极推行村计生主任“月报月训”制度,通过月报,督促工作开展;通过月训,提高素质和能力。同时在农村费税改革和农业税减免工作中,要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村级计生干部的规模,适当精简人数,逐步将村计生主任的补贴列入财政开支。三是加大后进转化的力度。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奖惩”的五定责任制,开展对计划生育薄弱村的集中帮促活动,以选好干部、健全网络、完善制度为标准,加快转化进程。二、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努力探索新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探索建立健全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机制。一是落实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普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谋划,搞好调查,做好测算,编制项目,要以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献标费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二是开展“少生快富救助贫困母亲工程”活动。对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实行“四优先一提高”,即资金优先、项目优先、培训优先、技术优先,提高计生贫困母亲扶贫资金量和实物量。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大力扶持,使这项活动尽快见到成效。在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过程的同时,要注重与解决“三农”问题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发挥各项政策、制度的综合效用,重视和发挥法律、行政手段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继续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加快新机制的建立,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制定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队伍建设的新机制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增强统筹发展意识,加快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步伐。加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县、乡服务机构向优质服务型发展。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利用政府配备采购的契机,提高基层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全县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和已婚妇女“四术”免费服务,严格操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让群众满意。继续推进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县级与省、市两级的联网工作。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做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继续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手”工程,加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工作。发挥计生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组织、有活动、有成果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四、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认真落实好“十一部委”文件精神,在专项治理工作上要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有行动、有结果、有总结。坚持从源头抓起、以预防为主、抓主要群体的经常性的管理机制。联合卫生、工商等部门继续对辖区内拥有B型超声诊断仪的单位和经批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的医院、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研究出台一系列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家庭的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她们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带动周围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同时,宣传“福施福”对胎儿和孕妇的保健作用,提倡群众进行婚前检查、孕前诊断和孕期保健等多种优生检测,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继续认真贯彻《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与《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增强计生部门、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自觉性,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全面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深入开展“三乱”专项治理工作,严禁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断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力度,依法扩大征收额度和征收面,确保征收到位。
六、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人口计生系统新形象。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征求与计生系统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干部联系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活动,努力把我县计划生育队伍建成适应形势发展所需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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