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上半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
201*年
上半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现场监察方面
1、继续完善现场监察方式。公司各部门联合现场监察为主,独立的现场监察为辅,主要加强了现场专项检查,增强了公司现场监察的公正性和全面性。上半年共组织现场联合检查32次,独立检查40次,共开展现场专项检查27项,30余次。发布监察通报22期,发现问题408项,整改完成382项,整改率95%。公司级监察体系运作逐步完善,大部分部门探索出有部门特色的现场监察模式,使公司的现场监察工作水平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上半年公司监察体系共发现问题1432项,整改完成1404,整改完成率98%。
2、加强食品安全检查。上半年安全监察的另一个重点工作是全面加强各餐厅的食品安全检查。针对各餐厅仓库散装食品管理较为薄弱的现状,结合季节特性,在2至4月份空气湿度比较大的情况下,每周对各餐厅仓库的散装食品进行检查,通过连续的检查,避免了材料过期变质和发霉长虫现象的发生,也促使餐厅管理方面认识到管理的薄弱点并加大了管理和检查力度。
3、开展现场工作标准核查工作。上半年,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公司质安部对业务部门的工作标准开展核查工作。通过每周一次,每次一个区域的现场核查方式,轮流核查绿化维护工作,共核查88份。通过每两周一次,每次不同车辆的现场查核方式,核查车队车辆服务工作,共核查39份。通过深入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共发现问题50余项,亮点10多个。对业务部门的现场工作形成了较好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了公司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
4、工作票专项检查。上半年,现场检查工作票46张,发现问题13项。上半年现场工作票检查的重点主要针对承包商的现场工作开展,通过加强对承包商现场工作的安全检查,有效纠正了个别承包商员工随意性大、安全意识淡薄、不全面执行工作票安全措施的现象。
5、班组(包括承包商)安全活动工作检查。上半年,共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检查49次,针对开展班组安健环活动时,大部分班组均缺乏员工发言记录的现象,进行了重点纠正和检查。通过半年时间的检查和纠正,目前,公司大部分班组的安全活动均能按要求开展。二、车辆安全管理方面
1、第一季度,结合“百日交通安全活动”,开展车辆及自行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共检查厂内牌车辆及承包商运输车辆40余辆次,抽查公司员工自行车100余辆。共发现问题50余项。
2、上半年,针对生产车辆及厂内牌车辆业务量增多而自主管理不足的现状,将每2个月一次的车辆安全检查缩短为1个月一次,对公司厂内牌车辆、生产车辆及承包商运输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系统、被动安全系统、车辆灭火器、车容车貌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特别针对承包商车辆的随车安全带不合格和车辆轮胎磨损严重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办。上半年,共计检查厂内牌车辆及承包商运输车辆70余辆次,发现问题30余项。
3、第二季度,建立公司级车辆管理台帐,为公司车辆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加强对厂内牌及承包商车辆安全的管理,上半年,厂内牌车及承包商车辆除发生一次异常外,未发生过交通意外及更严重的事故。
四、质量检测方面
1、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级的质量检测台帐,并编制了年度检测预算。2、上半年开展检测29项,分别对食堂食用油、面粉、大米、皮蛋、咸蛋、食用水、打包饭盒、汤碗、餐具、熟食、加油站油品、洗衣房压力表、锅炉水及地磅等按计划进行检查。共送样110余份,其中不合格样品4份,检测合格率96%以上。
3、针对社会上的“瘦肉精事件”,3月底对后勤4个食堂的猪肉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测,结果均合格。
上半年的检测工作均能按计划执行到位。五、承包商管理
1、第一季度对公司11家项目部在厂内的承包商进行了季度评价工作。通过综合评价,发现亮点3个,问题4大类50余项,主要问题是承包商在自主管理和制度依从方面做得不够、合同相关条款和标准执行不到位、培训工作不足等,也发现公司个别业务管理部门对承包商工作指导不足,监督不力。根据综合评价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包商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承包商评价,摸清了承包商的管理现状和管控水平,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夯实了基础。
2、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现场核查与跟踪。上半年,主要对承包商承包的运输业务、维护业务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每周一次的现场核查工作,针对承包商在工作方面的薄弱点进行重点通报。维护方面,主要对燃料生产楼、港监楼、排洪渠、路灯和沙井盖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护进行检查。运输方面,主要对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车容车貌、车辆安全方面进行检查。通过曝光和长期督办,共发现和整改问题33项,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承包商合同执行拖拉、工作执行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等陋习。
六、自主管理
通过建立工作台帐、更新定期工作台帐、进行月度工作总结等途径,使工作具体化、定期化和主动化,能有条不紊的开展。通过不断创新和主动学习,如在现场监察方式的探索、监察通报版本的改进、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利用、专业知识的学习等方面,均发挥了应有的主观能动性,令到自己在工作岗位上逐渐成长。
七、存在问题
1、个别部门对通报问题的反馈不真实。
个别部门对通报问题的反馈存在弄虚作假、反馈敷衍等情况,未能真正下功夫进行管理和闭环。
2、个别部门对公司下发的工作及任务存在互相推诿、执行拖延、甚至不执行等现象。
个别部门在工作管理上,未能形成有效管理和监督,对于公司下发的工作及任务,或者存在有争议的工作任务,采取的态度不够端正,往往先争议后执行,或者采取拖延执行或不执行的工作策略,使公司的工作无法开展和有效执行。
3、个别部门对承包商监管不力。
在承包商管理方面,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工作态度,对承包商的定期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不力,使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方面打了折扣,也增加公司管理的难度和成本,使承包商管理走向形式化和虚假化,削弱了公司的管理能力。
4、安全工作宣传不足。上半年,除了硬性的学习任务外,公司各部门对员工的安全宣传工作严重不足。除了文字材料,其他渠道的安全知识或安全教育的宣传方式基本没有,更不用提耳闻乐见、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了,所以,造成员工对安全学习和安全教育产生抵抗心理、麻痹心理。安全宣称工作不足,公司的安全文化显得非常单调,缺乏活力、缺乏深度和厚度。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1、加强曝光问题反馈管理、完善工作反馈管理办法。
通过采取文字反馈、图片对证等手段,使曝光问题整改的反馈工作图文化,减少弄虚作假或者敷衍了事的机会。另外,对重点区域或敏感问题的整改进行持续跟踪和闭环管理,让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曝光,在思想上、源头上杜绝反馈不及时、作假等行为。
2、对公司任务执行不到位或拖延执行等工作不作为现象,通过记录在案、定期提醒、定期曝光等方式,主动提醒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对拒绝执行的,以工作联系单或整改单形式,发送部门并抄送公司主管领导。通过以上多种方法,还未凑效的,将事件列明,报公司领导,申请纳入部门季度绩效进行扣分。另外,需完善各部门绩效指标,从绩效管理方面,加强类似问题的解决。
3、将承包商管理纳入季度绩效,通过与曝光承包商问题多少进行挂钩,让承包商管理部门真正行动起来,主动管理、认真把关。另外,建议在部门内推行透明的员工绩效管理,通过相对透明和公平的方法,在第三方监督下,把部门专工、班组长的绩效反映出来,而不是靠部门经理的一言堂解决部门内部班组和专工的绩效。相信通过类似途径,业务部门及相关专工的工作会落实得比较到位。以此类推,在承包商管理方面,也会得到相应的加强和提升。
4、推动安全宣传工作的转变,从单调步向多样化。
通过够买和发放安全宣传画册、标语、图片及光碟等、举办各种安全知识小竞赛,逐步拓宽公司安全宣传和教育的途径、激发员工提高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增加公司安全宣传工作的多样性。
八、下半年工作重点及措施1、重点开展制度修编工作。
通过采取倒排时间表,将制度修编工作提上工作日程,另外,采取白加黑、周末休一天的工作方法,确保制度的修编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
2、大力推进NOSA核查和星级班组建设的管理工作。
主要加强第二单元2.12、2.13、2.14、2.30、2.50等五个要素的台帐补充工作。通过每周一查、一曝光的方式,在台电公司内审结束前,督促相关部门完成以上要素中所有应建而未建的台帐工作。
星级班组在工作台帐完善后,主要加强对现场各班组的开展和落实。结合每周现场检查,对各班组的建设情况进行一到两次检查,确保各班组工作能及时开展起来。
3、继续强化交通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督促各承包商业务管理部门定期对承包商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进行全面检查,每周一次,确保所有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好。
(2)督促车队负责对所有厂内牌车辆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每周一次,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租用我公司车辆的承包商按要求落实周检工作,确保所有车辆性能良好。
(3)督促各业务部门对车辆周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并抄送公司主管领导和质安部。
(4)定期检查业务管理部门是否督促承包商对于非厂内牌的所有运输车辆落实车辆周检工作,并将周检发现问题上报部门及质安部。
质安部陈均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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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XX年年上半年,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年初确定的“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年1-6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起,死亡2人;乌鲁木齐市1起,死亡2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1起,各死亡1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XX年同期持平。
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起重伤害(1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总人数的25%)、坍塌(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0%)、触电(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二、上半年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XX年]12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从二○○六年起,自治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方式的创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防患于未然。
3、按照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要求,于今年3月初和7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厅长)主持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上,分析通报了XX年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讨论了二○○六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传达了建设部召开的“各地区建设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四次会议精神”。就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通报分析了XX年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七个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地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部署了XX年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
4、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厅又组建了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和牵头我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生产、在役工程全寿命质量安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四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到有关处室,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能。(二)、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各施工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建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2、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大力推广脚手架、支模、基坑支护等计算软件从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由安全监督总站牵头,安全协会会同新疆通易神机软件开发公司于6月28日,在建设大厦举办了建筑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技术规范要点专题讲座,参加人员280余名。
3、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先后培训建筑电气技术和操作人员751人,建筑起重指挥、操作、安装维修人员508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新进入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实行持证上岗。
4、针对我区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知识欠缺的现状,我厅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岗位安全知识培训,截止6月底,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1500人;监理企业的监理工程师364人;安全资料员238人;安全监督员130人。
5、XX年建筑施工有18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了19起伤亡事故,死亡21人;为解决这些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了解掌握不够,不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等问题;举办了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管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工程师90人的警示教育培训班,并对项目经理重新进行了安全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震慑作用。实践证明,凡经过安全专项培训教育的法人、项目经理,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规定,作了以下方面的工作:1、各地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在组织招投标时,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截至XX年年6月30日,全区共有807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了《自治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300多家建筑企业未提出申请或没有领取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我厅先后3次下发了《关于对我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地转发了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十分明确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该企业,并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今年上半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到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查,达合格后,方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四)、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函、技术标、经济标等内容中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如在投标人须知内容中不仅要求具备施工资质等级,而且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合格投标人的必要条件。同时,加强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开标环节验证监督的监督管理。
2、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跟踪整改制度和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并建立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诚信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网上公示。(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标准化现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在安全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还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更为关注施工工艺和人员操作的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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