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0年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工作总结)
二0一0年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公司以十七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打造工业强县、构建和谐定南、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目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开拓进取,积极参与推进国有资产产权转换,调整经济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营运效益,认真学习产权交易法律法规,为我县国有资产在转让、交易的过程中能有序、合法的进行提供依据,现将201*年产权交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按照“明确职责、规范运作、严格把关、监管有力”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核,并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跟踪监管,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产权“阳光交易”制度的建立。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对产权交易的管理,杜绝场外交易,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更大程度地发挥县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主要对定南县宝金路一处房产及社保局大楼明珠楼二家房产进行了公开拍卖,经过在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宝金路房产79.3万成交,社保局大楼房产791万成交,成交价共870.3万元。以上国有资产的转让依据国家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规定规范操作,做到了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实现了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
二、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增减变动和处置审批等基础性工作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增减变动和处置审批工作是国有资本运营中产权管理的主要基础工作。我公司现管理国有资产市值约6000万元,按每年增值10%计算,今年的国有资产将增值约600万元。我们始终以服务为宗旨,办好行政审批各项业务。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掌握国有资产的流向,加强国有资产流动管理,认真做好资产处置审批和资产增减变动审批。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把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贯穿于每一项业务之中。
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产权交易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与县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以为服务为宗旨,以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创新、努力开拓、与时俱进,促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年12月13日
扩展阅读:产权交易科201*总结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科
二○一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年,产权科在交易中心领导下,按照公开透明、鼓励竞争、严格程序、规范管理、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职能,积极主动与规划、国土、公证和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服务意识,全年共发布公告12次,公告起始价总金额69169、659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附资产等)8宗,公告起始价金额69144、4502万元;各行政事业单位退下来的汽车3批共42辆,公告起始价金额183.4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退下来的设备资产27台,公告起始价金额68.625万元。
20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地上资产)成交3宗,成交总金额5502.9502万元,其中位于海区的民政局由包头商业银行以3094.8877万元的价格摘牌、位于滨河区神华办公楼东侧北面的17.14亩净地由华油乌海天然气公司以1285.5375万元的价格摘牌、位于滨河区神华办公楼东侧南面的14.96亩净地由乌海银行以1122.5250万元的价格摘牌;其余5宗中位于滨河区的14.28亩金融用地只有农行报名,但一直没有缴纳保证金,无法成交,国税局办公楼及占地发布公告后只有交通银行有意向,但一直没有正式办理报名手续,海区公安分局办公楼及占地、滨河区177.8亩风情街占地和滨河区鸿达街北国有土
地使用权公告后流拍,已发布了二次公告,正在接受报名。
行政事业单位退下来的汽车成交18辆,总成交金额53.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其他设备成交27台,成交总金额69.625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依法交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等相关规定及乌海市政府相关规程,严格公告日期和挂牌日期等程序,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主体合法权益,做到了依法交易。
(二)积极与各部门沟通配合。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每一宗土地使用权都是从政府提出出让计划开始,产权科就介入,并积极与规划部门沟通,跟踪其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出台并经政府批准后,产权科继续与国土部门沟通,跟踪其到出让方案出台并经政府批准后,产权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方案明确的事项起草出让公告并报政府批准后发布。
在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过程中,每个标的都是从资产占有单位提出出让意向,产权科就介入,从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到占有单位委托评估,直到转让条件成熟后,产权科及时起草公告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发布公告。
无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车辆等国有资产的交易过程中,产权科都会协调公证处现场公证。成交后,产权科继续与
2国土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协助竞得人办理缴款等后期手续。如车辆还会与车管所沟通,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等国有资产流拍后,及时反馈到财政国资部门重新审批。
(三)公告广泛发布,组织严密规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相关公告除在乌海日报、内蒙古日报、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部网站等广泛发布外,还会以短信群发的方式发送给固定群体,增强信息发布的有效针对性。同时,车辆等公告在以上发布范围的基础上,还会人工以传单的方式发布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汽车修理店及汽车租赁公司。
公告发布后,产权科专人负责接受报名,报名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串通,保证现场竞价前,所有已报名者始终背对背,不见面,实现充分竞争。
(四)强化服务意识,方便交易主体。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产权科始终以服务者的态度面对交易主体,该公开的毫不保留,一视同仁,尽量公开;该保密的绝对保密,谁都不会知道。同时,能一次告知的、一次办理的,在大厅产权窗口一次办理,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尽量不让交易主体到现场,做到了耐心、热心服务。规划、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前期手续成熟的,产权科及时当天办理相关事项,以提高效率。成交确认后,竞得人在办理后期手续过程中,需要交易中心出具相关材料的,及时予以配合,办理公证书等手续,方便交易主体。
3(五)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交易。去年3月下旬,交易中心着手实施信息化建设,产权科积极配合,多次与软件开发人员对接国土和产权交易流程及相关法规,让其学习熟悉业务,方便程序开发,多次浏览系统,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国土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系统正在测试阶段。
三、其他工作
(一)参与信息化建设。去年3月下旬提出交易信息化建设后,于3月下旬和4月初,两次考察了先进地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成果,并起草了调研报告,参与了建设方案的制作和招标文件的起草。考虑到参与考察过程中接触过几家软件公司,在正式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均采取了回避的做法。定标后,才积极与中标软件公司对接相关业务和开发进度。
(二)参与了制度汇编、宣传片等的制作。为迎接自治区现场会,交易中心编制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汇编、制作了宣传片、折叠宣传页和汇报PPT,产权科全程参与,并按领导指示起草了接待方案和解说词。
(三)参与了各项交易规程的出台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廉政教育基地的建设。去年,市政府出台了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等相关规程,产权科负责国土使用权和产权转让的起草及所有规程的最后把关。同时,产权科参与了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牌子的制作及四楼廉政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4(一)与国土和财政部门仍需进一步沟通协调。鉴于市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职能的调整,产权科与国土局的沟通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一如既往,积极与国土局相关科室加强沟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目前,财政局对流拍车辆仍坚持按原有程序审批,不同意交易中心提出的直接降价后发布公告的做法;达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国有资产产权成交确认后,由市财政局国资科开据缴款通知书的口头协议;经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金直接转出让金事宜可借鉴国土部门的做法,由交易中心向内蒙古银行出具交费证明后,由银行中转时,直接把交款单位写成竞得人,这样,财政收到的钱是竞得人交的。这里,需要交易中心财务人员与内蒙古银行政务大厅分支机构对接(财政局驻政大厅非税收中心已和内蒙古银行对接过,内蒙古银行原则上同意,细节还需要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具体与内蒙古银行政务大厅分支机构对接)。
(二)继续尽量与软件公司配合,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基于目前产权和国土软件系统没有正式完整地走过程序,考虑测试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继续尽量与软件公司对接,逐步完善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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