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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一月份HSE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18:40:33 | 移动端:201*年一月份HSE工作总结

201*年一月份HSE工作总结

201*年一月份HSE工作总结

201*年,热力二队HSE工作以全面推进和实施HSE管理体系为重点,认真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按照胜中热力大队HSE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本着创新、提高、改进的要求,从树立队伍形象,为供暖工作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出发,努力开创我队HSE管理工作新局面。

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推动作用,争创“安全先进班组”活动为载体,从观念形态文化、制度行为文化和物质形态文化三个层次,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1.广泛开展争创“安全先进班组”活动。通过班组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班组成员安全提醒、岗位风险识别、安全标语、危险场所安全警示等方式,将安全文化理念、HSE管理模式、岗位行为规范灌输到职工头脑中,转化为职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内在动力,养成安全习惯。通过开展争创“安全先进班组”活动,促进班组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狠反“三违”,夯实“三基”,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筑牢安全生产的根基。要按照管理区的总体要求,结合岗检、基层建设和“三标”工作,明确争创目标,深入开展争创活动。

2.深化安全观念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持续改进”等观念,辨证地认识并妥善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居安思危,超前预防,常抓不懈。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每一位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方位构筑热力二队全防护网。

3.加强安全制度行为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标准、岗岗有规范。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把制度的约束作用融合于职工的工作和生产活动中,使岗位行为得以规范化,使岗位职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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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201*年1月份HSE学习材料

集团公司内事故

五建公司金陵项目部分包商“11〃24”物体打击事故

201*年11月24日16时,在五建公司南京分公司承建的金陵石化8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施工现场,分包商——江苏江航建设公司员工在减压炉东侧35米层脚手架平台上安装不锈钢管道。管工葛某、吕某紧固螺栓。吕某站在南侧钢梁上用自制扳手套住螺帽,右手用1根脚手架钢管敲击扳手手柄。由于扳手反弹,脚手架钢管滑脱、坠落,击中正在地面作业的另一分包单位仪表工蔡某头部,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章使用自制扳手,违章使用钢管代替手锤,钢管坠落击中蔡某的安全帽顶部。安全帽内衬的固定片受力断裂,冲击力直接作用于蔡某头部,导致死亡事故。事故间接原因

1)施工安排不合理。在地面存在电仪、防腐作业的情况下,同时进行高空管道安装作业,没有设置警戒区域和监护人。

2)项目部对高空垂直交叉作业管理不到位。项目部没有制定垂直交叉作业许可制度。在管道、钢结构安装技术方案中,对垂直交叉作业存在的风险辨识不清,没有针对超高塔类、超高框架采取垂直隔

离措施。作业点原来设有安全隔离网,3天前拆除附近脚手架时被拆除而没有恢复。

3)脚手架作业面不完善。脚手架跳板未铺满,护栏不齐全,埋下了落物隐患。

集团公司外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中国石油大连所属企业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201*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其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地区的企业又相继发生了3起火灾事故,即201*年发生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201*年发生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716”火灾事故和“829”爆炸火灾事故。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该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其中,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以下简称“716”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716”事故简要情况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大连保税区的原油库建有20个原油储罐,总库容185万立方米。201*年5月26日,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签订了事故涉及原油的代理采购确认单。在原油运抵大连港一周前,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此批原油硫化氢含量高,需要进行脱硫化氢处理,于7月8日与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辉盛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天津辉盛达公司提供“脱硫化氢剂”,由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诚公司)负责加注作业。7月9日,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原油部向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下达原油入库通知,注明硫化氢脱除作业由上海祥诚公司协调。7月11日至1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上海祥诚公司大连分公司和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石油储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选定原油罐防火堤外2号输油管道上的放空阀作为“脱硫化氢剂”的临时加注点。

7月15日15时45分,外籍“宇宙宝石”号油轮开始向原油库卸油。20时许,上海祥诚公司人员开始加注“脱硫化氢剂”,天津辉盛达公司人员负责现场指导。16日13时,油轮停止卸油,开始扫舱作业。上海祥诚公司和天津辉盛达公司现场人员在得知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将剩余的约22.6吨“脱硫化氢剂”加入管道。18时02分,靠近加注点东侧管道低点处发生爆炸,导致罐区阀组损坏、大量原油泄漏并引发大火。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祥诚公司使用天津辉盛达公司生产的含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的“脱硫化氢剂”,违规在原油库输油管道上进行加注“脱硫化氢剂”作业,并在油轮停止卸油的情况下继续加注,造成“脱硫化氢剂”在输油管道内局部富集,发生强氧化反应,导致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和原油泄漏。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上海祥诚公司违规承揽加剂业务;天津辉盛达公司违法生产“脱硫化氢剂”,并隐瞒其危险特性;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认真执行承包商施工作业安全审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全审核就签订原油硫化氢脱除处理服务协议;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属石油储运公司未提出硫化氢脱除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意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大连市安全监管局对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到位。

其他3起事故简要情况

(一)201*年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拆除“716”事故损毁的103号储罐过程中又发生火灾事故,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计入“716”事故损失。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员违反拆除方案要求,擅自切割储罐浮船底板,引燃浮船底板下残留的油污等可燃物,导致储罐内起火。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制定的拆除施工方案存在缺陷,且未按拆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总承包单位中石油中油辽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和施工监理单位中石油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业主单位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对作业过程安全监管不力。

(二)20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联合装置减压蒸馏塔塔底换热器泄漏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7.8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换热器管箱法兰检修更换的垫片不符合设计要求,且垫片安装不正,经7月13日、14日2次紧固后,垫片局部被“压溃”,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的原油流淌到泄漏点下方的换热器高温表面被引燃。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在设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以及检修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施工单位大庆石化建设公司对垫片保管、领取、安装管理不到位;大连七星监理公司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大连市甘井子区北方石化机械配件厂制造垫片的工艺存在问题,造成垫片存在固有缺陷。

(三)20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储运车间柴油罐区一台2万立方米柴油储罐在进料过程中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9.0473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事故储罐送油造成液位过低,浮盘与柴油液面之间形成气相空间,造成空气进入。正值上游装置操作波动,进入事故储罐的柴油中轻组分含量增加,在浮盘下形成爆炸性气体。加之进油流速过快,产生大量静电无法及时导出产生放电,引发爆炸。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未认真执行生产运行管理中“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正常操作时,其最低液面不应低于浮顶、内浮顶(或内浮盘)的支撑高度”的规定;在储罐收油过程中,未重视油品流速过快造成静电过大的风险;未能有效辨识上游装置操作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对储罐维护保养不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9”重大爆燃事故情况

201*年11月19日14时左右,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新泰市楼德镇新泰市化工园区内,原为泰安市双丰化肥有限公司,始建于1966年,201*年被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收购为全资子公司。企业固定资产7000余万元,员工600余人。主要产品的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8万吨,尿素10万吨,三聚氰胺(商品名为密胺)3万吨,甲醇1.5万吨。201*年3月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年3月、201*年3月两次延期换证。

这次发生事故的3万吨/年三聚氰胺装置由山东省医药工业设计院(系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设计,于201*年7月投料生产,主要生产原料为尿素、二氧化碳,辅助材料为熔盐、道生油(含联苯26.5%、联苯醚73.5%,也称导生油)。生产工艺为气相淬冷法,即:由液体尿素在反应器内遇载气(二氧化碳,0.25MPa,400℃),转化为三聚氰胺。该装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其产品和主要原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简要经过

11月19日7时左右,操作人员发现作为装置换热载体的道生油储罐内压力偏高,怀疑位于四楼平台的道生油冷凝器泄漏。7时30分左右,三聚氰胺装置停车、道生油降温、在冷凝器气相入口和液相出口加装盲板后,由设备制造厂家对漏点进行焊接并经水压试验合格。为尽快完成维修任务,车间组织两个班的保全工和有关人员共19人(均为企业内部员工)在现场同时进行拆除冷凝器气相入口盲板和冷凝器封头复位作业。14时左右,维修人员在拆除盲板时发生

爆燃,造成4人当场死亡、15人受伤,其后受伤人员中又有1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对三聚氰胺装置冷凝系统的道生油冷凝器进行紧急维修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冷凝器中壳层的打压用水进入热气冷却器内,造成器内道生油(含联苯26.5%、联苯醚73.5%,当时器内温度为246℃)突沸喷出后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装置的主要设备道生油冷凝器设计制造存在固有缺陷,给生产运行留下安全隐患(该换热器自201*年7月开车以来已泄漏六次)。二是对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严格,没有完善的检维修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事故现场维修人员多、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是未对装置开车后反复出现的设备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彻底整治。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联合调查组公布事故原因调查结论

201*年6月4日,位于渤海中南部海域的蓬莱19-3(PL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此次溢油事故严重地破坏了PL19-3油田的地壳构造,对海洋环境是一种不可逆的损伤。为彻底查明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全面认真的调查评估,国家海洋局牵头联合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日前联合调查组公布了事故原因调查结论。

经调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征兆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由此导致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据核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的生产违反总体开发方案,没有执行分层注水的开发要求,长期笼统注水,导致注采比失调,破坏了地层和断层的稳定性,造成断层开裂,形成窜流通道,发生海上溢油。当B23井出现注水量明显上升和注水压力明显下降的事故征兆时,没有及时停止注水、查明原因,而是继续维持压力注水作业,进一步加剧了海上溢油的污染程度。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在蓬莱19-3油田的C平台C25井回注岩屑作业违反总体开发方案规定,数次擅自上调注岩屑层位至接近油层,造成回注岩屑层异常高压,形成向上部油层窜流高压源,造成C20井钻井至该层时产生井涌,同时,该井作业表层套管下深过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降低了应急处置事故能力,发生侧漏溢油。

目前,蓬莱19-3油田海上溢油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已经查明,责任已基本查清,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某石化分公司物体打击事故

2人死亡

某石化分公司二化肥装置于8月28日大检修结束恢复开工,由于某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仪表公司)承担检修的氨泵出口调节阀漏量大,氨流量无法调节。9月4日检查该阀时发现连接块螺纹磨损,为维持二化肥装置运行,工艺操作流量调节改为泵出口截止阀控制,当时负荷约为100%,氨流量40t/h,压力15MPa。由石化分公司代管的石化总厂化肥仪表车间(简称仪表车间)与某仪表公司现场检修组商议后决定拆下该阀的执行机构,重新加工一个连接块予以更换。9月5日上午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内容为拆除执行机构、上阀杆连接块、回装执行机构、恢复气源。11时30分仪表车间仪表工俞×等人和某仪表公司人员携带防毒面具到现场做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仪表负责人提出为防止作业过程中阀芯下落,憋停氨泵,建议要在阀杆上加一个固定套。14时30分,作业人员在阀杆上部螺纹处加背帽,在阀杆上加固定套,拆下执行机构。期间,2名监护人因另有任务离开了现场。拆下连接块后发现阀杆与连接块连接的螺纹有磨损,新加工的连接块不合适,商议重新加工一个连接块。某仪表公司又派钳工张×参与修阀。为修复阀杆螺纹,俞×到仪表车间库房领取了板牙回到现场,将板牙套在阀杆上开始修复阀杆螺纹,当修到背帽

处时由于无法继续向上修,退出板牙。取下背帽,张×接着修丝。21时03分,突然阀杆飞出、液氨喷出外泄。飞出的阀杆击中张×颈部,张×随即倒下,其余人员立即向外撤。俞×没戴上防毒面具,误撤到窗户下,中毒死亡。此次事故造成张×、俞×2人死亡。

9月3日,氨泵出口调节阀出现内漏,现场检查发现阀杆随着管线振动有旋转现象。反馈杆变形,扭曲90°。装置停车后,仪表人员修复了反馈杆,为防止阀杆旋转,用木块固定了阀杆。第二次开车投用后,该阀仍然不能正常控制流量,漏量仍然很大。9月4日某仪表公司仪表人员打开膜头发现膜头连接杆松动,加装了一个弹簧垫片。当晚在对该阀阀杆行程进行调整时发现连接块螺纹损坏,于是当夜加工了新的连接块,准备9月5日更换。在9月5日的作业中发生事故。

该阀由某仪表公司检修后,在回装过程中装配质量不合格导致膜头松动。由于膜头松动,无法压紧阀杆,造成阀杆在高压冲击下晃动,固定销断裂,螺纹磨损。作业中作业人员在线修螺纹时又向下套丝,使阀杆受到很大的扭力,加速了螺纹连接的失效,最终造成阀杆飞出,导致事故的发生。

直接原因

该阀的阀杆与阀芯是通过套管螺纹连接,并有定位销固定,阀杆与阀芯的连接定位销断裂,阀杆、阀芯与阀杆连接的螺纹都已完全磨平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①在作业过程中修理阀杆原有螺纹时又向下套丝8毫米,使阀杆受到很大的扭力,加速了螺纹连接的失效。

②事前维修人员只是对防止阀芯下落采取了防范措施,没有意识到阀杆承压下可能会飞出,对事故预想不周全,防范措施不全面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③在作业过程中,2名监护人因另有检修任务离开作业现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不到位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1)认真研究保证检维修质量的管

理办法,明确甲、乙方安全职责。

2)继续抓好事故应急计划的编写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3)严抓作业票的有效执行。作业内容与作业票一致,明确签字人的职责,保证作业人、监护人、签发人各负其责。

本次介绍的两个事故中,小小的“销”的故障惹了大祸!你知道“销”的作用吗?

众所周知,现行法律有一个原则基本是“疑罪从无”。但在安全管理中,坚持“疑点从有”的原则却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不受伤害。

当你要检修设备、管线时,没有确定它是安全的,就应该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确认,不能怕麻烦、存侥幸心理。举例说,电工在接电时碰到一根电线不知是否带电,就要按带电处理;准备在一个容器内或一根管线上进行动火作业,不能确定它是安全的,就要用蒸汽吹扫或惰性气体进行保护,待气体分析合格后再去作业。

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说

起来容易,有时做起却很麻烦,尤其在进行一些小的维修时,活不大、危险程度似乎也不高,以前也没按制度要求干过,这时侥幸心理就很容易占上风,事故往往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在10多年前,我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那时我刚参加工作,年轻、有干劲,但也冒失。一个口径25厘米的蒸汽阀打不开了,生产上要急用,领导安排我和一个同事去换。领到阀门后,我俩就到现场先把前面的阀门关闭,断开蒸汽;接着要开阀门泄压,可是故障阀打不开,其它地方也无法泄压。怎么办?我就想了一个“土”办法:在靠近故障阀的地方,扒开一段保温岩棉,让管线自然降温,温度下降,蒸汽压力就会自然降低。等了大约1小时,用手触摸管壁不太热了,就想当然地认为管线内没有压力了,我俩就开始拧螺拴。拧松前3颗螺栓时一切正常,继续拧第4颗也就是最后的螺栓,当螺旋转2圈多的时候,阀门“砰”地一声弹开,蒸汽从分开的法兰处冲出来,直扑我的胸前和脖颈。所幸的是,管线细、内存的蒸汽量较少,又降了一会温,没有造成烫伤。但热的冷凝水浇到脖子上,也是很痛,当时皮肤就红了。

这事虽然过去10多年了,但我一直记忆忧新。在后来的安全管理中,我一直坚持“疑点从有”的原则,并“死板”地执行安全规定:办理火票宁可升级绝不降级,缺少的防范措施要补,不符合作业条件的要整改,否则就不签发作业票据。这虽然给自己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有时个别施工人员还不理解,但我认为,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是对现场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只有在作业时“疑点从有”,才能保证大家的

安全。

11月29日下午3时45分,室外寒风凛冽,会议室却暖意融融,重整单元二班的各位成员早早地来到会议室,参加今天的班组安全活动,而此次安全活动因公司领导的参加变得更有意义。

班组安全活动由重整单元安全员张艺峰主持,主要是学习大连输油管道事故、西安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和山东新泰化工公司爆燃事故的相关材料。按照惯例,在学习结束后,班组人员畅所欲言,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感想。

班长汪雷率先发言:“这几起事故让人痛心,一时的麻痹大意便夺去了十几条生命,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我们班每个月都能发现四五起事故隐患,保障了装置安全运行,临近年关,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切实将安全工作做好。”

副班长欧阳海波随即补充:“严寒天气已经来临,大家要全力做好防冻防凝工作,真正做到不冻坏一台设备,不冻坏一条管线,不冻坏一块仪表。”

外操张保山针对山东新泰化工公司爆燃事故,谈到:“这起爆燃事故,提醒我们一定要狠抓装置内直接作业环节特别是拆装盲板、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管理。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场尽量减少作业人员数量,新泰联合化工公司检修时现场共有19人,酿成了15死4伤的悲剧,是血的教训。”

外操张应水说:“目前生产虽趋于平稳,但我们不能大意,很多地方还有未知的隐患,巡检时应从细节入手,包括法兰泄漏什么的都要认真查看。”

谈到“细”字,刘荆渠说:“安全工作就是个细心活儿,上个月重整再生器R-301升温时,吴建林对R-301压力有0.001MPa的微降及时发现,避免了再生系统非计划停工,要将安全工作做好,我们就应该具备这种细心的精神。”

听着大家的发言,公司领导不住地点头赞许,更激发了大家发言的积极性。

内操周海龙从家庭的角度谈了他对本职工作的认识:“安全生产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每个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作为一名内操,在岗期间就要紧张起来,加强盯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外操查明原因,防止事故扩大,这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同事、对家庭、对自己的负责。”

目前尚处在见习期的方华龙说:“进装置4个月来,我一直将重点放在工艺学习上,通过这次班组安全活动,我切实体会到,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今后应加强安全学习,真正做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大家发言完毕,都将目光投向公司领导李总。李总的讲话言简意赅:“我只谈四点,一、安全工作不只是你们的事,也不只是我们的事,是我们大家的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做好;二、安全对个人很重要,首先让自己安全,只有每个人做到安全了才能保证公司安全;三、安全是影响炼化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虽说发展是硬道理,但是离开安全一切将无从谈起;最后感谢咱们一线工人在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李总的发言,赢得了大家的一片掌声。重整单元陈主任说:“炼化企业离开安全什么都谈不上,日常生产作业,不管是内操还是外操都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巡检一定要保证质量,原有的安全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会产生,想尽一切办法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重整单元的三套装置在大检修后的4年一周期能够安稳运行。

1个小时的班组安全活动课上,大家认真学习,争相发言,气氛和谐。走出室外,寒雨夹杂着小雪扑面而来,每个人心中都知道,这个寒冬的安全形势依旧十分严峻。然而大家又充满了信心,有着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有着单元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严抓,有着全班十几个兄弟在安全生产上的携手努力,等待他们的必将是阳光烂漫的春天!

最近看到一则当代寓言:蜜蜂问逛了半天花园的苍蝇,花园里什么地方最值得留恋?苍蝇回答是花园东南角的厕所和西北角的脏水坑。蜜蜂感叹道:即使逛鲜艳夺目、香气四溢的百花园,逐臭的家伙还是忘不了逐臭。

苍蝇的回答,多么坦诚。但它从反面告诉我们,不论现代企业多么先进,硬件多么过硬,制度多么严细,只要在管理上有漏洞,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就会让员工钻不安全的空子,一旦出事,说什么都晚了。君不见,有些员工图方便,走捷径,把安全网剪开一个口子;有些员工图省事,不按操作规程开停车;有些员工为抢产量赶工时,冒险违章处理生产设备出现的故障……因为“侥幸”没有出现安全事故,久之,个别“胆大”者一看没事,干脆你敢我也敢,你干我也干,使追“腥”逐“臭”的人多了起来。工厂就好比那百花园,国家和企业为确保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下了很大力气,确保生产安全、设备安全、制度安全。可总有个别职工去破坏它,心存“侥幸”,冒险违章作业,给“苍蝇逐臭”创造了条件。

《班组安全》上刊载的那些事故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工伤事例,触目惊心,令人悲痛。虽然是少数,但摊在谁身上也受不了。因此,应在班上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下评安全,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要使工厂这个大花园变成无“蝇”区,首先得消除卫生(安全)死角,让“苍蝇”无栖身之所,然后必须要大胆管理,强化安全意识,班组长和员工都必须意识到,忽视和轻视安全是不对的,对违章行为的纵容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

消防炮一律炮口朝下,排空炮内存水,以防冻坏;检查并完善消防炮、消防喷淋管线地上裸露部分及各生产装置的室外消防水线。

罐区要检查储罐消防喷淋阀门后管线内是否存水,并放空排净;生产水、除盐水、循环水、易凝介质管线的跨线、盲端、死角。

停用机泵的冷却水、洗眼器水线等;间断使用的易凝物料管线、水线。

房间的门窗玻璃,靠近门窗的室内消防设施等;消防蒸汽胶

带要配备齐全,以确保能及时扑救初起小火。

各储罐呼吸阀,严防由于气相夹带物料导致呼吸阀失灵进而发生事故;压力表、引压管的防凝;开好空气净化装置,严防仪表风带水;伴热线、疏水器等。

下雨、雪及大雾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通道、楼梯、楼板等作业场所和人员行走通道的积水和冻冰。有人通行的架空管道和屋檐下的冰溜子必须及时清理掉。

对已经冻结的铸铁管道、阀门,不得急剧加热,必须用温水或少量蒸汽缓慢解冻,以防骤然受热损坏。

化学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燃爆危害

燃爆危害是指化学品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害程度。石油化工行

业由于生产中使用的原料、中间产品及产品多为易燃、易爆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了解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害,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搞好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健康危害

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通过呼吸道吸入体内;

通过暴露在外皮肤的吸收进入体内;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主要危害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的病状不一样。某些化学品长期接触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如苯可致白血病,氯乙烯可致肝血管肉瘤等。环境危害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化学废物,其中不乏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毫无控制地随意排放及其它途径的泄放,严重污染了环境,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

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这类事故一般多发生在检修作业或建筑施工等作业场所,属于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事故类别首项,包括落下物、飞来物、滚石、滚落物、崩块等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会对建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伤害,甚至死亡。特别是在施工周期短,人员密集、施工机具多、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多时,易发生对人身的物体打击伤害。在石油化工装置的建设施工及检修施工作业中,最常发生的物体打击类型是:●高处落物伤人,包括工具、材料、边角余料、脚手架杆、扣件等坠落伤人;●堆垛材料较高不稳固而倾斜倒塌,对人员造成砸伤;●机具设备带病运转、或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工具、物料飞出对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物体打击事故案例201*年11月某天中午,某煤化工项目磨煤矿架高度60-70米处的框架平台上,作

业人员正在拆除支模脚手架,由于一味追求进度与图省事,作业人员将拆除下来的脚手架杆横七竖八随意堆放在平台上,导致脚手架杆越堆越高。突然一根长度约2米的脚手

架杆从平台边缘滑落下去,正落在框架边行走的1名职工的头上,

造成该作业人员当场死亡。

1.施工管理不到位。①为追求施工进度,要求作业人员加班加点,牺牲中午休息时间进行作业,

并借以逃避业主、监理、总包方等相关监管方的管理。②对于拆除作业,事前没有进行详细的工作危险性分析,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③对于作业人员将拆下的脚手架杆随意堆放在平台上这种做法,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进行管理,没有及时组织清理并运到地面上来,造成脚手架杆处于不安全状态。

2.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中午加班作业,未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造成安全监督管理的缺失,导致野蛮施工未能得到及时制止与管理。

3.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野蛮施工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4.在地面上行走的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随意跨越地面上设置的警戒绳,进入警示区域。

201*年8月9日9时左右,某建设公司管工柳某安装夹套管放空线,点焊后发现立管不垂直,为将其

找正,柳某在上部平台(距地面3.2米)将钢制水平尺放在法兰面上,职工龙某站在距地面1米的脚手架上扶立管,焊工将焊点烤红后,柳

某拉法兰,龙某推立管,两人同时用力,致使立管晃动,导致水平尺自龙某头部上方法兰面上滑落,斜擦在龙某右侧太阳穴上方又擦右肩后落地,造成龙某头部外伤。

1、直接原因:施工中操作不当,使用完水平尺

后没有从法兰面上取下,在立管晃动时,水平尺从法兰面上坠落。2、主要原因:受害人龙某未按规定劳保着装,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属违章作业。

201*年10月11日13:45左右,某工程公司的分包商员工李某,带领4名铆工在某石化焦化项目焦炭塔

进行钻杆导轨调整(斜铁找正),当调整到64米时,下方62米处的斜铁(50mm×380mm×20mm)松动,往下滑动,掉落至58米层的横梁上后弹到52米层南侧,砸到吊装保温彩钢板的李某的安全帽上,把安全帽砸飞,造成李某后脑颅骨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

1、直接原因:在进行滑道导轨找正高处作业时,没有

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对所使用的斜铁、工具进行可靠固定,导致斜铁坠落。

2、主要原因:李某在斜铁可能的坠落范围内进行施工,且劳保用品使用不规范,没有佩戴公司配发的合格安全帽,所用的安全帽已超过使用年限。

物体打击事故原因分析

归纳分析以上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项:●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1)在施工组织管理上,施工负责人对交叉作业重视不足,安排两组或以上的施工人员在同一作业点的上下方同时作业,造成交叉作业。

(2)片面追求进度,不合理地安排作业时间,不合理地组织施工,要求工人加班加点,导致安全监管缺失。

(3)安全监护不到位。

●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违章作业等人的不安全行为(1)工作过程中的一般常用工具没有放在工具袋内,随手乱放。

(2)拆除的物料随意乱丢、乱堆放,甚至直接向地面抛扔建筑材料、杂物、建筑垃圾而不是

使用吊车吊下来或用麻绳装袋溜放。

(3)随意穿越警戒区,不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走。●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的施工方法,造成物体处于不安全状态

(1)物料堆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堆垛超过规定高度、不稳固。

(2)不及时清理高处的边角余料等垃圾,导致边角余料由于振动、碰撞等原因而坠落。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到位,劳动保护措施不全面(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或者安全帽不合格。

(2)平网、密目网防护不严,不能很好地封住坠落物体。(3)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规范,作业面缺少踢脚板。(4)拆除工程未设警示标志,周围未设护栏或未搭设防护棚。

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

合理的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作业时,应避免安排两组以上的人员在同一地点进行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一定要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如非必须,不得安排作业人员加班加点,在必须安排作业人员加班时,也应一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做到“四全管理”。

对作业过程进行工作危险性分析,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避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1)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作业过程中小型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2)临时设施的盖板等要固定。

(3)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吊运一切物料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吊运过程中不得发生碰撞。

(5)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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