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药品及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总结
201*年药品及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总结
在广安市药招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县卫生局的直接指导下,我院201*年药品及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药品及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全省考核基本合格。一、药品上网阳光采购工作(一)201*年药品上网采购总结:1、201*年8~11月我院参加上网采购。
2、保持每月有进步,即网上阳光采购100%,主动接受积分考核100%,网上阳光采购积分合格率70%。平均积分77分,列全县前10名内。3、参加药品网上采购的医疗机构的情况分析:
(1)我院总收入元,药品总收入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37.48%,较往年有明显下降。
(2)药品采购总金额元,其中招标药品元,占药品采购总金额的98.26%。共采购药品品规5599个,其中经过医疗机构再次竞价后的降价品规14546个,占27.7%。
(3)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了3938个挂网品规平均降价24.19%、和药品零售价格只能顺加15%的规定。按照省上挂网药品零售价较国家零售价平均下降35.34%计算,我院共让利元。二、药品管理规范化
1、我院的药品管理去年通过了上级部门的验收,成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化单位。今年,顺利通过上级专家的考核验收,得到上级的好评。2、阳光采购药品。今年7月30日,我院召开药品监督、药事联合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药品阳光采购的要求,审核和通过了阳光采购药品方案。
扩展阅读: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药品耗材采购自查报告
根据韶关市纠风办《关于开展201*年度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部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201*年度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为93%,自主采购药品为10%,主要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每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违规违法事件。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实,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药事委员会小组,制定相关制度;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遴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院长担任组长,通过讨论选择待采购的药品。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保存采购清单。卫生院所有药品均在采购挂网药品,无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201*年乡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未纳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犁市镇中心卫生院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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