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山公园党支部一会四评工作总结
湘山公园管理局党支部“一会四评”党组织组建
工作总结
湘山公园管理局党支部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湘山森林公园管理局成立于1997年7月,下辖林科所,碧江苗圃两个生产单位,公园面积753.3公顷,园内动植物繁多,森林覆盖率达90.5,自然景观独特,素有“三面环水,二水夹流之美称;依山傍水,既有城市的喧哗,又有山区气候的特征,至今成为炎陵县旅游的重点景区之一,享有“古”“红”“绿”旅游特色盛誉。
园林绿化管理局成立于201*年元月,在湘山公园管理局的基础上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制,承载本县园林绿化职能。
单位内设:人秘股、计财股、生产股、林科所、碧江苗圃五个职能部门。
全局现有职工103人,其中局机关17人、林科所23人、碧江苗圃63人:现有党员12名。
局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和县林业局党委工作精神,按照文件、对照要求、狠抓落实春节期间"一会四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开创了创先争优活动新局面。一、宣传发动、逐步深入
党组织建设和春节期间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局党支部始终把宣传发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抓紧抓实,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推动工作。
深入部署。局党支部和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分别于去年10月份、今年元月份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就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组织学习并下发了相关文件,传达了上级工作精神,并组织局党员多次召开了工作推进调度会议,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抓落实。
以党组织为单位,结合大走访活动,走访一次党员群众,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帮带局党组织开展工作,指导搞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建设工作。二、"三个步骤"做好一会四评
局党支部从实际出发,考虑局党组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点到面,全面覆盖的方式落实一会四评工作精神。
树立典型。局支部把局机关、林科所、碧江苗圃确定为典型优先抓、重点试,作为先行先试的重点单位来打造。在两个典型单位试行工作当中,严按要求开展讲评会、党员自评、互评、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形成良好氛围,带动全局工作。
学习促动。元月5日,局党支部组织辖区党组织负责人到局机关、林科所两个典型单位学习,看成效、听做法、谈谈感想,学习经验、
取长补短,以"我身边的好典型"来促进全局党组织向先进学习、向优秀看齐,齐心协力推动工作大落实、大见效。
全面覆盖。立足岁末年初工作,加强督查,促推各党组织创先争优。党组织抓住年终总结会、党支部会议、走访慰问行动积极落实工作,将"一会四评"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到惠及所有职工当中,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整个工作做到"四个覆盖",即:整个工作讲评,覆盖所有党员;各支部召开的讲评会,覆盖每个党员;开展的自评、互评、点评和测评,覆盖每个程序;对党员干部讲评的创先争优活动参加、践行承诺、岗责履行、大走访及为民办实事等7个方面情况,覆盖每个内容。截至到目前,全局12个党员基本上都按照要求,落实了"一会四评"工作法,搞好了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工作。
三、注重实效
即:整个工作讲评,所有党员一个不少;支部召开的讲评会,要求党员到会并发言一个不少;开展的自评、互评、点评和测评,程序一个不少;对党员干部讲评的创先争优活动参加、践行承诺、岗责履行实事求是等方面情况,内容一个不少。四个不能,即:不能老生常谈,自评和工作点评发言时,避免老问题年年讲、人人讲,应总结新的情况和不同的问题;不能同腔同调,自评、互评和点评时,一人带头发言后,其他人不能人云亦云,应根据各人情况不同,客观求是地全面总结,填写评议表不允许相互抄袭,应是自己的客观评价;不能
好话套话,在互评和点评时,要点到所评对象客观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个人点评,不能怕影响同事关系,只有优点无缺点,或是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点一下问题;不能浮泛空谈,后期打算、承诺兑现、整改不足不能只说不做,要有具体行动,行动落实要有具体时间、具体措施、具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一会四评”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工作实情,管理局点评了部分人员劳动纪律遵守不严、上下班松散等方面问题,全局12名党员开展了自评、互评20余次,领导点评党员近8人次,收集归纳不同的问题4个、整改建议3条。
扩展阅读:201*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结
201*年全市检察工作总结
201*年,铁岭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构建和谐铁岭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截至11月末,全市两级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83人,提起公诉2193人。一是认真做好省院交办的大连“1〃11”特大涉黑赌博团伙犯罪案审查起诉工作。该案是以冬海波、郭兆磬、姜波、陈红卫为首的4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犯罪案,涉案人员100多人、犯罪事实110多起、涉嫌罪名近20个。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徐志飞检察长多次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主管检察长靠前指挥办案,选派了两级院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克服异地办案等诸多困难,行程2万多公里,认真审查卷宗200多卷,提出补充事项230余项,固定、复核证据120余份,撰写案卷材料110余万字,确保了公诉工作的出色完成,此案共有72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主犯姜波、郭兆磬分别被判处死刑,冬海波被判
1处无期徒刑。同时,还圆满完成了省院交办的沈阳“9〃05”非法采矿专案的批捕起诉工作,提起公诉的21名被告人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工作的效率和成果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共批捕起诉偷税漏税、制假售假、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46人。市院及时批捕了公安部督办、备受全市关注的银州区城市推进化办公室原主任刘金刚等涉嫌侵占农民土地动迁补偿款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并起诉了惠源集团公司总经理惠学新偷税、行贿犯罪案件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一方面,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多发性犯罪,在批捕、起诉环节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天和12天,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166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积极探索处理从宽、工作从细、办理从快、帮教从实的办案机制和工作方式,尽量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开原市院在受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时,针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系在校学生,并且是初次犯罪,学校又即将开学的实际情况,及时对赵某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保证其能够按时到校学习。随即,承办人进行了走访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关规定,最终对赵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向学校
2和社区提出了要主动帮教赵某的检察建议,得到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四是切实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45次,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行检校共建,有效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全市两级院共受理并审查处理首次举报线索356件;受理并依法处理首次控告申诉136件。工作中,坚持检察长接待群众、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109人次,直接批办和督促案件57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201*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和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11月末,全市两级院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90件106人,同比分别上升7.14%和17.78%,其中立案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86人,同比上升21.12%;立案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0人,同比上升5.27%。侦查终结案件的移送起诉率和提起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600万元。一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
3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60件,同比上升42.85%,占立案总数的66.67%,保持了良好的办案势头和力度。清河区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32人死亡、2人轻伤的特大安全事故后,市院检察长徐志飞、副检察长王之昌带领渎检处干警冒雨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积极配合市委调查处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办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涉嫌玩忽职守2名犯罪嫌疑人,及时警示教育了有关人员,受到市委领导的表扬。同时,认真办理了省院交办的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魏军(正县级)受贿和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凤楼(副县级)挪用公款犯罪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扎实开展预防和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全市两级院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针对有关单位、部门规章制度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建立了信息通报、工作协调机制,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在专项行动中,对近年来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逐案分析研究,确定初查范围和对象;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注意搜集和发现涉及“民生工程”的案件线索。共立案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20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昌图县院针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昌图老城镇病死猪在沈阳被查扣事件,在侦破动物检验部门人员玩忽职守职务犯罪后,及时牵头召开了由商业、公安、畜牧及所属动物防疫、检疫机构等部门参加的渎职案
4件通报暨犯罪预防联席会,并结合实际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改章建制,堵塞漏洞,防止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实现了查办案件的法律效果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市两级院按照省院的部署,有效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8件28人。市院以医药购销领域为突破口,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30余人精干办案队伍,团结奋战,通力协作,成功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20万元,涉案人员121人的窝案串案,现已立案侦查11人,移送起诉10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人,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作党政纪处理24人,向其他兄弟市院提供有价值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2件,为净化全市商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实际,围绕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开展系统预防65次,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22项,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68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人次,为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保证。市院对铁岭新城区建设项目提出五点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张竞强、常务副市长袁卫亮、副市长郭治鑫先后作出批示,责成相关部门会同检察机关研究落实措施。市院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铁岭新城区建设的具体实际,提出了《关于在铁岭新城区建设中加强预
5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同时,以警示教育基地为阵地,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作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1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三、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年,全市两级院着重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21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依法纠正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1件;注意发现遗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82人;对刑事裁判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5件;对侦查及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62件次,切实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七种人”专项检察活动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共审查提请减刑和保外就医罪犯663人,发现纠正违法减刑、保外就医17人;集中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监督纠正194人;加强对在押人员人身权、健康权、休息权和劳动保护的检察监督,会同公安机关研究建立了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统一由市看守所羁押制度,依法维护在押人犯的合法
6权益,继续保持了全市零超押的最好记录。市院依法监督纠正了铁岭监狱在押犯陈广红4年前发生在外地的错判,使其被多判的4年5个月刑期得以扣除。为此,陈广红的家属特地从辽阳赶赴铁岭,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感激之情。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立案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20件,抗诉再审24件,其中改判6件,调解7件。同时做好申诉人对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58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开原市院在提起公益诉讼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突破,依法对一起盗窃电信设施的公诉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国家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全市两级院以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向曲长春同志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查找差距,深化认识,不断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巩固教育活动的成果。精心组织全市500多名检察干警参加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其中市院以95.5的平均分名列市直政法部门的第一名。同时,按照省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全市
7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全市两级院共有5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1*年9月18日,高检院和省委隆重召开大会,追授昌图县院曲长春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作出在全国检察系统和全省广泛开展向曲长春同志学习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时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李克强同志和高检院检察长贾春旺同志出席命名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加强专业化建设。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开展业务竞赛、以案析理、出庭观摩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侦查破案能力、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审查监督能力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全市两级院共有9人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开招录法律、计算机、司法会计等专业大学生25人,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提升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修养,提高明辨是非、驾御全局的能力;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院加大了协管干部力度,积极配合市委圆满完成了县区检察长换届、交流和班子成员选配工作,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程度、法律专业水平等进一步优化。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
8定,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狠抓检风检纪的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共回访自侦部门侦查终结案件102件,受理举报信件20件,认真调查取证,及时向署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给举报人满意的答复。五是加强基层院建设。认真落实市院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和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省、市、县三级检察专线网,不断提高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水平。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201*年,全市两级院认真落实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铁岭检察工作的实际,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新选任29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80%,保证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力。人民监督员在审查案件时严格把关,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化检务公开。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公开检务,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认真实施两大考评体系。市院成立了案件质量管理处,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和考评;选拔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骨干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专门负责案件质量审查工作,并利用检察专线网,实现了网上考评,进一步提高了考评的质量和效率。在201*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评比中,全市
9两级院的排名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制,激活干部管理机制,一批优秀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各项检察工作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五是积极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有力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六是健全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机制。坚持实行羁押告知、提前预警告知、换押证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连续第六年没有出现超期羁押案件。七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侦查资源,统一管理案件线索,充分发挥市院在办案中的主体作用,改进侦查方法,提高侦查水平,不断增强组织指挥、突破案件的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六、努力做好检察政务和后勤行政工作,为业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物质保障
办公室共编发检察信息38期,被省院和市委采用15条,完成各种综合材料10万余字,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信件4000余封,送阅检察信息1000余件次,同时,还圆满完成了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监督试点、检察统计、档案、文秘、机要、传真、复印、打字及领导交办等项工作。
干部部门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努力为全院干警和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圆满完成了公务员登记、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套改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完成领导班子述职、考核,副县级检察员和检
10委会专职委员的推荐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检察官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顺利完成部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办理检察官法律职务任免6次。此外,圆满完成了工资晋升、人员调转、医疗保险、警衔确定及调整、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检察宣传教育部门积极宣传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72篇。同时,配合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渎检等业务部门,对280人次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组织34人参加晋高培训班,24名新进人员参加省院岗前培训班,13人参加省院司法考试培训斑,对201*年以后入院人员进行了法治理念教育培训,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
司法警察支队开展了“一熟、两懂、三会”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业务素质。共参与送达法律文书36人次,看押犯罪嫌疑人68人次,押解28人次,拘传、传唤50人次,维护上访场所秩序35次,参与组织院内重大活动30次,组织参加省院培训16人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充分履行了职责,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检察技术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业务工作服务,共完成文检鉴定4件,物证照相11次,摄录公诉庭4次63小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16次40小时,提供技术协助16次,圆满完成同步录音录像和三级专线网建设任务,积极抓好网上考评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了辅助业务工作、提供技
11术保障方面的作用。
研究室和案管部门紧紧围绕检察业务、检察改革和案件质量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圆满完成两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认真做好调整和完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工作,成功召开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着手筹备成立“铁岭市民法和诉讼法研究会”,编发《检察研究》专刊4期,加强图书资料室建设。同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检委会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专项活动,共督察重点案件98件,组织两级院30多人参加网上考评工作培训,为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计财装备部门和服务中心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管理,注重节约,努力保障业务经费和办案经费;认真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被市财政局评为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先进单位;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更新10台车辆;认真做好取暖费补贴报销工作;维修和保障办公设备设施千余次;加强对服装和赃款赃物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三项费用承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安全制度,加强对各种车辆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办案、办公用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加强机关防火、防盗安全教育;积极采取措施,想方设法调剂伙食,保障干警的福利待遇,为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
开发区检察处克服办案人员少、工作任务量大等困难,受理审查批捕案件7件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2人;查办职
12务犯罪案件2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加强与开发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联系,实行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发区16个分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开发区23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召开座谈会,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迁入新办公楼,进一步改善了办公办案条件。通过举办司法会计、办案技巧和书记员业务等内容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处干警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01*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距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线办案力量不足,尤其是有的基层院的业务骨干缺乏,严重影响了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执法作风不文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在个别部门和干警身上有不同程度的表现,还需进一步加大教育整顿力度。三是诉讼监督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对监督效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四是办案经费紧缺、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坚决贯彻省院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
13求,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预防效果,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针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效果,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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