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科201*年度工作总结
水政科201*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水政科在处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在积极参加处里统一安排的政治学习任务及“全面提升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水政监察工作
(1)水利执法方面:水政科联合灌区派出所继续对盗窃破坏水利设施、阻碍扰乱施工、妨碍执法等违法案件予以了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0余起:其中清理非法占堤拆除违章建筑2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起;调解矛盾纠纷6起;制止向河道排污1起;保护堤防和输水等工程出动警力26人次,追缴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上半年集合了20名巡防队员,对植树期间在堤防上私自栽植的60余棵树苗进行了强制清除,并予以没收,制止了私自侵占堤防的不良苗头,确保了灌区沿线良好的治安状况。
(2)队伍建设方面:由于灌区人员的变动及执法人员所持的执法证件到期,收缴了部分离职人员的执法证,对现在岗27名水利监察人员换发了新的执法证件,定做了服装,解决了以往存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着装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下半年,为了全面提升依法治水水平,切实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水政科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水政执法培训班,位
山灌区来自13个基层管理单位的60余名水政监察、治安巡防队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为主题,采用军事训练、案例评析等形式,对相关法律知识、案件处理程序、执法风纪风貌等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而且充分锻炼了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团结凝聚力。
(3)普法宣传方面:第十八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水政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深入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宣传活动,通过在东昌路市局门口同其它兄弟单位一起设置咨询台,向过路行人讲解水法律、法规条文,散发宣传单1万多张。一是深入13个基层管理单位,与灌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到沿渠500多个村庄广泛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宣传期间,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水事纠纷,切实达到了边宣传边办案的效果,通过开展水法宣传,极大地增强了沿渠群众的水法制观念和水患意识。
今年是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年。为积极做好我处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聊城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标准要求,及时调整了我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五年来我处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所作的组织领导或机构建设情况、每年的主题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组织领导干部等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参加普法考试情况、法制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经上级部门验收均合格。
(4)涉渠建设项目方面:今年以来,对灌区所有涉渠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严格管理,该收取的规费做到足额征收,全年共收取各类涉渠建设项目占用工程损失补偿费90多万元,严防了无许可证的项目乱施工或有许可证不按要求施工的行为发生,完善了灌区水利规费征收和水行政执法罚没工作合法有序进行。
二、综合治理工作
(1)安全防范方面:为了把我处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照上级综治委的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相继出台了普法、帮教、矛盾排查、消防安全、综治保卫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制作了各项工作制度的图板悬挂上墙,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有力的推动了我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另外,定期不定期排查单位内部和生活小区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把问题及时解决,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柳园办事处整体联动防范工作,做好灌区办公区域及家属区域的治安工作,从防火、防盗、防抢劫等方面严格制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今年,灌区由于实行了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经处委会研究,根据各门岗需要值班人员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将机关门岗承包给保安公司看守的试点工作,经过将近一年的试行情况看,效果确实不错,无论是值班纪律、责任心,还是进出人员及车辆秩序都比原来有所改善。
(2)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年初,同上级单位和下属各基层管理单位及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用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意识。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10月19日上午,位山灌区消防知识培训班在处三楼大会议室举行,我处30余名安全员参加了培训。培训中,老师重点讲解了家庭防火知识、消防急救、逃生自救、灭火常识,并现场示范了灭火器、烟感器等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提高了大家的消防安全常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一个月的时间,充分宣传20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期间,共派出2个安全检查组,深入基层管理一线,重点从沿渠堤防、配水建筑物、生产桥以及易存水渠段,庭院内电力、餐饮、监控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处进行了检查。1、对堤防上弃土较高的部分,进行了消肩减压,实行人工造坡;对长期废弃的看树房等堤防闲置房屋,已组织拆除或签订安全责任合同,防止出
现坍塌责任事件。2、对渠道上年久失修的危桥,设置了禁止通行或限吨通行警示标志,并且在桥下以及其他存水较深的渠段,设置了严禁游泳和捕鱼等警示标志,尽可能预防压垮桥梁或溺水事件发生。3、对管理所内老化的电力设施进行了及时维修或更换,对监控室、微机室等线路密集处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理,并明确了安全用电责任人,严防触电、失火事件发生。
三、明年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水政监察工作
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打击力度,加强水政监察,维护水事秩序,依法保护水资源和水工程等有关设施;加大对基层管理所段的监督工作,坚持实行基层所段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做到随时掌握沿渠安全动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同时,密切联系灌区派出所,对举报的水事案件,坚决依法查外,决不手软,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一方面严格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审批河道范围建设项目,逐步完善灌区水利规费征收和水行政执法罚没工作,确保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合法进行。一方面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能力的业务学习。一方面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继续抓好水法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的水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进程,营造灌区良好的水利法制环境。
2、加强综合治理
在综治工作中,我们将始终抓住“创安”这个载体,把住各个工作环节,通过及时召开综治会议,提醒门卫值班人员切实提高警惕,确保机关、家属院职工和家属的安全。严格落实各值班区域人员的定期巡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消除不安全因素。
3、认真组织普法考试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工作,保证年度参考人数和成绩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4、抓好安全生产
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力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治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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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水政监察大队工作总结
我队在局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水政工作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我县水环境法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县水利事业平稳较快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继续加大水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紧紧围绕“严格水资源管理,推进水利新跨越”的主题,狠抓《水法》及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一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组织了60人的宣传队伍在县城主要路段巡回宣传,同时利用农村赶集时间出动宣传车20余台次在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期间共悬挂横幅75幅;散发宣传资料24000份,发送短信1500条;接待咨询群众1000余人次。还投入5000余元,在县城主河道制作巨型宣传标语1幅,并在县有线电视台连续播放《人、水、法》专题节目一周。二是加强培养青少年保护水环境意识。活动期间继去年又组织3000余名中学生开展“保护母亲河,珍爱水环境”的河道清洁活动。三是利用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4篇,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水法规知识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立了全民自觉履行水法律法规的意识,为我县依法治水,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不断加强队伍素质培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队一直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水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执法人员,必须牢牢掌握法律武器。对此,我队着力对执法人员进行了水法律知识及相关法律的培训学习。年初就制定和落实了新年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一是先后积极选派4人参加省、市各级行政部门主办的行政执法培训;二是要求全体水政监察人员每月必须安排3到4天的时间专门学习,平时自己挤时间学习;三是要求队员在实践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不文明执法行为和被投诉事件。极大地提高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在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上,重点加强规章制度及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水政巡查制度、水事举报立案制度、水事调查取证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分解工作职责,落实分项负责,做到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推动执法工作高效运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一年来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43起,纠正轻度违法案件34起,立案查处8起。对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的姚贤堂涉河建房案及小肥牛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向河道倾倒垃圾案进行立案查处。此外,今年11月我队以省、市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对我县舞水河非法采砂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采取强制停电措施共取缔非法采砂船只8艘,非法吊装码头9座,砂场2处,限期整改采砂船只4艘。为构建我县良好的水事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队在办案过程中很注重办案质量的提升,力求把每个案件办实办“铁”。因此我
队荣获全市案卷评比“优秀奖”,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不断提升效能建设,切实做好水行政审批工作我队把提升水行政审批效能建设,作为构建和谐水利、打造民生水利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强化措施,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等措施,提升了水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严格按照“高效、廉洁、规范”的工作原则,做到“一站式”审批,坚持做到“立等可取”,对超权限的审批项目,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削减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对所有水行政许可项目在原规定的工作日的基础上,进行压缩,减少不必要环节,力促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一年来我队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4起,审批10起,否决存在破坏环境的项目4起。没有一起人为因素拖延审批的现象发生。
五、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了水资源取水管理工作。完成了各取水单位(户)取水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规定年取水量达到5万吨以上新开办的企业必须编报《水资源论证报告》,201*年先后责令规模以上企业如远大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合创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安装计量装。二是切实加强了水政水资源管理统计工作,结合水利普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乡(镇)或单位,限制审批新增取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四是关闭自备水源工作,保证水资源有效利用。201*年底至今年3月,我队在城区供水范围内开展了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工作,
依法对全县的洗车场、宾馆、建筑工地、工业自备取水等用户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在留存5口战备水源井外,依法查封自备水源井22口。
六、心系群众及时调解水事纠纷
水事纠纷的调解工作,是水政执法的重要基础,也是水政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我队充分发挥基层水利员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立足本职,切实加强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竭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县水利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参与调查、调解各类水事纠纷10余起,较为突出的有:县城防洪堤建设项目土地纠纷,米贝乡斜塘坡村村民水事纠纷,波洲镇花草溪村水库溢洪道堵塞纠纷,凉伞镇凉伞村破坏河堤纠纷等。七、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巩固创卫工作成果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保洁力量。从4月份开始在原有8名河道保洁员的基础上增加了2人负责舞水河及龙溪河县城段河道水面及岸线日常清洁卫生的打扫和维护。二是保洁实行包干负责制。给每个保洁员划定责任区域,要求必须每日按时进行保洁工作,并进行考核打分,对不合格的扣发部分工资,以加强其责任心。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力度,除规定每星期巡查两次外,增加不定期突击检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向河道倾倒垃圾的现象发生。使我县河道卫生得到明显改观,人居环境也得到显著改善。
八、发挥主观能动性,其他工作收效明显
规费征缴方面:自201*年公安局取消了我局在炸药里附征“水保规费”以来,采石场及矿山一直不服从我局的管理,更不
愿意缴纳水保规费及办理相关手续。今年3月1日新《水土保持法》的出台,我们以此为契机,多次深入到山砂场及矿山宣传新《水土保持法》,并发出了《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通知》,通过多次宣传逐步恢复了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工作。截止本年12月13日,全年累计征收各项规费26万余元。
“碧水、青山、蓝天”工程方面:一是在没有任何专项资金的情况下,用“采砂权利捆绑清障义务”的创造性办法,实施河道清障工作。今年完成了舞水河新晃镇红光段,平溪河李树乡坪地段、新寨乡磨寨段、扶罗镇东风段、龙溪河方家屯乡白岩湾段河道清障,累计清理河道4.1公里,清理沙石10万余立方米。二是安排2人专职负责县“碧办”日常工作,同时加强了办公室硬件建设和规范了资料归档、汇总工作,得到县政府办领导高度肯定,为我县圆满完成201*年度“碧水、青山、蓝天”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方面:一是汛期内我队与各河道采砂作业船负责人签订了《保护河道防洪安全责任书》和下发了《关于汛期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督促作业船主落实各项度汛预案,建立责任追究制。消除了河道行洪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二是为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在全县重要水工程、码头、采砂作业点等位设立了安全警示标识牌,极大地强化了河岸周边群众的安全意识。
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行政干预大,执法环境不容乐观。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由于行政干预的因素致使执法办案受到影响,这样既降低了执法效率,又挫伤了办案的积极性。二是法院执行工作滞后。我局移交
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大部分未能得到执行。这不仅大大降低我水行政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性,更使少数违法者萌生侥幸心理,敢于以身试法。三是规费征收难度大。随着城区自备水源和“三边”范围内沙石场、砖瓦窑的关闭工作实施,大大增加了我队水资源费、采沙费和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难度。
十、下一步工作及思路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目前的工作距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继续加大水法宣传力度。使水法真正深入民心,深入群众、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执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无差错。二是进一步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目标任务。三是以国家颁布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对我县的山沙场进行全面梳理整顿,追缴水土保持规费。四是在贴近中心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措施,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
新晃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
2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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