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年度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民政局)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乡镇和村主要领导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镇村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执行《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在开展的创先争优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注重培养、树立勤廉先进典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镇村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加强乡镇机关效能建设,加大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和办事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乡镇干部包村、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二、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重点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滥用职权、“贿选”等方面案件。加强信访工作,实行镇村干部入户走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三、充分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
充分发挥村纪检监督小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选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要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开展民主评议,询问质问活动,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力。
四、积极推进镇村党务公开工作、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贯彻落实《XX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在乡镇实行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实行村民“点题”公开等做法,加强对村务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
在全县已完成“三资”清产核资和建立“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建立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制度,对村级“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进行决策。
六、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解决侵害农民群众土地权益问题。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行为,维护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的正当权益,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七、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及农田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扶贫开发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八、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推进村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负责人,建设群众信得过、工作能力强的好班子。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九、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针对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开展经验宣传交流、示范点创建等活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扩展阅读:永宁县民政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永宁县民政局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年,我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区、市、县四级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着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促进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领导组织,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有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细化分解,与领导个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有人抓、件件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加强了社会组织的管理,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做到五个“严格”:严格账户管理、严格资金的核拨程序、严格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的审批发放程序、严格救灾资金的核销程序,发挥“三个”监督的作用:发挥自我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主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审计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严格监管,在救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中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廉洁自律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四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向党员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同时,领导干部也加强了自律建设,坚持从我做起,带头搞好廉洁自律,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章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廉洁从政意识;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在机关办公楼设置了廉政文化牌,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三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根据人员岗位职责调整情况重新查找了风险点,制定了防范措施,突出抓好人、财、物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向县纪委上报廉政预警信息,达到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目的。配合县纪委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推广工作,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村级延伸。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中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坚持定期不定期地交换意见,并经常与班子成员沟通思想,始终坚持不酝酿充分不上会,不形成统一意见不公开,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岗位调整、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上,都是在深入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再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保证
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促进班子廉洁自律。
三、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民政部门服务对象众多,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民政部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何将困难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树立良好的形象,关键在于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作风的转变,只有作风转变了,才能将思想统一到“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上来,广大民政干部才能用心为群众办事、为困难群众解困。为此,我局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团延伸,单位无私设小金库现象。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控制外出考察学习人数和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严格执行“五问”、“六条规定”、“七条严禁”、县委27条“铁规”以及《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下大力气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的懒散作风,解决好党员干部社交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比作风、提素质、创一流”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在窗口服务单位扎实开展“三亮三创”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执行力。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效能建设是转变机关职能、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局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争创满意单位工作相结合,力求机关作风建设有明显进步;与开展学习型机关相结合,力求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力求机关整体建设明显进步。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及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了机关效能的进一步提升。二是规范行政行为。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理清了机关工作职能,清理审批事项,纠正工作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了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政策和规范化文件,克服部门利益权力化,禁止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三是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一次性告知制,窗口人员在办事过程中,必须一次性告知办理内容、程序及相关资料,避免群众不必要的麻烦。按承诺的时间,及时优质地完成承办事项。四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走进直播间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在婚姻登记处、老年活动中心两个基层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心敬老院获国家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五是强化监督机制。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全局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和日常协调工作,加强内外监督,发现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巩固了效能建设的成果。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源头治理
及时安排人员深入各乡镇,加大对城乡低保、临时救助
等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和各类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指正和处理。加强对民政系统干部的监管,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低保等案件查办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发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救灾粮油、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实行招标采购。认真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制度规定,对综合福利服务中心项目、东环社区和新银社区装修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的招投标。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及接受馈赠等现象。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单位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六、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职责、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等情况进行公开。坚持“四公开”机制,一是公开服务承诺。通过政府公众网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民政各项工作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进行公开,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要求逐一兑现落实。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利用乡镇民生服务窗口,将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高龄津贴等办理事项进行公开,制作办事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实行开放式办公,透明化服务,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公开监督评议。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联络员和部分社会人士到局属各单位和乡镇民政办进行视察和调研,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按照单位职责及时进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纠正。四是公开举报方式。分别在政府公众网、民政局、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公开了举报电话,设立了意见征求箱,积极解决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各类问题。制定了《永宁县民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并印
发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201*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在制度的执行上不是很严格。三是开展活动的形式不够多样。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实际,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狠抓作风建设,把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落在实处,不断提升民政发展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永宁经济发展奠定稳定的基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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