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控申201*总结

控申201*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19:14:39 | 移动端:控申201*总结

控申201*总结

201*年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总结

201*年,XX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两级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坚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源头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不断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力度,改善接待环境,强化文明接待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了控申举报各项业务。

一、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今年,我院继续把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一要深入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制度,彻底摸清底数,逐案登记,逐案落实解决

方案。二要强化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高质高效地办理案件。要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要切实提高案件的纠错能力和决定的执行力,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检积案。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切实做到该纠正的错误决定坚决予以纠正,该赔偿的依法给予赔偿,防止初信初访变重复申诉上访。对于作出的纠正或者赔偿决定,要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五要强化息诉,追求和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运用疏导、协商等各种手段,做好善后工作,将依法妥善处理案件与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在止诉息访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控申业务。(一)、控申科在学习实践三项重点工作中,思想重视,部署周密,贴近实际,主要表现在: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中:一是院党组始终把窗口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信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目前,我院对信访

件和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使举报线索不丢失、遗漏,举报线索7日内分流。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接待,举止文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采取首次接待责任制,承诺服务等措施。

(三)、为了规范接待工作,立足于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防止上访户的产生,提高检察干警的责任心,我院明确了各部门各办案人的责任,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就注意法制的宣传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四)、控申科认真学习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分院主管检察长的主持下,两级院民行部门围绕国家赔偿法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解能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依法严格行使职权,有效地制约检察权的滥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三、完善举报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举报线索。(一)、深入开展举报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扩大举报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开展举报宣传工作中,我们主要作到了以下几点:1、师电视台拍摄纪录片、编辑新闻等方式宣传法律宣传周的活动情况,扩大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影响,突出宣传检察机关反腐查案所取得的成果,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2、突出了宣传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3、是突出宣传检察机

关管辖线索的比重,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4、是突出宣传检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署名举报反馈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署名举报,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5、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集中举报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6、为方便群众参与举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根据分院党组安排,从6月22日6月27日开展了主题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举报横幅1条,挂图30余幅,宣传材料1000余份(维、汉各500余份),接受教育的群众201*余人,并在十四师各个团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二)、严格管理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举报线索,逐件登记。对举报线索首先由专人审查,审查意见由科长审核,做到准确分流。

(三)、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加大办理控告申诉控申部门担负着对内制约、对外监督的职能,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首办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稳妥地办理复查申诉案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维持有理、纠正有据,不枉不纵。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举报控告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整,制订的现有制度

不能有效执行。

2、控申检察工作队伍亟待进一步加强。这表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控申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很多案件政策性特点明显,对工作人员要求较高;本部门的办案力度还不大,工作经验缺乏。因此积极开展各种控申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是深化控申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3、控申检察工作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影响范围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社会各种发达的宣传媒体如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以及利用各种机会如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传单、举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好控申举报工作。

五、明年控申工作打算:1、规范各类举报控告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宣传调研的撰写,争取发表信息宣传调研。3、加大同分院控申处的联系,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促进我院控申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依法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依法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要严格依法进行复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使有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无罪的人不致于受到刑事处罚,保

障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田垦区检察院控申科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扩展阅读: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榆林市检察院控申工作总结

20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控申部门的工作在省院及院党组领导下,以“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加大对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力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20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人。同比下降32。其中,来信件,来访件(其中集体访3件),来电11件。属举报的31件(同比下降27%)、控告25件(同比下降37%),分别占受理数的55%和45%;其中移送反贪部门18件,移送渎检部门3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移送侦监部门2件;控申初查举报线索3件。其中移送立案2件5人,其中移送反渎职侵权局立案1件1人。移送反贪局立案1件4人。不予立案1件1人,全年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52次,接待来访群众情况反映25件60人(次),批办举报控申案件25件,目前均已办结,占批办数的100%。办理上级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1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15

次,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8场次。两级控申部门初核案件线索53件,移送立案18件,同比分别上升43%和157%;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去年2件);没有刑事赔偿案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51人次(去年146人次);共发检察建议25件。其中:市院受理举报、控告91件,占全市25%,无刑事申诉案件,85件举报线索经审查分流已分送至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基层院及其他机关;办结省院交办案件1件;经排查报告省院、市委政法委涉检信访积案6件(已息诉罢访1件,其他正分别作先期化解工作),报市委政法委拟评查案件10件;组织安排全市“举报宣传周”活动,市院组织上街宣传一次,开通市院12309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完成信息稿件2篇。

今年以来,市院控申处起草并提交院党组会讨论通过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两项制度,促进和推动了信访积案化解和“三项重点工作”。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一年以来,我院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接待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接待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最直接的服务,

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控申部门的工作环境。

一是加大办公住房和接待环境的改造。我院因办公住房十分紧张,控申部门不得不在原大楼后面旧楼上办公,举报接待室也设在后院旧办公楼上,既不方便群众来访,又不便于领导联系,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把大楼临街面经济效益十分可观的门面房收回,重新装修改造,在临街面设了控告举报接待室,购了新的办公设备,大大方便了群众来访和举报,现正在规划开通网上举报,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作用。

二是增加硬件设施。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保证经费,添了检务公开大屏幕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先进的设备,制作了精美的检务公开和接待、来访等制度宣传栏,开辟了检察长接待室,候谈室,又把赔偿、举报、刑事申诉工作都专门单设了办公室,配备有6台电脑,2套打印系统和“12309”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基本上达到了无纸化办公。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接待行为。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以来,我们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不仅制定了《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还把它用钢化玻璃装镜上墙,便于来访人观看,这几年

又不断修改和完善了一些信访制度,制定了《榆林市检察机关信访工作责任制》、《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首办责任制》,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制度,使信访工作有所遵循。我们还在信访接待工作中贯彻“检务公开”实施内容,一是在接待室醒目的地方张贴“检务公开”内容;二是利用举报自动受理系统解答群众咨询;三是在接待群众上访时,有意识地宣传“检务公开”;四是结合办案推行向当事人告知制度。通过实施检务公开,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感。

(二)、认真排查,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积案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成立了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制定了《榆林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的实施方案》,把清理信访积案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多层次积案化解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清积案、化新访”工作上,深入开展对上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合法地通过正当渠道处理自己的诉求,形成了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新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症下药。对合法的诉求要求办案人员加快进度,全部解决;对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的抓紧调查,重新处理;对疑难案件,我们做好解释说明和以情感化工作,教育引导和沟通调解工作;对适用程序不当的“瑕疵案”由办案人员承认错误,求得谅解;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进行人文关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上访人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不得之不理;把重信重访和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结合起来,对于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认真办理,作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防止因办理不及时导致重信重访。

一是扎实搞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及时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和隐患底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活动前更要及时进行排查。

二是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息诉、边防范,做好信访风险的评估预警和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切实把息诉罢访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协调解决弱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确保涉检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如绥德刘鸿均多年来反映其子刘亚雄在米脂县公安局看守所关押期间,被米脂县看守所人员殴打,致其子下肢瘫痪,经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调查,并经陕西省人民医院鉴定,结论为刘亚雄属癔病性瘫痪,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经我院对刘红军、刘亚雄做化解工作,向其讲明现有证据不能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政府可根据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实际状况,给与其适当的经济救助,

经我院多方协调有关机关,多方筹措资金20万元,上访人于201*年12月10日达成协议,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表示不再上访

三是精心做好信访维稳应急工作,全面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妥善处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绝不能在检察环节出现影响大局稳定的问题。现已将排查出的全市14件涉检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达到了100%。(三)、积极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工作

根据市政法委的要求,我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问题和检察执法案件,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维护检察公信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评查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我们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主管检察长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从各内设机构中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干警组成本院案件复查分三个小组,并制定了《榆林市检察机关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重点个案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案件评查活动的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警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一线办案干警筑牢办案绩效第一道防线。

二是开展案件摸底排查和自查。根据评查范围和重点,迅速开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了拟评查案件的底数,共筛选出10个拟评查案件,报市政法委审核同意。对摸排出来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并组织专人对自查出来的案件进行精查,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坚决防止“带错出门、带病入档”现象的发生。在自查中,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案件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每起案件原办案干警,就执法理念、执法作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处理结案、社会效果等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案等有问题的案件和执法状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反馈意见,依法予以纠正;对办案质量高的干警,予以表彰;通过评查,没有发现对工作不负责、案件久拖不结、导致矛盾长期积聚等严重问题。对发现的不足和缺陷,及时印发到各部门,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予以警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四)、深化和创新举报工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畅通举报渠道,我们积极履行举报工作职能,以举报宣传工作为重点,深化和创新举报工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发挥了案源主渠道的作用。一年来,我院共立案45件,89人受到法律追究。其中重、特大案件13件,挽回经济损失201*

余万元。

一是积极开展举报宣传。举报法律宣传活动,是检察机关引导广大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共同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有力武器。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每年宣传周期间开展较大规模的专题宣传活动,将一般性宣传与有针对性地宣传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提高举报线索质量。宣传内容丰富,通过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宣传资料,公布12309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告知群众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立案标准、举报途径和控告、申诉须知,举报有功奖励制度,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举报宣传长效机制,把“窗口”宣传与社区宣传结合起来,使得举报宣传受到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一年来,我院共组织干警30人次上街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201*0余份,受理举报线索120件。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管理举报线索,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人。我院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举报线索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举报奖励制度,举报人保护工作制度。三年来,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举报线索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轨和规范化,无论是院领导还是业务部门收到的线索,无论是

办案中发现的还是摸排的,都能作到及时送到举报中心登记,然后由检察长签批后区别不同情况,准确分流。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线索,按照高检院的规定,及时向省检察院备案。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线索,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处理;属于本院管辖的,移送本院有关部门处理,这样做既避免举报线索杂乱无章、管理无序,又避免举报线索无法跟踪反馈,造成遗失和泄密现象的发生。为了加强举报线索的管理,我们把受理的线索及时登记,定期查看,追踪线索处理情况,同时对转出去的线索签发跟踪反馈单,定期催要结果。近几年来,还坚持了半年和年终两次的举报线索清理工作,对转给反贪、渎检等部门的暂时无法查办的线索,退回举报中心存入缓查档案。

三是积极开展举报初查和初核工作,努力消化举报线索。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有查办价值的举报线索,积极组织力量抓紧初查。对县、区检察院难以初查的举报线索,市检察院直接或者参与初查。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经两级院检察长批准,共初核初查举报线索233件,其中移送侦查部门立案侦查139件。

四是建立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在举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线索转给被举报人或者

被举报单位。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构成犯罪但违反党纪政纪的,主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依纪处理,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移送有关机关严肃处理,保障举报工作健康发展;对经查举报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均及时为被举报人“正名”,消除影响,以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8人,奖励金额80000余元。

(五)、着眼公平正义,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在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积极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有案必立、有错必纠”办案原则,对受理的刑事申诉坚持严格慎重审查,准确认定事实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一年来,共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14件。办结14件,改变原决定的2件,维持原处理决定和不予

抗诉的12件,尚无一件被上级院复查纠正,亦未发生申诉人不服复查决定继续缠访或越级访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刑事赔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保障人权、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提高认识,树立有错必纠,依法赔偿的观念,认真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一年来共依法审查刑事赔偿申请11件,不予确认2件,决定赔偿8件;支付赔偿金20.28万元。对于公民的赔偿申请,实行基层院不予确认的决定必须报经上级院审批的备案审查制度,杜绝“该赔不赔”问题发生;对于刑事赔偿决定落实难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消除“法律白条”现象。

三是坚持把息诉罢访工作贯穿于控申检察办案的始终。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中,普遍实行“两见面”制度,争取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复查决定的理解和信任,努力做好息诉工作。如本院在办理王爱琴不服刑事判决申诉案件时,先后2次调查核实,用大量的事实反复耐心地说明司法机关对其定罪量刑和适用法律的依据、理由,最终打消了申诉人对刑事判决的误解和疑虑,申诉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

三、存在问题:

一是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应进一步增强。个别干警宗旨意识还比较淡薄,工作浮漂,得过且过,进取

心不强;有的不注意自己言行,不注意维护集体形象。在工作中互相推诿,没有处室一盘棋思想。

二是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初查和复查案件的手段比较单一,突破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还不够强,与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不能及时沟通;接待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处室个人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评比差距较大,对创新工作,没有自觉性,只是被动地应付完成任务目标。

四是处涉检上访案件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未能从源头上遏制新的涉检上访案件发生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控申201*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控申201*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控申201*总结》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470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