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商务局201*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青阳县商务局201*年“五一”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县人民及外来游客的饮食安全,根据青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青食安委办[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开展“五一”期间肉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为加强对节日期间肉品安全监管工作,201*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了定点屠宰场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和传达了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定点屠宰场在节日期间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严格执行生猪进场、屠宰、检疫、检验各环节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201*年4月28日,对城关、陵阳、木镇、庙前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屠宰生猪来源记录和产品流向、病害猪和经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情况。“五一”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通过不间断地执法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的肉品安全。在开展节日期间肉品安全监管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屠宰场卫生监管和检查,宰场必须明确责任,保证卫生清洁、定期消毒,整治卫生死角,优化宰场环境。我们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中,始终把对宰场卫生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和日常巡查力度,杜绝病害猪肉上市,保证了广大市民在“五一”期间吃上“放心肉”。“五一”期间,各商场市场供应平稳,我局未接到任何投诉、举报电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青阳县商务局20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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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商务局20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青阳县商务局20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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