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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总工会普法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0:09:27 | 移动端:金阳县总工会普法总结

金阳县总工会普法总结

金阳县总工会

“五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

金阳县总工会在县普法办及州总工会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平安金阳、法治金阳、和谐金阳和促进经济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县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把普法工作作为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金阳县总工会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陈晓凤主席任组长,张沛玲、比布木日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州、县“五五”普法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会的工作实际,制定和印发了《金阳县总工会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工会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普法对象、要求、内容和时间安排等,使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重点地开展。把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工会职工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中,总体部署和安排,从工作机制上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

二、提高能力,强化自身,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学好用好法律知识以及省总工会关于打造“三家”工会干部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会领导班子和各级工会干部的学习,使工会干部成为熟悉经济管理、劳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化人才,实现维权专业化,通过多种方式学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一是抓机关干部学法。把普法年度计划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当中,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坚持学好法、用好法,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在平时的学习和会议中,经常安排一些法律法规内容,共学习了《宪法》、《工会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全体工会干部的法律素质,促进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为保证学习质量,中心组还多次进行专题讨论,共同提高认识,加强法制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抓基层工会干部学法。今年5月,组织举办女工干部培训班,学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60多名女工干部参加了培训。此外,还先后组织我县各级工会干部约150人次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各级工会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职工中强化普法宣传效果为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县总工会认真筹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主题活动。利用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等活动的宣传之际,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共举办现场法律咨询活动2场,为前来咨询的职工群众解答问题,发出相关法律法规书籍100多本,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以开展“情

系职工”、送电影进厂(村)活动为契机,播放法制专题电影或涉及法律宣传教育的节目,共送出电影20场,约1万多人观看了电影和演出,大大提高了我县企业工人和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三是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

四、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在依法维护中加强宣传

县总工会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一是清拖欠,保障农民工待遇到位。二是认真处理来信来访。三是做好团结教育群众工作。多次深入老寨子乡与村民促膝谈心,做深入细致的普法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发放各种普法宣教资料11件,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四是推进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全县已有5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工作,较好地规范了企事业行为,使企业法人加深对《劳动法》、《公司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从而增强法制观念,规范了单位领导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目前,全县建立工会组织94家,有力推进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

我会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单位、企业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致使普法治理工作普及程度不平衡;二是工会干部的法律水平仍需提高;三是普法经费不足;四是外来务工人员队伍较大,法律意识仍然淡薄,仍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将加以研究和解决。

扩展阅读:县总工会法制宣传月活动报告

二○一○年“法制宣传月”活动月调研报告

根据蒙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蒙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蒙山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年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蒙综发〔201*〕1号)文件精神,县总工会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

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月”活动。一是成立了“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日邦同志担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二是制订了县总工会“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三是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具体工作的做了分工。确保活动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以“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全局上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组织工会干部职工参加法制知识专题讲座1次,结合工作特点,重点对《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水平,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

(二)重点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为联系村送去了法律宣传资料和保障职工权益法制知识讲座,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三)积极参与综治法制“一条街”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了有关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共发放《工会法》、201*年元月颁布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职工工维权手册》、《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宣传资料1420多份,为群众咨询解答疑难问题50余次。同时,利用宣传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宣传气氛热烈,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四)在服务管理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展板,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制宣传专刊橱窗2个,并及时报送法制宣传活动信息。

(五)将三月份安全生产、工资清欠等工作与法制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行走动式管理,积极排查各单位存在的安全、治安、信访隐患,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员工的解疑释惑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稳步开展。三、“法制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会干部职工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培养了广大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意识。同时进

一步推进了全县普法工作的开展,积极弘扬了法制精神,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体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认识有偏差,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一五”到“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可以说法制宣传教育的网络或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但在某些部门领导重视方面却是形同虚设,大多精力主要用来抓经济,没有把功夫用在平时的法制宣传教育上,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软”任务,不如抓经济工作那么实在,费时又费力又没有经济效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学多学少不影响大局,确实需要来个现学现用,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一些部门法制宣传负责人,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普法培训外,一年到头也组织不起来职工、进行几次法律法规学习,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害怕一旦职工、职工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开展带来不少的麻烦。同时职工中也出现了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同时普法对象多元化,组织难度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构成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势在必行。

二是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同时,由于职工个体之间存在年龄、文化层次、认知水平上的差异,难以“一锅煮”,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另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的基本活动经费都无法得到保障,也是制约和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根本原因。

三是内容平乏,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农村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结构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职工从业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农、林、牧、副、渔等产业外,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比例逐渐增多,外出打工的职工增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格局给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分、多种产业结构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得不同地区、不同素质、不同需求的职工不可以接受统一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否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工的学法效果。在农村地区,更要注重本地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的特点,根据不同层次职工的学法需要,突破原有的惯性思维模式,创设新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良性循环。

四是宣传形式单一,队伍素质偏低。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环境、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已不适应要求。出板报、发材料、挂横幅、贴标语、送法下乡、法律咨询等形式,是当前最常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这些活动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缺乏富有时代气息、此类活动时间短、次数少,受教育的范围仅占应宣传人口的极少数。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冲破旧的小农经济观念,冲破土地的束缚,从农村到城市打工或者

自己开办企业,这些职工的分散和流动性成了必然趋势,并且职工生产经营的分散性和流动性还会加大。在这种情况下,仅仅用以上几种较为简单和笼统的法制宣传办法肯定是不够的,很容易出现空挡和死角。另方面,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从事法制宣传工作的人员,对法律知识学得不深、不透,知识面不宽,在宣讲法律时难以做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职工听起来枯燥无味,很难提高职工学法的兴趣,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三、加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

针对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改变过去内容和形式的单一性,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努力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扭转法制宣传教育现存在的不足,积极采取有效对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普法工作的关键在于各级干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现在普法面广量大,单靠普法主管机构一家“单兵作战”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因此要充分认识到搞好普法宣传对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普法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

门单位配合、普法机构指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作战”、齐抓共管大格局,普法工作才会蕴生推动力,真正见到实效。县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督查职能,建立普法网络,制定详实的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广泛组织、统筹协调各涉法主管部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多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了解职工的法律需求,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寓普法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中。乡镇、村(居)要加强与上级机关部门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开展普法工作,并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受益率。

二是找准“切入点”,增强实效性。只有了解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了解职工的处境和困难,才能采取广大职工易于接受和乐于接受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学法积极性,巩固农村法制教育的群众基础。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职工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律文化的传播提高职工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性,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面对农村社会成员从业结构的复杂性和法制宣传教育需求的层次性,在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时,要做到在注意普遍

适用性的同时,又兼顾到从业的特殊性需要。除了要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税法》等基础法律外,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适当加一些诸如《劳动合同法》等较为专业的法律学科,使得从事各项工作的职工都能具备一些跟本行业有关的基础法律知识。要针对进城务工职工的不同需求,大力宣传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宣传农产品市场化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途径。同时,普法教育工作,要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入手,将普法工作与依法解决职工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寓学法于用法之中,使职工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也就是摸准了不同层次职工的“敏感区”,有利于教育引导职工如何运用所学之法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和能力。从而使职工亲身感受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懂法的必要性,以激发职工的学法热情,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逐步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转变为“我要学”的主动状态。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三是把握“着力点”,创新宣传形式。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广大的职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原有的法制宣传工作运行机制提出了挑战。教育对象的分散性、流动性使过去的那种死板的教育方法以不太实用。首先要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坚持“便民、近民、利民”的原则,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把法律条

文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变成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可以将涉及职工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可读性强的普法“三字经”、印制成普法日历画、普法扑克牌等,让职工群众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采取走村串户、流动宣传的形式送法上门;其次,要善于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更广,更加形象直观,使职工时时刻刻都有机会参与法律学习;适时借助职工聚集的各种机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职工的生活习惯决定法制宣传教育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如利用机会,经常性的在市集等群众聚集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教育的普及面。同时,可以利用本地的一些较能集中职工的组织,寻求他们的合作。

四是构建新格局,完善保障机制。人员的落实,首先,法制宣传基层组织要有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完善干部和专门的法制宣传人员的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得先从这些人员抓起,否则法制宣传工作根本就是无从谈起。其次,在法制宣传员的任命上,还可以更多地采用本部门单位熟悉法律的人,因为这些人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加接近职工本身。法制宣传经费的解决,责任主体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经费标准,把职工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向农村捐赠法律书籍、光盘等,倡导各部门、各单位结对,实行一对一的普法帮扶活动,解决普法教材、

经费不足的问题,支援普法工作,确保职工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落实法制宣传责任问题,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通力合作,党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普法的主要职责,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法制宣传工作予以扶持。但在操作中,要注意落实各个参与方的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分层组织实施,划分责任区、包干区,订立责任状,这样才能使各个参与方有规定可承担责任,有标准可追究责任,共同努力,促进农村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重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基于法制宣传工作的现状,我们有必要从制度上、方法上等一系列方面进行探讨和改进,致力于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从而为整个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蒙山县总工会2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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