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201*年度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普安县201*年度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按照国家、省、州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突出重点,广泛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依法行政行为更规范。
(一)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对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建立计生干部学法学习制度,组织计生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行考试,努力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半年来,共培训人次923。
(二)深入宣传,加大计生政策渗透力度。发放各类宣传小折子,使群众了解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利用计生宣传栏,人口学校、报纸、横幅、人口文化阵地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计生法律法击规相关知识,积极营造浓厚计生氛围。半年来,全县共设宣传栏102个,通过电视台宣传12次,通过场地宣传,小型宣传100余次,大型宣传二次。
(三)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半年来,全县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2.5元(其中政策外一孩征收社会抚养费34.3万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32件。
(四)推进优质服务,维持稳定生育秩序。实行新婚登记告知,孕前、孕上门办理一孩生育证并跟踪服务,凭证生育,保健服务一体化,确保出生信息的源头掌握,随访服务,生育秩序合法稳定,半年来,开展妇科病普普治1561人。(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制度,半年来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2件,其中,已结案12件,实行“票否决”制度,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在执行市计化生育公务中有过失不当的干部,我们进行批评教育,半年来共有16位计生干部受到批评。
二、丰富内涵,争创“便民维权示范岗”。
(一)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的生育、奖励、技术服务免费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限以及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一律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制度,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领养审核等计生工作严格遵守法定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并对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三)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拓宽了利益导向领,全面落实各项奖励和优先优惠优等措施的落实,依法保障育龄群众应享受的各项权利。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对落实长效避阻孕节育措施的育龄群众实行一次性奖励。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信访工作渠道,
扩展阅读:201*上半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总结
高桥镇依法行政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工作以来,高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立足于贯彻执行国家“一法三规”、省《条例》等一系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全面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和谐的计生环境。
一、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
高桥镇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有关行政执法制度。我镇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征收、处罚、复议、赔偿、强制执行申请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审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这几大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全镇计生干部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蔚然成风。全镇10个村(社区)以“一法三规”和省《条例》总揽全局,严格执行《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层层分解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在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同时,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做到有其岗必有其职,有其职必有其权,有其权必有其责。二、大力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优质服务
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发展的需要,认真推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设立村民议事会的工作做法。目前全镇10个村(社区)已全部按照这一模式,建立了组织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我镇计生办依靠各村(社区)计生协会这一群众自治组织,更好
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管理服务,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档次,有力促进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以层次化、优质化、亲情化、规范化为特征的“四化”温馨式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内容,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三、扎实做好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便民服务
一是抓属地管理,我们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签订责任书,又采取了分块管理法确保了无缝隙地覆盖。二是抓企业责任制落实,明确人口与计生第一责任人。对城区所有企业单位,由属地政府与企业法人签订了责任书,并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计生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本企业的计生工作。四、认真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在提出以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非诉案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破解计生难题的工作思路之后,及时协调镇法院,本着“稳、准、狠”的原则,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了调查笔录、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强制执行申请等执行文书和调查取证、告知权利、作出决定、送达决定书、执行决定书等社会抚养费执法程序。五、切实做好行政监督工作
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
导包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实行包案;建立健全村(社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使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坚持开展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和村政务公开,一些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生育、非法抱养、瞒报漏报等问题被举报出来,并得以及时查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并要求解决的各种问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在贯彻落实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还有存在诸多的问题。(一)随着国家计生法律、法规逐步倾向“以人为本”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的颁布,使计生工作者简单粗暴的行为方法被严令禁止,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觉悟还达不到完全的自觉履行现行计生法律、法规的程度,部分群众或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难度增大,违规超生现象还很严重。(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程度欠缺,强制执行力度不够,确实存在经济困难,违法生育后无款可收缴的情况,虽有法院帮助,但效果不明显。
高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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