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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05:18 | 移动端:关于开展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

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根据省局《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化妆品安全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推动化妆品企业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化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我市制定了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试点实施方案,对辖内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现将201*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年试点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及时接手化妆品监管

一是高度重视。接到省局和省卫生厅《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化妆品移交和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指示和要求;二是做好与卫生部门化妆品监管交接。主动与卫生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如期做好监管职能交接;三是做好交接期间化妆品监管。在职能交接期间,妥善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实行无缝监管,确保在交接期间实施化妆品安全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四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登记注册平台收集涉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资料,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妆品调查工作;五是落实监管试点工作。立足于我们永安实际,积极探索县级城乡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

1、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为确保监督检查活动顺利进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相关执法人员在化妆品日常监管和执法水平,我局于去年7月16日组织了相关执法人员学习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局《关于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统一明确了监督检查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取得成效。

2、召集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召开座谈。去年7月23日,召集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23家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对化妆品监管和安全管理进行了座谈交流。

3、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意识。201*年7月初,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在我市豪门御景广场进行现场宣传。活动中,接待咨询群众500人次,发放化妆品宣传单201*余份,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三)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调查,摸清化妆品监管家底化妆品监管职能接管之初,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首先,通过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平台调取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础信息,初步掌握我市化妆品市场基本情况。截止目前,掌握我市有化妆品经营企业(户)188家,使用单位288家;其次,对通过工商局收集的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分为两类。即一是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进行重点调查和监督检查;二是仅进行工商注册经营和使用范围涉及化妆品企业单位;对其只进行一般性的电话询问了解;最后,向“有实际经营和使用化妆品企业单位”寄发调查表200余份。从收回的调查表情况上来看,目前在我市经营的主要化妆品类别有发用、护肤、香水、美容修饰、特殊用途以及国产进口等,品牌近20个,品种3000余个。

(四)开展市场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模式

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性检查,检查以宣传教育为主,着重向各企业单位业主介绍省机构改革的情况和化妆品监管现状,宣传教育业主要落实索证索票和质量验收制度,建立购销台账,并对部分化妆品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标签标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经营和使用“三无”或假冒伪劣产品。201*年,共检查103家次,其中经营企业(户)68家次、使用单位35家次。

(五)落实抽样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客观评价我市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状况,分析评估我市化妆品安全形势,预测可能存在的化妆品安全风险,对化妆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我局保质保量的完成了201*年化妆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6家(其中经营企业5家,使用单位1家),抽取化妆品10种、共57份。

(六)进行市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

在对全市化妆品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省局提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的要求,对我市化妆品市场进行分类监管。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将化妆品按品种数量分为甲、乙、丙三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按其基本情况分为A、B、C三级;监管分为红(Ⅰ)、黄(Ⅱ)、绿(Ⅲ)三等。充分利用我局有限的监管资源,高效的保障好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对化妆品企业分类为甲类A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甲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详细档案,包括企业详细的基本情况、企业的规章制度、人员编制等详细情况,每年至少检查2次,原则上半年检查1次;对甲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乙类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A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建立基本档案,记录包括企业名称、证件号、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的基本情况,每年至少检查1次;对丙类B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丙类C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备案,简单的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每年检查0-1次,即对必要的个别企业进行抽查。

(七)建立规范记录,完善日常监管

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发放至各主要化妆品企业,用于记录日常检查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不仅有利于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也便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八)建立联动机制

联合质监、工商等化妆品监管部门,建立化妆品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质监部门,依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负责进出口化妆品口案的监管、生产许可证发放、质量监督;工商部门,依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负责化妆品广告的监管。

二、201*年试点工作计划

201*年化妆品市场监管的重点是总结去年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探索化妆品监管模式,根据“品种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确保我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管制度,大胆探索监管模式,制定《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以及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监管工作制度。

二是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管。根据分类监管的要求,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监管等级为红色(Ⅰ)的企业每年巡查两次、监管等级为黄色(Ⅱ)的企业每年巡查一次、监管等级为绿色(Ⅲ)的企业进行抽查;规范检查中《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规范记录本》的填写,做到检查留有痕迹,不缺位、不空白;逐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按照三个监管等级,分别建立详细档案、基本档案和普通备案;

三是建立信用体系管理制度。大力鼓励企业经营诚信经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检查中多次出现问题的经营企业,采取调整监管等级、加大监管力度的方式,并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通过信用体系的建立,让规范的企业,在群众中提高信誉度,从而增长经济效益;让不够规范的企业,提高对我们监管的重视,从而推动市场规范步伐。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业主培训,提高经营主体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为商;开展化妆品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化妆品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

相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的使用单位更多,也更杂,包括了美容美发、洗脚按摩、饭店酒店等,监管难度很大。在新的一年中,在省局和市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探索对化妆品使用单位的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使用市场,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做到无缝监管。

扩展阅读:认真履行新职能 进一步推进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

认真履行新职能进一步推进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

永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11月

根据省局关于化妆品监管试点工作的部署。今年,我局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模式。通过开展调查检查,建立监管档案,抓好试点工作,完善分级管理,突出重点工作,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构建监管信息发布平台,扎实稳步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管试点工作。现将今年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调查检查,建立化妆品监管档案。今年5月份,按照《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情况调查统计表》调查项目,采取现场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对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调查建档,并根据经营规模和销售使用化妆品数量将企业分为三类,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单位建立详细的档案,具体详细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从业人员一览表、卫生质量管理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联系人信息、主要经营和使用的化妆品清单等;对一般监管的企业单位仅建立粗略档案,如仅登记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信息等;对其他企业单位只进行备案,只对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和电话等进行简单登记;作为履行化妆品监管参考数据。目前已经建立详细档案3份、基本档案3份,备案企业单位3家。

(二)以点带面,确立试点企业单位。目前,经调查掌握我市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90家(城区110家,乡镇80家),其中:经营企业66家(批发企业6家、商场2家、超市1家、专卖店14家、美容美发用品专卖店1家、个人护理店3家、有销售化妆品的药店2家、其他37家);使用单位124家(美容店17家、美发理发店53家、宾馆17家、旅店33家、洗浴场所4家)。我们按照“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在城区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5家,分别为商场、超市、专卖店、美容、美发理发各1家,指导帮助试点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日常养护、不合格召回、不良反应报告、健康体检、人员培训等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化妆品的经营使用,并组织企业单位负责人进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培训,视时机成熟逐渐推广。

(三)分类监管,逐步完善市场分级管理。在去年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和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选取了9家经营使用单位按照“企业分类,监管分级”的原则,统一标准、科学分级,根据化妆品企业单位的场所面积、

年销售额、从业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和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种类数量来对其进行分类,明确相应的监管级别,将分级监管进行有效地实施。目前已确定A类实施一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B类实施二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C类实施三级监管企业单位3家。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对A类重点监管(Ⅰ级),每年巡查2次,建立详细档案;B类一般监管(Ⅱ级),每年巡查1-2次,建立粗略档案;C类普通监管(Ⅲ级),进行抽查,实行备案。通过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做到了重点企业单位重点监管,合理优化现有的监管资源,确保了我市化妆品市场安全和健康有序发展。

(四)突出重点,开展抽样和专项检查工作。今年8月份,按照省局、市局工作安排,我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化妆品抽样工作,分别从超市、商场、专卖店、连锁店抽取化妆品6个批次,其中护肤、防晒、芳香类样品各2个批次,并按照要求购样、填写抽样材料、包装样品邮送至省上检测,圆满完成了抽样任务;9月,开展了化妆品违规标识专项检查,对化妆品企业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问题进行了检查,为了检查工作落实到位,还专门制作了《永安市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和《永安市化妆品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发放至各类企业进行询问调查。对经检查发现存有索证索票不完整,台账缺失、化妆品标识不清、无批

准文号、夸大宣传等问题的部分企业单位的,根据有关要求专门印发了8个溯源注意事项,并建议对照建立落实可溯源制度。

(五)协管助力,建立化妆品社会监督员制度。为了弥补我局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初步建立了化妆品社会监督员制度,在全市乡镇街道聘请化妆品社会监督员15人,协助开展辖区内化妆品宣传、抽样、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针对社会监督员刚刚任命,对化妆品监管有关知识不了解的现状,组织了专题培训班,组织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授课。从化妆品常识、化妆品监管现状、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提高了监督员对化妆品监管相关知识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为更好地履行化妆品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注重创新,建立监管信息发布平台。今年来,我局利用腾讯网络平台创建了“燕城保化监管QQ群”,邀请了全市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加入到QQ群,借此建立了监管信息网络沟通平台,便利于监管信息发布和企业市场信息及时收集及掌握,还可以从网上接受企业预申报材料,对预申报材料存有不足的以便及时指导修正,有效地减少了企业在送审预申报材料当中和我局往返迂回的次数;由此增强了与化妆品企业及市场相关信息的沟通和联系,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化妆品

市场现状和动向建立起了一个高效快捷的平台;同时建立起了化妆品企业单位联系人手机飞信平台,即在稽查飞信平台的基础上,将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联系人增加为群发对象。截至目前,我市已经通过飞信平台,发布国家局、省局、市局关于化妆品市场监管的新举措、新部署和关于问题化妆品的查处信息,迅速贯彻了上级有关精神和有效净化了我市化妆品市场。

二、存在问题

(一)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掌握不准。基于目前我们尚未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许可的情况下,对掌握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仅能通过开展调查或企业单位主动备案等,即使开展调查也只能借助其他部门监管平台进行收集数据;另外,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强、变化大,在调查过程中很难彻底地掌握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完整的动态情况。因此,我们对化妆品市场变化情况掌握不即时、不准确,难以实施有效全面监管。

(二)法律法规滞后。目前国家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仅有20年前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11月13日颁布,199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及其《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颁布并实施),如今我国化妆品市场已经有了长足发展,生产、经营、使用情况

已经明显不同,原有的条款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有的监管实际,急需修订完善。

(三)化妆品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类型多(包括了所有的专卖店、超市、美容、美发、美体、美甲等类企业单位)、分布广、数量多等状况。相形之下,我局负责具体落实化妆品监管工作人员只有2人,均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而且还身兼办公室、食品安全、财务会计等数职。因此,造成了化妆品市场监管落实不到位等。

(四)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持有的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中执法类别仅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还未有“化妆品监管”项目,十分不便于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下步思路

(一)继续完善化妆品市场分类监管。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逐步建立对于不同监管等级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要求,继续对试点企业和单位日常监督、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质量控制等进行不断完善,通过走访企业单位、召开监管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二)开展化妆品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宣传。开展面向执法人员的化妆品相关监管知识的培训,面向企业单位

的化妆品相关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培训,面向乡镇街道的化妆品消费知识的培训,面向全市群众的化妆品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相对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明确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规范检查人员和检查程序,细化检查内容和检查要点,确定检查方式和监督措施,积极推进化妆品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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