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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集镇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25:58 | 移动端:朱集镇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朱集镇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朱集镇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201*年4月以来,襄州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充分发挥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襄州作出积极贡献。朱集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以提升司法行政形象为目标,坚持“便民、利民、亲民”的原则,开展进村入户察民情大走访活动。我们下村组、入农户、进社区了解社情民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应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重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简化服务程序,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尤其要向辖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广泛收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大走访活动得到镇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的带领下,综治办、司法所、法庭组成专班,联合走村访户,了解群众疾苦,舒缓群众怨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一是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二是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矛盾纠纷发生、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调处工作,及时掌握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处置措施;三是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相结合。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调处联动机制,随时掌握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排查纠纷全面准确,受理纠纷主动及时,调处纠纷快速稳妥,发现一例,调处一例,消化一例。截止目前,共调处民间纠纷94件,实地现场调处71起,避免矛盾纠纷激化9起,成功调解92件。例如:我们走访李坡村时发现该村4组村民蔡有毛因患感冒到本组村民蔡天龙(无证行医)家打针,次日又到蔡天龙家打完针,在回家的途中突然死亡,蔡有毛的儿子蔡喜全杨言要抬尸上访,村里解决不了,马上反映给司法所,所长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死者家属的工作,经过司法所的调解死者家属和蔡天龙达成赔偿协议,一场抬尸上访的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通过这次大走访,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有四种:一是债务纠纷;二是邻里纠纷;三是宅基地纠纷;四是土地纠纷,这也是最主要的纠纷,可划分为土地争议、土地侵占、土地租赁合同争议、土地政策问题(二次承包)和土地相邻关系纠纷等。这将是今后我们工作的重心。其中涉及的理论和法律知识相当复杂,很多超出我们的知识范畴,需要今后加强培训学习。二是个别村干部对群众诉求不重视,造成不必要的上访事件。三是大量村干部文化水平低,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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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和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公安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普洱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澜沧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全警动员,积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澜沧县公安局立即制定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彦熙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袁建勋、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付开虎任副组长,其它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全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201*年1月5日,我局召开了全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局长黄彦熙作了动员讲话,政委袁建勋就开展活动作了详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和县局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方案,全警动员,精心组织,开展好这次“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二、严格要求,形成合力

为开展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澜沧县公安局作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改进作风,创新方法;强化督导,确保实施;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统筹兼顾;注重总结积累,形成长效机制”六项要求,要求各部门和全体民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开展爱民实践活动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积极开展送温暖、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活动,积极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一批实际困难,集中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一批治安隐患,集中攻克一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要改进作风,创新方法。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走进厂矿企业、走进社区村寨、走进群众家庭,带头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各自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与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推动问题的解决。各警种要紧密结合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根据工作性质、特点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全体民警要切实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以公仆的身份、平等的心态对待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走访群众、联系群众、帮助群众。要做实事、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求局党委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负责检查督导挂钩联系单位开展好爱民实践活动的同时,要深入社区、深入群众面对面地开展好走访活动,抓好工作落实。县局成立督导组,督导组要深入责任单位,坚持与民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搞好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四是要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县局“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派出所,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宣传,大造舆论声势,迅速掀起一个警爱民、民拥警的宣传高潮;要突出活动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重点,善于发现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大张旗鼓宣传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为爱民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活动结束时,局党委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是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求各部门、各派出所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好开展“大走访”活动和搞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大走访”活动质量,又要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要把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抓手,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项公安工作,通过各项工作的成效来检验“大走访”活动的成果,使“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是要注重总结积累,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各派出所要把开展这次爱民实践活动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切入点,作为提高民警素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手段,作为构建新形势下的和谐警民关系,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的重要载体,注重总结典型经验,不断完善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不断研究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人民警察的真情。

三、精心组织,抓好10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一)深入走访了解情况。局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所针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治安状况,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活动。一是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情况、实际困难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及时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群众的意见、诉求,并针对不同情况研究提出相应措施。二是对各种困难家庭和困难人员(如城镇失业下岗和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群众、鳏寡孤独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人员)进行上门走访、登记造册;三是深入困难企业,了解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和职工生活、思想状况;四是对春节前返乡民工和留在城镇不返乡民工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五是掌握了解非政府组织情况、重点人员动态,掌握重点场所、治安复杂地区和矛盾纠纷突出单位的治安态势;六是对各种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截止201*年3月20日,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车辆816台次,出动民警1216人次,走访20个乡镇158个村民委员会517个村民小组5417户25136人。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部门、各派出所深入到各乡镇,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18次638人,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出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警民和谐关系建设、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等9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设12条。我局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逐一研究解决。

(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按照挂点联系派出所的职责分工,协同各派出所以经营困难的企业和涉矿、涉胶、涉林、涉茶纠纷突出的村社为重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铺、进家庭,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组织形势政策讲座,帮助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了解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正视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截止3月20日,大走访活动中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31次,发放宣传材料27869份,禁毒宣传画册24本,防范邪教宣传60份,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图册114本,展出图像宣传展板12块,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11场560分钟,受教育群众21万余人。

(四)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局领导带领民警深入到“柏联集团”、“糯扎渡电站”、“谦六打滚铁矿”、“思澜公路工程指挥部”、“勐根茶厂”等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公安机关解决的问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并承诺在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一定为企事业做好各项服务。

(五)集中帮扶一批困难群众。各部门、各派出所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城镇失业下岗和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群众、鳏寡孤独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人员,坚持捐款捐物自愿的原则,同时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以结对联系的方式,开展送温暖、送爱心行动确保困难群众能够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截止3月20日,全局共收集到公安民警和社会各界捐赠的近9.844万元的款物,购买棉被553床,鞋子200双,床80张,挂历270本篮球1个,电脑1台,衣服1320件,以及一些学习用品和生活日用品,分别把这些款物送到5所学校、846户困难户家中。

(六)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各部门、各派出所在大走访活动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因农村土地纠纷、城镇房屋拆迁、基本建设用地、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劳资纠纷等经济社会领域中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苗头,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联系,配合他们做好疏导、化解工作,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大走访活动期间共排查出可能影响稳定的7个方面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协助做好稳定工作。

(七)集中解决一批信访问题。大走访活动中,在巩固前一阶段集中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落实解决公安信访问题的各项措施,加大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力度,大力推行下访制度,认真核查信访内容,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公安机关的信访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理顺当事人情绪,化解不和谐因素。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澜沧县共办结信访案件5件,并与有关部门协作,共同研究,成功解决了1起长期上访的涉法案件,达到了息诉罢访的目的。(八)集中整治一批治安隐患。各部门、各派出所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他各类治安灾害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从中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隐患。针对县城区盗抢机动车辆(摩托车)突出的问题,我局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劳动部门招聘50名协警,加强对县城区复杂场所和街面的执勤巡逻,有效控制社会面,使县城区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切实增强。

(九)集中侦破一批群众关注的案件。大走访活动期间,澜沧县公安局加大了查处和侦办违法犯罪案件,我局通过大走访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1起,查处行政案件135起,为群众追回被盗摩托车18辆,收缴火药枪8支,调解民间纠纷73起,收戒吸毒人员138人,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了节日祥和安宁。

(十)集中推出一批服务举措。大走访活动期间,各部门、各派出所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以来出台的各项服务承诺事项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结和送证上门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改进出入境管理工作,方便边境群众走亲访友、创业经商;围绕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消防、边防等管理服务工作。期间,共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暂住证、居民身份证等201*0余证,发放居民身份证14389证。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澜沧县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澜沧县公安局将继续把“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列入局党委日常议事日程,形成长效机制,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牢固人民群众基础,全面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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