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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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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总结

公安分局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总结

【论文格式范文】_关键词:公安分局总结党支部工作规则总结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各科、所、队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党支部的性质

分局各科、所、队的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公安机关中的基层组织,是本单位的领导核心。

党支部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工作。凡需要本单位决定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后,由行政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支部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当支持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的设置

(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与邻近的或工作性质相近单位组成联合支部。设立党的支部必须经分局党委或各镇(街)党(工)委批准。

(二)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或等于本支部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支部委员会通常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支部委员少的可以兼任。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可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分局党委或所属镇(街)党(工)委批准。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党员行政领导或业务骨干组成。支部书记由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书记由专职政工领导兼任,不设专职政工领导的基层单位,可另设一名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四)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任期内,委员如有缺额,应及时增补。

(五)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划分党小组,党小组长由党小组会推选产生。党员行政领导应编入党小组,参加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三、党支部的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党性。(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支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教育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依法行使职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六)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领导团支部工作,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

四、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

(一)讨论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措施。

(二)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报告,听取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作出发展和处分党员的决定。

五、支部委员会的职权

(一)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问题是: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议的贯彻执行。

2、年度和阶段性的工作规划,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

3、队伍思想分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4、民警的考核、奖惩、调整,骨干的配备,干部的培养、考察、推荐。

5、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

6、民警的绩效考评奖金分配。

7、重大经费的开支和重要物资的使用。8、共青团建设和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9、党支部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

10、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得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书记和委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集体领导之上。

(三)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形成以后,所有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有权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言行上必须与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保持一致。

(四)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需要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不宜在党员大会上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支部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组织决定。

六、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职责

(一)支部书记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规划支部总体工作,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协助书记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协助书记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代表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协助书记组织支部委员的学习,组织召开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协助书记全面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情况,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党员、收缴党费、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

(三)宣传委员负责支部宣传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组织党员学习和教育,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纪检委员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党员进行党纪条规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情况,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控告,检查、处理违纪案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五)党小组长负责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听取党员汇报,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督促党员执行党的决议,收缴党费,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七、党内生活制度

(一)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召开。

(二)党课制度。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一年不少于3次。党课可由支部自行组织,也可由上级组织统一组织。

(三)学习制度。支部委员每月应集中学习1次,全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小时。党员每月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学习1次,主要学习政治理论和有关的业务知识。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年应向支部党员大会作1次工作报告,有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组织指示和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完成各项重大任务的情况;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会前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找准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会上应根据中心议题,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落实整改措施。

(六)思想汇报制度。党员每年应向党小组或支部作1次全面汇报,有重要情况应及时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本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应定期作书面汇报。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支部每半年分析1次党员队伍状况,每年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与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基本方法是: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不足转告本人,并帮助其改正;帮教转化后进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党的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必须规范、清楚、完整。

八、附则

(一)本规则由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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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公安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县委办发201*54号《关于印发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开创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整体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局实际,就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组部、省、市、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强组织、增活力、促发展为主题,以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为重点,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活动始终,发挥在完成本部门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2、基层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经验交流活动平台不断拓宽,党务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服务于公安工作、服务于群众的能力切实得到增强。

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4、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进一步保障,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5、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党建工作制度责任制,以促进党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

三、工作措施

(一)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线,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1.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列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化学习与宣传。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学习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学习效果的转化,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2.深入推动党内民主制度落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党内选举、党内民主决策、党内民主监督、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完善党组织管理体制设置。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改进和完善机关党组织设置,有效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在以单位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利于党组织发挥作用、激发党组织和党员活力的原则要求,适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注重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党支部的管理工作。深入分析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党组织的设置。同时,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增强战斗力。

(二)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重点,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

4.认真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与贫困村、特困户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确定帮扶对象、帮扶措施、帮扶目标。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调查,认真研究实践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为县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要把本职工作同“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紧密联系起来,立足岗位,认真履职,争创一流,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发挥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创先争优解难题”活动,多做解疑释惑、鼓舞干劲、引领方向的工作,努力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全县科学发展和转型跨越发展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服务。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和改进党员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加强党员动态管理。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机关干部下基层、创先争优解难题”活动的开展,评选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和标兵基层党组织和标兵共产党员等,加大宣传推介。

(三)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落实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6.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会议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主线、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大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学习过程中,力求做到制订一个计划,总结一个经验,推广一个典型,抓出一个亮点,提交一份调研报告,提高学习效果。

7.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创新方法,把改进学风贯穿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重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学促学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述学、评学、督学制度,推动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配合搞好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工作。探索学习效果转化提升的有效途径,扩大覆盖面,总结推广典型。健全和完善学习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8.严格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政治素质好、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培养,及时吸收到党内来。

9.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员轮训制度,落实党员培训计划。以建设队伍为目标,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推行“机关大讲堂”、“经典天天读”、“书记讲党课”活动,定期培训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务干部。对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党务干部队伍。

(四)以创新活动载体为目标,激发党委党建工作活力10.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以“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涵、增强服务实效为手段,提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深入实施“党建品牌”创建工程,党委委员要确定一批基层组织建设年联系点,这些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五个一”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主体载体,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党建示范点。通过开展“解放思想、转型跨越”大讨论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以更加开放的思想观念、更加执著的奋斗精神、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乘胜前进。举办“我为**献一策、争当为民富民先锋”征文活动,围绕党的建设、经济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汇集民智,拓展发展新思路,使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的宏伟蓝图上来。

11.突出抓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利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群众联系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特点,以党组织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创行业一流业绩,党员争做岗位先锋、争做服务标兵、争做窗口明星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做好本职工作,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要围绕推行阳光政务、阳光警务、密切警民关系、保障和谐稳定等开展活动;要围绕解决广大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精神状态和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把党员的积极性引导到推动事业发展上来。

(五)以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为举措,营造和谐文明机关氛围

12.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形成做好群众工作的合力。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对口帮扶活动。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13.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低碳生活和节能减排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配合做好评选、推荐和表彰县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等节日,针对自身特点,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富有时代气息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激发工作的热情和激情,推进公安文化建设。

14.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内关怀制度,及时了解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矛盾,促进机关和谐。注重做好生活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和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维护机关稳定工作。

15.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五个好”创建活动,抓典型,促后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促进干部转变作风,提高综合素质。把开展效能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深入开展“强素质、严作风、建新功”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人人讲效能、事事讲效能成为机关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以健全机制为关键,为提升机关党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6.完善机关党建考核体制。进一步完善思路、强化责任、分类指导、服务基层,健全工委与其它党建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共同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推动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17.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在机关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民主监督管理、机关效能建设、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18.努力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围绕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先进经验等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议,总结机关党建创新经验,查找机关党建存在问题,明确机关党建努力方向。探索网络党建的有效途径,提高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机关党建创新成果的宣传和运用。

19.完善民主决策议事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探索推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议事会、党员旁听党组织会议等制度。

20.落实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加大与农牧村困难党员的结对帮扶力度,对生活困难党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建立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的长效机制。四、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从201*年1月开始至201*年12月基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年2月15日-3月20日)。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会议,宣传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县委工作会议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

(二)分类定级阶段(201*年3月21日-3月31日)。要从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党支部入手,按照“五个一”(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和一个好的保障机制)和“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对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机关党组织定级标准,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年4月1日-10月31日)。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新阶段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基层党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每一个党支部都要建立一项创先争优长效机制。11月中旬前,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局党委。11下旬,进行考评和检查验收。五、组织保证

(一)成立活动机构。根据县委安排,成立公安局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许万忠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支部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健全责任机制。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下大力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健全完善党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述职评议、工作例会等制度。要结合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为农牧村党组织解决1-2件基层党建方面存在的难题,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支部要对开展活动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四)开展评比表彰。“七一”期间,推荐表彰一批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党委要对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着力建设一批先进党组织,培养一批模范党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取得一批发展成果。(五)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编发简报等途径,及时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好做法、好经验,引导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环境,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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