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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计划生育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45:03 | 移动端:区民政局计划生育总结

区民政局计划生育总结

区民政局落实计生综治单位职责

工作情况总结

(201*年8月)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落实计划生育综治单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本系统、本单位计生管理职责分工的落实,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抓实。现将我局落实综治单位职责分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我局在履行计划生育综治单位职责分工上,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局上下认识一致,思想统一、责任明确,形成第一把手亲抓,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按业务实际,负责职责范围具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在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对计生工作进行部署,做到抓计生工作与抓业务工作并举,抓业务检查与抓计生职责分工落实同步,确保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分工落到实处。

一是机构健全,齐抓共管。为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局专门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相关的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系统本单位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情

况的指导、检查、督促;分工一位局党组成员负责计生工作,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综治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员基层各单位也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是规范管理,抓好责任制到位。按照区政府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分工的要求和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局计划生育综治工作工作方案,促进计生管理规范化。每年在局长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后,又与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和各乡(镇、办)民政室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年终进行检查评比,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二、结合业务实际,切实履行综治单位职责

按照计划生育综治单位职责分工的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我们将综治单位职责分工进行细化,使职责在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有关工作中得到了全面的落实。

(一)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创造条件

自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婚姻登记机关在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关、依法登记。按照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及国家有关婚姻登

记政策规定,重点把好结婚年龄关、证件手续关、双方自愿关等“三关”,确保了婚姻登记质量。近三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3200对,全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二是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婚姻登记处充分利用登记场所,开展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优生优育知识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婚姻登记信息互通机制。局婚姻登记处积极主动与计生部门加强联系,及时将办理结婚登记对象的信息资料提供给计生部门,使其能掌握结婚对象信息情况并进行有效地管理。

(二)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促进计生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计划生育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局在指导、检查和督促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注意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把计生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同时把它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全区各村(居)委会均设了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明确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使计划生育工作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同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指导基层组织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等民主管理制度,把独生子女在农村土地承包和征地拆迁补偿中可多享受一份额作为了村民自治内容。在推进村居务公开中,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使计划生育在基层家喻户晓。

(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严一管”。一是严把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一定要经居委(村)、街道(镇)、区三级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预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措施,并出具与乡(镇、街道)一级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方可受理;二是严把“送养关”。《收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对因超生而困难的家庭,一律视为一般的困难,坚决不予办理送养登记;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严禁私下抱养社会弃婴,所有收养人必须到市福利院收养弃婴孤儿,才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杜绝了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现象。近三年以来,我局已办理收养登记12宗,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保障

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我们实行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依法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原则。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造成困难的救助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后,才予以救助。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流程管理上,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凡是申请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都依法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决不乱开“口子”。在管理形式上,采取动态式管理,对低保对象每年一审核,对申请并列入了低保的对象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了“人情低保”及违反计生现象。全区享受低保的有1.6万户3.1人,至目前止,没有接到因违反计划生育而给予救助的投诉。

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在社会救助中实行优惠政策。在安排入住敬老院的养老人员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纳入低保对象,其对症治疗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临时救助,近三年共救助此类对象120户,金额达13.5万元。优惠对象符合条件的及时享受低保救助,优惠对象符合医疗救助的,享受最高救助标准。让有困难计划生育对象能及时、优先得到政府救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

忧,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了保障。

三、狠抓本单位计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⒈加强管理、监督力度,促进各项制度落实。针对我局计生工作层面广,业务结构复杂,计生任务较重,难度较大,的实际,我局注重加强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在评先、评优、评职称、工资晋升、干部提拔任用、人员调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审查关,对违反计生者,一律按政策规定办,做到不留情面、决不手软;积极开展已婚妇女“三查一服务”工作,确保妇检查环制度的落实,局里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到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妇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

⒉关心育龄妇女和独生子女。我局在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同时,对实行计划生育而患妇科疾病的人员,给予关心慰问,尽量给予报销医药费;每年的“春节”和“六一”儿童节对独生子女和儿童进行慰问,并发给一定的慰问金以资鼓励。

连续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均达到100%。

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认真履行综治单位职责,切实抓好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民政局2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民政局2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自治州民政局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单位,我们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名。党员共名,其中在职党员共名,县级领导名,科级干部名,妇女干部名,个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科、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科、州低保服务中心、州民间组织管理办、州福彩发行中心、州慈善总会和州殡葬管理所。201*年本单位无违法生育或大月引产现象,领取计划生育“两证”家庭共xx户,无冒领计划生育“两证”现象。

二、加强兼职单位组织领导,健全机构

由于单位领导的变动及人员岗位轮换,我局及时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党组书记xx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相关科室领导作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科室领导结合业务工作直接抓,做到计划生育工作与民政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民政局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兼职单位。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

1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并进行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公民有生育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二是做好《婚姻法》的宣传工作。利用六五普法时机和亚欧博览会、xx第x次党代会前后重点做好维护稳定的同时,向全社会宣传《婚姻法》、《收养法》、《计划生育法》、《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等法规条例,共计发放宣传资料份,做到维护稳定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同时,要求各县(市)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向婚姻登记当事人宣传新的《婚姻法》,普及婚前教育,大力提倡婚前检查、优生优育,做好婚前生殖保健咨询宣传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在婚姻登记场所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宣传,促使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我局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首先,我局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施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其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村(居)民自治,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来抓。第三,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于201*年出台了《xx民政系统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社会救助等优惠政策的规定》。第四,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是认真指导民政系统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

2记条例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认真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大婚姻登记管理力度,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上做到整齐规范,建立健全婚姻档案管理制度。

截止xx年x月,全州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办证xx对(其中,xx市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办证xx对。xx县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办证xx对。xx县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办证xx对。)。

三是积极做好孤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在办理儿童收养登记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补充规定》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收养登记,规范公民的收养行为。目前xx共有儿童福利院xx所,孤儿xx人,其中集中供养xx人,分散供养xx人。今年提高了孤儿养育标准,即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xx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xx元/人/月。有五保户xx人,其中集中供养xx人,分散供养xx人。

为加强孤儿收养登记的规范性,我们多次下文,对孤儿收养进行规范、清查,要求各县市坚决杜绝收养单亲儿童,已收养的要逐步清退。同时,每年我局组织社会福利科、低保、纪检等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县乡进行孤儿收养检查,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收养现象。四是督促各县市执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在城乡有低保、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方面,我们对领取“两证”而生活困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救助。在五保供养方面,全面完成了三县一市敬老院的新建和扩建工作。通过敬老院建设,保证

3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确保了没有孩子的老人生活得更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五是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中,目前,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成为我们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县市社区组织机构建设都已完成,xx有xx个乡xx个镇的xx个村行政村,有村委主任xx人,副主任xx人,成员xx人;共有xx个社区,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我们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在村民自治建设过程中,把计划生育列入工作内容,推行村务公开中,把计划生育指标、农村育龄妇女的人数都作为公开内容。

今后,我们将积极协助配合政府及计划生育部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根据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救助力度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力度,为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

谢谢大家!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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