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司法局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兴海县司法局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继续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为强化法制宣传,突出普法重点,扩大法律普及面。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根据南治州办(201*)2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宣讲中央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有利时机,3月份,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通过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
二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3月份以来,兴海县司法局和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结合三月份维稳工作,深入寺院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工作组所到之处,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发放藏汉双语学习资料共3260余份。此次工作组,以将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管理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民族团结进步为重要内容,把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合规范寺院民主管理为落脚点,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寺院规范管理工作密切联系,促进了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三是从3月1日至4月1日维稳期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昼夜进行了巡逻。并广泛深入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草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各类藏汉文字的宣传资料3500余份。
四是在“3.8”妇女节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我局同县妇联、县工商局等单位,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知识的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横幅4条、出展版40块。
五是根据县政法委和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从4月15日开始,在南部三乡等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兴海县司法局及时成立了“法制宣传组”,赴龙藏乡纳洞、桑什斗村、池塘寺院、龙藏乡寄校、子科滩镇、河卡镇和温泉乡温泉村、长水村等地分别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设立咨询点,发放法律教育读本、法制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召开群众座谈会、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法律宣传图片等形式,向农牧民、村社党员和寺院活佛、僧侣和学生宣讲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中,通过用真实的解决有关矛盾纠纷、民事诉讼等方面的案例,通俗易懂的向农牧民群众、村社党员干部和寺院僧侣讲解了《土地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发放藏汉文双语的《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法律事务问答》、《农牧民以案学法读本》、《农村民事案例漫画图解》、《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工维权手册》、《农村牧区干部实用法律法规选编》等10种法律法规内容的书籍和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56980余(份),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横幅10条,出动法制宣传车3辆,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起。前来法律咨询的群众达300余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生产、生活及维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70余件,受教育群众达6800余人。并向其他村赠送法制宣传资料1201*余份(册)。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兴海县“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工作纲要》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精神,深化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涵。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并根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和谐稳定和富民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作落实。
2、深入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为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整个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取得实际效果,真正达到在全局上下进一步通过教育整顿,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本系统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纪干警受到严肃查处,队伍形象明显改善,从而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放心、能够担当维护稳定重任、纪律严明、秉公执法、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高素质队伍的目的,我局认真组织,按计划得以落实。
(1)201*年12月22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州司法局副局长关却乎、县委政法委书记尕藏加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宣读了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
(2)组织学习。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根据“分层次、有重点、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省州县政法部门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等有关篇目,每个党员干部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
(3)开展“大讨论”活动。召开了本系统以“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
(4)加强宣传引导。在学习教育阶段,根据这一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学习效果,充分利用县广播站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并写出相应的上报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5)做好每个阶段小结。认真做好阶段小结,形成文字资料报送县委政法委,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在深入开展“抓队伍、强素质、促公正”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政法系统、下级业务部门、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及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征得各类意见、建议7条,经归纳整理后归结成了4条,即:1、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农牧区缺乏藏文宣传资料。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4、加大农牧区法制宣传力度。以上4条意见、建议已整改落实。
二是根据省、州、县委政法委和州司法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兴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兴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座谈讨论、撰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有效形式,系统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90年奋斗史,重温革命领袖的经典文章和中华优秀传统经典篇目,组织全体人员深入交流学习体会;组织红歌演唱会,通过传唱红色革命歌曲,颂扬传统,唱响未来;组织观看爱国电影活动,通过观看《开国大典》、《英雄儿女》、《生死抉择》、《任长霞》等影片,接受形象直观的革命传统教育,为进一步形成“学典型、争先进、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3、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根据省社区矫正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州司法局的安排,为全面掌握我县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底数和情况,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本县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在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助下,排查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4名被判缓刑人员。(其中河卡镇3名,子科滩镇7名,中铁乡8名,唐乃亥乡4名,龙藏乡2名,曲什安镇3名,温泉乡17名),截止目前,已有34名社区矫正对象已办理了接交手续。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登记、建档立卡、回访和接待等制度,加大重点人员管控力度。今年,我局重点对201*年至今接交的5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3人,解除劳教人员1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入网,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排查、回访率均达100%,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5、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攻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职能。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利契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也进行了相应改选或聘任。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促进人民调解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重新登记备案,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台账。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换届调整后,全县现有调委会77个,调解员477名(其中新换届调解员40名)。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4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件,调解成功33件,成功率达97%;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人民调解员477人,占调解员总数的100%。6、法律援助工作。
我局从提高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着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教育、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双重责任”理念,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代写各类法律文书12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件,非诉讼案件2件(调解),协助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7人(次)。兴狮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家(子科滩镇政府、县总工会)。
二、存在的困难
1、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缺,各司法所都是一人一所,没有司法助理员,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开展。
2、县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无资格证。公证和律师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因无专职人员编制和经费,工作开展难度很大。
三、今后工作重点
1、加大力度,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法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全体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全力以赴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和“六五”普法启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将所有已排查掌握的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矫正范围。
4、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进行集中培训。
5、积极争取总投资360万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兴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6、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阅读:兴海司法局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兴海县司法局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在县委、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四、五、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认真抓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公证律师等工作,狠抓队伍和效能建设,为构建稳定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在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年初我县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海南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通过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认真制定了《201*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纲要》,并成立了兴海县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及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工作组和督导组、兴海县“六五”普法法制宣讲团。为推动今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积极筹备做好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工作。
根据州依法治州办关于征订201*年“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材料有关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将教材征订工作列入工作重点,逐一走访了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了教材征订工作,共征订“六五”普法教材1200套、《法律宣传挂图》13份,《法律宣传资料》50份。
三是增强实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
根据南治州办(201*)2号文件要求,结合宣讲中央及省委一
号文件精神有利时机,年初,在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通过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在维稳期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昼夜进行了巡逻。并广泛深入开展以《宗教事务条例》、《人民调解法》、《草原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各类藏、汉双语宣传资料13500余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3月份,我局和各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组成工作组,深入寺院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工作组所到之处,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发放藏汉双语学法资料3260余份。在“38”妇女节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局协同县妇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了“妇女维权”和“315”消费者权益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宣传资料201*余份,打出横幅4条,出展板40块。46月份,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安排,为扎实开展南部三乡等地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我局在南部三乡等地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草原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内容,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普法宣传画册》、农村民事案例漫画图解》、《农村牧区干部使用法律法规选编》等藏汉双语法制宣传材料,并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对象主要是南部三乡等地区村社干部和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的农牧民群众、僧侣及在校学生,本次“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干部、群众、僧侣、学生总人数达17320人之多。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宣传车辆12台次;悬
挂横幅、彩旗46条(面);展出展板248块;赠送、发放各类法律法规书籍、挂图、宣资料共计67380份(册)之多;法律咨询240余人次,现场解决各类咨询130余件,并在龙藏乡调处矛盾纠纷1起。本次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8月份,为加强我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我局组织成立由局长带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周家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县城四校法制宣讲工作组”。分别在县城关小学、县中学、县藏中、县完小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讲活动。活动期间,宣讲组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法律讲座、法律漫画图片展览等学生们感兴趣的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并围绕着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人身权利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周家魁律师通过生动、典型的案例,讲解与学生、学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从法律的角度上谆谆教导学生学法、守法的道理。
这次活动,共展出展板160块,悬挂横幅4条,受教育学生6411人、教师409人,为广大师生带来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使他们接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大大提高了师生们的法律意识,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本次宣讲活动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是《人民调解法》实施之年,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果以《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履行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有效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全县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由我局牵头成立医患纠纷调解
委员会1个、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1个、村企调委会4个。全县现有调委会80个,调解员473名。截止目前,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80件,调解成功473件,成功率达98.5%;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人民调解员963人次,占调解员总数的100%。
三、法律援助、服务维权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了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兴海县“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周家魁律师等为宣讲组成员的重点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宣讲组,于9月20日、21日,协同州移民安局副调研员姚卫锋主任及兴海县司法局、移民安局等多位同志奔赴我县河卡镇羊曲村、唐乃亥乡下村举行以“征地拆迁”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在姚卫锋主任的主持下,周家魁律师向到会群众认真讲解征地、拆迁补偿的法律与政策,讲清了合理表达利益需求的合法渠道,并在现场对群众的提问进行了耐心解答,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予以记录,并准备专门写成调查报告汇报给县委县政府。
此次宣讲活动悬挂横幅4条,发放宣传手册80余份,参加群众100余人,此次宣讲活动在重点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法制宣传,及时的解答了当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下一步沟通意见、调处矛盾、促使拆迁等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我局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以“应援尽援”为目标,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获得法律救济难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调解前模式,降低维权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援助效率。截止目前,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2家,代理刑事辩护案件4件、非诉讼案件3件(调解)、民事案件5件、代拟各类法律文书68份,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件。
201*年7月份,我县公证业务在停办3年后再度启动。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提高公证质量。引导公证处围绕县委、
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三农”开展公证工作;健全公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证办证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积极发挥公证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保障和服务的作用,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1件,均为民事公证。
四、安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了与看守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服刑在教(监)人员核查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机制,制定衔接方案,截止至今共接受安帮教人员54名,都逐一与乡镇司法所衔接,办理相关手续。
摸排清楚,管控有力。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认真调查摸排。目前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社区服刑解除矫正人员累计88人(其中刑释解教人员54人,社区矫正对象34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53名、解除劳教人员1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名,目前在册矫正对象22人。在核对人员的同时,将其基本情况录入信息库,确保安帮教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优秀司法所创建工作
1、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培训机制。为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别组织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我局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研讨会,司法所长参加全县司法所长培训会。
2、建立“一把手”工程,以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全部工作的核心,统筹考虑各项职能的协调发展。在原有1所省级达标司法所(中铁乡司法所)的基础上,切实谋划司法所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发展,力争年内再创4所达标司法所(龙藏、曲什安、子科滩、河卡司法所)。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认真做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对于在徽章、标牌制作使用、文书格式等方面不规范的的司法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年初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检,进一步确保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工作规范有序。
六、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狠抓了学习培训。我局每周都组织局所人员进行学习,学习有关有关政策文件,学习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二是狠抓了内部管理。我们从纪律作风入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教育工作人员严格守法,文明守纪。工作中讲究效率和程序。局工作人员内部严格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可以说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各部门中相对素质较高的团队。
七、201*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等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抓好乡、村两级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三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文化建设,结合各地乡土人文、民风民俗,在各村委会、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利用标语、宣传挂图等不同形式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当中,着力营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打造人民调解文化;
四是加强与接边地区的联系沟通与互动协作,抓好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和调处化解工作;
五是努力为人民调解工作争取经费,保障调解工作有效地开展。2、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按要求征订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以巡回辅导、讲座和集中授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抓好公职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工作;
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县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是以举办讲座、集中辅导、散发资料等多种有效形式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广泛开展对新近颁布出台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学习普及;
四是全力作好“六五”普法工作。
3、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
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月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拓展延伸法律援助的领域和空间,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5、认真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在加强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类公证和律师案件,注重教育引导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积极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最大限度把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预防控制在基层,遏制消除在萌芽状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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