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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48:26 | 移动端:201*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1*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1*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1*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做到六个强化,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尽心竭力让困难群众平等享用法律服务资源,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我市发展大局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1*年工作总结

如下:

一、强化统筹发展观念,建立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近年来,我市相继在市工会、妇联、残联、社区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借助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全市24个司法所建立了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确定了联络员。到今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作站24个,46个联络点,律师事务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已基本形成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自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形成了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

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为民理念,大力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我们还采取法律援助值班电话与随身携带的小灵通手机并网的方法,不分节假日,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话率达到100%。接待群众来访1850人次,解决纠纷20多起,发放收集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卡、跟踪卡收集完整,

满意率达100%。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新机制为了保障农民工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措施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接待和办理群体性案件,放宽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保证了在24小时内受理,无条件法律援助。成立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工会维权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明确了农民工应急服务队工作职责。依托“惠民行动”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活动,为参加“惠民活动”的上千名农民工发放了宣传资料,宣传了法律知识。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利益冲突,积极为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例如:今年3月下旬邛崃市检察院和法律援助中心互相配合共同为刘汉玉等14个农民工维权讨回拖欠工资后,为了更有效地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开展,4月3日,邛崃检察院、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农民工代表在检察院联合召开了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支持农民工维权工作

经验。

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鹏就检察机关性质、职能以及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内容作了发言。司法局局长罗家铭就法律援助的内容、方式、范围、申请和审查、实施、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向农民工赠送了成都市“五五”普法读物《农民工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农民工代表结合自身经历畅谈了打工的情况和感受。对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进一步理解了合法维权的方式和渠道表示了感谢。随后,工作人员当场向刘汉玉等农民工发还了日前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他们追讨回的拖欠工资。农民工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部门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使他

们更加坚定了勤劳打工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最后,邛崃市检察院与法律援助中心就今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和优势,相互协调配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互通,及时发现和承办督办农民工维权案,有效地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

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化解矛盾和冲突。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的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充分履行政府责任;只有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威性和信任感;只有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法律援助才有生机活力。因此我们通过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执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禁止法律援助有偿服务,加强办案监督来提高办案质量。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问一声好,让一个座,递一杯水”,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缩短政府和群众之间距离,取得了群众的信赖。通过倾心交流,畅所欲言,了解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掌握了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及时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四统一”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上报;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认真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完整,材料齐全,服务质量好;案卷归档做到了一案一卷,分类归档,案卷材料齐全;建立了投诉事项登记、调查和处理制度。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胜诉率达100%;建立了受援农民工花名册,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时报送统计表,

统计分析报告。

五、强化法制宣传,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

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同时还加强了横向协调配合,与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在邛崃报刊设立专栏等,同时,我们还利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向广大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和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将法律援助内容、申请程序、需要提供的材料、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办公地址和电话等印在卡片上,通过各镇乡政府、村委会、社区、工会、妇联、残联等单位向社会公众发放。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

工程”深入人心。

六、强化后勤保障,做到廉洁办案

今年由于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贡献,为政府树立了良好形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肯定。今年,市财政为法律援助工作增拨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于我市财力有限,专项经费由市司法局统一建账,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做到专款

专用,细致规范各种经费的使用程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在新的一年,邛崃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

援助工作,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红星社区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扩展阅读: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工作总结

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工作总结

合肥市蜀山区位于合肥市的西南部,辖11个镇、街、园,弱势群体人数较多,法律援助需求也有所增加,法律援助任务极其繁重。中心在省厅、市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区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从严管理为保证,努力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为贫弱群众撑起一片蓝天。

一、领导重视,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用力保障。

针对法律援助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区司法局的大力争取下,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区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今年比去年增加了三万元,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供了有力的工作保障,促进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区司法局在办公条件的改善上也给予了法律援助中心大力支持,将法律援助接待室设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三里庵旺城大厦,办公室宽敞、明亮、整洁,方便了当事人上门咨询和申请援助。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形象。

中心健全并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上墙公示。这些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接待工作规范用语、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

中心为了方便群众,印制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表》和《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证据、材料表》,使群众对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一目了然。

中心十分注重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实行案件回访跟踪调查制度和案件投诉登记调查制度,每办结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主动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达到了群众非常满意,到目前为止,区司法局没有接到一起投诉。中心还参加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评比,通过评比活动提高办案的质量。

三、做好咨询接待和援助案件的办理,并将专项活动与常态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安排专门接待人员接待来电来人咨询,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认真诚恳,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正确地解答群众的疑问。

中心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活动,先后参加了“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综治宣传月”、“婚姻家庭法律宣传月”“12、4普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等途径,向群众宣传法律,加强群众的法制观念。

与此同时,中心坚持将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在日常的工作中为农民工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经过了两年多的艰辛努力,历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为受援人争取了最大的利益。从六安来合肥打工的农民工梁志海,在工作的第七天,因顶管土方塌方造成脊椎骨折,用人单位省水利建筑安装总公司在支付了第一次住

院医疗费用后就不再管他了。中心了解到梁志海家庭困难、急需治疗,当即为他开辟了“绿色通道”。承办律师认真研究了案情,认为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按雇佣关系处理,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走这条路对律师来说比较省事,但是估计梁志海最终只能得到三、四万元的赔偿;另一条路是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这是一条环节众多、耗费时间的维权之路,但是却能更好地维护梁志海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不畏艰难,不怕麻烦,陪着梁志海走上了旷日持久的维权之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梁志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梁志海既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卡、出入证、工资条、工作服等相关凭证来证明,承办律师多方调查取证,终于取得了关键性的证据,最终帮助梁志海赢得了这场官司。这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民工维权案例相继被《安徽法制报》、《安徽工人报》、《合肥晚报》、省司法厅网站、市司法局网站、《市法律援助简报》等媒体报道宣传。

四、构筑多方位的法律援助平台。

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各镇、街、园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为社区群众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并且在各社居委和一些驻地大单位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及时通报弱势群体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社区服务,为百姓服务,形成法律援助的新格局和新网络。

中心不仅与区残联、区老龄委、区妇联等部门形成了联动,还分别与区工会、团区委、区老龄委、区妇联联合成立了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法

律援助工作站,并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机构设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

五、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中心继续为残疾人开辟“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并安排专人值班。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和省厅、市局的有关精神,对农民工追讨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一律不审查经济状况而直接予以受理。

中心建立了预约上门服务,方便了行动不便又急需法律帮助的“老、弱、病、残”特殊人群,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中心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适度适当地降低门槛,争取实现“门槛”内的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

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社会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让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众了解、关心、接受和支持它,关键在于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中心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宣传,初步形成了固定性、针对性、经常性和特色性等特点。除了经常举办“法律进社区”、“广场送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中心还建立并加强了与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将典型案例及时报送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来提升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今年以来,中心接待法律援助咨询七百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9件,多次参与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法律援助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进一步

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迎难赶上,奋力拼搏,为法律援助事业奉献光和热。

合肥市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2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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