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积极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法律援助,使受援人忧愁而来,高兴而去。经过上半年的积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不断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在201*年年初,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人民政府评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中心主任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进一步肯定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援助咨询400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70%,其中民事案件139件,刑事案件4件。
一、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在法律援助宣传方面,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为困难群众服务,将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使法律援助知晓率大大提高。为了搞好持续性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法律援助有关知识的同时,还在日报、电台等新闻媒体不定期的对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上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并在内蒙古新闻网及北方新闻网上刊登有关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的文章一篇。二、广泛使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援助工作效率
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内涵不断扩大,为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年”活动的要求,采取措施,积极安排部署,确保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全面开通使用。
为配合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专门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法律援助日常业务管理电脑,保障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化的要求。此外,有熟悉法律援助业务的信息管理专业人员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保障信息化建设人员、设备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和应用的开展,保证了从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到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全程通过该系统进行管理。
三、案件评查使案卷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为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案件质量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政法系统案卷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4月份,市政法系统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法律援助中心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评查。评查小组采取定向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民事、刑事案卷的卷宗装订、卷内材料完整性、文字和语言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对所查案件的质量进行了现场通报和分析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在给予褒奖的同时也指出了案卷装订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此次评查对提高法律服务办案质量,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案水平为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改善知识结构,增强理解、掌握法律援助规则和方法的能力,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并且受益匪浅。在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方面,中心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办好、多办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故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140余件。
五、十项便民措施让法律援助更惠民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年6月至201*年6月,锡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随着“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开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201*年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认真履行十项便民措施,努力做到(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二)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三)扩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四)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五)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六)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七)建立受援人联系告知制度;(八)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九)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十)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
六、关心贫弱群体,继续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考虑到农民工居住相对集中,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社会保障又难以覆盖,易被边缘化。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竭诚为农民工服务。自从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今年上半年受理的139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126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31件。
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法制观念增强的必然结果。获得法律援助是公民的权利,实施法律援助时政府的责任,法律援助联结千家万户,让法律援助更惠于民。
锡林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大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大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01*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池河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池河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全面提升我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为构建和谐大桥、平安大桥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今年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法律援助宣传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径,也是广大弱势群体申请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1、在全省“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活动期间,大桥司法所为积极做到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村入户,采取在农贸市场集中宣传、散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大桥镇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2、对本辖区安置帮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对他们的目前情况做了摸底排查,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告诉他们遇到困难,我们可以无偿提供法律服务。3、今年5月份,结合“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四进”活动,向广大村民、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宣讲法律援助基本常识,在活动中,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即宣传了法律援助工作,又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使更多的贫困群众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二、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目前,大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在法制轨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本工作站始终严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将“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承诺”、“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上墙公示以方便群众。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保证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及时便捷。三是实行来访接待制度。对来信来访的困难群众,做到热情服务,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四是实行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质量检查制度,从而来保证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运行。
三、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为了响应号召,大桥镇法律援助站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办好非诉讼案件,即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又节省了时间。继续加大对农民工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索要劳务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大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
大桥司法所20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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