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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管局201*年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53:12 | 移动端:柞水县城管局201*年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总结

柞水县城管局201*年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总结

柞水县城管局201*年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总结

201*年度,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按照明确一个目标,做到二个提升,实现三个转变,加大四个力度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到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落实目标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加大面向市民群众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构建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立体网络和长效机制。使“法治城管”建立在“阳光城管”、“法制城管”和“和谐城管”的坚实基础之上。截止年11月底,我局纠正违法行为3500多起(次),作出处罚决定450多宗,全年没有出现一例错案和行政复议、诉讼变更处罚决定案件。现将主要情况简要回报如下:

一、强化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打造“阳光城管”1、大力开展普及性的社会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的城管法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渠道,广造舆论声势,全年共组织集中宣传活动5次,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2、大力开展经常性的执法宣传,化解执法过程中的对立情绪。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是摆摊设点的弱势群体,在执法的同时往往有不少群众围观,有不少人因为不了解实际情况往往为违法行为人说情。我们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要求执法人员要把执法的过程作为向违法行为人和市民群众进行城管执法宣传的课堂和阵地。在执法行为规范中除敬礼、亮证、适当称呼、告知“四个在先”以外,还严格规定必须做到“三个说清楚”:一是说清楚违法事实和危害性以及今后怎样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说清楚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怎样接受行政处罚和不履行行政处罚的后果,三是说清楚被处罚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实行这“三个说清楚“以后,围观市民盲目同情违法行为人和重复违法现象大为减少,不少市民还成了城管执法的义务宣传员。二、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法制城管”1、积极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围绕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局党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工作目标和思路。在工作目标上实行三个转变,即从管理型向行政执法型转变,从单一市容环卫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从突击性整治向规范化法治转变。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法制学习培训力度。我们还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任务重、管理执法人员不足的特点,法制培训一般采取以会代培、长会短训的方式组织法制学习8次,同时指定业余自学内容,要求各单位集中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效促进了队员政治思想和执法业务的双提高。2、积极推进执行全过程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执法主体,实现执法主体合法化。严禁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协管员行使执法权,确保执法人员合法,今年通过领新证和换发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执法。二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现行政许可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占道、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许可审核事项,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三是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实现执收执罚制度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积极推进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按照“中队管片、责任到人”的要求,层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队员,实行定区域、定时间、定目标、定奖惩的“四定”管理,进一步加大督察考核问责力度,用硬约束解决行政不作为、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今年以来,共计督办整改73处,复核群众来信来访问题40起。三、强化执法为民和文明执法工作,努力打造“和谐城管”1、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结合起来。随着我县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今年以来,我们在城管综合执法中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先后抽调6人参与县上统一组织的对国道213公路沿线,黄旗坝片区违法占地和违法修建进行调查处置工作。自10月下旬以来,及时制止、防止部分村民“两违”行为12起。没有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抗法和聚众上访事件。

2、把规范市容秩序与促进市场繁荣结合起来。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我们没有对影响城市市容的摊贩、人力板车等简单地予以驱赶、禁止,而是把整治与疏导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利用支干道和交通流量相对较少的空旷地段,划定临时摊点群,集中分类管理、定时定点经营,既保证了城市市容规范有序,又使城市弱势群体有了生活出路。为了解决城市“牛皮癣”乱张贴的顽症,我们除加大打击处罚力度,沟通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及时对乱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人予以停机处罚,并组织专业队伍,包干负责涂刷清洗乱写乱贴小广告外,还加强了小广告公示栏的建设,先后在街道两侧和住宅小区建起公共公示栏10多处,解决了正当合法小广告无处张贴的难题,方便了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使违法乱张贴的小广告数量大幅度下降。

3、把管理执法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局系统各部门高度重视群众呼声,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要务,在每一项工作措施推出之前都认真倾听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重大整治活动前以公开信的形式进行告知,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旧垃圾场污染、电瓶三轮车非法运营、马路菜市、违章搭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收到民生聚焦72件,群众来信46件,件件有记录、有回复,处理率100%,满意率90%以上。

扩展阅读:交通运输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规划

交通运输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沅江市委《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建设“法治沅江”工作规划〉的通知》(沅办发[201*]2号)的精神,推进法治创建进程,根据全市“法治沅江”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沅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坚持突出重点。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落实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

坚持创新实践。切实把创新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效,推出新举措,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及行动进程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价,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价格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全局法治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力争率先在全市达到法治机关创建标准。

(一)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基本实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行高效”的法治交通目标。

(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严格执法行为规范,严格公共服务全面开展,严格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严格执法环境良好。

(四)完善执法机制,基本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年):201*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制定规划,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

第二阶段(201*201*年):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第三阶段(201*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等各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1、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转变机关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监管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对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质量和绩效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滞后或有明显缺陷的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以及评估评价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3、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对纳入公务员范围管理的全体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持文明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日常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治建设

努力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依法促进改革与发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守法推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为,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加强案卷质量管理,推行“一案一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实效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意识,确保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100%;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四、加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事关创建活动的重要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注重基层群众的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建,努力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法治共建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创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化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为载体的法治襄樊系列创建活动,把法治建设拓展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各单位;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个层面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通过办实事显实效,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五)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法治创建工作规范运作。要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创建工作成效,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种类型创建工作标准,细化各个层次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等结合起来,以强化落实力度。

(六)认真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加强法治襄樊建设的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以创新务实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年月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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