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成长、争做守法公民”工作总结
合川区尖山小学201*年秋期“法治护航成长、争做守法公民”
工作总结
201*年9月2,我校按照区教委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管理
我校开学初,就成立法治教育和“禁毒”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了《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效益,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和杜绝校园责任事故。
强化依法治校的目标意识。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杜绝校园伤害事故。
二、强化法律法规和校风校纪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实践校风、教风、学风,强化法治教育活动。
9月3日,学校红领巾电视台播出了主题为“法治护航成长,争做守法公民”的专题讲座,直观的学习和认识法律法规,让学生学习和认识初步的法律常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
9月8日,法制副校长派出所警官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讲座,让学生知晓预防未成人犯罪、重庆市未成人保护条例、如何保护自身权利、交通安全、禁毒知识等常识。该活动在我校收到了良好效果。学校依法治校的氛围日益浓厚,学校师生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高,提高了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弘扬了法治精神,切实推进了依法治校的进程,全面展示了素质教育成果,促进了学校健康和谐、稳步发展。
尖山小学“法治护航成长、争做守法公民”开学第一课法制教育活动图片
扩展阅读:关于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中共重庆市綦江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綦教安〔201*〕16号
关于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通知
各街镇法建办、各中小学校: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强化学生学法守法理念的需要,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为进一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根据《201*年重庆市法制建设工作要点》、《201*年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和《201*年重庆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区委法建办、区教委将联合在全区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法治护航成长、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以相关活动为载体,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争做守法好公民。
二、活动安排
(一)上好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根据市委法建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关工委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的通知》(渝委法建办〔201*〕15号)文件要求,拟在全区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活动。讲课内容以宪法、刑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教育为主。为注重讲座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小学要以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启蒙教育为主,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法律观念和权利观念,掌握初步的自我保护方法;中学要以学习宪法和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刑事、民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为重点,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届时将在陵园小学组织开展綦江区开学第一堂法制课启动仪式。各街镇法建办要督促法制副校长在9月24日之前完成讲法制课任务。
(二)开展一次法制培训。邀请政法部门青少年法制问题专家为全区各中小学分管法制安全的副校长做一次专题法制讲座,提升各学校领导法制知识水平,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培训具体时间由区教委另行通知。
(三)建设法制宣传阵地。全区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运用专栏、黑板报、广播、电教设备、网络、报刊等各类宣传载体,对学生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少有1至3块以法制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专栏,专栏内容可由区委法建办和区教委联合提供电子版本,各学校自行安排制作张贴,专栏内容每学年更换1至2次。
(四)开展小班法制安全教育课。各中小学要依托小班法制安全教育课这个重要阵地,向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强化学生法制理念,增强学生抵制预防犯罪的能力,培养遵纪守法好学生。区委法建办和区教委将提供青少年学生学法案例、青少年普法音像等相关学法内容,各学校要利用电教、讨论会、讲故事、读书活动、书画比赛、有奖征文等形式扎实开展好小班法制安全教育课,巩固深化法制教育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街镇法建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组织安排,学校教职员工要广泛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落实责任。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区教委要对各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区委法建办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
三要强化宣传。各学校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可积极与报社、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进行联系,对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报道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认真地进行总结,在9月27日前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电子档报送区教委安保科(联系人:胡琳,联系电话:85880815)。各街镇法建办要在9月27日前将法制副校长讲课稿和图片资料报区委法建办。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法制建设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9月3日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1*年9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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