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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庄街道人口计生办幸福佳园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57:44 | 移动端:大王庄街道人口计生办幸福佳园总结

大王庄街道人口计生办幸福佳园总结

大王庄街道人口计生办“幸福佳园(员)”发展计划总结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出台相关政策

5月11日,我街召开了以“加强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推动会。街党工委书记丁俊华、街办事处主任李润华及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计生办全体干部、各社区主任和计生专干参加了会议。会上,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区委副书记吕德林、副区长吴秀宏在河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上,宣读了根据区人口计生委颁发的《实施“家佳推进计划”的意见》要求,我街制定的《大王庄街道幸福佳园(员)发展计划实施意见》,确定了我街201*年要以启动“家佳推进计划”为核心,促进计生工作实现“两个转变”,全面实施“大王庄街幸福佳园(员)发展计划”,继续实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创新项目,争创市级流动人口示范街的工作总体要求。

二、实施“幸福佳园(员)发展计划”是我街开展流动人口创新项目的传承和延续。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以创新项目为载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在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上寻求突破和发展,最终实现目标人群和家庭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相关活动:

1、元旦期间,深入开展了“情系困难群众,共创发展成果”,慰问独生子女家庭救助活动,积极主动为1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伸出援手,为每户送去价值400元、总计四千余元的的慰问物品。

2、春节前夕,由街领导带领计生干部深入到河东区重点工程嘉里中心项目建筑工地进行走访慰问,将价值两千余元的米面油、水饺和毛毯等生活用品送到十位流动人口困难人员手中,深受大家好评。活动信息被北方网、城市快报、河东报等多家媒体刊登转载,反映强烈。

3、6月9日,全科同志共同努力在相关科室配合下,联合我街域内民众体检中心以及坤如玛丽妇产科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在津塘路一商茶叶城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河东区暨大王庄街道幸福家园(员)发展计划启动仪式,市区计生委、区街领导、流动人口代表参加并致辞发言,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纪念品,各社区将各自制作的各具特色的宣传展板进行了集中展示。现场群众纷纷参与各类常规检查和现场咨询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通过此项活动,扩大了影响,达到了宣传“幸福佳园(员)发展计划”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4、积极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在嘉里中心流动人口公寓内建立城市建设者幸福佳园,为其配置了价值2万余元的健身娱乐设施。家园中不但设有陈列各类图书、报刊、光盘、挂图等的流动人口阅览室,还有健身娱乐活动室,摆放各种体育健身娱乐设施,如健身椅、跑步机、羽毛球、乒乓球、DVD、卡拉OK机、投影仪、电视等。

8月9日,在嘉里中心项目部举行了嘉里中心城市建设者幸福佳园揭牌仪式,由我区街相关领导与嘉里中心工地有关负责人共同揭牌

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和参观活动。晚上,在嘉里中心工地举办由大王庄街人口计生办和文教卫生科联合主办的以“爱在河东嘉里之夜”为主题的慰问演出。活动中,展现了我街幸福佳园发展计划的阶段性成果,广大城市建设者积极参与,气氛热烈。活动中,天津卫视、河东报和河东有线电视台记者随行报导、拍摄,并在天津新闻、河东新闻中播出。今晚报、天津日报今日河东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5、9月2日,联合天津海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街域内十名流动人口贫困学生进行了救助,与两名高中生签订了定期救助协议,并承诺今后大学毕业后,可优先安排他们都该公司就业。

宣传措施:

1、今年,我街在辖区内打造河东区金牌城市建设者幸福家园,制作300余个宣传展牌进“社区”、进“楼宇”、进“大型项目工地”,扩大流动人口知晓率,扩大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覆盖面,不断拓展宣传阵地,使计生知识家喻户晓。

2、我街在茶叶城、嘉里工地流动人口协会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活动,扩大宣传,同普及教育、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同建立幸福家庭,倡导文明进步风尚结合起来,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不断深化和拓展。

通过以上宣传途径和举行相关活动,扩大了幸福家园计划的影响面,推动了计生工作的两个转变,为下一步幸福家园发展计划的进一步实施和向纵深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提升“家庭能力建设”做法、举措、意见建议:

1、下大力量,将社区家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摸清,并进行分类,按照实际需求和所能达到的实际能力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有可能的情况下,社区配备专职指导员,使指导更专业,帮助更具体,问题解决更快捷。

3、大力发展社区网络,真正发挥它的桥梁纽带作用,相关需求和解决方案可能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

4、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完善社区志愿者贡献机制。四、开展公共服务的思路、方法、意见建议1、与街道相关科室联合服务、资源共享。

2、与街域内相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体检中心、楼宇、卖场、工地建立长期往来关系,争取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

大王庄街道办事处

201*/09/16

扩展阅读:XX市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XX市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是以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基地建立,集早期教育、青春关爱、生育关怀、优生优育、老年服务等覆盖全人口和生命全过程一体的综合服务的载体。

为规范我市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人口计生服务运行机制和功能,为广大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全新的综合服务,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幸福家园”村(居)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桂人口发[201*]4号)和《关于开展县乡村“幸福家园”三级联创活动的通知》(桂人口发[201*]58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

第二章功能与设置

第三条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由“人之初室”、“青春驿站”、“准父母室”、“金色年华”、“老年天地”等5个功能区组成,每个功能区应设有独立的房间,成分体现人口计生服务人的生命全过程的理念。

第四条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5个功能区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人之初室”主要针对0-3岁婴幼儿进行早期教育,开发婴幼儿早期智力,为婴幼儿提供一个学习、娱乐、交流的场所。以婴幼儿、家长为对象,指导家长了解和掌握先进、科学的育儿知识和方法,提供婴幼儿的生存质量和发展能力,优育优教。

(二)“青春驿站”主要是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为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成长提供生理、心理、性道德及感恩教育指导和帮助,答疑释惑,减轻成长中的烦恼,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

(三)“准父母室”主要是针对结婚即将生育的育龄群众进行生育关怀,承担教育帮助即将生育的夫妇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少生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风尚的重要任务。

(四)“金色年华”主要为已完成生育责任但生育力仍然旺盛的育龄人群提供优质服务并有效进行管理。要着重在节育避孕知情选择、计生药具展示、科学养育子女、美满夫妻生活、健康关怀、家庭及社会关系处理、致富能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及科学养生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咨询,帮助育龄群众求知求富求美,实现美好人生。

(五)“老年天地”要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公共服务。通过提供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的场地和设施,以宣传普及老人保健养生、生活调理知识为主。

第五条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建设分县、乡、村三级进行,具体要求是:

(一)县、乡级“幸福家园”:在现有的县、乡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内,利用现有场地结合各业务科室合理设“人之初室”、“青春驿站”、“准父母室”、“金色年华”、“老年天地”等功能区,配备办公、服务设备。

(二)村级“幸福家园”:利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或其他适当场地设“人之初室”、“青春驿站”、“准父母室”、“金色年华”、“老年天地”等功能区,配备办公、服务设备。依托“幸福家园”平台,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机融入其中,有效地把村级“幸福家园”打造成为宣传人口计生国策的阵地、弘扬新型生育文化的基地和提供计生优质服务的场地。

第六条村级“幸福家园”的建设根据业务用房实际情况分三类进行:

(一)示范型“幸福家园”:村(居)委能提供独立的含盖五个功能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120左右;

(二)普通型“幸福家园”:村(居)委能提供独立的或者与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其他功能室合并使用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60左右;

(三)基本型“幸福家园”:村(居)委只能提供1-2间业务用房,且建筑面积在20-30左右。

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办)至少建成一个示范型“幸福家园”。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各级“幸福家园”要依据其功能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县级“幸福家园”的工作职责是:

(一)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职能作用,做好乡(镇、街道、村居)级技术人员、人口计生专干培训工作,为育龄群众做

好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早期家庭教育、中老年保健服务等工作,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延年益寿等多方面需求。

(二)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做好优生优育健康教育、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以及出生缺陷原因分析及干预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乡级“幸福家园”开展相关业务。第八条乡级“幸福家园”的工作职责是:

(一)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职能作用,到村(居)为育龄群众提供人口计生政策的宣传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教育,提供国家基本免费避孕药具,开展生殖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基本项目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促进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配合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

(三)负责指导村级“幸福家园”开展相关业务。第九条村级“幸福家园”的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本村“幸福家园”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清洁。

(二)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服务工作。

(三)利用村级“幸福家园”综合平台,依托县、乡计生服务

机构和村级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指导育龄群众做好早期家庭教育、中老年保健服务等工作。

(四)为育龄群众提供国家基本免费避孕药具,指导育龄群众知情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避孕药具,收集避孕药具使用情况反馈意见。

(五)协助县、乡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生殖保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负责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协助县乡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六)负责管理和维护好村级“幸福家园”的各种设备、设施以及图书,做好书籍借阅登记工作。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条各级人口计生“幸福家园”服务平台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用房、设施、物品、图书以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平台服务群众的作用。

第十一条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打造好县级和乡级“幸福家园”,在形象设计、服务内涵、使用管理等方面在本县(区)、本乡(镇)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第十二条县(区)人口计生局要加强对县、乡、村三级“幸福家园”建设和使用的管理。应按照“县审、乡聘、村用”的原则配备村级“幸福家园”管理人员,其待遇应参照村级计生专干待遇标准执行,经费应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保障。

第十三条由乡(镇)计生办制定村级本乡(镇)“幸福家园”具体管理制度,特别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具体的开放时间、图书借阅手续、物品图书保管等事项,确保服务平台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杜绝空不发挥作用的现象。

第十四条县(区)、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对“幸福家园”建设和管理进行督查,并注意总结经验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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