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聚奇文、博采众长、见贤思齐
当前位置:公文素材库 > 计划总结 > 工作总结 >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1:57:45 | 移动端: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

为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辉南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镇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人口计生“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监督”。通过“阳光计生行动”,我镇计生工作进一步务实,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成立了以史丽娟为组长,陈涛为副组长,张皓、杜广志、张希兰、何英为成员的推行“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史丽娟负总责,陈涛具体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皓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二是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改善了村务公开条件。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健康开展。二、宣传服务到位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出具墙报、宣传栏、书写标语,利用流动宣传车下村巡回宣讲,大力宣

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极力营造“阳光计生行动”浓厚氛围。通过宣传,使全乡计生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健康开展。二是结合“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开展好当前项目“妇女生殖健康普查”、“三评”等活动,切实为育龄群众服务,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真正让群众满意;依靠群众,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三、整改措施到位

一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不满意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不承诺不兑现,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或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等等,我们将予以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国策的严肃性。二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三评”活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主要问题:1、政务公开不透明,不全面;2、计生技术免费服务水平不够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认真分析,严以整改。不断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统一规

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加大技术设备投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全程免费为育龄群众服务,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发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启用“12356”阳光热线服务;完善监督员制度;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公开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等,多方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为群众释疑解难,排忧解愁。

“阳光计生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群众的要求还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倍加努力,不断提高自己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争做群众满意的计生干部。

扩展阅读:特克斯县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总结

特克斯县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工作总结

我县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活动,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措施,确保阳光行动健康开展特克斯县将“阳光计生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及时召开县人口计生系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阳光计生”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照“阳光计生行动”的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了《特克斯县“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兼职员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在“阳光计生行动”工作中的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方案》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三项重点,完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三项措施,强化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解决人口计生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以及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部门和行业。经充分征求多方意见、深入基层调研,《方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为保证“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大局服务

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推动全县阳光计生整体工作纵深发展。县、乡、村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服务承诺、办事流程进行公示,每年印制20万余份的法律法规、生育政策等宣传资料,免费向群众发放。在各村、社区设立了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对计划生育管理事项进行张榜公布。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农牧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乡镇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500余份,让育龄妇女群众和流动人口参与到评议计生工作和计生工作人员中来,广泛征求社会各族群众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在人口计生部门和队伍中产生,推进整体工作水平上台阶。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县、各乡镇(社区)人口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阳光服务热线”和设立了意见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卫生、纪检、药监等部门领导担任委机关的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员,建立相关监督、评议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健全了领导干部接待日、信访案件挂牌处理、定期下访等制度,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依法进一步水平。

三、狠抓宣传、微笑服务,树立人口计生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行业形象

为提高“阳光计生行动”实效,特克斯县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农牧民、流动人口列为宣传的重点人群,把农牧区、外来人口集居区列为重点区域,把计划生育政法规和利益导向机制作为重点内容,利用政务公开栏、橱窗、展板、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结合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法制六进、计划生育百日宣传技术服务等活动,今年我委组织各乡镇计生工作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在各乡镇开展了“阳光计生”现场观摩,深入各乡镇、村,设立宣传服务点,累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1*0多份,接受咨询1200多人次,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阳光计生”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的宣传效应,在县电视台开设的《人口计生》栏目中,制作了《党组书记谈计生》、计生行政执法等专题节目,扩大“阳光计生行动”的覆盖面。同时,积极开展了“微笑服务”活动,以“微笑服务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项工作做起、从每个细节做起”为目标,以热情服务、诚信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为标准,把微笑服务标准内化成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让被服务育龄群众享受优质温馨的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就诊育龄群众数量激增,年净增1万余例。同时,积极开展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科学发展人口事业”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把“阳光计生行动”与“构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创建活动”相结合,加强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与“改作风立新风树形象促发展”创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端正干部作风,弘扬新风,树立形象,促进发展;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落实首问责任制,严格机关考勤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行业形象,提高“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效性。

四、扎实工作、提高成效,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通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作风有了明显转变。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人口计生部门作风转变十分明显,计生干部真正把育龄群众当做主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反应良好,没有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工作有了明显起色。在全系统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州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三是人口计生部门地位有了明显提升。按照“一切为了群众,为了一切群众,为了群众一切”的“三个为了”思想,积极推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想群众所想,及群众所及,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社会地位进一步得到了提升,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从89%提高到98%。

五、存在的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及时、规范,一些新的计生法规政策群众不能及时了解。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特克斯县人口计生委社会抚养费工作专项总结

为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遏制政策外生育,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57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治理违法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全县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治理活动。

一、加强领导,组建专班

201*年以来,为抓好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城镇及农村居民的违法生育现象,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为此,我委把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县开展了一次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调整成立违法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措施,切实加大对此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各乡(镇)各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会议,在全县范围内做一次彻底清查,确保违法生育对象一个不漏,如实上报,如出现隐瞒及私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掌握政策,严肃纪律

在具体征收中,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明确征收处理意见、事先告知、下达征收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程序操作,并统一票据,实行收缴分离,做到一人一卷,规范建档。由县人口计生委对各乡镇考评检查和定期督查,如果发现程序不合法,及时予以撤销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对计划外出生有漏报、瞒报的,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在电视上滚动播出有奖举报通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群众对此项活动的认识。

三、依法行政,严格管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违法多生育子女和非婚生育的,将按违法当事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自从201*年违法生育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清查出违法生育1起。国家公职人员、流动人口未出现违法生育案例。

四、存在的问题

1、历年的违法生育户依法缴纳的意识不强。受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影响,违法生育户自觉依法缴纳意识不强,有些有履行能力也不愿自主缴纳,造成实际执结率低。

2、对涉及外出务工的违法生育户案件难执行。由于超生户外出后多是音讯全无,只留下老人独自在家带孩子种地,造成案件无法执行下去。

3、综合征收机制不完善。现在基本上是唱“独角戏”,但由于没有强制执行权,处罚“钉子户”时力度不够,同时不少群众怕得罪人而不愿配合计生工作人员调查取证,造成征收工作调查难、取证难、执行难。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抚民镇“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总结》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链接地址:http://www.bsmz.net/gongwen/488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