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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城建档案馆常规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2:06:39 | 移动端:201*年城建档案馆常规工作总结

201*年城建档案馆常规工作总结

201*年城建档案馆常规工作总结

我馆在市建设局的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城建档案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为中心,圆满完成了201*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现将201*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梅河口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利用咨询服务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档案法》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营造宣传声势,形成大家共同关心、支持城建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档案管理

1、丰富馆藏。及时掌握城建档案接收动态。同时在全馆职工努力下,加大了对市政、道路等城市重点工程档案和局重点科室档案的接收力度。对整理后的案卷及时地进行微机输入、打印卷内目录、装订入库,确保档案不积压。同时对库房的案卷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和保管,排架整齐。

2、做好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整理工作。

3、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显著提高。为城市建设、工程备案、房产办理、资质年审、司法部门取证、房屋维修、暖房

子工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凭证和依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业务指导工作的管理

1、从工程开工开始就介入工程档案指导,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审核表》、《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明细表》、《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明细表》,为工程档案的及时收集提供保证。二是开阔业务指导渠道,采用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形式,确保业务指导工作到位。

2、认真做好各竣工工程档案验收工作。一是对报送的工程档案及时审核,不堆积;二是审核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并经二次审查;三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及时验收。四是与建设单位签订《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审核表》,验收合格后签订《城建档案委托服务协议书》,并发放《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3、及时填写《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审核表》,把验收合格的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科进行整理。四、声像档案工作的管理

1、开展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制作工作,指导做好城建声像、电子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2、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城市建设中工作的亮点作用,安排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跟踪拍摄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城

区实景及旧貌等。收集制作各类声像档案有相片2050张、光盘10张。五、档案安全工作

档案馆属于重点防护单位,一直以来我馆非常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档案馆的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求每个科室计算机等电器下班要关闭,窗户要检查等。对库房进行日常维护、定期对档案检查和倒柜,发现隐患,及时弥补,夏天注意防虫、防潮,冬天防火等,确保档案的安全。每次查阅档案及时关好柜门、库门,确保库房内档案的安全、保密、无缺。认真仔细地做好了借阅登记,杜绝了档案的丢失。

扩展阅读: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报告

抓住机遇努力工作

促进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201*年4月1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交流201*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部署201*年工作,动员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者锐意进取,切实加强城建和房产档案工作,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天的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档案处张孝贤副处长亲临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绍平副巡视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领导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1*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情况和201*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1*年工作回顾

201*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悉心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和广大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服务为重点,全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服务;以“县级工作年”为载体,全力推动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力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基础建设,较好地完

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得到更加重视

各级建设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把城建、房产档案管理真正当作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把城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机构、抓制度、抓服务、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第90号、101号、136号令等法律法规,将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纳入了城乡规划验收、工程竣工备案、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等工作体制和机制当中。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各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措施。如:景德镇市以市长令和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了《景德镇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及接收工作的通知》,并将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依法催缴了一批长期没有移交归档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建立了一年一度的城建、房产档案工作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城建和房产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市县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实行了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从近几年来市县城建和房产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情况看,对推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四是城建和房产档案馆房建设逐步引起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心和重视。去年,景德镇等一批市县房产档案馆(室)得到了改造扩建。今年,赣州市城建档案馆即将搬入新落成的新馆址,

新余、浮梁等市县城建档案馆新馆建设也即将动工,较大地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

(二)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加快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

各设区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仅把档案管理工作目标列入了直属单位和部门的年度考核,积极做好各类城建、房屋权属档案的统一收集、集中归档、规范管理,而且还针对县级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加大对所辖县(市)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在业务技术上予以支持帮扶,积极引导和组织县市加强工作交流,取长补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了县级工作的较快发展。据统计,去年省厅和各设区市深入县(市)开展档案工作专项业务指导、调研检查等近200次,覆盖了50多个县(市)80多个单位。经过连续二年城乡建设档案“县级工作年”活动,增强了省、市、县三级间的沟通,强化了业务指导,加强了宣传,扩大了影响,县(市)建设、房管部门规范管理档案的意识明显加强,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工作进程明显加快。全省城建和房产档案工作出现了新一轮加快发展的态势,形成了争先创优新局面。据统计,201*年全省新增或重新明确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县(市)工作机构30多个,新增专职档案管理人员50多人。

(三)城乡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1*年是通过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级达标市县最多的一年。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厅有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城

建、房地产权属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充实队伍、制定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狠抓城建、房产档案的形成、移交、归档,规范业务管理工作流程,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模式,初步创建了城乡建设档案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201*年度宜春、瑞昌、瑞金、丰城、吉安县、余江、湖口、芦溪、安义、全南、南丰、崇仁等市县建设局,进贤、南康、龙南、定南、樟树、靖安、星子、修水等县市房管局,主动申报,积极准备,顺利通过了省厅组织的城建房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晋升为规范化管理省级达标单位。从目前各地达标情况来看,赣州、南昌房产部门,赣州、九江、景德镇建设部门的达标单位最多。在此基础上,各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了城建、房产档案管理岗位培训工作。各设区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景德镇、九江、吉安、宜春、新余、上饶、抚州等7市近千名档案员资料员接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了省厅颁发的《岗位证书》。此外,设区市城建档案馆和房产档案馆(室)帮助县(市)现场跟班培训档案人员100多人次。南昌、鹰潭、赣州等市县针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也专门举办了技术交底会。201*年成为城建档案从业人员接受持证岗位培训人数最多的一年。

(四)城乡建设档案资源接收量显著增加

各地按照“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拓宽城建档案的接收渠道和领域,采取业务技术交底、上门走访、跟踪服务、下达《催缴通知书》

等收集措施,严把工程档案和房产权属档案移交归档审核关,进一步丰富了馆藏。一年来有一大批市政基础设施、重要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和房地产权属档案分别移交当地城建和房产档案馆(室)永久保管。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档案、地下管线档案、声像档案在库藏档案中所占比例逐步扩大,城乡建设档案门类和载体更加丰富。据统计,去年全省各市县城建、房产档案馆(室)分别接收各类城建档案和权属档案近80万卷(户),为历年接收档案最多的一年。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新增档案入库分别平均都在3千和2万卷以上。南昌市房产档案馆完成了30余万份房改档案和2万余份经济适用房个人申报档案的接收、整理和入库工作。南昌市城建档案馆制定完善了《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办理程序》等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实行竣工档案目录电子报送,对馆藏土地档案等重要纸质档案实施数字化扫描,对老城区改造、著名建筑及重点工程进行跟踪拍摄,积累了大量城市建设发展变化的影像素材。继南昌、新余、景德镇等房管局之后,今年,赣州、九江、宜春、萍乡等市房管局也即将启动和完成房产权属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

(五)城乡建设档案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极大增强

各级城建档案馆(室)作为收集整理、储存保管、提供利用建设工程档案的基地;房产档案馆(室)作为储存保管、提供利用房屋权属档案原始材料的基地,其服务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了更好地将库藏档案向广大人民群众开放提供利用的新方法、新途径。不少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专门安排“接待室”或“服务窗

口”,制定服务承诺,为用户查阅利用档案提供热情、周到、耐心的服务;对不能到场、行动不便或年老体衰的用户,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极大方便了用户,赢得了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肯定和赞扬。南昌市房产档案馆为方便群众,专门建立疑难问题报告制度和调解机制。例如,某业主根据法院判决在办理过户房产证过程中,由于原业主产权档案中缺少缴纳契税的依据材料,不能领取房产证。该馆按调解机制,立即与契税部门协调,调用同一栋房屋其他单元的相关契税档案材料作为证明,业主顺利领到了产权证。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城建、房产档案部门接待查档20万人次,提供利用各类档案资料30万卷(张)。各级城建档案馆利用设备技术优势,编辑制作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活动专题片10多部,很好地宣传了城乡建设事业的新成就,体现了城乡建设档案的价值,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与此同时,各地城建档案馆(室)充分利用人员、技术、设备上的优势,积极开展档案技术咨询服务和竣工档案建档代理服务。各地房产档案馆(室)充分提供权属档案的验证证明服务,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六)学会工作和活动更加活跃

一年来,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在省厅有关处室和省土木建筑学会的关心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对促进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社团管理部门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者的充分肯定和认同。一是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

写《城建档案管理业务规范》的起草工作,高质量的起草稿受到全国同行的好评。二是与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局联合组织编写发行了我省第一部工程档案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编制规程》,对规范我省建筑工程文件资料编制以及移交备案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组织举办了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学术论文评选活动。评选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四等奖4篇。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信息研究会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3个会员单位的4名会员获奖。四是组织召开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暨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专委会新的领导班子,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表彰了四年来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为优秀论文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五是完善了“城建档案”网页,编印并免费发送了2期《江西城市建设档案》会刊。

在回顾一年来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市、县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城建、房产档案工作不够重视;城建档案资源结构失衡,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开发区建设档案和重点工程建设档案的依法收集和管理进展缓慢;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档案编研开发和学术活动还需加强;城建房产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实践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年主要工作

201*年是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关键一年,各级城乡建设档案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必须抓住全省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乡生态型、功能型、民生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努力推进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信息化现代化为抓手,以丰富馆藏、强化服务为根本目标,突出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档,重点加强县级城乡建设档案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再上新台阶。

依据以上总体思路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年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化现代化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考验和挑战,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保增长、扩大内需、惠民生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繁重,保障性住房建设、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进入实质性阶段,现阶段已经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这一关键时刻,各级城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机构更要牢

固树立大局观念,抓住住房和城乡建设扩大内需、增加投入的机遇,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职能,促进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发展。

二是强化信息化管理工作。各地要从提高档案部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角度出发,改变“重藏轻用”的观念,改变传统手工模式,高度重视加强城建、房产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化服务带动事业发展的新模式。要以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安全为中心,建立健全库藏档案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检索系统,实现基于数据库管理的档案整理输入、信息提取、加工分析、查询检索和数据输出。要从节约资源、信息共享的角度出发,积极创建各种专题信息数据库,加快库藏建设档案和权属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档案网站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动态和信息。加强重要城建、房产档案异地备份工作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没有配备城建、房产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的单位,今年内要尽快购置配备到位。

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服务是提高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生存能力与发展活力的根本手段。要加强档案信息开发和档案利用成果的收集展示等工作,宣传城建、房产档案利用效果和重要作用。要根据城乡建设、房地产业发展的新形势,认真分析服务对象的新需求,探索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从今年开始,各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馆(室)每年于12月底,向省厅上报工作总结的同时,报送本地区档案利用典型事例(不少于10个)。省厅将在认真筛选

的基础上进行汇编,定期出版并在媒体和网络上发布,以便更好地宣传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扩大社会影响,争取更多支持。

(二)突出保障性住房和生态、民生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档案收集入库力度,切实丰富库藏档案数量

201*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生态、民生、公共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不但项目多、任务重、影响大,而且产生的建设档案资料数量更多,收集保管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以此为契机,找准抓住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落实责任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充分运用规划验收、质量监督、竣工备案、权属登记等调控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类城建、房产档案收集入库工作。各地每年要向省厅报送一份城建、房产新增档案的种类和数量的具体统计数据。

一是加强重点档案收集。尤其要做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生态环境、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市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示范村镇建设,特别是地下管线管网建设档案、各类开发区建设档案档案、重点工程档案、房屋权属档案和建设系统规划审批、施工审批等业务管理档案的收集和统一管理工作,切实丰富城建、房产档案的种类和数量。

二是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的执法机制。严格执行工程档案移交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对不按规定及时报送或长期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和追缴,

对拒不予以整改的,不得允许其申报优质工程、不得允许其申报人居环境等奖项的评选,并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在行业网站和媒体上曝光。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管理。依据建设部《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和我省《建筑工程资料编制规程》,省厅将组织研究出台我省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以及声像档案管理的相关接收标准和系统接收模块,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接收,维护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三)结合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加大机构队伍建设力度,切实加强县级城建房产档案工作

今年各地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城建房产档案工作。要按照《科技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的“科技档案必须按专业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参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的“三定”方案,加强对城建房产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一是有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机构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强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重要性的宣传,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争取支持,确保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稳定、特别是要确保机构与人员队伍的稳定,保证工作发展的连续性。

二是没有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机构或机构不健全的地方,要以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实现城建档案“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配备和充实人员,加强软硬件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建设。使城建、房产档案工作进一步适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目标需要。今后,各设区市每年要对所辖县级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软硬件情况进行督导,实时掌握县级工作发展情况,并上报省厅。

(四)深化“县级工作年”活动,加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业务建设力度,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县级工作年”活动。全面推进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我省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县(市)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是关键、是基础。按照省厅部署,201*-201*三年是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县级工作年”,从前两年的工作成效看,各地对城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主动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和业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建档案有偿技术咨询服务和房地产权属档案证明服务机制得到了逐步建立,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今年,要继续以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手段,深入推进“县级工作年”的开展。各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薄弱县(市)督导和业务技术上的支持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组织各县(市)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引导和推动县级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快速发展。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维护档案安全。目前,在多数县(市)和个别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馆库建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全省城建、房产档案机构还没有一个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的档案专用馆库,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的严重障碍,必须下决心尽快予以解决。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对新建专用馆库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利用新建或改扩建办公楼的时机,大力改善档案馆库条件,保证档案工作有足够场地空间,增强防火、抗震能力,改变档案库房狭小或功能不全的现状。要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档案馆库内部管理和配套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按照档案保管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高温等“八防”要求,配备必要的密集架、空调机、消毒机、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要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档案资源流失、遗失,档案信息泄密、丢失,档案载体损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与兄弟省市特别是与发达地区比较,我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的基础业务工作还相对薄弱,全省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的仅有45家,仅占25%。加强基础业务基础工作,总体要求是要按照省厅《江西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和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内容的要求,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管理方式,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一项

一项抓落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到201*年全省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达到60%以上(即140家以上达标)。各级房管局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和先进单位”的,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一定要先达标,对此,各设区市一定要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201*年底以前晋升城建档案目标管理的达标单位,到今年底已满5年,根据有关规定,省厅将在年底对这些达标单位进行复检换证,请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队伍,是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需要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不断努力。一方面,省厅今年将继续对各市县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还将组织举办《建筑工程资料编制规程》宣贯培训班,希望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另一方面,各设区市要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举办本地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去年全省有7个设区市举办了此类持证上岗培训,今年南昌、赣州、鹰潭、萍乡等市也要积极组织开展上岗培训工作。

(五)开展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执法调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今年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年”,并联合档案行政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加强执法调查研究。为此,

省厅已联合省档案局下发了文件,准备7-8月开展城建、房产档案工作联合执法调研。请各设区市尽快转发文件,积极布置准备,并以此为契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把城建、房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重点要加快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各类开发区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制定,抓紧制定或修订当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把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纳入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中,注意把城建、房产档案工作与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有机结合,一并部署、一并考核。

二是要强化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维护依法收集城建档案的权威。

三是加强宣传,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搞好城建、房产档案工作,离不开建设、规划、房地产、市政公用等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物价、财政、法制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需要得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事关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前途命运的大事,各级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不仅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更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

门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宣传、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争取得到更多支持和帮助,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六)研究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新情况,加大专业委员会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学术交流

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是城乡建设档案行业管理的参谋助手、桥梁纽带。新一届专委会要认真总结上一届专委会工作经验,解放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依靠这个阵地,认真做好服务于政府、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会员、服务于社会的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宣传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普及城乡建设档案知识,提高城乡建设档案意识,扩大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影响。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研讨和学术理论研究,建立学术研究团队,利用研讨会、交流会、学术考察、论文评选等形式,对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政策措施、信息化建设以及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工作,努力推动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更上一层楼。

同志们,201*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希望各地按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谋划部署好今年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城乡建设档案各项工作,为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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