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号文件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全全检查的工作总结
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
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有效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阜食药监发【201*】23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辖区内15家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其中6所中学均没有食堂,9所小学3所没有学校食堂,其余6所小学设学校食堂。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0人次,车辆21台次,出具监督执法文书28份,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6所有食堂小学均能建立以校长(或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6所小学食堂均没有有效许可证。
3、3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能比较规范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4所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均没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4、均未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5、食堂食品留样数量不够、时间不够,还存在留样食品生熟交叉存放,留样记录不完善等情况;
6、学校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票索证不全,有记录但不完善;7、各别食堂生产加工面积较小,工作流程布局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
8、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比较完善但消毒记录不完整,食堂“三防”设施不齐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必须进一步的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再认识,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增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无健康证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学校应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或者集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是规范食品留样,保证留样食品数量、留样时间达到要求,完善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冷藏设施专柜专用,食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必须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件,建立完善的食品台帐记录。
太平区卫生监督所201*-5-
扩展阅读:东坡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年中小学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按照上级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区正在进行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初起,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我局会同东坡区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制定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自查、抽查、排查),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检查。
二、检查情况
在学校充分自查的基础上,从201*年4月26日起,检查组对全区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排查和抽查(中心城区学校采取排查方式,学区采取抽查方式),对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到期的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许可延续。截止5月23日,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41所,其中审核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8所,出具帮扶意见书1份,培训从业人员198人。
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是否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要求,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事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我区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符合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落实到位,餐饮服务安全较为规范,各中小学成立了相关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食堂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进行了落实,从业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作业,食堂餐饮许可证到期的单位均及时申办许可延续,食品采购票据较为齐全,食堂环境整洁有序。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学校新的食堂设施正立项建设,旧有设施陈旧。2.部分从业人员作业时未按规定着装。
3.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堂配备的留样柜没有落实专柜专用,里面存放了其他非留样品。
4.部分采购票据缺失,如食盐采购票据。5.部分学校餐厨废弃物协议未签订。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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