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201*年医改工作总结
舟曲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医改工作启动三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舟曲县紧紧围绕“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这一中心任务,突出惠民措施,增强改革实效,扎实、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全县医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一些单项改革、重点环节改革及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经费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及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工作。201*201*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到位资金768.8万元,已下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18万元。为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审核和费用结算工作,县上专门成立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中心,为下一步医药分开奠定了初步基础。
二、推进五项改革,破解看病难题
(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新农合方面,截至目前,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参合人数112963人,参合率达到99.23%,住院统筹补偿比例较上年提高5%。认真落实全州新农合实施方案中一系列扶持中(藏)医药优惠政策,对基层医疗机构自产、自制的普通地产中(藏)药材、中医适宜技术和甘肃省公布的部分院内中药制剂全部实行100%报销,对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肺结核、中晚期肾病、先天性耳聋等8种农村重大疾病进行定额补偿。为简化报销程序,方
便群众报销,县上实行先给农合办定期预拨资金,年终统一结算的方法。针对乡镇卫生院没有垫付能力的实际,采取了先给乡镇卫生院预借垫付周转金,让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的办法,极大地提高了群众报销药费的及时性。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方面,本年度全县职工参保6035人,居民参保8372人。截止目前,城镇职工实际报销比例达73%以上,城镇居民实际报销比例达58%以上,全县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新农合住院费用最高支
付限额为8万元。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我县全面铺开,重点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以药补医”的现状。自201*年12月1日起,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对基本药物按进购价实施零差率销售。县级医院于201*年12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年11月1日起,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用药均通过省药采中心提供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截至8月7日,共发出基本药物订单总金额1150万元,配送总金额533.94万元,入库总金额509.54万元。201*年1月1日起,县人民医院等3所县级医院开始实施零差率销售,并从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截止6月底,县级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72.6万元,县财政按15%补偿40.88万元。
(三)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础设施方面,18个基层卫生院重建项目总投资2063.55万元,建筑面积13355.66平方米,已有17个通过初验,其中11个已竣工投用,并统一设置门诊、
住院、辅助科室、公共卫生等科室。总投资1667万元的210个村卫生室与六位一体活动室整合建设,现已全部竣工。去年县上筹资80万元,为各乡镇卫生院集中采购了办公桌椅、诊疗桌椅、传真机等医疗办公设备,乡镇卫生院基础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医疗体制方面,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乡镇卫生院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成为常态化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行动不便的患者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今年县上开始实施医疗人员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绩效工资制,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卫生院长全部实施竞聘上岗,其中有10名经过竞聘已给予副科级待遇。服务网络方面,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的统一高效管理,201*年9月1日起,开始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进行了“五统一”管理,并结合“五统一”管理做到“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传染病有报告的管理体制),现在正处于逐步完善阶段。
(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及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逐步在全县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已规范化建档83571人,实施电子化管理78049人,电子化管
理率67%;管理糖尿病人1002人,高血压4631人,儿童30202人,每年至少进行4次随访和一般体格检查、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进行健康指导;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向群众发放《健康教育手册》3200套、《健康教育处方与合理膳食手册》3200本,受教育人口超过10万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5%;狠抓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实施“降消”项目,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使全县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75%以上,6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5972人,管理率达到77.5%,住院分娩率达到80%,叶酸投服率达到100%;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目前规范化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9205人,累计免费体检9205人次。
(五)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进。为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我县自201*年1月1日起,取消县医院职工差额工资,差额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县医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5个病种临床路径实施单病种诊疗管理;各医疗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四个排队”、“八个排队”分析评估制度;积极开展“三好一满意”、“医院管理年”及“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业务内涵建设和质量管理,各单位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临床用药安全,诊疗行为逐步规范,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制、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门诊费用查询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业绩登记及公示制度,极
大地优化了执业环境,密切了医患关系,缓解了看病难和贵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会议的总体安排,继续深入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确保医改这项惠民工程圆满完成。一是继续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付方案,加快实行全县“一卡通”工作;二是继续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加大投入,加强监管,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确保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加大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不仅要完成数量,而且要在质量上有新提升;四是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巩固和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关系。增强村卫生室服务功能,争取政策,增加村医服务报酬,提高村医工作的积极性;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探索建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扩展阅读:201*年局医改办工作总结
中牟县卫生局医改办
201*年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计划
201*年卫生局医改办在卫生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科室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以构建“和谐医改”的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为主题,依靠各级医疗单位,按照今年的医政工作要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今年1-11月份工作总结如下。
一、1-11月份工作回顾
(一)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情况。一是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年,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556人,职工医保参保率达98%,新农合参合率达97%,基本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障全覆盖。二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从201*年的240元提高到201*年的290元。截至10月份,全县新农合累计有169.94万人次享受到门诊住院补偿,补偿金额达15742.52万元。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从201*年的1万元逐年提高到201*年的15万元。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10月底,全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6761人,参保率达到70%。四是医保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我县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全部通过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核算,支出由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计划,每月10日前拨付到经办机构支出
账户。截至10月底,新农合基金结余8599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结余107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1*年、201*年分别投入10万元,截至10月底,结余508万元。
(二)扎实推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从201*年3月1日开始,全县17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品种达485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分别达92%和98%。二是我县共有467个一体化村卫生所于201*年3月1日起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包括一次性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在村卫生所补偿方面,一般诊疗费补偿实行总额控制,按核定的门诊就诊人次,次均5元给予补助,其中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5元,个人承担0.5元。四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市财政在省级和县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再对每个村卫生所补助3000元。
截至201*年10月底,基层医疗机构基药采购涉及品规数580个,采购金额4282.68万元,配送率达98%,销售基药总金额4282.68万元。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情况。制定下发了《中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办法(试行)》、《中牟县基本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改后的经费补偿、财务管理
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在基本建设资金拨付方面,对列入计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经费进行安排拨付,201*年共拨付233万元。在医改资金拨付方面,201*年安排基本药物等补偿经费1012万元,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1万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资金拨付方面,201*年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54万元,其中县财政163万元。
(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方面,我县467个一体化村卫生所于201*年3月1日起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包括一次性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加强药品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村卫生所制定了“看病有登记,拿药有处方,结算有票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转诊有登记,药品、耗材购进有记录”等一系列措施,对基本药物目录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了村卫生所药品管理。三是在村卫生所补偿方面,一般诊疗费补偿实行总额控制,按核定的门诊就诊人次,次均5元给予补助,其中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5元,个人承担0.5元。四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每1000个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5000元,市财政在省级和县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每年再对每个村卫生所补助3000元。五是在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政策及执行方面,对已年满65周岁、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我县通过资格审查共确定
227名符合条件的6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目前正在进行名单公示,补助将马上发放。六是乡村医生队伍配、培养培训、管理、监督政策及落实方面,按照我县农村实际人口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规范,我县共设立一体化村卫生所467所,从业人员916人,配比例小于1.5‰。把全部乡村医生列入“51111”工程,每年由县培训基地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七是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方面,自201*年至201*年,全县共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422个,每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并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了35种价值2万元的基础医疗设备,3年累计投资约3045万元。
(五)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已全面启动实施了“三类九项”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8%,健康教育受益群众约43320余人次,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7%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6%。二是认真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全县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65岁以上乡村老年人管理率等指标均达到省市要求。三是做好慢性病人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免疫规划和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工作,为6972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9.63%。为2343名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四是组织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截至目前,已免费为323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五
是公共卫生经费实行预拨付,201*年已预拨1354万元,其中县财政163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六)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和绩效考核改革情况。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出台了《中牟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中牟县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各乡镇卫生院也都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绩效考核方案,初步建立了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挂钩,实行“两级考核,两个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后,医务人员的工资有了很大提升,大大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情况。依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201*年12月31日前基层医疗机构形成的未偿还长期债务共5366.38万元,其中审计部门已认定化解696.63万元,分两年进行化解,201*年化解423万元,201*年化解273.63万元,力争201*年8月以前全部化解完毕,早日减轻乡镇卫生院债务压力。目前,职工集资形成债务185万元已进入化解程序。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
一是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从201*年11月1日起,中牟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部药品执行零差价销售(不含中药饮片)。根据省发改委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
价格调整方案。二是加快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借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做法,拟定了我县人事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方案的实施意见。三是加强重点科室建设。确定县医院的新生儿重症监护、血液透析、病理科,中医院的重症监护、血液透析和放疗,县妇幼保健院的产科、儿科、妇科为重点发展科室。四是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推行“预约挂号”制度,县医院正在实行;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服务模式,从11月2日后开始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面铺开。五是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学习借鉴沁阳、宜阳经验,推行医疗服务综合支付制度。从11月1日开始在县医院先开展不低于60个病种。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努力推进医改工作。为确保医改工作顺利实施,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副局长任副组长,人事科、医政科、基妇科等8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改领导小组,全力做好医改工作。(二)制定方案,逐步推行医改政策。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相继制定下发了《中牟县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安排意见》、《中牟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中牟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中牟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计划推进表》等文件,为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强化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周例会制,把握时间节点,及时解决问题,强力推进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察,确保各项医改政策落到实处。(五)大力开展乡镇卫生院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十统一”标准,在17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评比工作,使群众的就医环境彻底改变。
(六)加大医改宣传力度,营造医改氛围。一是每月召开一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二是每季度向市局医改办报送一次医改工作进度,互通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监督,从201*年10月10日起,建立了“周报告、月通报”制度0。截至目前,医改办已开展督导检查工作4次,编印医改简报4期,医改信息8条。
四、医改中存在问题
1、省、市未出台相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文件,造成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统一。
2、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偿机制不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困难;涉及绩效考核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定额补助不能及时下拨。
3、药品利润缺失,村卫生所收入的下降致使村医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难度加大,不稳定因素增加。乡村医生待遇较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难度较大。
4、现行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卫生院发展,财政返还不及时、资金不足,导致基层卫生院日常
业务运转、器械、耗材购不能自主采购,医务人员奖金、值班、加班费用不能发放。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较大,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截止201*年10底,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高达3855.36万元。
五、201*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完善、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指导、督导工作。
2、进一步强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实施的基础上,要求村卫生室全覆盖。
3、进一步推进、完善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在县政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对辖区村卫生室按照“二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三制”(聘用制、工资制、养老保险制)、“三独立”(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独立承担风险)和“七统一”(政务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配送、人员统一调配、收费统一标准、机构统一设)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
4、进一步加强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债项目资金拨付工作。
5、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尝试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的“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服务和“先诊疗、后结算”等服务模式。
20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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