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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古乡中心完小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7 22:41:03 | 移动端:车古乡中心完小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车古乡中心完小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车古乡中心完小

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

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解决好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

程、民生工程、爱心工程,关系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我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财政局、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及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调动学校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妥善解决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并顺利完成了民代课教师统计上报、经济补偿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妥善解决我州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的意义重大。

因此,我校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统一思想,强力推动;明确责任,严格问责的原则。严格依照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妥善解决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切

实做好这项关系到原民代课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二、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为妥善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为确保车古乡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车古乡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车古乡原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会议,并在车古乡召集各村两委干部、小学及教学点负责人召开会议,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以及学生通知、原民师代课教师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宣传工作。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了第一轮的查档登记、统计、上报,对统计上报的民代课教师进行张榜公示,做到不漏村,不漏人。

登记时需提供能够证明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身份和教龄的原始物证材料,由车古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原件退还本人妥善保存,以备认定时再次查证。还须提供证明人名单及有关信息,其中须有同事3人以上和学生3人以上提供证明。登记时本人须公开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201*年7月,根据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我校对已统计上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信息,进行了第二轮的核查、统计、上报;

对原民代课教师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查证物证材料真伪,听取证人证词,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调查并作出笔录,并由乡派出所出具本人有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由乡计划生育办出具本人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车古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将查证结果及统计上报的民代课教师信息进行再次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和疑问,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进行公开补充调查取证,完善相关材料,查处弄虚作假现象。

3、8月18日,公示无异议后,车古乡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所有登记人的材料整理建档,汇总上报红河县教育局。

4、截止11月,车古乡第一批原民办代课教师xx人(其中:辞退且健在xx人,去世xx人,在岗代课xx人),民代课教师一次性补偿金xxx元。我校已全部发放到民代课教师手中,妥善解决好车古乡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工作,切实做好了这一项关系到民代课教师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代课年限有出入,经核实原始材料属实后重新上报上级部门。

2、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民代课教师工资证物、纸质材料磨损严重,部分原民代课教师年龄大、去世等原因;造成妥善解决原民代课教师的工作实施很费劲。

总之,在车古乡原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干

部及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这一项关系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

201*年11月20日

扩展阅读:益智乡中心学校关于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总结

益智乡中心学校关于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

总结

解决好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

程、民生工程、爱心工程,关系到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我校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普洱市教育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及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调动学校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妥善解决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并顺利完成了民代课教师统计上报、经济补偿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妥善解决我市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的意义重大。

因此,我校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统一思想,强力推动;明确责任,严格问责的原则。严格依照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妥善解决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切实做好这项关系到原民代课教师切身利益的工作。

二、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为妥善解决我县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为确保益智乡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完成,特成立益智乡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益智乡乡原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工作会议,并在益智乡召集各村两委干部、小学及教学点负责人召开会议,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以及学生通知、原民师代课教师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做好民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宣传工作。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进行了第一轮的查档登记、统计、上报,对统计上报的民代课教师进行张榜公示,做到不漏村,不漏人。

登记时需提供能够证明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身份和教龄的原始物证材料,由益智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查验核实并复印、照相存档,原件退还本人妥善保存,以备认定时再次查证。还须提供证明人名单及有关信息,其中须有同事3人以上和学生3人以上提供证明。登记时本人须公开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行为。如有不实,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并由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2、201*年7月,根据县教育局相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我校对已统计上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信息,进行了第二轮的核查、统计、上报;对原民代课教师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查证物证材料真伪。

益智乡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将查证结果及统计上报的民代课教师信息进行再次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的举报和疑问,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进行公开补充调查取证,完善相关材料,查处弄虚作假现象。

3、公示无异议后,益智乡原民办代课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所有登记人的材料整理建档,汇总上报景谷县教育局。

4、益智乡第一批原民办代课教师406人,其中:代课教师119人(死亡12人)民办教师207(死亡47人)

民办代课教师一次性补偿金179770900元。其中:民办、代课辞退且健在347人(金额1263664元);实发323人(金额1212679元);未发24人(金额为50985元);民办、代课死亡家属生活补助费59人(金额534045元)

5、益智乡第二批原民办代课教师14人(死亡5人),金额为80510元,尚未发放。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代课年限有出入,经核实原始材料属实后重新上报上级部门。

2、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民代课教师工资证物、纸质材料磨损严重,部分原民代课教师年龄大、去世等原因;造成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工作实施很费劲。

20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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