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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司法鉴定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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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司法鉴定年终工作总结

司法鉴定所年终工作总结

201*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司法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德安、平安德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小结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法官的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协助各鉴定机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种制度。即: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等。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严格遵守制度。近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公正的诉讼证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到岗到位。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同行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收获颇丰。

(二)抓司法鉴定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充分保证鉴定质量之余,我们不满足现有成就,一是所有鉴定人员积极参加鉴定所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司法鉴定程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鉴定人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优秀鉴定人鉴定心得交流,使得鉴定能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抽调了一部份鉴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了解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情况,并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纪律教育,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德安振辉司法鉴定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或免除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所司法鉴定市场的运行机制201*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纳入了我司法鉴定所统一管理,这样,我县的法医鉴定市场得到规范,资源得到了整合。201*年,共做法医类鉴定例,其中法律援助例,轻伤乙级以上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未出现错鉴。(五)认真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今年完成了县局组织的“六五”普法资料订购,普法考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讨论,行风评议、机关效能等。

二、几点经验

(一)“不争论、谋发展”仍然是司法鉴定工作当前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在目前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抓改革、促发展。集中精力抓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落实“科学、独立、客观、公证”的指导原则,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不在立法层面搞无谓的争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法制理念教育是鉴定人的必修课。

司法鉴定人不是商人、司法鉴定人也要讲政治。我们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鉴定人的基本准则,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鉴定人的最终目标。因此,加强鉴定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培养高素质队伍的关键环节。

(三)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

司法鉴定事业起步较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要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如果等发展了再规范是一定要付出代价,比如我们国家的工业治污已经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教训应该吸取。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是一门新型的执业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内容多、政策性很强。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成为行家里手,管理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管理理念有待创新。

(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鉴定文书规范性,鉴定用语准确性等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明年的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执业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执业经律教育。

2、鼓励有条件的执业人员外出学习、深造。3、通过各方努力进一步拓展鉴定中心鉴定项目。4、鉴定业务力争比201*年增加20%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扩展阅读:普洱市司法局20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

普洱市司法局201*年度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两强一堡”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建设妙曼普洱、养生天堂的战略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年工作情况

(一)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重点人群管理,努力创造稳

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狠抓县、乡、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整顿、巩固乡(镇)、村、社区调委会1134个,撤换调解员111人,培训调解员14451人,全市现已建立调委会1260个,有调解员24196人。积极探索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逐步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在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土地拆迁等领域建立规范化的专业调委会,目前,全市九县一区全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孟连县、宁洱县、镇沅县还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二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员送法入户争当调解能手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全市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11期,培训骨干550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10期,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各县(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利用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的有利条件,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调解八进”为有效载体,认真开展送法入户活动。墨江县联防联调工作成绩突出,有200余年矛盾纷争历史的黑树林地区,通过建立联防联调机制,妥善解决了纷争,维护了接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形成了共谋发展的喜人局面,现已保持了多年的稳定。思茅区紧紧围绕旅游环线、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北部区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强化矛盾纠纷分析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墨江县联珠司法所辛勤工作,将一起长达8年,历经调解诉讼不服判决无法执行,涉及6户农户,可能引起群体性械斗的土地纠纷案件,最终通过调解得到了化解。三是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年内,全市各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29期,14451人参加了培训,发放人民调解法手册201*0多册,发放宣传单10000多张,通过宣传培训,我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897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582件,调解成功34951件,调解成功率9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4件29人,防止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转化为刑事案件40件100人,劝导上访46件224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1件515人,维护了全市社会环境的安定团结,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大批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受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的表彰。2、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201*年,我市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目前,除因水库建设移址新建的个别司法所外,其余司法所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平均每所建筑面积达238平方米。已建设好的司法所大部分按照《云南省司法所管理办法》、《云南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和《普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10类业务台账》通知精神,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牌,合理设置司法所“四室一站”工作室,严格按照要求设置10类业务台账,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政务公开公示内容。除镇沅县外全市八县一区的27个基层

司法所申报了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3、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自201*年以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433人,累计解除1020人,现在册1413人。仅201*年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3人,解除602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全市九县一区全部组建了社区矫正股,有8个县将矫正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建立制度规范。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综治办制定下发了《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对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制度、纪律、职责及矫正对象衔接、日常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工作作了具体规定,从制度层面上形成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运行的基本框架。三是建立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核对,互通异常情况,形成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推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联合监管,由派出所负责日常监管,司法所负责日常教育矫正,乡镇综治办,社区(村)组干部和群众负责日常监督,建立高效运作的联动机制。四是做好矫正对象的帮教管控。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力度。201*年初,各县(区)抽调了142名司法行政干警深入86个乡(镇)、850个村(居)委会配合乡(镇)司法所做好排查工作,摸清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查明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问题及其原因,对脱管、漏管现象坚决及时依法进行纠正。各村(居)委员会及时组织村(组)长、妇女干部、党员、服刑人员家属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知晓率。对1158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对8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708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把开展走访排查工作与帮教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为生活困难的25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对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立即报告公安派出所,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管控和教育改造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开拓创新,规范管理。201*年5月,市局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城区所长到南京、保山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要求各县(区)拿出工作推进方案,抓好组织学习,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整体素质。201*年9月,市局在思茅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思茅司法所和龙潭司法所的工作,就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先进经验进行了交流,为社区

矫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打下了基础。

4、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年,全市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658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9人。落实责任田560人,从事个体经营28人,原单位安置5人,其他安置方式43人。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一是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管理工作中,实现向人性化、服务型管理的转变。二是把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刑释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个、县(区)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0个,全市103个乡(镇)均建立了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站。各县(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成慰问帮教团赴普洱、元江等监狱开展慰问帮教活动,鼓励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三是落实走访帮教和管控措施。对1511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妥善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生活困难的74名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四是创新衔接管控模式,确保实现无缝对接。市局与十县(区)签订了必接必送协议,各县积极争取经费,加强与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联系,建立齐抓共管的衔接管控模式,健全信息对接机制,截止201*年底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658人,其中基层组织接回72人,人员自返584人,接回率达11%。五是加大安置力度,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除澜沧县外,全市八县一区相继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为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和必要的生活保障,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构建和

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律师、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的监管,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律师工作成绩喜人。一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今年5月,我市申报设立了3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壮大了律师队伍,丰富和充实了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结束了没有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历史。同时,积极组织7名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培训班,培训人员均取得合格证书。年内共接收实习律师11人,顺利完成了全市16个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工作,和16个律师事务所、104名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和登录公告工作。二是加强律师党建工作。201*年,普洱市律师协会党总支部被省司法厅评为云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基层党组织,2名党员律师被评为优秀党员,1名党员律师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是结合市维稳需要,成立普洱市司法局维护稳定律师服务团,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维护稳定、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积极参与市中医院医患纠纷及思茅区源丰汽修厂改制职工上访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检查组肯定。四是联合市公安局建立被羁押监管人员聘请律师“绿色通道”,不仅为规范被羁押监管人员聘请律师程序,畅通聘请律师渠道,维护被羁押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而且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避免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提供了良好的监管平台。201*年,全市21个律师事务所(国资律师事务所12个,合伙律师事务所6个,个人律师事务所3个),104名执业律师(公职律师2人,法律援助律师6人,面向社会服务的律师96人)共担任法律顾问119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966件,民事诉讼代理750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78件,提供法律咨询和代书8478人次,成功调解纠纷58件,实现业务收费689.91万余元。

2、公证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全市公证处以服务经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公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通过参与普洱市中心城区提升改造安置房选房、西盟县龙潭大酒店改制拍卖、退伍军人自主择业等领域的公证,靠前提供法律服务,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制度规范,进行检查监督等措施,促进公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201*年,全市11个公证处25名公证员共办理公证事项3883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3460件,涉外公证298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接待来访人员8108人次,实现公证业务收费共计52.2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在年度考核中,普洱市正元、天则公证处和墨江县公证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公证处,万向红等5名公证员被评为优秀公证员。

3、司法鉴定管理深入推进。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执法和执业情况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行为,成立绿海司法鉴定中心。认真抓好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培训,参加全省统一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201*年,全市6个司法鉴定所、74名司法鉴定人员(其中暂缓年检注册司法鉴定所2个、执业人员49人)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09件,其中伤残鉴定43件,伤情鉴定11件,精神病鉴定39件,森林涉案树种16件,实现业务收费9.5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4、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作有了新发展。一是整合思茅城区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站、思茅师专法律专业志愿者等资源,成立“普洱市司法局公民法律咨询大厅”,为全社会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咨询大厅自201*年9月28日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464人次,平均每天接待群众6人次。其中,面对面咨询309人次,电话咨询155人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件。除本市九县一区的群众通过电话进行法律咨询外,昆明、玉溪、昭通、景洪、临沧等地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众,也纷纷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向大厅值班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劳动用工、生产经营、合同、土地、林权、房产、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众多领域,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广大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获得了咨询群众的交口称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村一标牌”便民活动。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在各行政村(社区)人员集中的主要活动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向全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与工会、广播电视局共同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大型公益活动,大力宣传、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和工会维权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引导广大职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四是继续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实施单位工作,今年共办理项目案件121件,支付办案补贴15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办理的项目案件中,涉及农民工的30件,占案件总数的24.8%;涉及残疾人的8件,占案件总数的6.6%;涉及老年人的31件,占案件总数的25.6%;涉及妇女的46件,占案件总数的38%;涉及未成年人的6件,占案件总数的5%。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积极维护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惠及社会,更加体现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201*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1件,其中,刑事案件553件,民事案件1578件,接待法律咨询4521人次,代书145份,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依法治理

能力

以“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为契机,努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起草了《普洱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方面,全市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法制文艺宣传队活跃在城乡基层,结合我市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实际,广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适合民族地区的法制宣传活动。采取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宣讲法律法规,举办法制趣味灯谜竞猜、法制书法作品比赛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宣传形式,把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各种文艺节目中,将单调、抽象的法律知识形象化、通俗化,深受广大民族群众欢迎和喜爱。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覆盖面广,渗透力强,及时、迅速、易于识记的优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如景东县司法局开办“景东普法”网站,设立新法速递、公共法规、专题法规、法律问答等多个栏目,刊登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信息,为全县公民获取法律知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学习平台;镇沅、景东等县与中国移动公司联合建立了网上《企信通信息平台》业务,为持有手机的“法制中心示范户”每月每户定期发送法制信息,以中心示范户带动周围农户学习法律知识,并向群众公示公证、律师等服务窗口的电话号码,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宁洱县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现代电子技术为载体,制作普法宣传动漫故事,安装在过往宁洱的300多辆客车软件系统上进行滚动播放,开展“乘车途中学法律”活动,拓展了“普法”新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三是认真做好20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市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的议案进行答复,并对“五五”普法中如何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作了详尽介绍,对今后如何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给予答复,得到了政协委员的认可,确保了政协提案办理的实效。四是积极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宣传骨干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如何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桥头堡”建设中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内容》、《法制文化与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法制文化宣传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专题内容,听取专家教授细致讲解,开展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使参加培训的人员丰富了知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开拓了工作思路,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推进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司法行政社会形象

1、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进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一是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以学风促机关作风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小组学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干部职工日常学习,使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二是以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公务员“忠诚教育活动”。组织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演讲比赛普洱赛区评选活动,选拔培训了2名选手代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参加全省总决赛,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201*年,组织参加领导干部网络在线学习、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等200余人次。三是制定完善了《普洱市司法局201*年度工作目标岗位绩效考评办法》、《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201*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等制度。调整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科室和职工分别签订《普洱市司法局20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家庭行为公约》、《廉政承诺书》。加大廉政文化建设力度,设立党风廉政室,制作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专栏,为干部职工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培训。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司法部基层司韩秀桃副司长和中央党校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傅思明教授到我市讲学,通过全市公安机关的视频系统,让县、乡司法行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成员和乡(镇)、村(居)委的人民调解委成员听到了先进的工作理念。五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和宣传阵地建设。成立全省首个司法行政系统文联组织,保障宣传工作经费和宣传设备,制定出台了宣传工作制度和考核、奖励办法,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六是深入落实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市司法局每个科室都安排了固定的扶贫挂钩农户,要求加强调研,真正扑下身子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01*年,市司法局共帮助扶贫点澜沧县大山乡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和解决了10吨水泥;出资7万余元,为大山乡榨房村24个村民小组安装了广播设备,在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为开展法制宣传创造了有力条件;深入实践“四群”教育,发动干部职工捐款捐物,协调筹措资金6万多元,到民情联系户家中同吃同住,开展民情调研和恳谈,为榨房村村民送去新年慰问,支持他们发展建设。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了受司法部表彰的全国先进司法所墨江县联珠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王治平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获市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20个,荣立省级集体二等功1个、三等功5个,获市级以上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40人次,荣立省级个人三等功2人次。在人民调解战线涌现出了云南省首届十佳模范人民调解员郑冰,云南省首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许光泽等10名同志,镇沅县恩乐司法所等16个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向从军等26名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并受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的表彰。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立功创模活动,评选出普洱市十大金牌人民调解能手、十佳社区矫正岗位能手,对9名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

行奖励。

2、培养人才,深化法学教育工作。以培养、输送合格法律人才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现代远程教育的清理扫尾工作。对201*级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本科两个教学班,201*级、201*级东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专、本科三个教学班进行全面清理,做好201*年、201*年司法行政系统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学费、生活费的落实工作。同时,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审查、备案、发放及20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宣传工作,对30人进行年度备案,9人进行职业变更备案。201*年,全市共有552名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现场正式确认429人,创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报名人数历史新高。圆满完成了20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昆明考区的巡考、协考工作,及时组织好201*年在职职业国家司法考试试点工作。在我市参加20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的初审工作中,共有13人通过网上申请,9人通过现场申请补录,有22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其中授予法律职业资格A证9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C证13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基层司法业务用房及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还有待加强,个别律师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情况仍然存在;五是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流动性大,部分矫正服刑人员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各职能部

门工作衔接不紧密,造成脱漏管。

三、201*年工作打算(一)以落实“普法规划”为重点,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在传播途径上,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满足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的需求;二是普法与城市文化建设相结合,满足优化发展环境的需求;三是普法与现代科技发展相结合,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注重典型的培养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谐家园》法治文艺汇演,构建群众

喜闻乐见的宣传平台。

(二)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通

过法律进乡村等各种渠道使人民调解法的立法原则、立法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健全完善社会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人才库,探索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员公示制度、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员制度,健全市、县、乡三级人民调解督促调处网络,吸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人士为人民调解员,通过学习、培训、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观摩等各种方式,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减少社会不和谐因

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以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大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督促力度,使全市司法所做到建好一所,规范一所。(四)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网络为重点,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力度,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情况通报,做好衔接接收和监管工作,建立特殊人群培训过渡性安置基地阳光之家,并健全就业指导、困难救助机制。建立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

不脱管、不漏管,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五)以不断深化律师公证行业改革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以规范管理为抓手,以拓展服务领域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机构效率和质量,满足

困难群众的需要,有效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六)以深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提高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政治业务学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益,积极转变队伍工作作风,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建设一

支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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