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长春镇201*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合医办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良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1*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参合及补偿情况(一)参合情况
我镇(包括工业园)应参合农业人口数为37153人,通过政府补助、集体扶持、农民
自愿的方式,全镇共参合作37239人,占全乡总农业人口的100.23%。已完成上级下达的参合任务。
(二)补偿情况全年门诊补偿37239人次,金额744780元。住院补偿3333人次,补偿金额2517966元,其中普通住院补偿2857人次,金额1853776元;精神病人补偿476人次,金额664200元(其中区外住院补偿20人次,金额14200元)。孕产妇补偿469人,金额317950元。(注:住院补偿指标至本年度11月份截止。)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
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民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影响力。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及将就诊情况在医疗机构公示进行广泛宣传。在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民宣传、解释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不但是受理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努力提高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办公室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对报销人数、金额等张榜公布
通过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广大农村群众增强了健康意识,改变了过去“小病挨、大病拖”的状况,解决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农村合作医疗已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度较好,农村合作
医疗工作在我乡农村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得到群众的拥护。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一)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
1、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我区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报销金额小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4、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参合农户在患大病时因付不起大额医疗费用而享受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只能放弃治疗,这体现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平的原则,建议上级合医办出台新的政策,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也能实行现场减免医药费用。(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
由于我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2、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局限性,必须逐级上转,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四、今后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过报销实例,继续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和深度。让农民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规范。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善乡级医疗机构的就医环境,及时有效的处理当地农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3、总结经验,分析数据,为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党和政府从来不曾放弃对农民健康的关注。我们将不断完善和执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制度,使其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的贴心工程。
长春镇卫生院合管办
201*年12月17日
扩展阅读:201*年度新农合全年工作总结
201*年阜康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201*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成员单位积极协作配合下,新农合正常运行,基金使用安全,广大参合农牧民得到了医疗费用的补偿,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
一、基本情况
为让广大农牧民熟悉政策,了解政策,主动参加合作医疗,我们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下达宣传动员、基金收缴工作的实施方案、收缴工作责任制和奖励机制。与各乡镇签订工作责任状。201*年度全市应参合人数56997人,参合人数为56605人,参合率达到99.31%,较去年相比参合人数增加2850人,参合率提高了0.34%。按照230元/人年的筹资标准,应筹集基金为1301.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01.9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15.10万元、州财政补助28.30万元、市财政补助186.80万元、残联代缴3.15万元、民政代缴9.10万元、农民自筹157.56万元)。较去年相比参合人数增加2850人,筹集基金应较去年增长495.59万元。截至目前基金全部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农牧民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1*】8号)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纪要(昌州政党组【201*】15号)文件精神,及时修订完善我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门诊统筹实行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30%,单次补偿封顶额为11元;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0%,单次补偿封顶额为6元,年内参合农牧民门诊就诊次数不限,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
年门诊补偿封顶额为300元,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年门诊补偿封顶额为500元。
住院统筹将乡、县、地(州、市)、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为85%、65%、55%、45%;对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也做了相应调整。保底补偿提高到50元,年度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为5万元。同时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自治区新农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对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层部分)的费用、中医民族医药、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服务的费用及65岁以上老人和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夫妇补偿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可同时享受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零起付”等优惠政策;实行高血压病门诊使用农牧区高血压防治技术推广项目规定的5种降压药品费用100%补偿;对单次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的参合农牧民给予特殊重大疾病住院补偿及民政大病医疗救助;对14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实施免费治疗切实减轻参合农牧民的医疗经济负担。
(二)认真分析201*年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及时总结,查遗补漏。
针对参合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比例低等问题,我们认真分析并及时整改。一是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在现有基础上,规范医院布局,改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就医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扶持力度。在人才引进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在项目、设备上给予相应扶持,对乡镇医院按政策给予定编定员,纳入财政供给范围。三是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让患者满意在医院、满意新农合,全面提高医疗单位的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处方书写和病历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知情告知履行到位、记录及时,切实提高处方和病历质量管理。五是认真落实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要求,加强与对口援建单位的协作,通过专家讲座、坐诊、进修学习、培训等形式,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用的上、留得住的专业技术人才。从而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做到医疗服务让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信赖。
(二)注重加强信息化建设。结合补偿方案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及药品字典的升级,定期邀请北航冠新科技公司工程师为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新农合软件操作专题培训,全面提高经办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广大农牧民服务。同时完善参合人员信息确认工作,保证参合人员信息准确,为我市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做好前期准备。
(三)严明审核纪律,补偿及时到位。在费用审核中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市合管中心三级审核的程序,采取分片初审与交叉复核的方式,先由各乡镇合管员对乡镇卫生院票据进行初审,然后由审核人员交叉复核,最后由财务人员抽查终审,责任落实到人,对不合理收费一律核减,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减轻农牧民负担。
201*年全市补偿33755人次,统筹基金共补偿支出1154.09万元,从基金补偿数据情况来看,201*年参合农牧民总受益率达到59.63%,实际补偿新农合资金已占用全年总基金的88.65%,其中门诊补偿25119人次,门诊就诊率为44.38%;住院补偿8636人次,住院率为15.26%,住院补偿支出金额为1130.64万元,其中市内住院补偿7520人次,补偿金额746.77万元,补偿率为51.20%,市外住院补偿1116
人次,补偿金额383.87万元,补偿率为26.16%。截至目前已为1名儿童白血病患者补偿4.77万元,为24位重大疾病患者补偿19.67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偿5.06万元。
(四)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阜康市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督查工作方案》、《考核管理工作方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制定科学、详实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坚持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全面考核的做法,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三个目录”规范新农合补偿,杜绝挂床、冒名住院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五)加强效能建设,全力服务参合群众。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确保新农合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二是完善宣传方式,加强新农合相关补偿政策的宣传,使参合群众知晓政策,转变观念,充分享受党的惠民政策。三是全面落实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农牧民。根据区州统一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完善各项补偿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参合农牧民的医疗经济负担,使参合群众真正受惠于新农合,满意新农合。在阜康市作风效能建设第一批17家重点考评单位及20个关键岗位公众评议中得分38.26分(总分40分),群众满意度较高。
(六)积极探索补偿模式,完善新农合制度
针对“开大方、用贵药”等过度医疗问题,着力坚持合理施治,降低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我市积极探索实施以参合农牧民门诊总额预付、住院单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同时,按照州卫生局统一部署,与自治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自治区胸科医院、新疆心脑血管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协议,简化结算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
1、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人员编制不足,医疗水平需提高。2、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低,总额为每人每年230元,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水平有较大差距,而自治区又统一提高补偿比例和补偿限额,与新农合“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不相适应。
3、区域劣势造成转院率过高。由于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紧缺,牧业乡卫生院还不能提供住院服务,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难以满足广大农牧民日益提高的医疗需求。加之我市离乌鲁木齐比较近,农牧民收入比其它地区高,部分经济条件好的农牧民更愿意选择优质的医疗资源,导致我市住院率和转院率较高。住院率和转院率较高造成新农合基金开支过大,而我市人口基数较小,本身新农合的抗风险能力较低,基金透支风险不易规避。
4、转外补偿结算程序和办公条件亟待改善。由于市财政对新农合补偿金采取每月报账拨付,造成转外就诊患者补偿结算时间过长,超出城镇职工、居民补偿结算时限3倍以上。市合管中心没有单独办公场所及中心机房,新农合服务器设在政府信息办机房,造成市合管中心与新农合服务器不在同一局域网内,必须通过外网访问新农合服务器。在访问新农合服务器时通过信息办的内网和防火墙可能会导致合管中心的网络不稳定。目前市合管中心与联合办公楼共用同一2M光纤,访问新农合服务器速度比较慢,影响新农合软件的使用及合管中心正常工作。
5、合管中心人员结构需优化。市合管中心实有人员14人,目前从事合作医疗工作人员中只有两名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有工作人员每天只忙于新农合日常审核及事务性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量有限,工作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管职能,降低了监管的力度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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