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年度工作总结、统计和
关于做好201*年度工作总结、统计和201*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
201*年是昆钢夺取“十五”改革发展全面胜利,为“十一五”期间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基础、作准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昆钢共青团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创造新业绩的一年。认真做好201*年度团内工作总结及统计上报工作,对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做好明年工作规划、调整今后工作部署,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集团公司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年度工作总结、统计和201*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集团公司团委各阶段工作安排,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全面分析工作得失,形成完整的书面总结报告。对于201*年度工作中,哪些完成、哪些缺漏,取得了哪些成绩、暴露了哪些不足,明年应重点解决哪些问题、填补哪些空白、进行哪些创新和尝试,以及对集团公司团委的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均应客观总结,如实报告。
二、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团内统计工作的认识,务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准确、及时做好201*年度团内组织状况及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同时,要注意本单位各项统计数字的具体变化,对个别数字变化中暴露的实际问题和潜在的不利因素,要引起重视、加强分析、研究对策、妥善解决。
三、要在对201*年工作做好全面总结、准确统计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抓紧做好201*年工作的研究、安排和部署。要切实可行,要突出单位特色,要借鉴、吸取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力求明年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新成效。
四、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年11月30日;201*年度工作总结及201*年度工作计划报送截止时间为201*年12月31日。报送相关材料时要连同电子文档格式材料一起上报。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集团公司团委组织部联系。
附件:《201*年度昆钢共青团组织状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1*年11月2日
扩展阅读:统计员年度工作总结
鲁经信装函字201*7号
关于召开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
筹备会议的通知
有关市经信委、企业、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我省风电产业与装备制造发展的指示要求,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决定于201*年3月30日联合举办“山东省风电产业与装备制造发展高层论坛”。为促进全省风电产业有序竞争、共同发展,拟于此次论坛期间,发起建立全省风电产业联盟,为落实好这项工作,确定召开“山东省风电产业联盟筹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25日10:00召开,会期半天。
2、地点:济南吉华大厦(天桥区英贤街19号,电话:86906888)二、会议议题
1、通报3月30日“山东省风电与装备制造发展高层论坛方案”及相关事项。
2、筹备成立山东省风电产业联盟,并讨论有关事项。3、围绕风电产业、技术和装备发展等进行交流。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科)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企业、院校负责同志参会;请有关市经信委通知有关企业(附件4),并认真组织,于3月23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经信委;请各参会人员于9:30前到济南吉华大厦大厅报到。
联系人: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马勇电话:0531-8693649813969062390附件:1.成立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倡议书2.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建议方案3.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章程(草案)4.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建议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筹备会议”报名回执
序姓名号龄别族年性民单位务职联系电话备注备注:请于3月23日报送报名回执。
附件1:
成立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倡议书
为了推动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的发展,推动半岛经济更快发展,带动地区就业和产能升级,山东省政府倡议,建立一个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商”相结合的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交流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风电装备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力重视和支持,取得了快速发展。尤其在“十二五”规划展望中,风电装备产业是新能源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同属部分,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结构深入优化,提升工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
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商”相结合的产业联盟体系是实现山东省“产能升级,布局互联,结构科学,市场有序”产业战略的重要举措。
当前风电装备产业发展具有:风电机组结构复杂,技术和配套呈现多样化;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长、层次多,参与主体众多;风电技术进步需要大量的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投入等特点。若要形成省内产业合力,保障资源开发、分配合理性,最大限度提高省内资源利用效率,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合作交流,保证产业合力的形成,必须建立产业联盟,促进山东省内风电装备产业做大做强。
为此,我们倡议响应山东省政府关于“统筹联动、协调发展”的号召,成立“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该联盟是企业自发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在省政府的行业指导下,依靠盟员单位,共同研讨风电装备产业发展战略问题,攻关关键技术,自觉规范市场行为,求得共同发展。
成立产业联盟的宗旨是:紧扣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规划思路和风电装备制造业发展主题,优化风电产业结构、优化配置风电场资源与科学利用、风电装备技术创新、产业链升级和投资环境。促进政府与盟员单位间互动交流,探索建立良性竞争环境,倡导互动合作,布局互联的优良结构,引导区域经济统筹联动,不断提升关键技术的自主化水平,以创新驱动发展,以结构优化带动产业,实现风电产业与装备的集中、集约、集聚化发展,突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工业带动作用,为山东省工业转型升级,实现“富民强省”宏伟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成立后的产业联盟,将拥有省内装备产业链各节点的骨干企业,能够反映山东省风电产业生态,便于政府部门进行产业调研,从而制定出更加有利于省内风电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建立经常与国家主管部门问题沟通和取得支持的机制。建立经常与省内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和取得支持的长效机制。
同志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建立产业联盟,以资源优势的集成,形成大而强的联合体,共同为振兴山东装备产业,振兴山东工业经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发起单位签名:
附件2: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
建设方案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在山东省政府指导下成立的由风电投资商、省内风电装备制造商、供应和配套商、研究院所(技术中心)及省内高校等组成政、产、学、研、商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联盟章程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生产和市场合作组织。
一、宗旨
响应山东省政府关于省内风电产业要“统筹联动、协调发展”的号召,本联盟各单位志在建立一个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商”相结合的产业协作组织。在山东省政府的指导下,进行联盟内交流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积极构建山东省风电装备良性竞争环境,推动省内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产业经济水平。
二、组织机构(一)理事会
联盟建立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组成的理事会。理事长负责组织执行理事会决议。理事会职位设置如下:
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理事若干名,所有职位均由山东政府部门人员或联盟成员代表担任。
(二)秘书处
联盟设立理事长领导下的秘书处,由秘书长及若干秘书组成。秘书处负责协助理事长执行理事会决议;主持和创造性地开展联盟的日常工作;负责信息编辑与发布;负责起草联盟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近远期发展规划;负责处理联盟内的日常事务、网络管理、信息处理及文档工作。
联盟秘书处设在联盟理事会成员较多的企业实体中,便于日常工作联系。
(三)会员与理事
本联盟主要由山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山东省风电装备供应和配套商、风电科研院所以及高校组成,称为会员单位,每个会员单位可选派固定的代表作为理事参与联盟的管理和活动。
(四)专家、顾问委员会
本联盟设顾问委员会,主要由政府官员、科技院所、风电装备制造行业、高校等的专家、教授及技术工程师组成。“专家、顾问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7名。顾问委员会职责是对“联盟”的规划、发展等工作给予指导,为联盟建设发展搭建平台,为联盟做宣传推广,搭建联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
三、组织结构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组织结构图
专家、顾问委员会
理事会秘书处
联盟各成员单位大会
四、决策与监督
本联盟的决策与监督机构为联盟大会,即全体理事会。联盟大会每年听取秘书处对项目基金、管理费等使用情况的汇报,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联盟的财务管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审核。
五、制度建设
联盟的运行将依靠章程与制度进行管理,需要制定的章程与制度主要有:
1、《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章程》
2、《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商业、技术合作办法》3、《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经费管理办法》4、《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会议制度》5、《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保密协议》六、经费筹措
联盟经费主要来源渠道为:联盟会员单位自筹经费、国家和
省市资助的科研经费、行业或企业委托研发经费、捐赠资金和联盟合作获得的成果的部分技术转让收益。
经费的管理依照本联盟制定的《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经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商业、技术合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确保经费的正确使用。
七、联盟组建步骤
1、由联盟发起单位在联盟倡议书签字,搭建联盟初步框架。2、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联盟协议。联盟协议三年签署一次。
3、组建理事会、秘书处、专家顾问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程,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4、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完善联盟单位加入和退出机制。
附件3: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联盟的名称为“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的性质为:在山东省政府领导下,由济南市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联合山东省积极参与风电产业的生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本着自愿、平等、交流、合作、共赢的原则,围绕山东省内风电产业的市场协作与科研合作而组成的战略联盟。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联盟宗旨为: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通过集合区域内风电行业的相关优势资源,加快提高山东风电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开拓力,发挥产业链集群竞争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技术创新优势行业标准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有效推动山东省风电产业的蓬勃发展。
第四条:联盟接受山东省经信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联盟成员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六条:联盟的秘书处设在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七条:联盟的业务范围
1、组织规划联盟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申报重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专项;
2、以联盟成员的技术需求为基础,组织实施风电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项目的研发和攻关;
3、建立联盟成员间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促进产学研项目的合作、交流与互通;
4、推进“风电整机拉动零部件业”发展,联盟成员优先优惠共享产业链配套资源;
5、组织开展联盟内部各层次的创新人才培训工程,以及成果转化工作;
6、推进联盟内知识产权战略的合作,创造、推广、应用和保护工作;
7、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8、组织联盟成员技术及产品展示活动,促进和推动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占有率;
9、建立并完善联盟产业链运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协商合作,构建合理、科学、良性的竞争环境,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10、经联盟理事会研究决定开展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联盟管理组织由理事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及秘书处组成。
第九条:联盟的“专家、顾问委员会”由山东省政府领导、山东省部分市政府领导及委托单位领导组成,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职能。
第十条:联盟理事会为决策领导机构,对联盟成员大会负责,由联盟成员推举产生。
第十一条:联盟设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位。原则上理事会负责人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联盟理事长的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联席会议;
2、检查联盟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任用或解任联盟秘书长;4、代表本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三条:联盟大会为本联盟最高权利机构,职权为:1、讨论、决定联盟的发展方针与任务;2、选举和通过推荐的理事长、副理事长;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秘书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5、审议和批准联盟的财务报告;6、决定理事的吸收和除名;7、审议并决定本会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联盟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在特殊情况下,经理事长联席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联盟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需要时,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以委托代表参加表决。
第十五条:“专家、顾问委员会”吸纳省政府相关人员、国内风电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六条:“专家、顾问委员会”的职权为:负责对联盟公共关系、市场和技术发展导向、对技术创新项目等进行策划,提供技术指导,或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七条:秘书处为联盟的常设办公机构。设有秘书长一名。联盟的秘书长采用理事长聘任制。
第十八条:秘书处的职权为:
1、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会员服务工作;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3、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计划;4、协调各机构的工作。
第四章成员
第十九条:自愿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承认并遵守联盟章程;
2、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单位,从事风电相关技术或产品的研究、投资经营、生产销售、安装施工、运行管理、咨询服务等;
3、申请企业在风电行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条件和能力。第二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经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报联盟入会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质资料),经理事会审查资格并认定,秘书处核准发给会员证书后,即可成为本联盟成员。
第二十一条:会员的退出:联盟成员决定退出联盟时,必须提前三十天向秘书处提交书面通知,并交回会员证书。秘书处应及时向理事会通报。退出成员自正式退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入盟。
第二十二条:联盟成员如有严重违背本章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半数通过后予以除名。会员不履行联盟义务,理事会可劝其退会。
第二十三条:联盟成员的权利:1、出席联盟大会,参加联盟活动;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获得本联盟提供的技术服务优先优惠权;4、对本联盟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第二十四条:联盟成员的义务: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的决议;
2、积极参与联盟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完成联盟组织规划的工作;
4、向本联盟反映技术需求,提供相关信息;5、会员单位仪器、设备等资源有偿共享。
第五章经费和资产
第二十五条:本联盟的经费来源包括:1、政府资助经费;2、受委托项目收入;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4、国内外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捐赠;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联盟的经费和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本联盟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联盟财务工作由联盟秘书处财务部管理。联盟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体系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对本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半数通过后报联盟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联盟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终止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并提交联盟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山东省风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会。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联盟发起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附件4:
山东省风电装备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建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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