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
201*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厅领导提出的“更加注重服务地方经济,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政府采购预算1043.6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902.26亿元,比201*年增长19.29%。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龙芯”电脑4.1亿元合同签订,并帮助协调履约中的困难,推进后续发展;前三季度,采购中小企业产品536.55亿元,节能环保产品82.57亿元,完成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41亿元,比201*年的融资额增加了8.72倍。制度不断完善。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及专家管理等5项制度;监管不断强化。对重点采购项目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根据省管县体制的要求,首次将24个县列入考核范围;GPA研究不断推进。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得到财政部肯定。
一、积极拓展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大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民生采购等,在应对危机,促进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一)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推动首购,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共采购“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4679套、计15万台,采购金额4.1亿元,分三年装备至全省5000多所小学。为更好扶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在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购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与省教育厅、科技厅及厅科教文处联系沟通,提出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中心实施首购操作,与梦兰集团正式签署“龙芯”电脑政府首购合同;协调教育厅、厅支付局等落实资金,解决支付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首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程序顺利实施。
及时跟踪,帮助企业协调履约中的困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三次赴企业调研,跟踪产品安装进度及质量,了解履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请省人大领导及有关代表去企业视察。如原合同约定分三年实施,每半年验收一次,合格付款。企业反映资金支付周期过长、资金压力较大(约需一个亿的周转资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验收、资金支付条款,缩短验收和付款周期(由半年改为两个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后续发展。根据企业提出进一步加强宣传,促进“龙芯”电脑在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推广,推进产品后续发展的要求,通过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将“201*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放在常熟市举办。这是《中国财经报》首次将全国性的会议放到县级市召开。财政部国库司领导及国家有关部委、全国30多个省(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00多名代表到常熟,听取梦兰集团介绍,参观“龙芯”生产线及应用基地,对常熟及梦兰自主创新产品“龙芯”电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规范操作,建立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制度。“龙芯”电脑政府首购项目,开辟了我省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新途径,但这只是一个特例,是报经省政府批准才得以成功实施的。政府首购、订购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制约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充分发挥。在总结“龙芯”电脑首购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与省科技厅反复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历时7个多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试行)》,引起全国政府采购系统的高度关注。
(二)深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在去年成功实施“政府采购融易贷”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不断深化、制度化。省级及南京、苏州、徐州、常州4市均建立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苏州开发了“采购通”产品,4家中标企业与银行签订了3025万元贷款协议;常州出台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实现贷款金额1980万元;徐州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通”,会同市建设银行组织了宣传培训。
一是制定指导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二是举办政策发布会。11月5日,与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举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政策发布会,宋义武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聂振平副主任、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胡庆华行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陆文毛副总裁出席。南京地区中小企业供应商、相关银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操作机构代表200多人参加,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三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
四是组织调研。组织省级及部分地市赴重庆、湖南调研“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业务”,学习交流探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三)继续实施民生采购项目。紧贴财政支出中民生项目的安排,不断拓展民生采购范围。如“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近4000万元,全部由省财政统一买单投保,惠及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近1300万在校学生。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76.74万名在校大学生和193.22万名在园幼儿,该项目实施时间紧,情况复杂,在全国教育、保险和政府采购领域都具有较大影响。为妥善解决中标结果的延续性,体现对我省企业紫金保险公司的支持,积极协调,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多次研究,确立了服务大局,依法采购,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经公开招标和评标,在依法采购的前提下得到各方满意的结果。
(四)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积极推进全省经济升级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并对全省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采购人提出要求。二、完善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认真落实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牢固确立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力求更精细。针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编制不全面、该编不编,年度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和追加功能缺失,采购预算相对于用款计划约束力不强,结余资金失去控制等问题,积极与厅国库处、支付局以及信息中心协商,并赴南京徐州座谈交流,提出修改建议,被国库处纳入《关于江苏省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V2.0)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优化完善的业务需求(征求意见稿)》中,将于201*年实施。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约束力、执行力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调整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力求更科学。从7月初开始,采取发放调研函、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经处集体研究讨论,制定了20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国家的政策要求,增加了信息安全产品类、其他服务类等项目;针对部分省级部门一些专业性、特殊性需求,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作了一定调整。(三)改革政府采购经费分配办法,力求更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奖励经费的比重,鼓励集中机构规范操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提升了协议供货费用的比例,突出和适应协议供货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测算方法从仅参考采购规模变更为同时参考采购规模和次数,避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特别巨大(如税控机特大项目规模达近20亿元)可能导致的分配不公。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力求更透明。认真梳理制定网上运行流程图,设定了投诉处理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行政权力受理、审核、审批和批准等各环节事项;根据61号部长令,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修改。办理行政许可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59家,审核批复进口产品采购申请293件,审批公开招标以外方式106批次。
(五)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力求更细化。结合江苏政府采购实际,对评审专家管理的一般原则、评审专家的具体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具体规范,特别是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评审情况反馈、库外专家的选取、专家使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等做出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专家抽取使用环节的管理,研究库外专家进行临场培训的措施办法,实现专家细化管理。
(六)组织政府采购协会调研及前期准备。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协会章程制定、开展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会员组成及会费收取办法等;召开座谈会,听取采购人、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中介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工商、质监、体育等协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人教处开展可行性论证。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政府采购处组织,省监察厅、审计厅及厅监察室、监督检查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级机关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六个方面27项内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到省级七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调研。9月上旬,先后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残联、省消防总队,了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向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推荐。《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先后整版专题介绍了我省部门集中采购规范操作的情况,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反响。
(三)加强系统监管工作指导。召开工作座谈会。先后两次召开省辖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分别就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推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对市县的指导。进一步创新考核形式,充实考核内容。扩大考核范围。对全省的考核向县(市)延伸。考核工作实现“两个首次”。一是首次对市(县)进行考核,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的要求,将24个县(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县(市)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首次进行专项考核,对省辖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发挥规范和导向作用,有效促进管理。将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季报制度。从201*年第二季度起执行。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拓展政策功能支持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加强对重大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强现场监督。今年共参加现场监督30次,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采购环节规范,采购操作严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一些重大项目招标活动,如省农林厅疫苗项目(金额4.8亿元)、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1.07亿元)、学生语音磁带(0.8亿元)、责任保险(1.07亿元)等提前介入,通过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讨论招标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五)依法处理投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有效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201*年共收到供应商投诉4起,其中受理3起,不予受理1起;人民来信12封,其中:本级6封,市级6封,均按规定转、办。发生的1起行政诉讼、4起行政复议,除1起供应商撤诉外,无一被驳回。
(六)组织重点案例分析会。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采购项目,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项目、省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项目等,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省、市集中采购机构及相关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共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不断提高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水平。四、加强信息宣传,更加规范透明
(一)完成网站改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完成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改版工作。不断扩容,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定和各类信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代理机构认定、投诉受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核等工作已实现在线填报和办理。
加强信息统计报表系统培训工作。为适应财政部新报表系统,分别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培训班、部分市信息统计系统使用情况座谈会,为全省尽快适应新的信息统计系统创造条件。
(二)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撰写新闻稿件,重要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201*年,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发表报道江苏的各类文章368篇。发挥专业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问题,通过正面、写实报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取得较好效果。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望东方周刊记者作了不实的负面报道,被《报刊文摘》及相关网站转载,引起各方关注。我们主动向省监察厅汇报;及时召开案例分析会,请供应商、周刊记者及相关当事人参加,还原事实真相,让社会各方了解项目规范操作的情况;同时,邀请《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报道,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江苏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三)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中加强宣传。将提案办理过程作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介绍政府采购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的过程。201*年,我处共有三项主办提案,其中,关于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按照潘厅长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准备、积极协调,全程保障。督办活动结束后,又先后召开协调会和落实推进会,跟踪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人大、政协代表不仅对提案办理情况比较满意,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多了解。五、GPA研究不断推进,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研究任务(略)
六、加强学习培训,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组织全处同志到安徽小岗村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走进企业-到龙梦集团,在合法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首购中遇到的困难;走进部门-到省级7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上门服务;走进代理机构-到甲级代理机构常州市招标中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业务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结合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党支部会、处务会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廉洁自律。
启动系统轮训制度。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省市县140多人参加。邀请财政部领导讲解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精神,邀请全国知名政府采购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用江苏政府采购发生的20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以案说法,组织学员互动交流。组织代理机构培训。根据财政部61号部长令要求,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1*年5月、10月组织2期代理机构培训班,全省4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经严格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组织学习调研。组织部分人员赴湖南、湖北、重庆、广东等地进行学习调研,进一步拓宽视野,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思想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不够得力,效果不太明显;在监管方面,还有缺位现象,制度不够完善,对违规查处不够有力;在规范操作方面,还存在着随意变通的情况,包括操作机构、评审专家,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在队伍建设方面,从业人员素质还参差不齐,学习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
更多采购资料请登陆免费下载
扩展阅读: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计划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总结计划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计划安排
国家高级采购师报考网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
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探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
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三)扩大工程采购项目规模和范围。一是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推进修缮、装饰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和其他各类工程项目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二是配合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进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在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实施方式框
架内,谋求切入点,在工程监理、工程设计方案选择、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工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
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
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辽
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二)加大"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力度。一是中心内部实行联网操作,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实行网上办公,
对政府采购方式审批、交易流程、合同备案、信息统计等实现电子化管理;二是拓展信息系统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
,申办中心电子认证体系,试行网上竞价采购方式;三是推进电子评审系统的应用,探索试行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大力推进"三库"建设。一是建立省直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登记制度,收集供应商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心供应商信息库;
二是配合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与省发改委"辽宁省评标专家库"两库联网,整
合评审专家资源,实现专家的资源共享、动态补充和随机抽取;三是完善现有"省直采购单位信息库"建设,夯实相关基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一)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采购项目论证体系,制定重大采购项目聘请专家论证暂行办法,完善中心内部和直接邀请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论证制度,实施重大项目采购文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办法,切实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跟踪考评体系。进一步健全供应商承诺制度、价格和服务的管理监控机制和供应商履约考核机
制;根据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服务采购的协议约定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市场调研,督促中标供应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价格和服务的承
诺。三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中心内部管理,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质疑投诉率、采购项目节支率、采购单位满意
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评体系,科学评价各处工作。四是建立行业联动体系,组建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化建设,为省、市、县(市)、区集中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和交流搭建平台。(二)完善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反馈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二是完善中心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和方法,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继续巩固中心周工作计划和每半个月采购项目完成情况动态分析报告,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心与省财政厅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达成共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
。同时,中心与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分别指定专人,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实现政策、统计资料等信息的及时共享。
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一)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研究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促进环境保护,建设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政府,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研究制定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参
与政府采购竞争机会,增加授予合同数量,扩大就业机会和渠道;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及具体操作办法,增强我省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四是研究制定通过政府采购保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本国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规模。
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分为4个等级高级采购师一级采购师二级助理采购师三级采购员四级
国家高级采购师报考网站:
(二)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采购合同等方面体现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目标。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先购买的政策功能和示范效应,努力构建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及激励我省企业自主创新的采购环境。一是在办公用品、汽车等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国有品牌产品。二是自觉购买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对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的
国家高级采购师报考网站:
自主创新产品实施首购政策;对自主创新产品和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设备、网络安全和无线局域网等产品,在评审办法中给予优惠。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