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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0:15:13 | 移动端:201*年度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总结

201*年度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总结

14个,大大缩短了招投标周期。

(二)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方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过一年半左右的探索和实践,我市的招投标秩序已日趋规范,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已基本形成,为此,我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工作重心从建立招投标秩序向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转变。今年十月,我办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办事程序的通知》,监管办不再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评标专家(供应商)抽取、开标、评标的现场监督,主要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双方、中介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查处。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镇街购买的消防车、201*年度部分协议供货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今年共查处政府采购违规供应商4家,分别给予记入供应商黑名单、暂停2-3年进义乌政府采购市场投标的处罚;工程招标人规避招标或肢解发包行为3起,均得到了及时纠正,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55起,取消投标资格55例,取消中标资格2例,其中2项工程进行了重新招投标。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采招监管办成立以来,经过一年半左右的运作,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规章体系,对招投标活动从发布信息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道环节予以规范,保障了招投标活动依法有序进行。我办在巩固和完善去年下发的各项制度并确保执行到位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招标文件中对评标办法制定存在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政府招标采购评标办法补充规定》、《义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细则(试行)》,统一评标标准,减少了评标人员的人为影响。同时针对投标企业编制预算质量不高、缺项、漏项、差错、投标报价高低悬殊过大等情况,下发了《关于加强对评审法施工招标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引导企业合理报价。

下半年在全省实行新的《计价规则》的形势下,与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新老定额衔接和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纪要〉的通知》、为顺利过渡到新定额打好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采购人)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暂行)》、《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等一些配套的规定。在制度上为确保公正、科学合理评标夯实了基础。

(四)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信息网站建设

今年以来,进一步深化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义乌采招监管网的建设和完善。政府采购的计划申报、资金审核、招标文件至合同备案等各环节,工程项目(包括直接发包项目)信息以及投标企业、人员的信息分别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采招监管网进行管理,减少人为管理漏洞;实现了投标报名网上同步资格审查,方便了投标企业,杜绝了投标报名及入围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通过网上操作并实行招标公告、开评标通知、政策法规、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报名等信息公开发布,为招投标各方主体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

(五)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年初以来,我办就一直将宣传工作作为深化工作内涵,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来抓,充分畅通宣传渠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一方面采取印发《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内刊,发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文件汇编》等1500余册,全面介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宣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政策意义。另一方面,通过开门纳谏,召开招标人、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座谈会,利用网站、报纸、电台等多种媒介系统,介绍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的工作动态、操作程序。《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财经报》等国内、省、地有关报刊也大幅宣传了义乌的工作经验。

(六)坚持合理低价中标,积极稳妥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引导企业合理报价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原则,坚持合理低价中标,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规范企业报价行为,引导企业合理报价。为防止串标、抬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现象,政府投资工程一律设置投标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均为无效标;同时为防止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等不正当竞争,根据工程性质和投标情况,设立工程成本底限,低于成本底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到目前为止,已有9家投标企业三次以上出现低于报价底限,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按照国家规范,积极稳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逐步纠正投标企业编制预算质量不高、缺项、漏项、差错较多,投标报价不规范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七)加强对招标人(采购人)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今年下半年,我办制定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招标人(采购人)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暂行)》,加强对招标人(采购人)的管理,惩处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廉政建设,对招标人(采购人)三十种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的不良行为加以约束,并规定考核与业主单位全体员工奖金挂钩,对招投标实行业主黑名单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2家采购人因规避采购而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另外,在各采购人自查的基础上,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与监察、财政联合组成检查小组,重点对各镇、街等24个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八)继续培育发展中介代理,从严管理招标代理机构。

采招监管办成立一年多时间,招标代理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我市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5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2家),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已有10家(其中市内3家,市外7家),根据我办下发的招标代理管理制度,建立了代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的记分考核制度,对违法违规代理以及代理质量差等行为实行扣分考核,对累计扣分达到一定数额的代理机构或专职人员予以暂停代理资格。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代理机构的7人次受到了通报批评和扣分处罚。

(九)进一步开放招投标市场,严格执行法人卡、交易员卡制度,有力遏制挂靠行为

到目前为止,经我办备案的各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等企业606家,其中市内企业154家,市外企业452家,企业取得各类上岗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12697人,并对进入义乌招投标市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交易员统一核发投标身份识别IC卡,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卡、交易员卡。有力遏制了挂靠行为的产生。

(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专家评标行为

今年下半年,我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已基本完成,评标专家经过严格的审核把关,实行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在评标工作中有不公正评标、索贿、受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从严处理。制定《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评标专家采取计算机随机抽取方式,严格实行封闭评标,加强评标保密管理,进入评标区均凭证出入,除评标委员会人员之外,其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并做好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工作,对泄露专家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评标专家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应严谨、客观、准确,并达到应有的深度。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要认真核查,全面评审,评标中提出的扣分情况告知投标人扣分的分值和依据,避免无端猜疑,提高评标环节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评标专家缺乏,影响和制约评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将决定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成败。虽然目前已初步设立了评标专家库,但义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到货物、工程、服务各个领域;评标深度要求和难度不断增加,所以对评标专家需求不仅专业范围广,而且要求技术水平高。而根据目前的专家数量和质量,很难满足专家“随机抽取,高质量评标”的要求。我办正着手扩大评标专家库,积极争取与周边县市乃至全省专家的联网,但是尚存在一定的难度,评标专家评标综合素质的提高还需一定的过程。

(二)一些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够。由于采购人的不了解和不重视,产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不理解。往往存在“今天下计划,明天就给我供货”的思想,不顾政府采购中必要的程序规定。更有个别单位甚至有意指定品牌或设置倾向性技术障碍,违反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采购预算的准确性有待加强。目前因采购人预算偏低、超预算而招标失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有的预算则明显偏高,如某些采购项目预算价比实际采购价超出50%以上。

(四)投标企业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由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多数企业长期依赖定额编制投标预算,对新的计价规范不能适应,同时,“合理低价中标”使得中标价趋低,企业利润空间减少,风险增大,尤其在目前材料价格变动幅度大的形势下,企业内部没有建立成本核算机制,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班子里众多的管理还处于不懂新市场游戏规则的要素阶段,企业对风险预测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有待提高。

(五)有形市场的服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考核机制须进一步完善。交易中心从招标办脱钩后,服务人员的意识仍停留在以往管理者的交易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考核约束机制,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各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优质的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与计划(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是一项新生事物,要发展,必须宣传,要在宣传中落实法规制度。我办将通过更丰富、更新颖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督查,严格执法。加大对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供应商、投标人的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投标承诺与履约过程脱节的问题,对严重违约或由于低价夺标导致质量差、进度慢的中标单位,依规处理,公开曝光,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确保各项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中健康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两库”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通过公告、发函、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专业技术人才力量,进一步扩大评标专家范围,加强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为科学的评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计算机评标系统,改进评标办法,减少人为因素影响。201*年将进一步开展计算机评标的调研工作,为建立统一的、合理的计算机评标系统,尽可能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提高评标的准确率和评标效率,提高评标的透明度和公证性创造条件。

(五)积极做好招标人(采购人)分管领导以及采购联络员、招标经办人员和投标企业负责人、预算编制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业务常识、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为下一步深入开展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创造条件。

(六)继续以“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正确处理好“依法招标与开拓创新、发展与规范、效益与效率”的关系,促使我市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七)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工作人员各方面的素质,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加强轮岗、换岗,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八)做好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进场交易的准备工作。

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年12月22日

扩展阅读:招投标办公室201*年度工作总结

招投标办公室201*年度工作总结

学校招标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校纪委的监督下以及兄弟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校发展规划和高校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为契机,按照“巩固成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依法采购”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好《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不断加大招标力度,扩大招标范围和规模,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预防商业贿赂,年实现招标支出5384.9614万元(不含基建工程项目),较上年(4434.287万元)同期增长21.44%;净节约资金292.1573万元,节约率达5.4%,较上年(203.035万元)同期增长43.90%,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公共利益、保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招标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招标工作又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勤奋踏实工作,实现既定目标。

一是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以示范评估为中心,完成了年度预算1500万元教学仪器的招标工作,为教学科研服务。

二是规范了工程类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严把资格审查关,实行标准化的招标文件、执行预中标制,提高招投标的合法性、时效性和经济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网建设,点击率全校排名第一,能以其为平台,完善招标监督体系,使招标信息、评标办法、中标结果等得到全面公开,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

四是发挥政府采购招标政策功能,利用其统一招投标平台的规模优势和导向作用,确保201*年以实训大楼、医学机能楼、学生公寓等工程为主的重大项目招标任务顺利进行,为学校发展服务。

五是坚持依法招标,克服来自各方面给招标工作带来的压力,积极参与基建材料管理小组工作,为学校节约资金把好关,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六是做深、做细、做实招标项目的市场采价工作,年内组织采价达200多次,以适时准确掌握招标信息,充实同类产品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价格信息库,准确把握招标动态。

七是健全管理体制,抓好了供应商资料信息库和评标专家资料库的管理,主动与采购管理、基建管理、监督管理等部门理顺关系,形成职责明晰、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起草的《定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和《采购活动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已经完成意见征求并提交分管校领导。

八是做好招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拟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审标,整理开标会议记录、草拟《评标结果确认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拟制中标通知书并负责向有关方面发送。

九是贯彻落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按其规定的采购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对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全程进行管理,做到不参与不干扰评审工作。

十是负责招投标方面政策法规的收集,提供招标咨询服务,处理投标人的问讯、异议及要求,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书面质疑,协助纪委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十一是协助有关部门对已招标项目合同签定、实施验收及招标方面的其他工作,对已招标项目的货款、工程款结算凭证进行审核并加盖“已招标”印记,确保各项目的招标无脱节。

(二)加大管理力度,经济效益明显。

招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一项“廉政工程”。近几年以来,学校发展迅猛,招标规模也不断扩大。市政府在年度内落实“政府采购”例行检查中对我校给予了充分肯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招标采购基础工作做得非常规范非常扎实,所构建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招标运行机制在探索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中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有研究探讨价值。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非常明显:资料费收入每年保持在6万元以上,学校先后组织了150多场次招投标活动,学校组织的公开式招投标活动108项次、招标金额4936.4354万元、占总招标量的87.2%(其中由市政府集中招标的货物类项目10项次、招标金额318.38万元),小额零星项目竞争性谈判式招投标活动52项次、招标金额689.2504万元、占总招标量的12.8%。另外由金华市政府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实训大楼(建设面积42101、中标价5946万元)、学生公寓楼(建设面积24933、中标价2199万元)等。以上项目的招标已全部完成,确保了文化艺术节、创国家示范性评估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做法

在校纪委强有力的监督下,将“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贯穿于招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在总结以往招标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招投标工作质量,降低了价格。

(一)积极探索,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

一是鼓励生产商直接投标。绕开中间商而由生产商直接投标,防止投标中的窜标现象,同时减少流通环节,有利于降低虚高价格,实行不定品牌只定技术参数竞争性谈判式评、议标,进行多轮询标压价,加剧了投标商之间的竞争。

二是实施最高限价制。评标议价后仍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或超出预算的一律作废标处理,对经公开招标后流标的零散项目,邀请3家以上经营单位报价,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透明度,降低投标成本。一是针对历次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流程、要求、原则不甚了解而易出现的问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投标单位答疑,反复强调招标原则、招标过程中投标商应该注意的事项。事实证明答疑增加了招、投标双方相互间的了解,提高了投标质量,减少了废标、弃标的发生率。

二是每次招投标活动,坚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制度,提前在《金华日报》、《市政府招标交易平台电子屏幕》、《政府采购网》以及《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年发布信息达180多条,确保了招投标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对小额专项或零散招投标活动,通过电话、传真、上门谈判等形式,至少邀请3家以上投标商参与竞争和竞标,重大招标项目参与投标商多达10多家,确保了每次招标活动客观公正并取得实效,提高了招标的质量。由于政府采购业务要求比较高,直接涉及学校利益,熟悉程序能够提高办事效率,指定专人为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监督小组对招标全过程进行了实时跟踪,做到程序公开、评分公平、执行公正,优化了招、投标工作环境,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可能避免或减少了人为因素。如:评标办法始终实行该项目在开标前的当天当场由评委临时确定宣布制度。

四是在评委的组成上,在监督组的监督下通过电脑程序随机抽取专家,及时通知专家2小时内到达评标现场封闭评标,最大限度切断评委与投标单位的联系,评标专家对所有评标品种按照确定规则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接受所有投标单位的监督、咨询、申诉、举报,从而使招标工作真正实现了全过程的公开透明。

(三)招标程序执行完整、操作规范。

实行招标制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实现规模效益,节约资金,提高资金效益。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围标等问题。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及时转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201*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对货物类项目达到10万元以上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工程类30万元以上的均能由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加大了定点服务项目实施力度,目前服务类项目纳入学校统一招标的项目有:食堂的大米、调料、燃料等大宗物资;后勤维修的水电材料;消防器械;办公用品;零星家具教具;印刷、学生床上用品、保险;车辆维修等。其中学生平安险的招标模式得到了金华市保险行业秘书长张在敏的肯定及大力支持。强化了资格预审与后审工作的管理,参与竞标的投标商数量多、区域广,投标商之间形成了实质性的竞争。在全面推行高校政府采购制度过程中,本着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完善货物类集中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招标活动,逐步扩大招标范围和规模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招标优势,促进了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没有倾向性意见的干扰。

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被称之为“阳光下的交易”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学校党委书记兼院长杜世禄在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综合治理责任书签约仪式上等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的重要场合多次强调指出:第一,建立有效地招投标监督机制。校内任何单位(人)不得干扰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招投标工作走程序式的表面化行为,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体现效益,效益才是真正体现和判断招投标工作好孬的唯一标准。第二,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坚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原则,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评标水平,充实评标专家信息库和供应商资料库。第三,加强招投标职能部门自身建设。必须要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一丝不苟、廉洁奉公精神,坚决杜绝利用特殊职位谋取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现象。

(二)招标基础工作扎实。采购供应商库初具规模,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集政府采购供应商,并按规定进行资格的审查、认定、注册。目前,在供应商资料库备案的供应商共有358家,其中省外的105家,省内市外143家,市内110家,改变了采购供应商往年50%以上局限在本地区内的局面。

评标专家库已具雏形,目前库中共有各类专家20种,其中高级职称的100名,中级职称的200多名,确保了招标工作的需要,其中市政府在学校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15人次。

招标资料档案管理步入正轨,对招标资料档案进一步进行规范和完善,重新分类、整理、归档,并明确专人负责,今年共整理招标资料档案近160册。

招标后的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参与验收达60多次,参与基建材料小组工作达30多次,把监督合同管理作为招标监管的重中之重,对合同的草拟、订立、履约的全过程跟踪监管,执行备案制。

招标信息统计工作更加及时,共编制招标月报12期次,招标执行情况的阶段性分析报表2期,为改进自身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数字依据,通过信息统计和数字分析,充分发挥招标的宏观导向作用。

招标投诉管理日渐完善,一方面,学校对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及供货时间等要求越来越高,反映供应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条款、评标办法研究得越来越细,对评标过程监督越来越严,反映项目主管使用部门故意刁难,不履行合同的问题越来越多等等。为了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今年共处理投诉8起,其中1家供应商不中标而在开标会上恶意攻击评委,被列“黑名单”。通过投诉事件的处理,维护了招标的权威,确保了学校招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注重学习提高,搞好了队伍建设。

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招标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招标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这对招标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思想上,坚持用和谐社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高校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招标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招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招标业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并组织讨论,认真研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为做好依法招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定期地开展廉政和优质服务教育,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预防商业贿赂教育、构建和谐社会理论教育等,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做到廉洁从政,依法招标,优质服务,提高效率。通过这些学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的政治素养,切实改进了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

在业务上,努力创造条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调研培训,内部学习交流等形式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转变观念,摈弃那些不适应职能转变需要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方法,多研究问题,牢固树立“八种意识”:一是依法招标,树立法制意识;二是精通业务,树立学习意识;三是爱岗敬业,树立奉献意识;四是文明礼貌,树立服务意识;五是优质高效,树立效率意识;六是廉洁奉公,树立廉政意识;七是精诚合作,树立团结意识;八是因时而变,树立创新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预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切实担当起规范招标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招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责任,预防商业贿赂,展现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窗口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打算(一)政府层面一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畴的品种数量,与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是政府采购衔接问题依然存在:合理性凡列入年初预算工程类30万元、货物类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均需政府集中采购并统一支付资金;时效性政府采购规定“发布招标信息之日起至确定中标单位需45个工作日”(如去年上报的校领导公务用小车采购项目至今未采购到位);经济性政府采购讲究程序、搞均衡,即投标人、业主、政府三方无意见为标准,“是不是用最低的价位采购最好的标的物”得不到落实。

(二)学校层面

一是有的部门对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仍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视招标为走程序。二是学校“资金瓶颈”,采购的计划性弱和零散性强,在深化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招标管理、拓宽招标范围、提高招标效益等方面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和阻力;供应商通过招标进入后,从采购、验收到货款结算需同项目的使用(主管)部门、招标办、采购(或基建)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接触,其间层次多、手续繁、效率低,无形中影响了供应商参加投标的积极性。对招标工作形成巨大的压力。

三是项目立项时,使用部门对所要采购的标的物不了解,品牌要求单一、规格型号简单化、技术参数表达不准确,导致开标时随意修改招标文件,有变相定向采购之嫌。

四是评标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货源和供应渠道趋向多元化,市场价格的放开,随行就市、竞争激烈、一物多价,给招标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是工程招标仍是“老大难”问题,立项不明确、概算不真实、隐性阻饶招标等。(三)201*年的整体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按照学校党委书记兼院长杜世禄提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保证质量、维护学校利益”的招标要求,以加大招标宣传为前提、以强化招标管理为中心、以规范招标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招标工作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力求在招标范围和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上实现突破,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和金华市政府有关采购管理法规,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具体来讲,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招标的管理机制,强化依法采购理念。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扩大招标的影响,努力提高各部门的依法采购意识和办理申请招标的自觉性。

二、加强招标计划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凭已审批的立项报告向地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报批,对于应列入统一采购范畴的而未经许可私自采购的、立项报批手续不齐的、标的物表述不明确的一律谢绝招标;结合《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金华市201*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金政办发[201*]1号)以及学校的《财务管理办法》(金职院[201*]70号)、《资产管理办法》(金职院[201*]44号)等规定,积极做好《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投标暂行办法》(金职院[201*]55号)贯彻实施工作,提高招投标的合法性、时效性和经济性。

三、做好学校与政府采购管理的衔接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实现学校与政府招标的对接,利用政府统一招投标平台的规模优势和导向作用,确保201*年以硬件投入、教学实训仪器和基建项目为重点的各项招标任务顺利进行;进一步扩大招标范围,在继续做好货物类招标的基础上,逐步将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招标管理范围;对一些采购分散性强、累计资金数额符合招标范围的统一实行定点采购,拟将学生的保险、床上用品、教材以及消防器械维护维修、食堂大宗副食品燃料、图书资料印刷、后勤维修材料、办公用品、零星家具、电脑维护维修、汽车维修保险、垃圾清运、基建工程造价审计服务等进行定点招标。

四、加强招标信息化建设,做深做细做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招标信息的收集、发布与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好招标网页的信息平台作用;作好招标信息统计和信息分析,不断充实供应商资料信息库、评标专家资料库和同类产品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价格信息库,及时查找招标计划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招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信息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定期分析,按时汇总上报,保证信息统计的一致性、连续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五、加大招标监管力度,强化对招标行为的约束。做好招标调查研究工作,通过日常检查方式,对于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把其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通过对供应商的监管,及时发现制度、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改正,提高评标能力,加强对评标当事人的监督管理;以纪委、审计监察和财务部门对招标活动的监督为导向,认真做好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登记工作,拟通过建立供应商投诉机制,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岗位练兵、请专家讲课、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工作实践等方式,不断提高招标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预防商业贿赂,树立良好的招标形象;努力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思想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招投标办公室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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