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0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蒲政采发[201*]02号
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蒲人社发(201*)179号)精神,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全面考核的原则,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我中心于201*年1月16日,认真组织了年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考核是一次系统、全面、正规的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中心现有人员21人,其中:科级4名、科员15名、工人2名,共有21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等次2名,合格等次13名,不确定等次2名。
二、主要做法
为了准确评价我中心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年度考核要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文件精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别是对考核的范围和对象、考核的方法、程序和步骤进行了重点学习,做到了边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边讨论制定本单位考核方案。根据要求,我单位全体人员按时参加了考核。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考核的各项工作,成立了以主任陈增弟同志为组长,书记王艳同志、副主任同伟宏、杨建荣为副组长,其它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制定了考核工作责任制,对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自己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规定,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把考核工作作为衡量考核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表现的重要标志,对考核工作不细致,不认真,考核有误,隐瞒问题而造成结果
失真的,要追究考核小组成员责任,增强了考核领导小组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并下设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中心201*年度考核工作,制定了《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领导班子就201*年度考核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在认真学习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我中心201*年度考核工作。主任陈增弟同志就如何公平、公正、严肃、真实地搞好201*年度考核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我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考核人员的施考能力。1月16日考核会议上组织全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理解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表格的填写规定进行了统一。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工作的方法、步骤、组织程序、报表填写等具体细节问题,提高考核组人员的考核能力。
四是个人总结及民主测评。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职位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年初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撰写个人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改造思想和指导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秉公办事,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情况;遵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大局情况;团结协作,勤奋敬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任务情况。
要求个人总结要突出本职工作,详略得当,简明扼要,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措施要写实。总结完成后,对全体人员进行测评。
五是确定考核等次。以平时考核和半年考核情况为基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人员。优秀等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比例产生,并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员的13%以内确定。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等次2名。
总之,我中心二一一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的指示要求,健全机构,措施得力,坚持标准,坚决维护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顺利完成了这次考核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坚持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与时俱进,为我县经济发展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送:县人社局档(二)蒲城县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共印:3份)
扩展阅读:政府采购中心总结
关于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区政府采购中心自201*年8月“采管分设”独立开展集中采购工作以来,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的直接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以促进“六个巴南”建设为己任,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与的全部采购任务。五年来,共计完成采购计划28383万元,合同金额25847万元,为全区节约资金2536万元,节约率达8.93%。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机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采购中心的设立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工作,我们突出抓好了机构建设和组织领导,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采管分设”的要求,进行机构改革。201*年8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把区政府采购中心从区财政局分设出来,划归区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执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工作。同时,保留区财政局下属单位区采购办,以加强对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指导。201*年11月,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后,采购中心成建制划转给交易中心管理。通过“采管分设”,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规范了采购行为,完善了监督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了采购资源,形成了统一的采购平台。区委、区政府历年来十分重视集中采购工作,201*年,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重新确立,从而使集中采购工作在全区的组织领导下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为了不断提高采购效益,规范采购行为,201*年,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办公设备、空调等货物实行定点采购后,整合了区教育服务中心以前承担此类货物的采购任务;20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整合了区卫生局负责的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任务;201*年,又整合了区教育系统的所有采购任务;至此形成了全区统一一个采购平台,又从而使区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任务不断加大。
二、突出业务水平,确保高效采购
五年来,区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数额不断增加,从201*年度的采购合同金额2447万元增长到201*年度的6629万元,201*年仅上半年就达到7991万元,增长幅度高达226%。今年整合教育系统的采购规模效应逐渐凸显,采购效益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四个增加”:
一是采购目录、范围逐年增加,业务量大。政府采购目录从201*到201*年逐年扩大,到目前已增至三个大类,95项,无论是采购数量,还是采购规模,区政府采购中心都充分发挥了应有的效应。
二是部分单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断增加,专业化强。201*年单笔采购预算50万元的项目为4个,累计合同金额458万元;201*年,单笔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的项目达到19个,其中有100万元以上的项目6个,累计合同金额2474万元;政府集中采购的大规模相应十分突出。同时,随着项目资金数额的增加,其采购专业化的程度也不断增强,从一般技术含量的办公家具到技术含量高的电梯、中央空调采购,从采购人负责技术到邀请专家核定技术方案,采购专业技术水平和要求不断提高。
三是定点采购货物量增加,效率提高。多年来,采购人不断向相关部门反映,政府集中采购的时间长、程序多,手续繁杂,采购的货物往往不符合要求,意见很大。为了解决这一普遍存在的难题,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年“采管分设”后就对汽车、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服务等项目进行了定点采购,通过这种采购方式,不仅统一了财政资金的给付、管理,也使采购人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采购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在此基础之上,区政府采购中心先后又对办公设备、空调等项目进行了定点采购。
四是重点项目采购量增加,促进建设。201*年,配合区行政中心的搬迁,区政府采购中心重点采购了行政中心办公家具、厨房设备、档案密集架、中央空调、电梯等项目设备;受市政园林局的委托,重点采购了主城清洁服务、垃圾箱、树木苗木等项目,配合做好了“宜居巴南、森林巴南”的建设;201*年,在区卫生局医疗器械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后,集中大规模采购了相关设备器械,促进了“健康巴南”建设;201*年,区教育系统采购任务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后,集中采购了区清华小学开办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了清华小学今年秋季学期的投入使用,推动了民生工程的建设。
三、突出创新模式,健全长效机制
区政府采购中心深入探索,积极创新,做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节能环保采购,探索宏观调控机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具有政策扶持的导向功能,是与财政、金融并行的宏观调控手段,为了切实落实这一工作,在采购业务中,区政府采购中心重视在节能、节水、环保、自主创新产品项目的采购,一方面积极向采购人推荐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在招标文书明确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资质门槛及加分分值,确保采购节能环保的产品,以达到国家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的要求。
二是突出技术规范采购,建立评审机制。随着采购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现有的采购经办人员、采购人专家代表对采购货物的技术指标不能准确把握,如中央空调、电梯项目的采购。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同时也是市财政局的要求,建立了技术评审机制,对专业化程度高、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必须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评审,以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
三是突出采购效益,建立供应商进出机制。针对定点采购供应商,每年度对其供货情况和服务进行考核,对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质量好、服务态度优的供应商予以考核合格,其合同继续有效;对货物质量差、服务态度差、采购人不满意的供应商做出不合格的评价,中断合同关系,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通过执行供应商进出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效益。
四、突出监督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监督,遏制了商业贿赂的发生。201*年至201*年两年的时间里,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活动,通过自查、报告、检查等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商业贿赂案件。同时,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了防范未然,确保以后不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不断强化了监督:一方面强化业务监督,一般公开招标项目的业务标书必送区财政局审签;重大项目如区行政中心电梯、办公家具项目则经区采购领导小组
会议研究,并经区领导审批后才能进入集中采购程序;特别重大的项目还须上报市财政局审定后采购进行采购;另一方面强化程序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区政府采购中心坚持每笔集中采购业务邀请区监察局、区财政局、采购方主管部门等单位进行全程监督,从采购计划报送到采购文书的公示,从采购开标评标到采购合同的签订,从采购货物的制作到产品的验收都进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廉政建设。
二是突出网上采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重庆市政府推进网上采购工作的相关要求,区政府采购中心每笔经办的采购业务的采购信息、采购文书及成交信息均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以期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总之,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六个巴南”建设的深入推进,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任务将不断增加,采购项目和采购规模也将不断加大。我们坚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区采购办的指导监督下,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辱使命,圆满完成交与的各项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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