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体质检工作总结
一、船舶建造检验工作船舶建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和营运安全。船舶建造质量主要由图纸设计、建造工艺和检验监督三方面决定,而船舶在建造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认可或先进工艺施工,等等,这些都与验船师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有关,可见验船师的检验工作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建造质量。在1993年至1996年实习和工作初期,我分别在XXXX船厂、XXX船厂、XX船厂对船舶设计、放样、装配焊接等等船舶的工艺流程进行了实践。并跟随验船师对包括千吨级“XXX五运司8”等几十艘建造船舶进行了实践检验,掌握了辖区内船舶的建造检验技能。在任助理工程师几年来,独立检验建造船舶二十余艘,其中包括客船、货船、工作船等类型。在工作中,我充分认识到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重要,原来部分船厂管理较为混乱,检验发现问题,产生返工现象较多,影响了船舶建造速度和船厂的效益,在工作中我经过思考,与船厂协商,制定出“技术工人-----船厂质检员-------验船师”的三级报检制度,有针对性的把规范要求发放到技术工人手中,在船舶建造中的几个重要步骤按三级报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检制通过检验后,方能进行下步施工,实践证明,采用这个措施后,返工现象大大降低,提高质量和效益,收到了船厂的欢迎。船舶检验过程其实是执行规范的过程,但执行规范决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在充分理解规范条文的基础上对问题做出恰当的处理。在检验工作中,我常常在保证满足规范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到船厂和船东的利益。一次在船舶改建检验中,该船进行加长、加宽,原实肋板强度不能满足要求,设计图纸原设计采用增加实肋板腹板高度的做法来满足要求,但在实际施工中,该设计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质量无法保证。我经过研究,提出在原实肋板面板上增加一扁铁,达到增加实肋板面板尺寸,满足强度要求的变更设计,该变更设计得到上级检验部门的审核通过,施工上大大减少了强度,加快了施工进程,船东、厂方均很满意。在工作中我特别注意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它。一次在XXX181”倾斜试验中,把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船舶没能完全回复到原先平衡位置,保持倾斜了一个很小角度。开始以为船上物体滑移所至,但检查后没有。虽然只是很小角度,我并没有放过,相信其中必定有原因。打开舱室仔细检查,发现该船在尾舱内有一隔离空仓,为了让船舶试航时能在空载情况螺旋桨不露出水面保持航行性能,船东对该舱进行灌水压载,使船尾部加大吃水。倾斜试验前船舶曾进行排出仓底水但没干净。倾斜试验时,该舱内积水移向了另一边,在将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由于船底纵向骨架的阻拦,虽然在骨架间有流水孔,但回流速度缓慢,致使仓内一边积水使船舶没能回到原平衡位置,保持了一个很小的倾斜角度。问题缘由找到了,我即要求船舶清空该仓内积水后重做试验,结果令人很满意。在检验隆安船厂建造的“隆安水运12”船时,进行操舵试验过程中,发现左右满舵时舵杆明显摆动,经反复试验观察,发现产生摆动的原因是由于尾封板结构布局不太合理,下舵承座安装位置处于扶强材之间,在满舵时舵杆牵拉尾封板产生较大弹性变形所致。考虑到内河船操舵频繁,经常大角度操舵,受力较大,故提出在下舵承位置的尾封板内侧加设舱壁水平桁的措施,厂方采纳了我的意见。后经重新试验,情况良好,该船营运多年来,舵系从未发生问题。二、营运检验营运船舶的检验是船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船舶检验的实际工作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对营运船舶的检验,而且营运船舶的技术状况较之新建船舶更为复杂,在业务技术水平方面对验船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从事营运船舶检验的验船人员不但要掌握和运用有关新建及营运船舶检验的所有规范规则和规程,而且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我共对船舶进行营运检验1000艘次,包括客船、普通货船、油船、工程船、拖轮、汽车渡船、砂石船、乡镇圩横渡船等船舶类型,在工作中,一如既往的认真细致,善于思考,发现问题及时加与解决,清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保证了船舶的安全航行。九七年十一月,我在检验“XXX水运001”船时,发现货舱口纵桁有变形现象,仔细查看,发现舱口端横梁尺寸较小,强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我提出在货舱区左右增设支柱的办法来进行解决,经过这些年的跟踪检验,没发现该船货舱区出现变形现象。二00一年八月,我在检验“XXX水运188”船时,凭我对规范的熟悉和经验,敏锐的感觉到这条长度在30余米的船舶所核定的B级300mm干舷值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翻阅该船的干舷计算书,果然发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现计算错误,随即要求该船重新进行了干舷核算,消除了事故隐患。在检验“田阳22”船时(该船为吸斗运砂船),船主为了节省投资提高经济效益,未经批准在机舱前壁处增设一较大敞口水箱,让货舱砂水流到水箱,在由主机带动水泵把砂水排除舷外。我认为该船在进行吸砂作业时,不可能一直开动主机排水,且该水箱为敞口水箱,万一有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将水排出舷外时,水将进入机舱,严重影响船舶安全,故提出拆出水箱保证舱壁水密,增设一套排水设备,避免了一起潜在可能发生的沉船事故。一、船舶建造检验工作船舶建造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寿命和营运安全。船舶建造质量主要由图纸设计、建造工艺和检验监督三方面决定,而船舶在建造过程中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认可或先进工艺施工,等等,这些都与验船师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有关,可见验船师的检验工作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建造质量。在1993年至1996年实习和工作初期,我分别在XXXX船厂、XXX船厂、XX船厂对船舶设计、放样、装配焊接等等船舶的工艺流程进行了实践。并跟随验船师对包括千吨级“XXX五运司8”等几十艘建造船舶进行了实践检验,掌握了辖区内船舶的建造检验技能。在任助理工程师几年来,独立检验建造船舶二十余艘,其中包括客船、货船、工作船等类型。在工作中,我充分认识到科学的工作程序和严格的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重要,原来部分船厂管理较为混乱,检验发现问题,产生返工现象较多,影响了船舶建造速度和船厂的效益,在工作中我经过思考,与船厂协商,制定出“技术工人-----船厂质检员-------验船师”的三级报检制度,有针对性的把规范要求发放到技术工人手中,在船舶建造中的几个重要步骤按三级报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检制通过检验后,方能进行下步施工,实践证明,采用这个措施后,返工现象大大降低,提高质量和效益,收到了船厂的欢迎。船舶检验过程其实是执行规范的过程,但执行规范决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在充分理解规范条文的基础上对问题做出恰当的处理。在检验工作中,我常常在保证满足规范的情况下,尽量考虑到船厂和船东的利益。一次在船舶改建检验中,该船进行加长、加宽,原实肋板强度不能满足要求,设计图纸原设计采用增加实肋板腹板高度的做法来满足要求,但在实际施工中,该设计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质量无法保证。我经过研究,提出在原实肋板面板上增加一扁铁,达到增加实肋板面板尺寸,满足强度要求的变更设计,该变更设计得到上级检验部门的审核通过,施工上大大减少了强度,加快了施工进程,船东、厂方均很满意。在工作中我特别注意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想方设法解决它。一次在XXX181”倾斜试验中,把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船舶没能完全回复到原先平衡位置,保持倾斜了一个很小角度。开始以为船上物体滑移所至,但检查后没有。虽然只是很小角度,我并没有放过,相信其中必定有原因。打开舱室仔细检查,发现该船在尾舱内有一隔离空仓,为了让船舶试航时能在空载情况螺旋桨不露出水面保持航行性能,船东对该舱进行灌水压载,使船尾部加大吃水。倾斜试验前船舶曾进行排出仓底水但没干净。倾斜试验时,该舱内积水移向了另一边,在将移动到船舶另一舷的压铁移回原处时,由于船底纵向骨架的阻拦,虽然在骨架间有流水孔,但回流速度缓慢,致使仓内一边积水使船舶没能回到原平衡位置,保持了一个很小的倾斜角度。问题缘由找到了,我即要求船舶清空该仓内积水后重做试验,结果令人很满意。在检验隆安船厂建造的“隆安水运12”船时,进行操舵试验过程中,发现左右满舵时舵杆明显摆动,经反复试验观察,发现产生摆动的原因是由于尾封板结构布局不太合理,下舵承座安装位置处于扶强材之间,在满舵时舵杆牵拉尾封板产生较大弹性变形所致。考虑到内河船操舵频繁,经常大角度操舵,受力较大,故提出在下舵承位置的尾封板内侧加设舱壁水平桁的措施,厂方采纳了我的意见。后经重新试验,情况良好,该船营运多年来,舵系从未发生问题。二、营运检验营运船舶的检验是船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船舶检验的实际工作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对营运船舶的检验,而且营运船舶的技术状况较之新建船舶更为复杂,在业务技术水平方面对验船人员的要求更高。因此,从事营运船舶检验的验船人员不但要掌握和运用有关新建及营运船舶检验的所有规范规则和规程,而且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现场处理问题的能力。任助理工程师以来,我共对船舶进行营运检验1000艘次,包括客船、普通货船、油船、工程船、拖轮、汽车渡船、砂石船、乡镇圩横渡船等船舶类型,在工作中,一如既往的认真细致,善于思考,发现问题及时加与解决,清除了大量事故隐患,保证了船舶的安全航行。九七年十一月,我在检验“XXX水运001”船时,发现货舱口纵桁有变形现象,仔细查看,发现舱口端横梁尺寸较小,强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我提出在货舱区左右增设支柱的办法来进行解决,经过这些年的跟踪检验,没发现该船货舱区出现变形现象。二00一年八月,我在检验“XXX水运188”船时,凭我对规范的熟悉和经验,敏锐的感觉到这条长度在30余米的船舶所核定的B级300mm干舷值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翻阅该船的干舷计算书,果然发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现计算错误,随即要求该船重新进行了干舷核算,消除了事故隐患。在检验“田阳22”船时(该船为吸斗运砂船),船主为了节省投资提高经济效益,未经批准在机舱前壁处增设一较大敞口水箱,让货舱砂水流到水箱,在由主机带动水泵把砂水排除舷外。我认为该船在进行吸砂作业时,不可能一直开动主机排水,且该水箱为敞口水箱,万一有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将水排出舷外时,水将进入机舱,严重影响船舶安全,故提出拆出水箱保证舱壁水密,增设一套排水设备,避免了一起潜在可能发生的沉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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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大全船舶建造质量检验内容简介
本书系统地阐述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的原理和方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概论,以及船用材料、船体、船装、机装、电装、涂装、内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检验方法和接受准则。全书共由十一章组成:第一章概论,第二章船用金属材料检验,
本书可供船舶质量检验人员,设计和工艺师、验船师、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供专业人员作为培训教材和工作参考书。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二.船舶的入级、法定和监督检测三、质量检验方面的术语第二节质量检验过程一.质量检验活动和职能二.质量检验的实施
三.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四、质量问题的处理第三节质量检验组织一.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
第二章船用金属材料检验第一节概述
一、材料检验的基本要求二、材料复检的程序和内容第二节钢材检验一、钢板和型钢检验二、钢管检验第三节焊接材料检验一、概述
二、焊接材料的检验程序三、电弧焊条检验
四、埋弧自动焊焊丝和焊剂检验五、电焊条保管第四节铸钢件和锻钢件检验一、铸钢件检验二、锻钢件检验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质量检验的概念和历史一、质量检验的历史
质量检验,包括船舶检验,作为一项管理手段,它是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质量检验的产生和发展
早在一万年以前的石器时代,人类已经对所制作的器物的质量有所意识,开始对石器进行极为简陋的检查。
在古代,制造工场的规模都很小,罕有超过12人的工场。由工场主主持所有的生产活动,包括监视和检验产品的质量。那时,基本上没有专职检验员。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工场规模的扩大,产量的提高,工场主亲自承担全部管理事务显得力不从心。于是,由工场主的助手,各生产领班来分管检验。检验是一项费时较多的工作。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检验工作量超过了领领所能支配的时间限度,就产生了专门从事质量检验工作的专职检验员这一岗位。
关于最早出现的检验员,在国外,在埃及的塞增斯(Thebes)城发现的公元前1450年建造的墓上的浮雕,描绘了检验人员在检查加工后的石块的平面度。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在公元前四面多年的春秋战国时代,在文献上已有了有关质量检验的记载。例如,在《周礼?考工记》一书中就有“命百工审查五库器材,审曲面势,以饰五材和以辨民器”的记述。
工业革命导致了大型公司的产生和发展。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检验员人数的增加,这种趋势促使工厂的管理发生变化。在本世纪初,泰勒(E.W.Taylor)提出了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策划”(相当于科室职能)与葱两者要分开。改变的根据是,在那个时代,工长和工人缺乏制订计划应具备的知识。泰勒提出将制订计划的工作交给工程师和经理,而工长和工人的工作就限于执行计划。泰勒制在
提高一产率上获得极大成功,被美国各公司广泛采用。但是,也产生了副作用,打乱了原来的质量与生产率间的平衡,质量的优先地位被削弱,不合格品上升。于是,高层管理者把检验员从生产部门抽调出来。这样,作为一个过程而存在于生产过程各环节、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也就开始划分出来,以验证葱的结果是否偏离标准。在泰勒制的推动下,企业中作为一个职能部门的质量检验部门相继出现。我国是一个造船古国。早在明朝永乐年间,郑和曾七次下西洋,远达非洲东海岸,开创了国际航行的新纪元。在船舶检验方面,也有辉煌的过去,但是作为近代的企业质量检验体制,还是出现在50年代。在50年代初期,我国的大、中型造船企业都纷纷设立了质量检验部门,并相应地建立了计量体系和配置了理化和无损检验手段。通过几十年来的发展,现在各大、中型船厂都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成为质量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船舶检验的产生和发展
由于船舶是大型的高价值的且有较高安全性要求的和活动范围很大的产品,其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船东、托运的顾客、保险商、航行区域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因此各方都十分关注船舶的质量和质量检验的有效性。因而,在早期的第一方检验的基础上,逐步产生了由船东代表实施的第二方检验和由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实施的检验。第三方的检验包括由船旗国国政府规定进行的检验和由公正机构进行的检验。
在18世纪,英国的海运事业发展很快,但是船舶海损事故连续
不断,由此,导致了船舶保险业的兴起。这样,为船舶投保作公正签证的船舶检验业也随之诞生。世界上第一个民间的船级社在英国伦敦的一个劳埃德咖啡馆里成立了。在1834年,它与另一个为船东服务的检验组织合并,建立了劳氏船级社(Lloyd"sRegisterofShipping)。船级社建立一套入级规范、标准和船级符号,经对申请入级的船舶的检验,对符合要求的船舶授予船级符号,签发证收和登入船名录。我国在1956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在80年代,随着国际检验业务的发展,将船舶检验局的入级检验职能分出,建立了中国船级社。
如上所述,由于海上船舶海损事故的不断发生,也引起很多国家政府的关注,相继制定了有关保护海上人命、财产和航行安全以及保护所辖海域、港口不受污染的国际公司和法规,并决定按这些法规对船舶进行检验,即所谓法定检验。检验合格后,按规定签发证书。这些证书是船舶进出港口的依据,受港口监督机构的检查。我国的法定检验的主管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中国船舶社为被授权对挂我国国旗的入级船舶执行法定检验的机构。
上述的国际公约是指由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MaritimeOrganization,简称IMO)通过生效的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等方面的公约和规则。
这个组织成立于1948年。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的经济恢复期,海运事业发展很快,国际间海事纠纷甚多,为了协调海上安全事宜和制订统一的海上航行安全准则,建立了这个组
织。这个组织也沿用了历史上的国际公约,如最早于1914年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会议上通过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在1973年,恢复了我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二、船舶的入级、法定和监督检验(一)入级检验
船舶的入级一般由船东选择,但也有政府规定的。例如,我国规定,挂中国旗的船应入CCS级;美国规定,挂美国旗的船应入ABS级。船舶入级,表征其船体及设备、机械符合船级社规范的要求,并可使它进入运河和港口便利,保险费较少,且有较多的经营机会。船厂新建船舶的初次入级检验的内容包括:
1.申请。由船东或承建的船厂向船级社提出书面申请。2.技术鉴定(审图)。按规定范围,将图样和文件送船级社审查,经批准后,才可投产。
3.开工前检验。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船舶才能开工反产。这些条件包括:对生产设备、技术力量、焊工、无损检测人员、重要的工艺、控制设备、材质控制、检验项目和船用产品等方面的认可。4.建造中检验。按检验项目表的规定,由验船师对船体和舾装质量进行检验。包括检查装船产品是否业经验船部门的认可。5.发证。在验船师完成建造检验并收到船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后,签发入级证书。(二)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按照某国政府的法规以及该国政府接受的国际公司
的要求,由政府的主管机构或政府授权的船级社或个人执行的检验。法定检验的内容包括:吨位丈量、载重线、构造、救生、消防、航行信号、无线电话与电报等安全方面的和防污染方面的检验。这些检验,政府一般均授权给船级社执行,与入级检验一起实施。法定检验也需申请,包括技术鉴定和建造中检验的申请。检验合格后,按规定发给相应的证书。
中国船级社受中国政府的授权,对国际航行船舶所发的法定证书主要有:
1.国际船舶吨位证书;2.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3.货船设备安全证书;4.货船构造安全证书;5.货船无线电报安全证书;6.货船无线电话安全证书;7.客船安全证书;8.国际防止油污证书;
9.船舶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及其检验和试验证书。一些国家的法定检验的主管机构如下:1.英国贸易部(DOT);2.美国海岸警备队(USCG);3.法国海运局安全委员会(CCS);4.德国海上同业会(SBG);
5.日本运输省船舶局(JG);6.挪威海事管理局检验机构(NSC)。(三)监督检验
船舶监督检验包括船东的监督检验和行政的监督检验。1.船东的监督检验
由船东对船舶进行的监督检验是按合同的规定实施的。检验的依据是合同及其技术协议书,包括对图样和技术文件的审查和确认。检验工作由船东派驻船厂的代表按双方商定的检验项目表实施。船东的检验内容,除了包括上述的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的内容之外,还包括合同要求的船舶的经济性、适航性、舒适性、可操作性和可维修性,以及舾装的表面质量,供应品、油、水、生活用品和属具的质量等等。2.行政的监督检验
行政的监督检验,这里主要是指由政府的技术监督部门和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实施的监督检验。我国船舶检验局对船舶的建造、修理及营运实施政府的技术监督职能(为便于叙述,本书将其归为验船部门)。除此之外,其它的监督检验是按照计划的安排,采用抽查的方法,对船舶的某些项目的质量进行的检验。例如:对主船体焊缝内在质量的监督检验,每年实施一次,对焊缝进行X光摄片抽查。三、质量检验方面的术语(一)质量方面的术语1.质量的概念
质量的定义: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
下面对质量的定义加以说明:
(1)在合同环境或法规环境中,诸如核安全领域,需要是给定的;而在其他环境中,隐含的需要应予识别和确定。
(2)在许多情况下,需要可以随时间而变化,这意味着要定期评审质量要求。
(3)需要通常转化成有规定指标的特性(见“质量要求”)。例如:需要可以包括性能、实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环境(见社会要求)、经济性和美学特性等。
(4)“质量”这个术语是既不用来表示相对的优良程度,也不用作技术评定中定量含义的单词。为表达这些含义,应加上修饰性的形容词。例如,可以组成下列术语:
a.在“优良程度”或“比较”的意义上,按有关基准对实体进行排列时使用“相对质量”(不要与“级别”相混同)。
b.“质量水平”在“定量的意义”上使用(如用于验收抽样时),而“质量度量”用于精确技术评价的场合。
(5)总的说来,令人满意的质量成效是通过质量环各个阶段的活动所取得的。质量环中各个阶段对质量的作用,有时是为了强调才单独加以区别的。例如,归因于确定需要的质量,归因于产品设计的质量,归因于符合性质量,归因于寿命周期产品保障的质量等。(6)在某些参考资料中,质量被定义为“适用性”,或“适应意图”,或“顾客满意”,或“符合要求”。与上述定义比较,它们仅表示质量的某些方面。
定义中的实体是指能被单独描述和考虑的事物。它包括产品、组织、体系、活动或过程等。从定义中可知,质量是一组特性的总和。这些特性可称为质量特性,它包括:实用性、可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相容性、互换性、维修保障性和经济性。质量特性都可以用质量指标来度量。例如,可用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来度量可靠性,可用GM(稳性高度)来度量安全性等等。这些特性又都是满足明确的或隐含的需要的特性,这里的需要是指顾客的需要。明确的需要是指由法令、规范、规则、公约和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需要。隐含的需要,则要由设计人员通过调查和研究予以识别和确定。
对产品质量作出主要贡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与确定需要有关的质量;二是与产品设计有关的质量;三是与符合产品设计有关的质量;四是与产品保障有关的质量。企业的质量检验主要涉及上述的第三方面,为确保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设计特性作出贡献。2.质量要求的概念
质量要求的定义:对需要的表述或将需要转化为一组对某实体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规定要求,以能使其实现和对其检查。
重要的是,质量要求必须能充分反映顾客的明确的和隐含的需要;“要求”这个术语包括市场和合同以及一个组织内部的要求。这些要求应在各个笄阶段加以展开、细化和修改;用定量方式表述的对特性的要求,包括公称值、额定值、极限偏差和公差等;质量要求应功能词汇来表达并成文。
质量要求通常通过合同、图样、标准、规范和其它技术文件,以及其它的标样、图片等来表示。质量要求应对各质量特性及指标予以定义,并尽可能地予以定量。质量要求是质量检验的依据。3.社会要求的概念
社会要求的定义:法律、法规、规章、准则、法令中规定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考虑。
“其它方面的考虑”包括环境保护、健康、安全、防护、能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规定质量要求时,应考虑所有的社会要求;社会要求包括司法的和规则的要求。这些要求可随法规的变更而变化。船舶法定检验的各项要求属社会要求。这些要求是质量要求的一部分。在船舶设计和制造中都必须符合社会要求,并用适当的方式表达。
(二)检验方面的术语1.检验的概念
检验的定义: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诸如测量、检查、试验、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各个特性是否合格的活动。
该定义表明,检验的对象是产品和其它实体。它是判定产品和其它实体的符合性质量的活动。活动的形式包括:测量、检查、试验和度量等。判定的依据是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判定的过程是将检测的结果和质量要求比较的过程。由此可知,产品检验活动有如下的程序:(1)明确要求。即要明确质量要求,包括社会要求,并要把这些
要求具体规定为可检查的定量或定性的接受准则。
(2)检测。对产品的各项特性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3)比较。将检测结果与规定的要求比较。
(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对产品的符合性质量作出结论。(5)处理。合格的接受,不合格的拒收。
检验按其性质可分为入级、法定和监督检验;按其实施的阶段可分为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按其实施者可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的检验,第一方检验中又可分为自检、互检和专检(专职检验员实施的检验);按实施孤方式可分为巡回检验和按项目的检验;按实施的特点可分为首件检验、过程中抽检和末件检验;按检验的数量可分为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2.不合格和缺陷的概念
不合格的定义:不满足其规定的要求。
此定义是指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包括可信性)或质量体系要素偏离了规定的要求或缺少上述特性或要求。
反之,合格就是指满足规定的要求。合格又称符合。
缺陷的定义:不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
不合格和缺陷是两个有区别的概念。其区别在于它们各自的比较基准不同,不合格是就规定要求而言,而缺陷是按使用要求或期望来度量的。质量检验的任务是按规定要求检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于ISO8402中的关于缺陷的定义发布不久,故本书的有些章节中仍沿用缺
陷一词,以与现行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的用词保持一致,但其实际含义是指不合格。
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称为不合格品。这里指的产品包括购入的原材料或设备、制造的零部件、某个工序的施工项目和成品等。3.返工和返修的概念
返工的定义: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使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返工是对不合格产品处置的一种类型。
返修的定义:对不合格产品采取的措施,其虽然可能不符合原规定的要求,但能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返修是对不合格产品处置的一种类型,返修包括为了使曾经合格,现在不合格的产品恢复到能够使用,而对其进行修复的补救措施,如作部分维修。
返工和返修两个概念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是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即进行重复加工,以期再使用这些不合格品。其区别在于,经采取措施能使不合格品成为合格品的活动,称为返工;能使不合格品满足原定用途的活动,称为返修。4.偏差许可和超差特许的概念
偏差许可的定义:产品生产前,允许其偏离原规定要求的书面认可。
偏差许可只适用于受限的数量或期限,并限定用途。超差特许,又称让步,其定义如下: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书面认可。
它限用于在特定偏差内的特定的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货中,并受限于一定的时间或数量。
必须注意,上述两个概念的区别。尽管它们都是对产品与规定要求的不一致性的局面认可,但是,前者是在产品投产前的认可,例如对材料代用的认可;而后者是指对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适用性评审后,同意使用或放行的认可。
第二节质量检验过程一、质量检验活动和职能
检验过程是质量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组为了鉴别产品的符合性质量和防止不合格品流转而实行的活动及相应的资源。它的输出所形成的检验职能是质量职能的主要内容之一。
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是企业中实施检验职能的专职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的任务及其主要的活动内容同企业的规模、产品的结构和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关,所以各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任务、职责范围和活动内容,不全部相同。但根据检验的基本职能,可以大致确定质量检验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和主要的职责范围。这里主要阐述检验的基本职能及其相应的检验活动的内容。(一)检验的基本职能
在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中,检验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过程,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通过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本书所用的煅,在很多场合也包括试验)等活动,同时
具备鉴别、把关、报告和证实四项基本职能。1.基本职能的内容(1)鉴别职能
检验活动实质上就是对产品进行质量鉴别,即按照有关的合同、技术协议书、产品图样、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受检物的质量特性进行度量,并将度量的结果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评定被检物的符合性质量,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这就是检验的鉴别职能。
(2)把关职能
把关是在鉴别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正确鉴别,确定每件产品或产品批是否能接收。一旦发现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记,可行时地行隔离,防止在作出适当处置前被误用或转序,从而实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件不转序,不合格的设备不安装,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3)报告职能
通过检验活动,系统地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综合大量的检验信息,根据需要形成报告或报表,及时向企业管理者或有关部门报告产品质量的状况、动态和趋势,为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提供依据。(4)证实职能
为了实施内部和外部的质量保证,企业要向内部的管理层以及外部的需方和有关的第三方提供证据,以证明企业质量体系的适合性和
有效性。质量检验部门所作的质量记录和报告是所提供的证据中的主要证据,用以证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已经达到了规定的要求。
2.基本职能间的相互关系
质量检验的四项基本职能是互相关联的。其中,压职能是四项基本职能中最重要的职能。换句话说,检验的主要职能就是压,即把好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质量关,把好工序质量关,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所以,“把关”是核心,“鉴别”是把关的前提,“报告”是“把关”的继续,“证实”是派生的职能。通过这四项职能的有机结合和发挥,以保证产品的生产过程的质量。
这里要说明的是,全部的质量管理活动是围绕着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来进行的。质量检验作为质量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的作用。在有些检验活动中,如首件检验和巡回检验,由于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问题,防止了质量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对上道质量问题的把关,防止不合格品转序,也起到了预防的作用;通过质量情况的报告,促使企业就产品质量采取措施,也同样起到了预防的作用。但是,这些并不是检验活动的本质特征。它是伴随检验的鉴别、把关、报告和证实职能的发挥,起预防作用的。(二)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活动
围绕上述检验的基本职能,我们就可以确定为实现上述基本职能,检验部门实施哪些活动。从事这些活动是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的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质量方针和政策
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是质量检验部门开展检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据。质量检验部门应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包括本企业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充分理解其意义,在执行检验任务时,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方针政策,并积极向供方及操作者宣传这些方针政策。2.编制质量检验程序文件和检验计划
检验程序文件是质量体系文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检验程序文件以及各产品的检验计划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编制,必要时由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并经主管厂长批准后纳入企业质量体系文件。
3.质量检验文件的准备和管理
质量检验文件是开展检验工作不可缺少的依据。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必须具备下列各种用于质量检验的文件:(1)设计文件、产品图样、关键件清单;(2)工艺文件及工序控制文件;
(3)有关的接受准则、标准、规范、公约和规则;(4)合同及技术协议书;(5)检验程序、计划和指导书。
质量检验部门在产品投产前就应具备以上这些文件,并归入技术档案认真保管。
4.检验手段的配置和管理
检验手段就是检测和试验时所需的计量器具、测试仪器和设备。检验手段的合理配置、正确使用和严格管理是保证检验结论正确、可靠的条件。根据产品的质量特性,选择一定数量的测量能力能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和设备是十分重要的。质量检验部门作为一个使用部门,其管理要求如下:
(1)根据不同的被测量及其所要求的准确度,正确合理地选择测量不确定度已知的计量器具和测试设备,包括在规定环境下应具备的量程、稳定度等;
(2)对已配备的器具及测试设备应设立台帐,分别写清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准确度等级、生产厂名、校准状态及保管使用人等;
(3)首次使用前应进行校准,以证实其准确度和精密度是否符合要求;对生产和检验两用的测试设备应有确保测量准确度的办法;(4)贯彻执行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的控制程序,包括有关计量器具和测试仪器的标记,以及返还、搬运、贮存、调整、修理、校准、安装和使用等规定;
(5)发现计量器具和测试设备失准时,要评价以前的检验结果。此外,检验部门学应保持感官检验用的对比参照件,如粗糙度样板和除锈等级样板或照片等。5.负责产品的检验
检验工作贯穿在企业生产的全过程中。船厂的检验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模具、工装夹具的检验和在用工装夹具的定期验证;(2)负责外购件和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自制零部件、船体分段和机械及设备安装的工序检验,包括首检、巡检、末件检验和完工检验;
(4)负责主船体、各系统和舱室完整性的最终检验。6.承担产品试验工作
产品的试验工作主要是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对有特殊装备的船舶还要作其它海上试验的项目。以上各项试验均应按规定要求由施工部门给织逐项进行。检验部门在试验前应检查其条件是否具备,试验中监视各项参数的变化、系统运行状态及各项特性的条例怀,试验后整理出具报告。凡企业缺乏测量设备的,质量检验部门可委托经认可的具有一定资格的组织承担测量或试验。7.控制不合格品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受到主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不合格品;同时,企业也会采购进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和配套设备等物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从采购物资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各个环节中,组织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防止使用未经适当处理的不合格品。
8.承担检验记录、报告、质量证明书和检验信息管理工作质量检验部门是掌握第一手质量信息的部门,所以,在质量检验部门,认真做好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建立检验方面的质量信息系统,并及时处理、归档、上报,向需方或第三方提供
证据,是质量检验的基本任务之一。质量检验部门加强质量检验信息信息的管理,充分发挥检验信息的作用,对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素质,维护企业的信誉,改进产品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9.建立产品质量档案
建立质量档案是质量检验的一项重要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应将质量记录和检验信息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进行整理、编目、保管,作为质量档案归档保存,以供需要时检索查考,并确保质量的可追溯性。
10.参与对外协、外购单位和联营厂的质量认定
每一个企业都要向其它厂商购买产品,有些零部件,甚至船体分段还要外协加工。为了确保这些供方具有一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能长期供应合格产品,有必要对这些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价,选择合格的供方,予以质量认定。该项工作一般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视情况由技术、检验、生产和供应等部门参与。11.参与产品制造过程的工序控制
产品制造过程的工序控制是指从投产开始到产品交付的整个制造过程的工序质量控制。它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形成产品符合性质量的关键。为了使生产制造过程处于控制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必须对重点的、关键的工序加强控制。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参与工序控制中的有关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1)掌握质量控制的要求及检验试验方法;
(2)按工序控制文件规定的控制要求控制可能引起质量问题的因素,进行连续监视,包括工艺纪律检查和巡回检验,以及督促生产部门实施自检和互检;
(3)按检验计划和/或程序文件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手段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4)作好监视和检验记录;
(5)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质量问题的信息。
工序控制和工序检验是两项既有分工又密切相关的活动。工序控制和工序检验都要对制造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测量和分析,都是为了使产品具有符合性质量,检验是实施控制的手段之一。当然,工序控制是通过连续地观察和分析来判断过程及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工序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应当继续生产还是停止,或者进行调整,防止产生不合格品,是实行预防;而工序检验是将测得的数据同质量要求相比较,以决定产品合格与否,是实施把关。此外,工序控制的主要对象是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因素,而工序检验的主要对象是产品,两者有所区别。
12.参与质量认证的准备工作
在企业申请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或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中,检验部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质量检验程序文件、检验计划和指导书齐全并受控;(2)产品试验报告、检验记录齐全且保持完好;
(3)检验用的计量器具选用恰当并在校准有效期内;(4)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齐全且得到保持;(5)不合格品处于受控状态;(6)上岗检验员的资格符合规定要求。13.参与售后服务工作
大多数企业对用户的技术服务工作由销售服务部门负责,但也有一些企业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但是不管由哪一部门负责,质量检验部门都应按企业的规定参与为用户的技术服务工作。14.负责质量指标统计,参与质量考核
质量检验部门应负责企业质量指标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参与质量考核工作。质量检验部门在编制和下达企业各部门质量指标的同时,应分部门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同时将统计分析的结果与下达的指标比较,作为考核各部门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依据。
15.参与质量成本统计和分析
质量成本是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进行的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和由于质量故障所造成损失的总和。质量成本包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和外部保证质量成本。这些成本都与质量检验部门有关,而鉴定成本更是直接与质量检验部门有关。所以,检验部门应该配合财务部门,提供资料。例如:(1)废品、返工和返修损失费用;(2)进货检验、工序检验和最终检验费用;
(3)检测及试验设备的维护、校准费用;(4)产品试验费用;(5)检验人员培训费用;(6)第二方和第三方检验费用。16.配合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质量监督是需方或第三方对实体的状态(包括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和服务等状态)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按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对记录进行分析的过程。质量监督检验是在企业检验部门检验的基础上进行的。它不仅是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的监督,也是对企业生产、检验工作进行的监督。所以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应配合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一般应做好如下工作:
(1)在合同有规定时,陪同顾客代表(船东代表、军代表)赴货源地进行采购产品的验证;
(2)按规定的检验项目,向顾客代表、验船部门的验船师提交检验,并就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生产部门进行纠正;
(3)陪同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17.负责管理检验印章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授于印章,并以印章进行控制。当检验人员调离检验岗位或因故被撤销资格时,应收回印章。二、质量检验的实施
船舶制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产品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合格出厂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过程、每一次搬运、每一项操作和每一个管理
步骤,都受到管理、技术和人员等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都不可避免地给产品在形成过程中带来质量的波动,甚至会产生不合格品。为了能使这些不合格品从刚产生时就被发现,并立即将其剔除,防止不合格品混入下道工序,造成成品质量不合格,因此,在采购、生产和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与这些过程相容的质量检验过程。(一)检验的准备
检验的准备工作一般可分为技术准备和物质准备两个方面。1.技术准备
在检验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技术准备工作。检验的技术准备工作分资料准备和业务准备两个方面。
(1)资料准备。根据检验的对象,准备所需的资料。例如:A检验所需的文件和依据,如产品图样、工艺文件、各类技术标准、规范、公约、质量评级标准、技术协议、合同和检验程序、计划及指导书等文件;B抽样检验标准;C公差表;
D感官检验标准,包括文字标准,图片和样品等。
上述的检验计划及其支持性文件--检验指导书的内容包括如下:
a.检验项目和检验点、停止点的设置;b.被检特性和接受准则;
c.检验方式、时点、频次和数量,若采用抽样检验,则应规定方
案;
d.检测方法,包括基准选择及传递和测量数据处理方法等;e.检测手段,包括检验所用的工具、计量器具和仪器,以及所要求的各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和使用注意事项;f.检验要点,注意事项和测量方法;
g.检验记录,记录的编码系统和内容必须确保资料的可检索性和质量的可追溯性;h.参考资料。
(2)业务准备。检验人员应熟悉以上各项要求和文件,掌握重点、难点,尤其要注意关键件(特性)和重要件(特性),以及产品中应用的新原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要求和新的检测方法,列出施工、操作人员可能会疏忽的问题点。同时对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与编制部门联系,予以澄清明确。在这一阶段,根据质量计划的安排,对有关检验人员进行培训。2.物质准备
物质准备分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软件主要指检验单据、记录表格、卡片和印章的准备;硬件是指检验设施、设备和计量器具的准备。(1)软件准备
A检验单据。如对外提交检验通知单、反馈单等。B检验记录。如检验数据记录表、检验报告和检验台帐等。C检验印章。如检验员印章,合格、不合格、接收、拒收和废品印章等。
D检验用的标记标签。如合格品、不合格品、返工品、回用品等用于检验状态标识的标记、标签。
E检验报表,如检验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等。(2)硬件准备
A检验设施。检验设施是保证完成质量检验工作的物质条件。检验设施一般包括进行检验的场所、试验室、精密测量室等。检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对质量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十分重要。B计量器具及测试设备的准备。根据产品的质量特性,选择和准备一定数量和一定准确度的检验用计量器具和设备。当现有设备不足时,应计划或研制,或者委托其它单位测量。(二)检验的主要工作内容
检验就是根据标准来评价某种特性与要求的偏差程度。其目的主要是决定产品是否符合规格。检验工作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1.明确检验对象的质量要求
检验人员在收到由供应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所采购或制造加工的原材料、零部件、分段或某些施工项目等被检对象和提交的检验单后,首先要充分了解被检对象的质量要求和接收准则,弄清质量要求中含糊不清的问题。2.检测
检验部门的检验员在收到提交检验单后,应根据检验计划及被检对象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特性的检查和测试,检测的具体数量、项目按检验计划规定。检验的内容除产品实体外,还包括检查上道工序
的验证状态、产品标记和随行文件等有关记录。检验的操作方法,可按检验指导书进行。3.比较
把检测所得的质量特性值和特征与质量标准比较,看其是否符合。4.判断
根据比较结果,判断被检对象的质量,作出检验结论。判断符合性质量的结论一般有两种:
(1)合格或不合格:凡质量特性满足质量标准的,即判为细,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即判为缓细;
(2)质量等级:按船舶施工质量评级标准对被检对象进行评级。5.签证和标记
把判断的结果写在检验单或其它随行文件(工艺流程卡)上,并盖上检验员印章及检验日期。按检验标记规定要求,作出检验标记,以标识产品的验证状态。6.处理
处理就是对产品作出符合性判断后,对被检对象的处理。(1)对检验结论为细的邮者,可按检验程序办理入库、转序或交付出厂手续;
(2)对检验对於为缓细的苁者,要作出标识,可行时应予隔离,并根据不合格的程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分别进行处理。这里要指出的是,检验员及检验部门只能在企业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理。
7.记录
在对原材料、零部件和成品的检验过程中,要将检验结果按要求进行记录,以证明其质量状况,其中的不合格品已按程序规定进行了处置。检验记录的格式应根据各企业各生产环节质量特性的实际情况统一设计。记录中应注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检验部门和检验员。检验记录应当具有证实产品质量已经达到规定要求和确保质量可追溯性的作用。
8.检验报告
质量检验报告是检验部门反遇检验结果和产品状况的表格或文件。其中属反映检验结果的,纳入质量证明书;属反映产品质量总体状况的,按规定传递和上报,供上级主管部门、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三)各阶段的检验程序1.进货检验和试验(1)原材料检验和试验
A原材料进厂必须持有生产厂的柿恐っ魇和验船部门出具的证书。企业供应部门填写原材料报验单后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报验单上必须写明材料的牌号、规格、重量、来源、产地、生产单位质量证书编号及炉批号。
B检验员接到报验单后,应及时时行外观和尺度检查,核查产品标记和船级社检验标记。必要时,按规定取样,对样品的规格(尺寸)和标记等进行检验,送理化试验室试验或委外试验。
C检验员应根据检验和试验的结果,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D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检验人员应在检验单上写明该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所符合的标准的代号,根据材料批次管理的规定,给予检验编号;对有特殊用途或限制使用范围的材料也应注明,并在检验单上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和检验员姓名或盖印章,通知供应部门输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检验员应提供检测数据,可由供应部门负责与原材料供应厂商联系处理。
E每批原材料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把检验情况记入检验台帐,并将材料生产单位质量证书正本和试验报告、检验单的副本归档保存。同时,赴仓库对该批材料的存放、验证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等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查阅仓库的台帐,验证其登录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铸件和锻件的检验程序与上述程序相同。(2)外购和外协的设备和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除原材料和毛坯件以外的外购和外协的各类产品的检验程序和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因其重要程度和供方产品质量业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重要的外购器件和设备,尤其是要进行动态性能试验的设备,一般应赴制造厂验证,参加制造厂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制造厂直接向质量检验部门的代表提交。必要时,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监督检验。船厂代表赴制造厂验证及需方对采购物资的验证均需在合同中规定。这些赴供方货源地的验证,并不排除其后的进货检验。一般器材的进货检验程序如
下:
A产品进厂必须持有生产厂柿亢细裰っ和随行文件,经企业供应或外协部门填写报验单后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B检验员接到报验单后,首先应核对生产厂是否属经本厂质量认定的合格厂商,属验船部门检验范围的产品,还应检查船检证书和产品上检验标记;然后,根据合同、技术协议书、图样,按检验计划规定抽取样本或采用全数检验方法,进行静态检查或动态测试。当合同有规定时,开箱检验产品要通过供方代表到场。
C经检查和(或)测试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和检验融姓名或盖印章后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经检测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产品,检验员应提供测量数据和不合格问题,由供应或外协部门负责退货、索赔或由供方申请让步。
D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把检验情况和产品编号记入检验台帐,保存随机文件、合格证书,并作出验证状态标识。
E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放行时,应对该项物资标以足够明确的标记,并作好详细的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合格品能立即追回、返工或更换。生产急需放行应办理审批手续,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审查放行的可行性。实施生产急需放行应有可靠的追回程序。本条也适用于原材料。
2.工序检验和试验
工序检验,又称过程中检验。它包括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按规定项目的检验,以及半成品完工检验,如分段、舵叶和舱口盖的完工
检验。检验的范围要覆盖全部产品。其程序如下:
(1)检验员应对操作者的首件产品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作出首件合格标记,允许继续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允许继续加工。(2)首检合格后,检验员进行巡回检验的频次一般一天不少于两次。在巡检中发现不合格,应查明原因。
(3)根据检验计划所列的检验项目,在相应的工序施工结束转序之前,施工部门应填写报验单通知检验员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可转入下道工序。检验的内容包括检查是否使用了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必须注意,当在加工过程中,要除原产品标记时,应办理标记转称手续,完工后予以标记移植。这些均需经检验员检查确认。(4)对完工的零部件在入库前、船体分段完工对外提交检验前,应由制造部门填写报验单交质量检验部门专职检验员检验。(5)经检验合格的,由检验人员签署合格判定意见后通知制造部门办理入库或转序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员应提供检测数据,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检验后,应按程序、计划的规定,作出检验标识。
(6)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记录检验结果,包括记入检验台帐。
(7)关于生产急需放行,见上述第1.(2)中第E条,但不能排除其后之检验。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一般包括主船体、舱室和机电系统的安装及其完
整性检验,以及系泊和航行试验。一般来说,其检验程序如下:(1)产品施工工序全部结束后,由制造部门填写报验单送质量检验部门。
(2)检验人员接到报验单后,按质量标准对系统进行检验,包括对产品的完整性、清洁度、外观和多余物等进行全面的最终检验,并要查阅前面各道检验的记录,包括零部件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记录,以确认是否符合要求和进行最终试验的条件;然后,按试验大纲的要求进行最终试验,验证整船或各系统的效用、功能和(或)性能。(3)检验和试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在检验单上签署合格与否的判别意见,并写明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对于试验项目,应出具试验报告,并附试验记录。
(4)凡经检验的项目,应用适当的方式显示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以防漏检;凡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4.生产过程中第二方和第三方的检验
对按合同或法规规定要经第二方或第三方检验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应按规定的范围、项目向第二方或第三方代表提交验收。在船厂生产过程中的一般程序如下:
(1)检验人员应熟悉经船东确认的检验项目和验船部门发布的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规则中所列的检验项目,掌握向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交检验的范围。必须注意上述两种项目的范围不是完全相同的。例如,船级社一般不对船体的除锈选题和内部装潢的表面质量进行检验。(2)检验人员一般在对上述范围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以后,再填
写向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交检验的通知单。通知单一般要提前24小时发出,但至少应给检验方有充分的准备和路途交通的时间,如前一天通知,或上午通知,或上午通知,下午检验。为了缩短生产周期,在预期能一次通过检验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检验人员检验之前向第二方和第三方发出通知。对于耗时、耗能较大的系泊和航行试验项目,检验人员在确认符合试验条件后,可与第二方和第三方共同检验。检验时,工厂的施工部门应派员陪同。
(3)检验后,第二方和第三方应分别签署验收单,作为检验的凭证。对不接受的项目,属可返工或返修者,则在返工或返修后应重新提交检验;对其中的返修项目或未经返修仍期望他们爱的项目,应办理让步申请手续,获得第二方和(或)第三方的书面认可。检验人员应对第二方第三方检验的状态以适当的方法予以记录和标识,以防遗漏。
(4)对于通过试验的项目,检验员应将试验记录表或试验报告交第二方和(或)第三方签署确认。(四)检验标识
检验标识涉及验证状态标识(又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两个方面:1.验证状态标识
验证状态指的是产品所处的符合性的状态。为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防止不合格品的流转,在从产品购入、生产至交付的过程中必须对材料、零部件是否经过检验,是否已被接收等状态以适当的方法予
以标识。验证状态一般有待验、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不合格品又可分为废品、返工品、返修品、回用品及待审理品等。对处于各种验证状态的实物,应通过检验标识予以区别,以便防止使用不合格品。通常,验证状态的标识可应用印章、标签、标牌、路线卡(履历卡)、检验记录、有标识的容器和存放地点等方法。验证状态标识应保持至产品的安装和服务过程,在施工过程中,对多件共用的标识在分件发放时,或在加工过程中把标识去除时,对验证状态的标识均应予以移植。验证状态的标识应明确由企业哪一部分负责,在生产制造过程的哪一阶段实施,以及应在产品的哪一位置上作标识。实行验证状态的标识既可以有效地防止产品混批和不合格品的非正常转序,防止误用不合格品,又便于追溯责任者。在检验部门内部应有相应的验证状态的记录,以有效地防止漏检。所以,实行验证状态标识是质量体系中实施实物控制的主要环节,是保证检验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2.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是指对产品作出识别标记的过程。产品标记一般由生产部门制作,检验部门协作并检查。其内容包括:产品编号、批次编号、工厂标记、检验合格标记、检验员代号、检验日期及第三方检验标记等。产品编号与质量记录应有索引关系,以便查阅。产品标记有利于企业和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跟踪和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产品标识的内容还应符合有关船舶规范的规定。在这些规范中对船用产品及重要的零部件的标识内容及格式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产品标记的格式、内容和方法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在产品图样
及有关文件上作出具体规定。常用的标记方法有钢印、漆标、标签和铭牌,有些铸锻件可用字模把标记做在产品上。产品标记应从产品投产至交付均保持完整,包括购入产品上的标记和船厂所作的标记。在中间加工时,若标记被去除,则应予移植,以确保对产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性,能够根据产品标识查到材质、时间、地点、责任人员、工艺参数和质量特性等资料和数据。检验员应检查上道的标记与植上的标记的一致性,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制作拓片。在船级社规定的产品标记的转移过程中,包括去除之前和植上之后,均应通知验船师到现场确认。产品标记应在检验记录中记载。三、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措施(一)不合格品的控制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从原材料进厂、投产到成品出厂的各个环节,在预防不合格发生的同时,进行严格的检验,剔除不合格品,并与其它部门一起做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为此,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规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以便对各生产环节所产生的不合格品能及时地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置。
1.不合格品的种类
不合格品按其不符合的程度及处置结论可分为三种类型:废品、回用品和返工品。
(1)废品。在技术上无法返修或不能经济地返修的丧失原定适用性的不合格品,称为废品。
(2)回用品。经过返修或不经返修而具原定适应性的不合格品,称为回用品。在回用品中,有的需要在修正其配套件对应的特性的基础上才能回用。
(3)返工品。能经济地返工,经返工后能达到原定质量要求的不合格品,称为返工品。因此,返工品实质上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暂时存在的一种不合格形态。它通过返工,又可分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2.不合格品的标识和记录
在生产过程中,凡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应根据不合格品种类,立即做好标识,以便识别。标记的形式可采用色标、票签、文字、印记等。例如,直接在不合格品上打上掀、倒て或赜闷的印章。同时,在规定的记录表上记录不合格的情况。3.不合格品的隔离
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产品特点,在检验系统内建立不合格品隔离室或隔离箱,对可能隔离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一般说来,企业的不合格品隔离工作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检验部门应设有不合格品隔离室、隔离区域或隔离箱。(2)各种不合格品在做好不合格品标记后立即进行隔离存放,避免混入到合格品中。任何个人、小组和车间都不能贮存不合格品。(3)对确认是废品的不合格品,应严加隔离、保管,任何人不准动用,发现动用废品,检验员有权制止、追查、上报。
(4)对隔离的不合格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以便根据对不合格品的分析处理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及回用。
(5)对于无法隔离的不合格品,应予以明显的标识。4.不合格品的评审
鉴别不合格品,评审产品质量涉及到两种判定:一是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属符合性判定;二是判定产品是否适合使用的要求,即作出可用还是不可用的结论,属适用性判定。只有当产品不合格时,才发生不合格产品是否适合使用的问题。所以,适用性判定是在经符合性判定为不合格后对不合格品作出回用、返工或报废判定的过程,也就是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过程。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属于适用性判断范畴,一般不要求检验员承担评审不合格品的责任和拥有相应的权限,不合格品的敌性判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根据不合格项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制定分级处理程序,相应规定质量、设计、工艺、车间等有关评审和处理部门的职责和机限。有些企业规定,凡属经微不合格、返工品、明显的废或已有不合格品返修及接受准则者,可由检验员直接决定处理。5.不合格品的处理
(1)一般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处理,应根据企业的特点,按程序规定的要求分级处理。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一般有两种形式:A一般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a.操作者在自检计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和检验员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鉴别确认后,均应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b.对已作出标识的不合格品,或已隔离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出
具不合格品通知单(有些企业直接在检验报告单上或工艺流程卡上签署不合格结论来取代不合格品通知单,附不合格数据记录交供应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
c.供应部门或生产制造部门在分析不合格原因、查明责任和采取必要的不合格品控制措施的同时,提请企业指定的部门研究分析,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
d.一般情况下,报废由检验部门决定,回用由技术部门决定,但需征求检验部门意见。重要件的回用,必要时需经总工程师批准。此外,还要向船东代表和(或)验船师提出让步申请,获得认可。A有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的企业的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军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大型企业一般都设立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根据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分别由检验部门、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委员、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分级审批、处理。一般来说,一般不合格品可由检验部门直接按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由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委员审批后按规定处理,必要时,还应请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按规定处理。如上述,回用重要件,须向第二方和(或)第三方作让步申请。
(2)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的处理在企业内部有回用、返工和报废三种处理措施,在企业外部有回用、退货(或称拒收)、报废和索赔四种处理措施。现扼要阐述如下。A回用
回用品是指产品不合格,但其不合乎要求的项目和偏差的程序对产品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用户的正常使用均无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引起用户提出异议或申诉、索赔的不合格品。由于它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但对产品的适用性影响不大,具有原定的使用价值,所以在经过规定的评审和批准手续后,可以回用。回用实际上就是对使用或放行一定数量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零部件或库存成品的书面认可后的让步接收。
a.对可以回用但不能直接回用,还需通过返修才能回用的,或本身不需返修,但与其配合件需作修正的,应采取措施中写明,并落实返修部门,返修后的产品需经检验部门重新检验。
b.回用的记录内容一般包括:申请回用部门、日期、名称、图号、数量、检验单编号、原质量要求和实际检测结果、回用措施、审批及认可意见等等。回用的记录应予保存。
c.对回用品可由检验员作出回用标记,并在检验报告中写明回用结论后,方可转序入库。B返工
返工品的处理方法如下:
a.经适用性判定为返工品的产品,应由检验员按规定作好标记,并填写“返工通知单”。
b.“返工通知单”的内容一般有返工产品的名称图号、数量、返工内容、返工要求、返工责任部门及返工期限要求等等。
c.返工品经过返工后,由质量检验部门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的转序,
检验不合格的仍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C退货
退货品是指由供应厂商的责任造成的,又不能返工、回用的不合格品。退货品的处理方法如下:
a.采购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又无法回用者,可由检验员填写退货单(或写入检验单的相关栏目),并附有关不合格的检测记录交供应部门。
b.退货单的内容主要有退货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退货原因、受退企业名称等。
c.退货物品退供应厂商后,供应厂商也应立即进行隔离和处理,以免与合格品混淆。D报废
已确认无法返修、无法回用或虽可返修,但返修费用大,经济上得不偿失的不合格品均作废品论处。
a.检验部门对废品应立即作出标识,在可行时进行隔离,置于规定的废品隔离箱或隔离区内。
b.废品报废由检验部门检验员填写报废单,填明报废物品的具体名称、图号、规格、数量、损失金额、报废原因、报废责任部门和报废责任者姓名。
c.责任部门应追查废品责任,并落实防止再发生措施。(二)纠正措施
1.查明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
纠正措施是指为了消除现存的不合格的原因或不全乎要求的偏离,以预防再发生而采取的措施。所以,采取纠正措施首先要从查明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着手,产生不合格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方面:如设计图样错误,图面表达不完整,图样未及时更改,复制、晒图不清等等。
(2)工艺方面:如工艺规程不正确,缺少工艺规程或操作指导书,不及时修改工艺规程,生产技术准备不完善等等。
(3)工艺装备方面:如工装设计不正确,制造错误,工装使用过程损坏等等。
(4)仪器量具方面:如缺乏必需的仪器仪表,仪器、量具选用不适当或校准失效或未按期校准等等。
(5)生产管理方面:如生产组织不完善,生产管理混乱、混料、不文明施工、产品防护措施不良、清洁度不良、生产不均衡等等。(6)动力方面:如动力设备故障,动力设备未定期保养、检修等等。
(7)操作工人方面:如任意违反工艺,工作粗心大意,搬运吊装不当,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技术素质差等等。
(8)检验方面:如错检漏检,未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检验人员不称职、粗心大意等等。
(9)软件方面:如计算机软件出错等。
(10)环境方面:如存放的环境潮湿、工作环境不符合要求等。(11)材料方面:如外购产品和外协件质量不合乎要求,供生产
的能源、气体或辅助材料不合格等。2.采取纠正措施
针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查明造成不合格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者,进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以避免质量问题再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分析工作可定期进行。纠正措施的内容有:
(1)调查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包括对全部过程、操作、质量记录和用户申诉进行分析,以查明系统性原因。
(2)在与所遇风险相应的水平上处理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3)为保证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应有控制活动。
(4)执行由纠正措施引起的有关程序、指导书、规程的更改并予以记录。
(5)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除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返修、返工或报废的损失费用外,还必须对已交付使用的,都应该根据安全性、产品责任和用户意见进行研究,作出是否需要追溯处理的决定。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一)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并发生较大经济损失或产生其它后果者称为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后,除了按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处理以外,还应列为重点问题进行处理,做到环殴,即责任者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明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1.质量事故按其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一般可分为重大质量事故
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通常区分的标准如下:(1)重大质量事故
A造成企业较大经济损失的。
B危及人身安全,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C国家、上级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D造成外商退货、索赔事件,并产生严重影响的。(2)一般质量事故
凡由于设计、工艺、质检、物资保管或车间操作等各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批量报废或直接损失在一定数额以上的,均构成一般质量事故。关于具体的定量界限,例如关于经济损失额的界限,有的企业定为500元以上。2.质量事故的处理
质量事故,特别是重大质量事故,对企业的声誉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有重大的影响,甚至还会对使用者和社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声誉。因此,妥善地处理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杜绝事故隐患,对当事人、当事部门进行严肃的处理,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再发生,是十分必要的。(1)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A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a.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报送质量检验部门。
b.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
故原因,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c.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订防范措施,严防同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d.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原因。
e.企业负责人在调查小组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f.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g.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由质量检验部门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保存。
B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a.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应会同责任部门在2天内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处理意见。
b.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应立即上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
(2)质量事故的处理手段
质量事故的处理手段一般有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
A法律手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B行政手段:按有关规定,根据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原因,给
予责任者以开除、留厂察看、撤职、降级、记过或警告等行政处分。C经济手段: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者以一次性赔偿、扣除奖金或工资降级等经济处分。3.质量事故报告内容
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3)事故原因分析。(4)事故责任分析及责任者。(二)生产制造过程质量异议处理
对检验部门所作的检验结论,生产部门有不同看法时,可按下列步骤处理:
1.当质量检验员与操作者有意见分歧时,原则上以质量检验员的意见为结论。
2.若质量检验员与操作者各持已见,争执不下时,可由检验组组长予以裁决。
3.若操作者对检验组组长的裁决意见仍持有不同看法时,可提请部门负责人处理,由生产制造部门负责人提出质量异议意见,报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裁决。
4.生产制造部门对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的裁决仍持有不同意见时,可提交厂长裁决。
5.企业厂长对质量异议裁决时,若否定检验部门的结论,要以
书面意见下达。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对厂长的局面裁决有不同看法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质量异议的处理要公正,有各类质量标准的应根据标准,无标准的应根据技术协议、合同或其它有关质量的要求来判别是非。(三)停止生产令的使用
停止生产令就是在生产过程发生异常或生产产品发现批量不合格时下达的一种暂时中断生产的命令。
停止生产令的作用在于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的发生。1.停止生产令的使用原则
(1)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工艺要求施工,已经或可能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经劝阻不改者,质量检验部门有权停止其继续施工,并按违反工艺纪律处理。
(2)检验部门在首检或巡检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且一时难以查明原因的,可停止其继续生产,待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后再恢复生产,以防止发生批量不合格品。
(3)检验部门发现产品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有严重故障或超期使用,预见会发生质量问题时,检验部门有权停止其继续使用,待设备排除故障、运行正常,测试设备的准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后可恢复正常生产。
2.停止生产令的使用权限
停止生产令的使用应十分慎重,不可随便使用,尤其是该令的适用范围较大或涉及对产量起关键作用的工序时。关于停止生产令的权
限,在企业内部必须有明文规定。因为停止生产令一旦使用将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将使生产中断,所以,停止生产令的使用一定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经过经济性评价,其发出必须经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上报企业负责人。3.停止生产令的撤销
停止生产令发出后,生产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分析,尽查明原因,落实解决措施。在产品质量确有保证的前提下,经质量检验部门同意后可恢复生产。第三节质量检验组织
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职能是通过质量检验组织及其各项组织工作来实现的。组建健全的组织结构和配置素质良好的人员是检验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本节阐述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和质量检验人员的配置。一、质量检验部门的设置(一)设置质量检验部门的必要性
检验部门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需要。首先,建立检验部门是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需要,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社会化的大生产必定要求实行更细的分工,以提高工效。第二,由于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从事本工序操作的工人,兵工厂戏段长,由于受岗位的局限,对产品和工艺流程缺乏系统的知识和认识,无法瞻前顾后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有效地实行质量把关,需要有专职部门领导的专业人员从事把关职能。第三,由于科学技术和工艺水平的提高及产品的精密化和大型化,进行产品的检测逐渐发展成
为一门专业技术,配备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操作技能,这些都需要由专业人员来承担,由专职部门进行组织和研究。第四,随着产品现代化,用户和社会都要求生产企业提供质量保证和承担质量责任。质量保证活动要求向用户或法定和公正检验机构提供一系列足以见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证据,这些证据资料的设计、记录、整理和出证都得由专门的人员和部门来承担。其次,承担生产管理和产品制作的人员,由于客观条件的局限、上级的压力、质量意识不强和责任心差或出于某种目的,都不同程序地会出以次充好或求多求快不求好而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情况,也不可避免地由于技术性或疏漏性差错使产品残留问题。因此,企业需要有一个专门部门予以行政制约、复核检查和监管。为此,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企业都必须设置质量检验部门。
(二)质量检验部门的性质
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是独立行使检验职权的专职职能部门,是实施检验、检查、鉴别和验收的职能部门。它是企业质量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内部,它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对本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把关的一个部门;对企业外部,它是代表企业向需方、法定和公正检验机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供产品质量证据的一个部门。检验部门职能的两重性使它在企业中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它既是一个在技术具有权威、在行政上独立行使职权的检验部门,又是一个从事产品检测、在制造过程各环节中防止不合格品流动、保证产品质量的业务部门。
(三)质量检验部门的责任
质量检验是企业生产管理系统中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重要内容。质量检验过程是一个与制造过程同样重要的过程。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检验部门的工作责任,此责任是由检验部门所担负的职能和检验部门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检验部门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1.对错检、漏检负责
质量检验是控制产品符合性质量的过程,即按规定的法规、图样、技术文件鉴别产品是否合格。为此,从产品的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到产品出厂时的最终检验,都必须借助于质量体系,预防错检或漏检有发生,控制检验的工作质量。对经过检验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有错检和(或)漏检的责任。2.对未完成检验任务负责
质量检验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的重要手段。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均需经检验后才能入库、投产、流转、出厂,如果不及时完成检验任务,则会影响生产任务的正常完成。所以质量检验部门应妥善安排检验工作,按规定的检验周期完成检验任务,如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检验任务,质量检验部门应承担未完成任务的责任。
3.对编制的检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
检验文件是开展检验工作的依据之一。检验文件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检验结论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企业的产品质量能否得到切实的
保证。检验部门应根据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和质量标准编制切实可行的检验文件,如因检验文件出错而发生质量问题,检验部门应承担责任。
4.对上报的质量信息和各类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质量检验部门是掌握第一手质量信息的部门,质量信息的正确、完整和及时反馈、上报,对企业的管理,质量的改进有不可估量的意义。而失真的信息,残缺不全的信息,过时的信息都将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产品质量。质量检验部门在收集质量信息时,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保证产品质量的正确可靠,保证质量指标统计的完整性,并按时及时传递。如提供的质量信息不正确、不及时,质量检验部门应负相应的责任。
(四)质量检验部门的权限
质量检验部门在实施检验的过程中,主要的权限有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把关权
质量检验部门有权独立判定产品质量,对产品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禁止不合格产品投产、转序或出厂,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保护企业和用户的利益,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其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应不受干扰。2.质量监管权
质量检验部门具有企业内部质量监管权,有权对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人员或质量失控的生产部门下达指令,停止其生产;有权就影响产品和零部件质量的不合格工装、量器具及检测设备下达指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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