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示范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查
工作总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指导和督促水产生产户建立健全水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水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加强水产品药残抽检,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哨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和性激素等违禁药物。三、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自查送检,推行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自查。四、工作安排
(一)对示范区内水产养殖户开展一次普查。全面摸清水产养殖户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于3月底前上报县水产中心。
(二)开展水产品送检。10月,我们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并做好自查记录,自查内容:一是自查水产养殖大户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完备;二是自查水产苗种来源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三是自查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用药情况。
(三)积极配合水产品药残抽检。今年8月,县水产中心配合省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公司进行了水产品药残例行抽检,增加对鲢、鳙、草、鲤、鲫、斑点叉尾等主要养殖种类的抽检,重点检测产中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我公司完全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四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我公司大力开展水产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产品生产者依法生产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为确保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和农委签订了责任状和承诺书。全年自查水产品质量次,送检水产样品批个,认真填报水产“三项记录本”本。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二○年十一月十日
扩展阅读: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结
罗江县水务局
德阳市水产渔政管理站:
我局自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来,我县水产品质量明显得到提高,水产养殖农户质量安全意识大大提升;我们以提高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宗旨,以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为目的,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作为目标考核任务,加强监管,健全制度,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确保了全县人民水产食品安全,现就我局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顺利开展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切实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年初我局建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魏崛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周振元为副组长,水产、渔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水政监察大队、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产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为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水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人民水产品消费安全,我局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宣传;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养殖场、鱼药鱼饲料销售点,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养殖用药标准》、《禁用渔药》等相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了水产品的质量,确保了水产品的安全。二是组织水务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养殖农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利用水法宣传周,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广泛地宣传《水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共出动宣传车15车次,执法检查100余人次,张贴标语100余幅,通过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举办了各种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的养殖农户3000多人次,发放各类水产健康养殖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资料1201*多份,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为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水产品,在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力度,确保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加强对鱼药和鱼饲料的监管。根据卫生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德办函[201*]5号)和罗府办发[201*]8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县水产饲料加工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专营和可能兼营鱼药及鱼饲料的销售点和水产养殖户使用的鱼药、鱼饲料及库存品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禁用鱼药和劣质饲料。二是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还不定期对全县水产养殖户的投放情况进行执法抽查。三是加强对水产品销售的管理。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县各重点生产和销售水产品的场所的检查,确保了上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向社会公布水产品安全举报电话:0838-31201*0,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后期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组织全县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教育,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二)进一步加强水产品养殖生产的监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鱼药、鱼饲料和水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积极探索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罗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克服困难,进一步搞好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全力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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