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总结
五庙乡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总结
潜山县安委会:
根据《潜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潜安办201*12号)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5月份开始至6月底,在全乡范围内认真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打击重点。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五庙乡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发[201*]63号),要求全乡各村(社区)、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扎实开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预防和遏制较
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乡人民政府明确由乡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安监、公安、工商、建设等部门,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乡乡和行业,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和取缔了一部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一是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重点对五庙老街、五庙大桥等区域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摊点进行清理,取缔非法储存仓库1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件,约20公斤;
二是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进行了查处打击,出动人员24人次,查处交通违法违规交通行为10起,教育警告12人次,暂扣违法机动车1辆。极大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是对餐饮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份,目前验收2条。整改率达100%。
四是建筑施工行业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1家民房建筑进行停工处理;对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程进行了
全面排查,下达整改指令书2份,全部复查验收。整改率达100%。
五是消防、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对非法营业的社会旅馆、网吧、卡拉OK、超市、商场、餐饮业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共检查单位12家,实施停产停业1家;
三、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畅通情报信息、强化协调配合、着力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五庙乡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八月三日
扩展阅读: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从江县建设局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
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从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江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府办发201*135号)和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州建通201*163号)精神,为着力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建设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部门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结合实际,从9月1日起对全县建筑施工行业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吴文胜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招投标办、建筑设计室、施工站、质监站、监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这次专项行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非”工作宣传氛围,确保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广泛开展宣传,使“打非”专项行动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迅速予以核
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落实责任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行业和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局质监站负责组织、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同时,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措施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为确保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从江县建设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时限和工作措施,明确了七个方面打击重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二是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而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无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从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拆卸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考核证过期,或与施工单位名称不一致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过期而从事建筑施工特种活动的行为;四是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行为;五是不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工程建设项目务责任主体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被停工整改项目未经验收擅自复工或强行施工的行为;六
是瞒报事故以及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行为;七是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我县存在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工程有35个,其中有:由县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南下大道拆迁安置楼”、“从江县鸿鑫逸园2#楼”工程;由县荣祥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商住街7#楼”、“从江县江东民族风情江滨路1#、2#、3#、4#、5#楼”工程;由从江县信用联社建设的“停洞信用社综合楼”工程;由从江县教育局建设的“从江县高增乡美德小学教学楼”、“从江县停洞镇归奶小学教学楼”工程;由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建设的“从江县刚边乡人民政府服务培训中心”工程;由从江县往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往洞乡行政办公大楼”工程;由从江县高增乡人民政府建设的“高增乡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由从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建设的全县21个“文化站办公楼”等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相关意外伤害保险、未进行有效围护的情况下已擅自开工建设。现已对非法违法工程下达了停工通知书8份,对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对部分安全隐患较低能及时整改的工程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
五、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打非”专项行动,我县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的好转,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施工中部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仍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重视,违反建设项目安全施工“三同时”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联合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
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集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不断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二0一0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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