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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0:25:19 | 移动端:关于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总结

关于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总结

关于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

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通知》(*食安委[20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的食品安全监管,我局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全面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按照全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部署,我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将专项检查的任务层层落实到位,在组织构架上有力地保障了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行动,规范市场

在春节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中,我局结合部门监管职责,以辖区内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餐饮店、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馆、小吃店、几天食堂等为重点单位,突出了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私屠滥宰和鲜肉注水、注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核查餐饮服务单位鲜肉和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帐登记及进货查验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加工过程中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购买使用病死畜禽产品、注水肉作为原料加工食品行为。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

人次,专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5家,未发现使用私屠滥宰和鲜肉注水、注胶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总体情况基本正常,但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肉类产品无法现场提供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我局对此类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现场监督意见书,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限期改正,暂时停止其经营活动,从而达到专项整治目的。

三、强化宣教,营造氛围

在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通过强化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让餐饮经营单位的采购人员知道如何正确选购合格肉品,如何简易识别注水肉和注胶肉,了解非法添加的危害,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通过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注胶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了我县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扩展阅读:街道关于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和屠宰注水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香店街道关于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和屠

宰注水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和屠宰注水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抓好落实,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专项行动以“打黑治违、重典治乱”为总体目标,按照“发动群众、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依法整治”的原则,拉网式排查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和屠宰注水等违法犯罪黑作坊、黑窝点,扫除病死畜禽收售源头,切断利益链条,斩处非法经营网络,杜绝收售、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和屠宰注水违法犯罪行为,净化我街道畜禽肉制品经营市场,健全肉类食品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提高肉类食品安全水平。打击收售加工病死畜禽和屠宰注水违法犯罪行为。二、整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

(二)积极开展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整治。防止喂食瘦肉精生猪进入屠宰环节。

(三)深入开展注水肉整治。加强对注水高发区域和时段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对生猪(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水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的行为;发现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牛、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报请市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四)持续开展私屠滥宰整治。

(五)切实开展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整治。督促肉制品加工、肉品销售、餐饮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确保肉品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场),检验检疫合格;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防私宰肉、含瘦肉精猪肉、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分管书记任组长,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管区、督查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逐步落实整治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街道党工委牵头建立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实现对猪肉产销环节全过程的监管。

(三)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在车站、集市等公共场所发送宣传材料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专项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六)调动群众共参与。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申诉、投诉和咨询渠道,拓宽专项整治案件线索来源,形成生产安全肉品、销售安全肉品、使用安全肉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20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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