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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0:26:45 | 移动端:市教育局20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20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20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人才教育培养成长中心,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我局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来加以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合肥市20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20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了“围绕中心,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全市会议之后,立即召开教育系统工作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我局分两批在市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在8月下旬举办的“市属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市领导为120余名市属学校班子成员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为大家作了专题廉政建设报告。

三是开展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市教育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排查局机关处室、市属学校和教育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5个;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利益观和发展观;召开“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言献策”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征集意见和建议90条。

四是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共84人,前往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义城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改造场所,使大家受到了一次直观、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选择发生在教育系统的9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党纪、政纪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义务和责任。

二、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积极营造反腐倡廉、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局党委、纪委在《20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基础上,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局纪委协助党委抓具体落实工作。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制落实。局党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违纪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接访反映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群众来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亲自过问了解,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力度,构建考核追究体系。每年组织市属学校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与,分组对所有市属学校115名校级干部、326名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民主测评,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对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预防为主,加强监督,促进廉洁自律。我局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本系统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反规定收送礼金财物、违规敛财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三、创新制度,建立完善纠风治乱长效机制

我局切实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单位作用,从教育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入研究思考,积极创新制度,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等措施,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今年5月,在“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我市治乱工作得到省教育厅充分肯定,作了专题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规范办学、收费行为的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合肥市201*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实施意见》,从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高中招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严禁“同城借读”,公办学校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擅自编印或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使我市治乱工作有方案、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二是出台乱收费投诉处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县区、市属学校教育收费投诉和查办情况每季度汇总并在全系统通报,其结果作为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处理并在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从实施效果来看,省治乱办一季度通报涉及我市学校的乱收费投诉12件,二季度已降至4件,三季度因招生考试、暑假补课等因素,投诉量虽有反弹,但与往年同比下降,成效明显,该制度得到省教育厅好评。

三是创新财务审计制度。率先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会计资料会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收费审计监督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结合财务检查、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将治理教育收费纳入常规工作之中,严格执行“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支两条线”的教育收费管理机制,省教育厅专门向全省教育系统介绍我局经验。四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在省内外率先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在深入调研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明确界定师德违规行为,理顺处理权限、完善处理程序、建立师德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现阶段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办学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201*年,我市教师有6人获得国模(国优)表彰,43人获省模(省优)表彰,教育部表彰先进集体1个,省教育厅表彰先进集体4个。

五是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春季开学前,我局印制20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卡》30万份,发放到全市学生和家长手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乱收费举报电话、收费政策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是加大对《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市新增6所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中小学,城区定点学校总数达83所,全市共计100所,均为公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学校招生行为,有效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及暑期补课等现象,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申政策规定,加大督查力度,结合明察暗访,从严查处顶风违规、影响恶劣的乱收费、乱补课行为,限期清退违规所得,取消一切市级表彰。在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19所学校,查处了3所中学违规收费问题,2人受到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13.89万元。

四、注重预防,加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过程中,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内部制约,完善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作,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成立教育民生工程督查工作组。制定《201*年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明确局机关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多次组织专项督查,为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职学生资助、农村中小学建设和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4项教育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证。

二是加强对中考招生等重要工作的监督。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全程参与,安排专人对“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保密、考试阅卷进行监督,确定12名监督员参与“初中理科实验考试”的驻点监督,抽调48名监督员参与“初中体育测试”4个考点的现场监督,参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阅卷誊分、查分查卷及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明确纪律要求,严格工作程序。

三是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竞聘等监督工作,全年共选定并通知评审专家及监督人员450余人次。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内审职能,推进校务公开。全年先后完成四中、三十五中、市特教中心、三十四中等4所学校的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审计了七中、八中、经济管理学校等3校共4个维修项目;配合部分市属学校资源整合加强审计监督,对四中并入六中进行资产审计;同时,重视审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7月和10月分别对市属学校兼职内审人员和县区内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8月下旬在市属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安排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专题讲座。

五是落实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自查规定,在市属学校和机关处室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市检查组的重点抽查,我局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市治理办的肯定。五、惩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市政府“政民直通车”投诉举报280件,市长热线转办件35件,省教育信息网“规范办学行为信息平台”投诉件21件,省治办通报转办件17件,来信来电投诉咨询210件,内容涉及教育收费、违规办学、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等;参加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局主要领导现场接听热线,各相关处室积极参与,及时办理答复听众投诉咨询,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严肃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1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给予2人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市属学校1起经济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追回非法所得26万元;受理反映市属学校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3件,通过查阅帐据资料、约谈相关人员,查清事实,均系不实举报,初查结案,并向转办单位报结;对校长离任审计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逐一核查,追究责任;参与调查合肥五中在招生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导致部分考生家长上访等问题,对该校通报批评。

三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办理。对省教育厅转办的关于农民工子女择校入学收费等问题的投诉件,及时抽调力量查明情况,对照政策提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按时报结;核查由市委督查室、市纠风办转办的《合肥晚报内部参考》、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媒体反映的假期补课、违规招生等问题,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棘手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六、突出重点工作,深化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通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有效地推进了教育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发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等先后报道了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扎实推进“提升素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教育行风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动员大会上从城市长远发展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让尊师重教成为合肥最重要的城市精神”,激发了我市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投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获全国表彰。瑶海区等四城区全部进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行列,在河北邯郸召开的“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民族教育学校市三十五中西藏班中考成绩连续三年获全国第一。

三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继续扩大。全年新增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3所;全市三本以上达线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人数突破万人大关,达线率比上一年提高4.5%;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初见成效,首届毕业生三本以上平均达线率超过89%,较三校联招前提高了近20%。

四是校舍安全工程快速实施。已全部完成1124所中小学、6410栋建筑物、总面积约560万平方米的排查任务,城区学校已完成抗震鉴定任务;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选定校舍抗震鉴定单位的做法,得到国家校安办的高度肯定。

五是教育民生工程稳步推进。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我市预算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68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制度,全市春季学期有26443名中职学生获得资助,发放资助金1978.62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项目多数已完成任务。

六是职教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合肥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8.4万平方米建筑工程完工并已启用,合肥幼师已顺利开学;至11月份,已有18所职业院校签约入驻,职教基地新增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5亿元,在建和建成教学、实训、生活设施约52万平方米,入住学生近2.7万人。

七是学校布局调整再推新举措。老城区教育资源布局再作重大调整,合肥四中整建制并入合肥六中,合肥一中老校区交与合肥六中办学;全市新建并交付使用学校7所,其中市区4所,三县3所;撤并或停止招生学校50所,其中城区12所,三县38所。

七、发挥职能作用,思考谋划保障加快发展之策

在201*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从制度建设入手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质量,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市属学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政文化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治乱合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单位作用,继续开展收费示范县区和收费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尽快在我市实现国纠办提出的让教育涉乱行为不再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的目标。

三是牵头开展办学行为规范专项治理。对《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督办,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行为。

四是建立重要事项和舆情处理协调督办机制。制定处理办法,统一受理、规范办理市政府“政民直通车”、市长热线、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处理平台”、电话投诉举报、媒体及互联网舆情舆论反映,明确转办、督办、落实、答复等程序及要求。

五是建立教育政风行风自测自检自纠体系。对涉及我市教育的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网络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关口前移,了解社会满意度,增强整改针对性;积极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多渠道获取评价信息和建议,进一步巩固教育行风建设成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六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问题,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诫免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建议组织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纪律责任;加大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调查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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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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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在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人才教育培养成长中心,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了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取得了实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

我局始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来加以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抓好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合肥市20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20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提出了“围绕中心,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全市会议之后,立即召开教育系统工作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我局分两批在市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积极开展党课教育,在8月下旬举办的“市属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市领导为120余名市属学校班子成员和局机关部门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大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方东玲为大家作了专题廉政建设报告。

三是开展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制定市教育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排查局机关处室、市属学校和教育专项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35个;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利益观和发展观;召开“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言献策”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征集意见和建议90条。

四是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共84人,前往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义城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改造场所,使大家受到了一次直观、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选择发生在教育系统的9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党纪、政纪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义务和责任。

二、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岗双责”,积极营造反腐倡廉、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构建组织领导体系。局党委、纪委在《201*年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基础上,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局纪委协助党委抓具体落实工作。

二是坚持“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制落实。局党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违纪案件查办情况的汇报,接访反映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群众来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亲自过问了解,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真正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强化责任制落实力度,构建考核追究体系。每年组织市属学校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局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参与,分组对所有市属学校115名校级干部、326名中层干部进行全面考核,民主测评,并以此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对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是预防为主,加强监督,促进廉洁自律。我局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抓好本系统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违反规定收送礼金财物、违规敛财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

三、创新制度,建立完善纠风治乱长效机制

我局切实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单位作用,从教育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入研究思考,积极创新制度,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等措施,有效遏制了乱收费现象。今年5月,在“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上,我市治乱工作得到省教育厅充分肯定,作了专题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规范办学、收费行为的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合肥市201*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实施意见》,从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高中招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严禁“同城借读”,公办学校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严禁学校擅自编印或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等六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使我市治乱工作有方案、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

二是出台乱收费投诉处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县区、市属学校教育收费投诉和查办情况每季度汇总并在全系统通报,其结果作为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作为典型案件从严从速处理并在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从实施效果来看,省治乱办一季度通报涉及我市学校的乱收费投诉12件,二季度已降至4件,三季度因招生考试、暑假补课等因素,投诉量虽有反弹,但与往年同比下降,成效明显,该制度得到省教育厅好评。

三是创新财务审计制度。率先在全省教育系统建立会计资料会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收费审计监督制度,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结合财务检查、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将治理教育收费纳入常规工作之中,严格执行“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支两条线”的教育收费管理机制,省教育厅专门向全省教育系统介绍我局经验。

四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教。在省内外率先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在深入调研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明确界定师德违规行为,理顺处理权限、完善处理程序、建立师德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现阶段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举措,为促进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办学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201*年,我市教师有6人获得国模(国优)表彰,43人获省模(省优)表彰,教育部表彰先进集体1个,省教育厅表彰先进集体4个。

五是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春季开学前,我局印制201*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卡》30万份,发放到全市学生和家长手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乱收费举报电话、收费政策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是加大对《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我市新增6所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定点中小学,城区定点学校总数达83所,全市共计100所,均为公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学校招生行为,有效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及暑期补课等现象,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重申政策规定,加大督查力度,结合明察暗访,从严查处顶风违规、影响恶劣的乱收费、乱补课行为,限期清退违规所得,取消一切市级表彰。在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19所学校,查处了3所中学违规收费问题,2人受到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13.89万元。

四、注重预防,加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过程中,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内部制约,完善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作,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成立教育民生工程督查工作组。制定《201*年教育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实施意见》,明确局机关相关处室工作职责,多次组织专项督查,为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职学生资助、农村中小学建设和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4项教育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提供纪律保证。

二是加强对中考招生等重要工作的监督。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全程参与,安排专人对“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保密、考试阅卷进行监督,确定12名监督员参与“初中理科实验考试”的驻点监督,抽调48名监督员参与“初中体育测试”4个考点的现场监督,参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阅卷誊分、查分查卷及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明确纪律要求,严格工作程序。

三是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高中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竞聘等监督工作,全年共选定并通知评审专家及监督人员450余人次。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内审职能,推进校务公开。全年先后完成四中、三十五中、市特教中心、三十四中等4所学校的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审计了七中、八中、经济管理学校等3校共4个维修项目;配合部分市属学校资源整合加强审计监督,对四中并入六中进行资产审计;同时,重视审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7月和10月分别对市属学校兼职内审人员和县区内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8月下旬在市属学校领导干部培训班上,专门安排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专题讲座。

五是落实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自查规定,在市属学校和机关处室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市检查组的重点抽查,我局专项治理工作得到市治理办的肯定。

五、惩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调查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受理市政府“政民直通车”投诉举报280件,市长热线转办件35件,省教育信息网“规范办学行为信息平台”投诉件21件,省治办通报转办件17件,来信来电投诉咨询210件,内容涉及教育收费、违规办学、师德师风、违法违纪等;参加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局主要领导现场接听热线,各相关处室积极参与,及时办理答复听众投诉咨询,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严肃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1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给予2人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市属学校1起经济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追回非法所得26万元;受理反映市属学校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3件,通过查阅帐据资料、约谈相关人员,查清事实,均系不实举报,初查结案,并向转办单位报结;对校长离任审计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逐一核查,追究责任;参与调查合肥五中在招生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导致部分考生家长上访等问题,对该校通报批评。

三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办理。对省教育厅转办的关于农民工子女择校入学收费等问题的投诉件,及时抽调力量查明情况,对照政策提出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按时报结;核查由市委督查室、市纠风办转办的《合肥晚报内部参考》、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媒体反映的假期补课、违规招生等问题,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棘手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六、突出重点工作,深化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通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有效地推进了教育行风建设和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发展,《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等先后报道了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扎实推进“提升素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教育行风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在动员大会上从城市长远发展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让尊师重教成为合肥最重要的城市精神”,激发了我市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投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

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获全国表彰。瑶海区等四城区全部进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行列,在河北邯郸召开的“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我市被授予“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民族教育学校市三十五中西藏班中考成绩连续三年获全国第一。

三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继续扩大。全年新增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3所;全市三本以上达线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人数突破万人大关,达线率比上一年提高4.5%;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初见成效,首届毕业生三本以上平均达线率超过89%,较三校联招前提高了近20%。

四是校舍安全工程快速实施。已全部完成1124所中小学、6410栋建筑物、总面积约560万平方米的排查任务,城区学校已完成抗震鉴定任务;我市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选定校舍抗震鉴定单位的做法,得到国家校安办的高度肯定。

五是教育民生工程稳步推进。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今年我市预算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68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制度,全市春季学期有26443名中职学生获得资助,发放资助金1978.62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项目多数已完成任务。

六是职教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合肥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一期8.4万平方米建筑工程完工并已启用,合肥幼师已顺利开学;至11月份,已有18所职业院校签约入驻,职教基地新增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5亿元,在建和建成教学、实训、生活设施约52万平方米,入住学生近2.7万人。

七是学校布局调整再推新举措。老城区教育资源布局再作重大调整,合肥四中整建制并入合肥六中,合肥一中老校区交与合肥六中办学;全市新建并交付使用学校7所,其中市区4所,三县3所;撤并或停止招生学校50所,其中城区12所,三县38所。

七、发挥职能作用,思考谋划保障加快发展之策

在201*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从制度建设入手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质量,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市属学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政文化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治乱合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单位作用,继续开展收费示范县区和收费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尽快在我市实现国纠办提出的让教育涉乱行为不再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的目标。

三是牵头开展办学行为规范专项治理。对《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督办,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行为。四是建立重要事项和舆情处理协调督办机制。制定处理办法,统一受理、规范办理市政府“政民直通车”、市长热线、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处理平台”、电话投诉举报、媒体及互联网舆情舆论反映,明确转办、督办、落实、答复等程序及要求。

五是建立教育政风行风自测自检自纠体系。对涉及我市教育的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网络信息等进行综合分析,关口前移,了解社会满意度,增强整改针对性;积极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多渠道获取评价信息和建议,进一步巩固教育行风建设成果,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六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问题,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诫免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建议组织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纪律责任;加大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加强本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调查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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