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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监管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0:30:27 | 移动端:关于开展食品监管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总结

关于开展食品监管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总结

**局关于开展食品监管工作

自查自纠的情况总结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自查自纠,目的是及时发现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风险,加强工作的针对性,防范于未然,并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各项食品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此次自查自纠的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食品监管自查自纠工作收到市局文件后,我局分管领导立即召集全体食品监管人员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小组会议,认真部署食品监管自查自纠前期工作,一是要求各食品监管人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就深圳市光明新区马山头第三工业区公明海发酱料厂生产假冒伪劣陈醋事件展开了讨论,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危机意识。三是要求各食品监管人员结合岗位职责特点和工作实际情况认真逐条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并撰写自我剖析报告,为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做好充足的准备。

二、深入自我剖析,深刻查找食品监管工作不足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联系食品监管工作实际,抱着对问题不回避的态度,以逆向思维,从追责角度自上而下开展自查,查找食品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监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体现在监管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不够熟悉。食品监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队伍作支撑,它除了要求监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外,对监管人员自我提升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部分监管人员不注重学习,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加工各个环节不熟悉,给食品监管工作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

(二)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现有的监管制度有些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出现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在责令整改后处理方面,存在整改复查不及时,跟踪复查未形成闭环,多次整改不到位未及时移交稽查处理等问题,体现监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三)对生产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对食品案件的处罚有打折扣的现象。201*年,省局局长在会议上要求食品案件要以法律法规的最高额度来处罚,从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对这项要求的执行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处罚中过多强调“教育为主“思想,这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和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各食品监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不畅,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断层。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对食品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没有形成资源的有效整合,造成各部门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的信息,更不可能利用信息进行连环的监管。

三、针对食品监管工作的不足,进行全面整改

针对此次自查自纠查找出来的问题,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利用自我提升和组织培训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学习食品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我们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特别是在平时的工作中做到依法监管,坚持用理论指导工作,在实践中完善理论。

(二)严格执行监管制度,特别是对我区高风险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巡查计划,保证每次都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并及时进行整改跟踪形成闭环,多次整改不到位要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三)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对食品案件的处罚执行最高额度,坚持惩罚不打折的原则,增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切实起到威慑作用。对省、市局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文件要不遗余力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各项落实到位。

(四)及时向上级部门或者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建立信息沟通和通报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现在,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国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我局将结合此次自查自纠活动,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的新路子,才能在推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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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尖扎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县从年月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请审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全县上下、各相关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顺利开展,我县组织各乡、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专员为组长,各监管部门负责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各部门业务负责同志,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项整治各环节工作职责。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重点品种涉及到初级农畜产品、肉类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等大类食品,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各监管部门还结合监管工作职责,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食品抽检计划,明确抽检重点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经营和餐饮消费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开设宣传栏、张贴温馨提示的方式,树立食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通过消费温馨提示等形式,借助报刊、广播等媒体,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广泛向各族群众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自查自纠,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各监管部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以此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对象。

五、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各监管部门组织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二)各监管部门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售的行为。(四)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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