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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两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0:39:55 | 移动端:××县质监局两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质监局两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监局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监通【201*】××号)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办【20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我局认真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工作部署

201*年××月××日,我局召开了“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对“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安排布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科学、合理地安排“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是突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明确监管重点,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继续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整治,切实保障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三是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面向公众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快

速应对,妥善处置,并准确及时上报。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一旦接到线索,立即组织人员核实、查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落实情况

××月××日至××月××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车次,已对县内××家包括糕点、白酒、挂面、米线、菜油等小作坊进行了巡查;检查中发现以下几点问题:1、个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欠佳;2、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个别业主建立相关台帐还存在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做到以下几点:1、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镇的米面制品、食用油、白酒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2、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进行巡查;3、继续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与日常及重大节假日巡查结合起来进行检查整治,切实保障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二○一二年××月××日

扩展阅读:质监局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质监局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活之本,食品质量安全更是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基本保障,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与质监部门服务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我局党组一班人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发展对策。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我旗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现状是:领取生产许可证(QS认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3家(3家酒厂、3家速冻水饺厂、2家面粉厂、1家醋厂、2家淀粉厂、1家羊肉加工厂、1家风干牛肉厂),规模企业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3家(其中:馒头10家、面包蛋糕屋22家、熟肉制品7家、奶食店15家、豆腐店5家、豆芽2家、粉条2家)。共计86家。

从企业规模看,年产值上千万元万以上的3家。

以行业分布情况看,共有12种产品(获证产品数7个)。从检测能力看,基本具备检测能力的有13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有63家。

从企业认证情况看,通过HACCP认证的有1家,通过ISO90认证的有10家。

二、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贯穿始终,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强化监管人员、食品企业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学法、知法、守法,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在201*年7月8日召开全旗食品生产加工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议,还免费发放了《原辅料进货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推进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有针对性地对食品企业负责人进行以贯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园区和讲诚信、重质量宣传活动,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

2、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认真细致地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辖区内食品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区域监管,积极探索食品企业取证后的监管新模式。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督促企业按要求提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并将其纳入年审和复查换证内容,日常监管中认真填写《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三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业和停业实行申报制度。

截止目前,我局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49家(次)。我局与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经营者签订了13份《食品安全责任状》、59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场所张贴了食品生产加工相关法律、制度等。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者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从制度上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行为。

(二)、实行区域监管制度,巩固食品安全监管成果我局为了更好地监管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针对全局人少、面广、量大等不利因素,将全旗划分为14个监管责任区,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的要求,落实了定人员、定区域、定加工企业(小作坊)、定责任的“四定”方案,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名监管人。局党组统筹全局,主抓重点、整体推进。片区监管人员对所监管片区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对片区内出现监管不到位的现象承担直接责任。各股室队所之间建立联络协作机制,线片结合。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对巡查回来的需要进一步监督落实的问题,由食品办发出督办单,限期办理,其它股室队所按照工作要求,明确专人,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分配到本片区内的各项任务,形成内部职能协调统一、对外监管井然有序、全局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保障片区内食品安全。

(三)、加大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

特别是对量大面广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肉制品、奶制品、面包蛋糕、冷冻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加大对上述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二是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落实食品监督抽查经费,及时掌握食品质量状况,有效履行监管职责。三是抽取企业原辅料检验,以及通过投诉举报和执法查处等多种渠道,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破解行业“潜规则”,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针对季节和消费特点,对热销产品进行抽检。五是严格监督抽查后处理,完善工作流程,不定时分类召开监督抽查通报会和行业质量分析会,通报情况,分析原因,使企业及时找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督抽查的效益。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210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奶制品、肉制品、面、油、白酒、豆腐、食醋等产品,立案查处4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

(四)、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报告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

根据市局、旗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对全旗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小作坊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并建立快速溯源机制,搞好登记报告制度,抓好四个关口。登记报告制度就是所有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必须向质监局登记报告,食品生产所用添加剂不能有秘密。四个关口,即:第一个是添加剂购买关,必须出证出票,必须批批有证明;第二个是添加剂保管的出入库关,专人保管,专人登记;第三个是添加剂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关,专人使用,专人登记;第四个是出厂检验关。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要求企业按照上级规定进行严格自查,我局及时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检查了2家豆芽生产小作坊、2家生产豆腐的小作坊、10家面包店、7家熟肉制品小作坊。查处情况如下:

一是发现2家豆芽生产小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明尔牌“豆芽增粗剂”(江苏金坛市金城明尔豆芽激素厂)、明尔牌“高级生长激素”(江苏金坛市金城明尔激素厂)和恒灵牌“6-苄基腺嘌呤”(金坛市华灵豆芽激素厂),数量30只。现场查封豆芽560公斤,价值1568元。执法人员将使用的激素予以没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责令两家豆芽生产小作坊停产。

二是发现2家生产豆腐的小作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无合格证的复兴牌石膏粉(荆门市麻城复兴石膏粉厂),数量25分斤/袋,共2袋,价值60元;已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豆制品消泡剂”(枣庄市峰城食品消泡剂厂),数量10公斤/袋,共2袋,价值140元,现场有成品豆腐现有200公斤,价值600元,执法人员现场将添加剂及成品豆腐予以没收,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2家豆腐厂责令停业整顿。

三是检查制作面包所使用的“水蜜桃喷粉”、“乐焙仕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标识标注均符合国家要求,未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

四是检查熟肉制品小作坊所使用的:牛肉粉精、骨髓浸膏、鸡粉、鸡膏、805猪膏等食品添加剂标识标注齐全,符合国家标准,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商家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五)、加大技术机构建设步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我局根据****的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发挥我们质监部门技术优势,要大力拓展食品检测领域,增加食品检测项目,提高食品检测水平,为全旗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提供更好的检测服务平台,促进全旗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升级发展。一方面通过加强与上级业务所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力争提升我局技术机构的检测能力;另一方面我局于201*年新建了食品检验室,具备了食品微生物和理化成分检验能力,可以开展检验28项。今年在原有食品实验室的基础上,新购买了气相色谱仪,准备开展白酒和部分添加剂的检验工作。现在还急需上一套原子分析仪和液相色谱仪,经费约需20万元,希望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以“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七)、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褒奖遵纪守法行为,曝光漠视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宣传方案》。同时我局利用“3.15”“5.20”“质量月”等活动开展期间,利用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宣传单201*余份。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群众关注食品安全,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同时我局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即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取证食品企业难以持续有效地保持企业生产必备条件,主要集中在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检验记录不够完善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质监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企业有时不能按期进行整改。

2、检测水平落后、资金投入不足:就全旗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而言,一方面是化验室面积普遍较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少,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盲目操作。有的参加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为节省成本,不愿出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只想临时对付。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绝大多数的食品加工业都是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简单,无保证质量的必备检验设备,原料不把关,出厂不检验,部分生产者从开业起不知道生产的产品质量如何,全凭个人经验定质量。很多还属于季节性的“开关厂”,由家庭成员中的1至2人加工、销售,有的是来料加工,年销售收入均在3万元以下,利润薄,扩大再生产能力差,根本不可能获取生产许可证。

3、责任意识不强: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登记报告都不完善。

全旗大多数食品小作坊的从业和经营者,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生产知识,难以理解监管员提出的要求;质量意识淡薄,大部分运用传统工艺,不知道所生产的产品标准有何要求,是否达到标准,不能主动地对产品进行送检把关;对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甚少,有些甚至只以赚钱为目的,常“动歪脑子”,不顾产品质量,不讲诚信经营,甚至存在故意制假、售假等行为。

4、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很难在一个固定的企业长时间工作,有的甚至在一个企业干几天就走人,企业考虑到这种情况就不愿意为新来的员工负担健康检查费用,而是等员工稳定下来以后再为其体检,这样就使得一批新员工没有有效健康证明而上岗工作;还有一些企业管理不健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到期了却没有及时与监督部门联系进行体检,致使员工的健康证明超过了有效期限;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多是来自农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就不进行健康检查,致使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难以保证。

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1、****共有59家食品小作坊,大部分具有多、小、散、乱、差的特点。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单靠质监部门的力量很难监管到位,各职能部门应该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符合基本卫生条件且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能保证产品质量小作坊,由质监局负责与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台账制度;对条件尚好又有取证意向的食品小作坊,质监局积极帮扶,使其早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不齐或全无的食品小作坊,由工商、卫生部门下达限期取证通知书,逾期仍不能取证的食品小作坊,由工商部门依法取缔。2、为确保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应充分发挥质监巡查员对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摸清底数,确保不留盲区。同时,负责对小作坊业主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及后期整改过程的督查工作。

3、建议旗政府强化乡镇、社区对食品安全也要负责的意识,也要主动担负起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管理责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地域监管责任,将管理责任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掌握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并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通报,协助监管部门工作。

4、按照新颁布《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向企业抽检产品,一是要出钱购买样品,二是不得向企业收取检验费用,暂时只能由质监部门自行承担,三是每月至少对全旗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巡查,需要消耗许多费用。所有这些费用给食品监管工作带来了难题,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检验费列为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建议旗政府每年能划拨一定的经费,用以支持食品监管事业,以促进民心工程的顺利进行。

5、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力争在年内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全旗经济发展,企业上档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食品质量安全无小事,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个监管责任明确、制度建设健全、考核机制严格、信息数据完整、检验覆盖全面、应急措施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探索政府挂帅、质监牵头、企业自律、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努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卓有成效的服务。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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