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关于201*年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总结
长子县201*年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工作
总结
我们长子是全市第一人口大县、农业大县,仅农业人口就有31万,辖区内共有14个乡(镇),399个行政村,全县农户中经各乡镇公示核定低收入农户共有99129户。低收入农户供煤工作在开展以来,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供煤企业均从大局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统筹协调、保障供给、协调落实,保质保量、全面高效地完成了这项政治工程、惠民工程。
一、供煤完成情况
我县符合供煤条件的农户有99129户,需供煤99129吨,由晋煤集团王台煤矿、霍尔辛赫煤业、凌志达煤业3座国有或国有控股煤矿企业提供,分别供应46016吨、35432吨、17681吨农户用煤。
在县低收入农户供煤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关供煤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上级规定时间圆满完成了对全县低收入农户的冬季取暖供煤工作,99129吨的取暖煤及时保质、保量供应到村,分发到户。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供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点多面广,
时间紧、任务重,对我县而言,作为全市供煤量最大的县区,任务更重,难度更大,为此我们合理组织煤源,科学调配运力,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供煤工作做到了超前运作、有序衔接、指导有方、监督有力。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工作。县、乡、村三级,以及相关单位、供煤企业对此次供煤工作高度重视,快供煤,供好煤,成为大家的一致共识。特别是县主要领导多次对供煤工作进行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对供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8月28日召开动员会,8月30日我县低收入农户供煤工作正式开始,期间还多次召开部署会、协调会、推进会专题研究解决供煤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出台了《长子县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细则》,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强化了对供煤工作的领导;三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供煤目标责任书》,与各煤矿企业签订了《供煤协议》。
2、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全县供煤动员会之后,我们制订了《长子县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办法》,完善了供煤工作机构、供煤流程,排出了供煤进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同时由煤炭、质检、各乡镇组成的驻矿工作组在煤矿企业驻矿协调发煤工作。
3、强化服务,协调配合到位。实施供煤前,县煤炭局
和供煤集团公司有效对接,合理制定产煤和供煤计划。供煤过程中,各单位各司其责、协调配合、上下联动,质监局负责装煤点煤炭的计量和质量,并在运输中途、卸煤点进行随机抽检;煤炭局在组织好煤源、协调好供煤工作的同时,按要求发放专用票据,监督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交警队负责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交通局、物价局负责运煤里程的核定和运输费用的确定;监察局、检察院、煤炭局负责对各工作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4、信息沟通,调整工作方法。各乡镇、供煤企业对本乡镇、本企业的供煤情况,实行一天一上报、每天一公示、逐日一排队,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供煤进度和供煤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做好了煤源对接、运煤时间对接和煤炭质量对接,并将进展情况通过县政府《政务督察》进行及时通报,使供煤工作的煤源、运输、分发等环节形成了一套监督约束机制,有效促进了全县低收入农户供煤工作的深入推进。
5、监督检查,加强供煤管理。在我县的《实施细则》中,我们专门将检察院列入领导组成员单位,和监察局、煤炭局组成督导组,进村入户、到企查验,有效杜绝了倒煤、贩运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存在问题
1、按照(长政办发【201*】94号)文件规定,供煤运输损耗量由供煤企业承担,在本县、市区范围内供煤损耗量按1%计算,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供煤企业并未承担运输损耗量,导致造成煤炭分量不足,使部分村在分煤过程中遇到难题。
2、煤种不对路,有些乡村大部分农户冬季取暖是用无烟煤做的煤球,少部分以锅炉取暖的用炭块,用烟煤面取暖的几乎没有。不能烧、没法烧,带来的结果是老百姓把供应的煤便宜卖掉。
3、供煤过程中,企业出现无煤现象,有的供煤企业承担低农用煤量相对较大,除供应本市县区域内的低农用煤外,有的企业还有跨市县区的的供煤任务,导致煤量供应紧缺,严重影响了整体供煤进程。
4、短途运输费用问题,由于个别乡村、自然村大型车辆通行困难,造成二次运输费用。
总之,我县今年的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工作,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在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圆满完成了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工作。我们要继续对201*年的发煤工作采取“回头看”,总结经验与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扎实做好煤源供应和运输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一吨煤的民生”真正落到实处。
长子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晋中市201*年度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市政办发201*72号
111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中市201*年度供应低收入农户
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现将《晋中市201*年度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年8月31日
晋中市201*年度供应低收入农户
冬季取暖用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2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通知》(晋政发电201*9号)要求,切实解决好全市低收入农民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困难,结合去年工作实践和当前煤炭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供应范围和标准(一)供应范围
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范围为我市201*年度农户人均纯收入低于省统计局公布的201*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两倍(4736元×2)水平的农户,共计86.4135万户。
(二)供应标准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免费供应冬季取暖用煤,每户1吨,共计88.5457万吨(其中省政府《取暖用煤管理办法》出台前属地煤矿企业已签订村矿供煤协议且标准高于本实施意见规定标准的,按原协议供应)。所供原煤发热量必须在4500大卡以上。
二、煤源调度及供给办法(一)用煤调度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原则上主要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省属阳煤、潞安、焦煤、晋煤、煤运、进出口集团直属煤矿及其子公司等国有控股煤矿(共计45座矿井)承担,按171吨/万吨标准调出原煤,本县(区、市)区域内国有控股煤矿少,无法满足农户用煤供给总量时,县(区、市)政府可从属地其它煤矿企业调度供应。具体调拨计划为:
1.寿阳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潞阳集团祥升煤业、麦捷煤业、瑞龙煤业、长榆河煤业、昌泰煤业,晋中煤销集团富东煤业、亨元煤业,阳煤集团新元煤业、平舒煤业等共9座煤矿承担,并为太谷县调度2.3万吨原煤。确定阳煤集团开元煤业、景福煤业及段王集团段王煤业、平安煤业、友众煤业为市城区集中供热用煤定点企业,供煤计划另行安排。
2.昔阳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阳煤集团坪上煤业、寺家庄煤业、运裕煤业等3座煤矿承担,并为晋中经济开发区调度1.4365万吨原煤。确定国投能源公司白羊岭煤业、黄岩汇煤业为市城区集中供热用煤定点企业,供煤计划另行安排。
3.和顺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晋中煤销集团运通煤业、益德煤业、吕鑫煤业、鸿润煤业,潞安集团一缘煤业、李阳煤业,阳煤新大地煤业、长沟煤业等8座煤矿承担,并为榆社县调度4.4341万吨原煤,为太谷县调度4万吨原煤。确定天池能源有限公司为市城区集中供热用煤定点企业,供煤计划另行安排。4.左权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焦煤汾西瑞泰正行煤业、正珠煤业、正明煤业、正太煤业,潞安佳瑞煤业、五里堠煤业、阜生煤业,省煤炭进出口宏远煤业、鑫顺煤业,晋中煤销集团盘城岭煤业,阳煤集团永兴煤业、石港煤业等
12座煤矿承担,并为祁县调度8.4557万吨原煤,为太谷县
调度2.5097万吨原煤。
5.灵石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汾西矿业集团正通煤业,汾西瑞泰集团正中煤业、田丰煤业、两渡河溪沟煤业、张家庄煤业、紫金煤业,晋中煤销集团夏门煤业、恒岳煤业,晋煤华苑煤业等9座煤矿承担,并向平遥县调度4.5万吨原煤。确定保利能源公司所属合盛煤业、金庄煤业、铁新煤业、长虹新建煤业为市定点供气企业,计划指标另行安排。
6.介休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焦煤集团正益煤业、介休义棠煤业等2座煤矿承担,不足部分由介休市政府从属地其它煤矿解决。
7.平遥县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由焦煤汾西瑞泰正和煤业承担1.512万吨,灵石县调入4.5万吨,不足部分由县政府从属地其它煤矿解决。
8.榆次区低收入农户用煤,由晋中煤销集团紫金煤业、巍山煤业等2座煤矿承担3.5280万吨,不足部分由区政府从属地其它煤矿解决。
9.太谷县低收入农户用煤,由和顺县调入4万吨,寿阳县调入2.3万吨,左权县调入2.5097万吨。10.祁县低收入农户用煤,由左权县调入8.4557万吨。11.榆社县低收入农户用煤,由和顺县调入4.4341万吨。12.晋中开发区低收入农户用煤,由昔阳县调入1.4365万吨。
(二)供煤方法
各县(区、市)、开发区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工作领导组上报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领导组本区域用煤供应总量,并制定具体供煤细则,负责运送到村、分发到户。供煤企业负责煤炭出矿运输到县(区、市)政府指定卸煤点。
三、供煤政策及时间要求
今年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从8月底开始实施,至9月底结束。
煤炭企业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享受省财政厅制定的税费减免有关规定,在财务核算时,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摊入成本,不计收入,免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专用销售票(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提货凭证)编入相关会计凭证。
承担公路煤炭运销管理的部门或单位要开辟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运输畅通。凡我市境内公路沿线的煤炭运销管理站点、路桥收费站点及煤焦营业站对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运输车辆,凭专用煤炭销售票,免收运销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四、组织领导(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供煤工作,决定成立晋中市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组。
组长:畅志仁副市长副组长:吴裕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郝先伟市监察局局长张中强市经信委主任张耀明市住建局局长张宝中市煤炭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苏耀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常捍红市质监局局长黄耀轩市物价局局长李树茂市国税局局长王绍武市地税局局长王晓峰市监察局副局长
孙晋文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傅贵亨寿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石立军昔阳县政府副县长张海荣和顺县政府副县长韩军左权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北亚灵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聂建明阳煤集团副总经理郭贞红潞安集团副总经理张跃首汾西集团副总经理
武志远路万民晋中煤运分公司总经理
闫超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集团
煤业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煤源供应计划,核定煤质标准,审定供煤户数,核定运输损耗比例,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煤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裁决。
主任:吴裕华(兼)
副主任:张宝中张耀明王晓峰傅贵亨
石立军张海荣韩军刘北亚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供煤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全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工作要在市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共同推进。
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负责本行政区域低收入农户供煤的组织供给工作,要认真制定实施细则,根据煤矿企业生产情况组织协调供需双方做好对接,合理安排卸煤场地、供煤时间及煤质、煤量,确保分发到户,确保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在本市行政辖区办矿的阳煤、潞安、焦煤、晋煤、煤销、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六大集团所属煤矿要按照晋政发201*26号和晋政发电201*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市政府供煤调度计划,发扬风格,无私奉献,关爱民生,不折不扣地完成低收入农户供煤任务。
市煤炭局负责提供用煤调度计划,发放调运煤炭专用票据,配合领导组做好调煤计划的落实,上报供煤进度等日常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税费和基金免缴政策。
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对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发放专用标识、免缴过路费,确保运输畅通。专用标识由市交警部门制定,发给各县(区、市)领导组,各县(区、市)领导组统一为运输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车辆发放。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县(区、市)及有关部门组织供煤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
市煤销公司各煤焦营业站对运输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的车辆凭专用票据快检、快验、快放,确保畅通。
(三)做好煤源供应
产煤县(区、市)各供煤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供煤计划,自觉做好煤炭供应工作,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质量管理,通过加大拣矸排矸力度,提高原煤入洗(筛)率、合理配采配煤等措施,供给低收入农户的煤炭要保质、保量,按时运输到当地政府设立的卸煤点。为确保供煤工作的顺利完成,避免出现去年供煤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今年各县(区、市)供煤工作要借鉴左权县好的经验,依托一个实体做好原煤配送到村工作。左权、和顺、昔阳、寿阳、灵石五县要在搞好本县供煤工作的同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向外县调煤计划任务。无煤县要积极主动与调出煤县的政府和企业对接,在本县范围内布置1-2个卸煤点,运送到村环节可参照有煤县配送办法,县财政要承担运送到村的费用。
(四)工作要求
1.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机制,制定方案,下达任务,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研究解决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市)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研究、探索满足农民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多元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确保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无论采取供应原煤、型煤或其它供给方式都必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让农户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实行包保责任制。实行县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包村、村委领导包农户、供煤企业领导包本煤矿企业包保责任制,全过程协调解决所包保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确保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矿、到村、到户。
3.建立周报制度。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实施期间,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供煤企业要确定专人,在每周五下午4点前,逐级汇总上报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进展情况。
4.加强供煤管理。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定,严禁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流入市场、拉出境外;坚决杜绝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缺斤短两等行为;坚决打击收购、套购、制假、贩运、倒卖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等不法行为。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处理相关举报。举报电话除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外,还要上报市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组,在市级媒体统一公布。
市级举报电话:市监察局2636564市煤炭局3026289五、监督考核
各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区域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政策落实到位,好事办好。市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领导组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市)和供煤企业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考核验收,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201*年度市政府对各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组织不力、执行不到位、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全市煤源调度计划表
2.201*年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调度计划表3.晋中市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供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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