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抓住近几年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巩固扩大文明创建和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靠实干谋发展,以作为争地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动,争创一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整体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我局被评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嘉兴市“文明单位”,嘉兴市“示范学习型机关”,局政工科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政工部门。被评为“平安平湖”先进单位,“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被嘉兴、平湖两级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平湖市规范化党支部,平湖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一、积极争取各级领导重视
201*年是市委、市政府换届之年,是新领导、新工作的开局之年,为使各级领导对我局工作有更为全面的了解,我局及时汇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上级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主动反应司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年初,我局就平湖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及时总结整理,形成《平湖市人民调解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调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得到了市领导的认可和重视。省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后,我局结合平湖实际,及时形成贯彻意见呈送相关领导,争取支持。我局还与当湖街道协调,决定在当湖街道设立全市首家直管司法所。我局主动与镇(街道)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借助外力,努力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部分工作调整的镇(街道)领导,我局及时与新的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和工作衔接,争取支持。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凸现和作用的发挥,市领导对我局工作越来越关注和重视,多次来我局进行调研指导,3月,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来我局调研,这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第一次调研工作。10月,平湖市政协主席郭跃荣与各副主席、“一办四委”主任及部分市十届政协领导来我局调研。今年,市长盛全生、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胡水良、副市长胡志梁、市委宣传部长马雪腾等领导也先后来我局进行工作调研,加深了对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了解,并对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给予宏观指导和政策支持。
二、探索人民调解“四化”建设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我局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平湖市人民调解现状,提出人民调解工作“四化”建议,从制度层面解决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网络化。建立起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四级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延伸调解组织领域,建立民营企业调委会、渔场调委会、等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今年,还在全市十家新居民事务所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人员专职化。4月,在林埭镇率先进行调解干部专职化试点,待取得成效和经验后面向全市推广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村(社区)设一名,由司法所管理,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是薪金制度化。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岗位津贴制,每月按时发放,资金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解决。人员专职化和薪金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调动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四是工作规范化。通过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联动,完善了三级人民调解程序。对镇(街道)、村(社区)的调解室的设立、调解工作流程进行了统一,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向各村、社区统一印发了人民调解格式文书,使得案卷归档更加规范。201*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39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08次,共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85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3件1064人。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227件,调解成功1216件,调解成功率达99%。
三、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我市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矫正措施和工作方法日趋丰富和规范,围绕“四化”,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的新路子,得到了省厅和嘉兴市矫正委员会、市局领导的肯定。一是队伍规范化。加强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和社区矫正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和村(居)的三级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助服务工作网络。基层司法所队伍和和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建设上成效显著,21名专职社工工作主动,作用明显。二是工作制度化。建立起“司法行政为主、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注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月,我局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更加专业化、制度化。今年,我局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就“衔接、管理、期满解矫”等方面相互配合作了具体规定。各矫正办探索出社工管理、工作考评、矫正帮教对接、矫正档案管理等工作管理机制。三是管理人性化。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开展人性化管理。在个别谈话、公益劳动、集体教育等日常管理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工作原则。矫正办帮困解难,帮助和关怀矫正对象。重视心理矫治,建立“心理诊所”。注重培养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为其回报社会提供机会。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还总结出“五访三谈”、“九字经”等人性化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四是考评科学化。强化监督考核,通过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辖区民警等对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存入矫正对象档案。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对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加以规范,保障考评科学化。
目前,平湖市共有监外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264人,并已经有116名矫正对象顺利解矫,重新回归社会,无一人重新犯罪。201*年12月,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平湖市召开,平湖工作得到了省厅领导和与会同志的高度肯定。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1*年是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第一年,我局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法律七进精品化。全面推动法律七进,同时有所侧重,力求一镇一品、一进一品。根据各镇、街道法制教育环境的基础和特点,为每一镇、街道都重点分配一项活动,要求在保证完成法律七进工作的同时,高标准完成重点项目。针对法律七进各宣传目标的特点,我局与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意见,前阶段,我局与相关局办共同制定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并与各镇、街道协调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法律进家庭”为载体加强闲散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法治上新台阶。做好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考核命名,今年共有14个村、8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着力抓好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认真总结黄姑镇渡船桥村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的创建经验,开展民主法治村绩效考核机制的探索。对全市调解干部进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辅导讲座。对全市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督查。今年,当湖街道如意社区被命名为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全市有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分别达到了100%和96%,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面分别为98%和77%,民主法治村(社区)总达标率为92%。
五、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规模
我局始终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弱势群众解愁,为信访工作分流”为指导思想,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在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时,涉及重大、紧急事项立即向领导汇报。对法律咨询的人员、内容进行分析与预测,编制专报上报,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二是为信访减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积极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信访交办案件,避免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在处置劳资纠纷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17件群体性纠纷案,受援人达661人。如曹桥街道水污染案件及平湖紫云服饰的劳动工资案件等。三是为弱势群体服务。通过法律咨询、诉讼援助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为讨薪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对欠薪争议案件的处理。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援助案件中140件,占援助案件总数的38.4%。四是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在所有的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村、社区联络员队伍。各工作站利用非诉讼调解的方式解决农村地区纠纷,目前,已办理非诉讼案件73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21%。
今年,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365件,其中刑事援助案件64件,民事援助案件301件,比去年提高了21.3%,作到日办一案。共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咨询3804人次。
六、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扩大律师法律服务成果。每季召律师所主任会议,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总结、部署并传达有关精神。继续巩固和发挥查卷、听庭、询访等方法及作用,开展律协联络组、律师进社区等工作,在东港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业务电子化管理,天卓律师事务所建立嘉兴市律协律师文化建设的联系点。探索律师促进社会和谐新模式、新要求,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9月,召开律师论和谐交流会,26名律师提交文章进行交流,经专题评选后编印成书。二是规范法律服务所建设。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以整改,分阶段进行规范建设活动。针对个别所合伙人分散,服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归档难度大的情况,招聘内勤人员,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针对以往诉讼案件卷内无代理词、无庭审笔录、无结案报告的“三无”问题,各所统一思想,规范案卷管理,使“三无”成为历史;针对归档不及时的问题,采取归档后再提成工资的办法,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及时归档;针对潜在办案风险,制定更加具体的办案程序,如建立当事人证据材料交接手续、制作受理前与当事人谈话笔录、完善代签法律文书送达回执等,从程序上堵住漏洞。
七、推动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
我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强机关管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我局按照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现在使用的体系文件进行修改,简化运行模式,并将新增加的职能列入其中,将各项工作全面覆盖。二是实行目标管理。为使全局各项工作的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下半年,我局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将“探索设立直管司法所”等7项重点工作分解,并细化工作责任,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及任务内容要求。三是开展文明创建。在被评为“201*-20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201*年,我局继续高标准要求自己,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目标,并专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活动计划、方案,并量化考核指标,把责任目标落实室和个人,围绕创建目标,我局继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系统联创和形象效能建设。四是深入法治理念教育。201*年,我局继续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开展教育活动。为确保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局找准工作载体,与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相结合,以学促干,争创一流。
扩展阅读:201*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精
昆司201*6号
二○○七年昆山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年,昆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全国县级市司法行政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宣传、调解、服务、管理四大职能,形成了法制宣传掀“热潮”、基层基础强“能力”、法律服务求“发展”、队伍建设出“成效”的工作局面。在201*年度市级机关效能评估考核中继续保持良好水平,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国县级市特批增设第二公证处和率先引进境外律师事务所”获得201*年市效能建设创新奖。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营造社会法治环境为着力点,依托阵地,注重实效,掀起“五五”普法的热潮
1.抓合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新氛围。总结“四五”普法中的经验,创新制定《昆山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首创法制宣传工作的科学评估考核机制,引起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
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办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10多家企业支持参与普法活动达30多场,形成各方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2.抓活动,在掀起学法热潮。首先,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开展“欢乐社区行法制文艺巡演”活动,共演出20多场,受普法教育人数10万余人次。其次承办市级机关“法与道德”辩论赛,吸引20个部门参与。第三在政法系统内联合开展“我是神圣法律人”征文、法制短信大赛、演讲比赛等六大系列活动。第四与市教育局联合举行青少年“精彩人生,与法同行”系列活动,组织“暑期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法制巡回讲座”等活动。全市各司法所创新法制宣传的制度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发区制作230块法制宣传牌安装到22个社区,陆家、锦溪等乡镇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周市镇司法所在“12.4”法制宣传日组织了大型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一年来,全市各司法所组织法制专场咨询活动522场次,发放人民调解等法制宣传资料12万,掀起基层群众学法的热潮。
3.抓阵地,打造法制宣传精品载体。一是与市政府法制办、人事局联合组织了27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班。二是继续完善“六大宣传平台”:全面改版《法治风》,编辑出版5期1万多册;制作播放《法治昆山》栏目42期;通过法制短信平台发送短信12万条。三是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在市区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共29个灯箱,一条长廊;在我市大型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建立40多套法制宣传视频网络系统,定
期播放法制宣传片;创办我市首个规范化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永馨嘉园”法制学校。四是继续做好第二届苏大法律本科班招生工作,成功录取31人,录取率达100%,201*年3月将正式开班。
二、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夯实基础,内强素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多项措施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夯实基层基础。在“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继续以完善“基层司法行政百分考核”为抓手,指导基层司法所建立了司法建议和人身死亡事故报告等制度。全市各司法所工作重点突出,特色明显,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玉山镇司法所建立了对街道、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的考核机制,花桥镇司法所形成了以调处农民工工资纠纷为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千灯镇司法所队伍建设出成效,被镇党委政府推荐为“昆山市廉政建设十佳站所”候选单位。
2.全面开展“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年”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全市共建立健全各级各类调委会720个,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各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参训率达98.9%。三是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编印《人民调解案例精选》1.2万册;召开“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年”工作推进会,在昆山日报制作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专版;各乡镇主要路口设立“人
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宣传牌,编印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四是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出台《昆山市人民调解工作奖励办法》以及配套的《昆山市人民调解工作业务评比考核细则》和《昆山市人民调解卷宗评分标准》,随机抽查228份人民调解卷宗,优秀率87.3%。一年来,全市镇村二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69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都在99%以上,组织排查矛盾纠纷61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4起385人,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72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4起209人,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矫正安帮“监管服务两手抓”,全力遏制重新犯罪。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开通社区矫正对象短信平台,发送法制短信和警示短信,提醒他们遵纪守法和对家庭、对社会负责;设立解矫对象跟踪回访制度,明确回访期限,对“三无”对象进行跟踪回访,掌握他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二是创新监管方法。组织矫正工作者参加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创造性地将心理矫治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系统”,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信息化轨道。三是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全年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筹集、发放救济金1.62万元,安置矫正对象20多名。目前,全市共接受各类社区矫正对象544名,解矫252名,成功办理减刑5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安置“两劳人员”109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三、以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着力点,创新机制,
拓展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新发展
1.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一是抓诚信建设。通过制定出台《昆山市律师诚信信息管理办法》,为全市律师建立诚信档案。二是与法院联合出台了“十条禁令”,规范律师行为。三是开展以“人人争当五五普法宣传员、个个争做社会稳定维护员”为主题的“双争”活动。今年我市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培训100余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配合市领导接待上访群众300余批次800余人次,充分发挥律师维权、维稳的职能。四是搭建宣传平台,提升律师形象。组织了市首届律师辩论赛,举办女律师与女企业家庆“三八”活动,与知识产权局和法制办联手,召开“律企携手,保护知识产权座谈会”以及“商品房小区特定建筑物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研讨会”等会议。五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境外律师事务所。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驻昆山代表处”已在审批阶段,为我市法律服务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和竞争提供了条件。六是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今年,律师业务创收4677.2万元,上缴税收840多万元,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00多家、代理刑事案件401件、民事案件3730件、行政诉讼111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顾问单位254家,代理诉讼事务553件,代理非诉讼事务190件,调解经济、民事纠纷204起,挽回、避免经济损失1068.5万元。
2.以“法律援助系百姓,扶贫帮困暖人心”服务品牌为抓
手,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积极拓展援助网络。新建张浦南港街道法律援助分站,长江街道司徒街社区法律援助分站、“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等,目前全市共建立62个法律援助站(分站)。二是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万余份,制作宣传牌500多张。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案件审核、移交、督办以及异地法援协助制度。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8060人次,受理案件389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7.7%,其中民事案件217件,刑事案件172件,发挥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作用。
3.以“创新公证管理机制”为抓手,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今年,在全国县级市率先设立第二个公证处“昆山市正信公证处”,开创了我市公证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在公证员队伍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二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全市公证执业人员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公证案卷质量评比活动。三是秉承“索求真实、维系公正”的服务理念,加强“国信”和“正信”两个公证窗口建设。以统一服务市场、统一服务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全年,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1201*余件,创历史新高,充分发挥了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四、以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健全制度,提升形象,为争创“全国一流”提供组织保障
1.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为争创一流提供组织保障。今年
作为“爱岗敬业志成才,我为司法添光彩”主题活动的提升年。在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了“怎样当好一名科长、局长”大讨论活动;开展“机关青年走入基层”主题活动;深化“基层派出所与司法所共建活动”,推动两所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优势互补,刚柔并济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开展“双争活动”、“律企携手,与法同行”等活动。
2.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为争创一流提供制度保障。今年,首先在局机关出台了《机关效能内部评估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通过民主测评、检查考核、综合评定的方式开展内部考核。其次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各项规章等制度。重新聘行风监督员15名。三是修改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3.抓好党的组织思想建设,为争创一流提供思想保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班子凝聚力。二是加强学习,在内容上把规定内容和时事政治学习相结合;在形式上把党组中心组菜单式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三是组织班子和中层干部排查廉政风险点23个,制定防范措施58条,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四是开展党员扶贫帮困,通过结对共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捐款1万多元,扶助贫困户26家。
20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部门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调动;“大调解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法律服务业的
发展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增强;对外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随着昆山实现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在新的一年里,司法行政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提升全民法律素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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