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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市级模范(优秀)司法所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1:01:08 | 移动端:创建市级模范(优秀)司法所工作总结

创建市级模范(优秀)司法所工作总结

创建市级模范(优秀)司法所工作总结

长丰县司法局下塘司法所

下塘司法所始建于1994年,拥有新的办公用房180平方米,会议室、档案室、调解庭、干警办公室等应有尽有,所容所貌整洁美观,配备了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摩托车等专用办公用具,已接入政法网,建立网页,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全所共有5名干警,均为中共党员,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由于各项工作处于领先地位,赢得了干警岗位津贴、司法所公用、办公经费有力的保障,并列入了财政预算。近年来,特别在队伍建设、职能发挥、所务管理等方面上台阶、上水平,是提速前进中司法行政工作的缩影,为此,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1*201*年度连续三年在县综合考评中位居前三名,201*201*年度连续三年被县人事局评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近三年内,我所在省厅档案评比中获奖,被评为市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先进集体,合肥市“百日会战”先进集体,许进同志获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王舰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加强素质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是做好队伍本职工作的基础,是确保队伍精神状态、强化队伍建设的前提,是提升队伍工作效率的保证,提高队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利于队伍创新工作思路,有利于拓展工作渠道,有利于增强队伍人员团队精神,有利于队伍依法行政,有利于对外展示队伍形象,更有利于队伍步调一致、协同作战、团结奋斗、努力进取,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我所根据要求设立了党支部,隶属政法党总支。党支部活动正常,建立了每月两次学习、讨论、议事制度,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会其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转型期以服务为第一要务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从而进一步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组织干警业务学习上,分全年、季度、月、周制定学习计划,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干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游刃有余的境界。二、创新工作机制,发挥职能作用。

通过多年工作实践,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创新工作机制是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发挥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始终保持着不断创新的良好工作格局。

我们在镇、村(居)企事业单位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在村民组、车间班组设立了调解小组,使我镇形成了调解组织网络化。通过努力,我们在全市第一个创新了调解主任例会制度,我们规定每月24日召开调解主任例会,其目的,一是为了及时掌握季节性纠纷信息,为本阶段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二是为了有力督促调解组织及时处理纠纷,避免和减少纠纷激化;三是为了调解委员会之间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加强上下级联系;四是为了以会代训,提高调解主任政策、法律水平,加大处理纠纷力度;五是为了使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纠纷激化,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杜绝越级上访的良好局面。

针对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在工作流程上突出抓好了“排查、挂帐、处理、消号”四个关键环节,使来自领导批转的纠纷、村(居)上报的纠纷、当事人直接来中心反映的纠纷,都能通过中心转办、督办、自办等形式得到妥善解决。

由于我们组织健全、思路创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即:年度调解纠纷成功率达到98%以上,多年来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突出抓好了社区矫正工作、“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普法教育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下塘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配合下塘镇社会稳定方面的整治工作,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制度约束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无论任何一个部门,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事不对人的制度既能促进工作,又能体现管理公平。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以制度约束人、提高工作效率是新时期各项工作的管理模式,为此,我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使司法所步入了规范化建设轨道。1.建立完备的考勤制度、从严治所。工作日内,坚持每天上班前5分钟签到、下午下班时签退,因事不能签退的,必须报告不签退理由,次日上班前5分钟补签退。每天签退时必须详细说明当日工作性质、工作情况,每月统计汇总,这样可以清楚地看到干警本月内所做的各项工作,同时可以分析干警参加其他工作占据了多少时间,从事本职工作占据了多少时间,为司法所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所长审批、两天以内的在所长同意的情况下报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报局长审批,我们还把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与本所的效能建设及岗位津贴挂钩,从而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效能建设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在县局目标考核指标分解的基础上,所内进行第二次切块分工,明确干警岗位职责、主要职责,每一块工作都由一名干警负总责,实行逆向追究,负责本块工作的干警需要其他干警配合的,有所长指定干警配合;二是实行意见分歧通气制度,干警在处理事务时,如意见不一致,需避开当事人进行通气,仍达不成共识的,由所长召集通气会取得一致意见;三是建立限时办结制度。所内干警办理案件,凡法律、法规规定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没有规定时限的,由所长确定合理的办结时限,并予公开告知,严格执行,切实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高效、透明的服务;四是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全所干警始终把服务对象作为“上帝”,实行“四个一”服务,即当事人来所办事,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六不准”,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政为民;五是建立同岗替代制度所内某岗位的经办人,因事或因故不能在其岗位时,所长安排其他干警接待当事人,待本岗位干警回来后办理交接手续。与此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集体研究制度、例会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总之,一切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把自己的事和领导交办的事做好,多干实事、少说空话、不讲大话、杜绝废话,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形象,为司法行政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扩展阅读:常太司法所创建“十佳司法所”工作汇报

常太司法所创建“十佳司法所”工作汇报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今年来,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平安常太”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积极创建“十佳司法所”和“十佳调委会”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积极抓好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矫正对象17人),努力开展基层岗位练兵活动,全面落实司法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辖区内信访量及越级上访比上年有明显的下降,实现“四无”的村居达到95%以上,为常太镇各项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领导重视,狠抓司法所建设

常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把基层司法所创“十佳”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争创“十佳司法所”,服务经济大发展的工作思路。一是把司法工作列入综治平安考评内容,对司法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二是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每月14、29日召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和每季度定期召开的矛盾纠纷分析会。三是实行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抓好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落实。四是在镇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配备司法所三间办公用房,使司法所基本做到“五有”:即有三间办公地点、有牌子、有硬件设施、有人办事、有上墙制度。五是保证司法经费投入,区司法局配备摩托车、电脑,镇政府装设专用电话、打印机、数码相机、办公经费按实核销,并列入镇财政预算,从而保证司法工作正常运转。

二、岗位练兵,狠抓队伍建设我所在“务实、务好、务强、抓弱”上下功夫,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人民调解“十百千万”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定稳定社会环境做出积极努力,受到区司法局、当地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所所长蔡寿源拟写的《创新机制,构建和谐常太镇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初探》工作论文,从实际出发,对多元化调解衔接机制在常太镇的应用及做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探讨,并被区多调办信息第七期刊登介绍,另一篇《如何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在7月24日上午全市基层司法所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上进行业务交流,受到市局领导的肯定。还有一篇论文为《基层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浅析》,具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和建议,内容朴实,体现了一个基层司法工作者的为民之心。

三、法制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认真制定好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组织网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以基层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青少年和外来流动人口为重点对象,针对我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1)发挥各宣传媒体主渠道作用。以综治宣传月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标语、法制专栏、广播、简报等开展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教育。(2)专业法宣传逐步深入。计生、民政、公安、国土资源、农业、司法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分发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积极推进法律“六进”工作,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所积极协助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并与溪南村、洋边村、侯山村、常太中学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为外出务工人员讲解合同签订等相关法律知识,切实维护外出经商劳务人员法律权利。(3)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常太”为这一主题,以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开展“两个排查”为纽带,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工作。(4)是抓好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农村反邪教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抵制邪教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治理,继续推进依法治镇、依法治村、依法治厂、依法治校等活动,不断深化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以环库线村、单位为重点,做到先进带动后进,先进鞭策后进,全镇28个村都建立农民法制学校,都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民主换届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政务监督,使依法治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四、认真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4-9月份,我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两个排查”活动,把重点排查的20件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和包片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切实做好重点对象和重点纠纷的调处和疏导工作,做到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同时结合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例会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及时化解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重大矛盾纠纷稳控在基层。具体案件是:历史遗留3件,信访涉法涉诉9件,重大复杂疑难纠纷8件。今年1-11月份,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1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82件,调处成功率95.3%。我所直接调解矛盾纠纷5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51件,成功率达96.2%。城厢区法院调解衔接机制常太工作点、受案点已接受委托收案8件,协助调解6件,引导诉讼3件,人民调解协议确认10件。如侯山村委会与郑元华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司法所积极协助区法院调解,4月14日区法院调解和解,并制作民事调解书,化解了长达8年的民间房屋买卖纠纷。

五、教管结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我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安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所采取教、管结合手段,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一是做好201*年-201*年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在认真领会“莆安教[201*]1号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4月29日,党委书记刘金杉亲自在专项活动会议上作了动员报告,并成立了以综治副书记为组长的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求4月30日各村召开两委及“两会”成员会议,务必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对201*-201*年“两劳”回归人员的集中排查清理,全镇共计41人(其中201*年度计3人,201*年度计6人,201*年度计8人,201*年度计13人,201*年度11人)。并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不但做到对“两劳”回归人员数量清楚,而且基本做到弄清他们“在哪里,干什么,怎么样。”同时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特别是对其中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的管控力度,以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我镇建立了28个帮教工作站,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违法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将近五年来41人刑释解教人员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帮教率100%,安置率100%,同时因人施教,使他们能安心就业,重新做人。今年来没有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六、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所在认真领会上级精神的前提下,按照区司法局的部署,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为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4月16日成立了以综治副书记为组长的常太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莆城常委〔201*〕5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司法所,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做到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硬件设施、有人办事、有上墙制度。7月17日召开各村“两会”主任及各企事业单位综治负责人会议,要求务必将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抓紧抓好,通过对全镇17人矫正对象的排查摸底,并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心中有数。我们不但做到对矫正对象数量清楚,而且基本做到弄清他们“在哪里、干什么、怎么样。”其次我所对排查出矫正对象就及时与村帮教工作站进行联系,让帮教人员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同时注重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矫正对象衔接帮教工作。11月25日我所与派出所紧密配合,第一批在市内的9位矫正对象顺利实现衔接工作,移交了法律文书,建立了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档,纳入管理。对其余在市外的矫正对象通过村干部、家庭成员电话联系,掌握动态,争取在12月份初再落实移交一批。同时要求帮教工作站人员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安居乐业,促使他们彻底弃恶从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七、加强基层调委会建设,努力创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村及“十佳调委会”活动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部署,为强化基层调委会组织建设。我所积极结合村部新建及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村和“十佳调委会”活动,将创建活动列入综治平安建设年度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一是认真抓好示范村调解员选聘工作,明确规定六个示范村调解主任聘任须经镇综治副书记同意,聘任其他调解员须报镇综治办备案。二是在配强配好示范村调解员的基础上,把部分示范村的调解主任吸收为镇调委会成员,协助其他村调委会调解民事纠纷,在工作责任调解技能等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三是六个示范村还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协会长参与调委会日常工作,建立调解小组及纠纷信息员队伍,构成村级三级调解网络,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筑牢第一道防线。确认坑洋村、岭下村、洋边村为省级人民调解示范村,溪南村、东青村、常太村为市级人民调解示范村,确定省级人民调解示范调解员12名,市级人民调解员4名,严格按照省市级创建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通过努力6个村基本上达到创建调解示范村的建设标准,今年重点推荐洋边村人民调委会参加市“十佳调委会”评选活动,以点带面,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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