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市场管理情况总结
酒类流通市场管理情况总结
201*年以来,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推进酒类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和解决在酒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依法规范酒类流通市场有效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当前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现状
我县目前各种酒类经营实体800余户,其中:从事酒类批发经营的商户70余家;经营酒类的餐饮商户100多家;经营酒类的酒吧和其他娱乐场所8家;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00多户。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酒类商品的流通渠道已日益完善。酒类销售以餐饮企业和零售店销售为主,近年来酒类专卖店也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高档酒市场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目前,市场上酒类销售白酒占40%,啤酒占45%,葡萄酒占10%,其他酒类占5%。经营酒类从业人员1000余人。
二、我县实行酒类流通管理情况
201*年1月1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要求,从201*年4月份开始,我县主要进行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并按属地原则,逐步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根据省商务厅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指导方案》,我局专门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执法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我县有关酒类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的各项工作。
2、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底子。
县商务局执法室对全县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摸清了酒类基本信息和资料情况,建立了台账,设置了各种表格,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文书,完善了一整套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手续。
3、加强宣传发动。
我局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做了几次游走字幕,连续播放,详细说明了备案登记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应提供的备案登记资料以及处罚标准。
4、建立《酒类随附单》制度。
对酒类流通全过程进行监管,实行溯源制度(管理),以商务局的名义向未办理备案登记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企业、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酒类备案工作,并对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全县有700余家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有70余家批发商领取了《酒类随附单》。
三、当前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酒类市场点多面广。长期以来,我县参与流通的既有企业,也有批发零售商,又有小摊点、商贩,酒类流通涵盖了城区、农村所有地区。只要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就可以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存在着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
2、酒类流通经营秩序混乱。有的企业为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扰乱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3、假冒伪劣酒充斥市场。酒类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高价格现象普遍,国家名酒(如五粮液、茅台等)和畅销酒(如老高炉、古井贡酒等)被伪冒屡见不鲜。特别是面向社会低收入人群,散装酒、制假售假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5、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形势要求。我县酒类行业管理缺少酒类专业人员和酒类检测手段和检测费用,这些都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6、各县市使用和监管随附单使用情况不统一,酒品相互串市,加大了酒类市场管理工作难度。
四、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酒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酒是高税高利的商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我们应该看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是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针对我县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争取支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已正式颁布实施,积极争取省、市的大力支持,同时要在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财政经费上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转变。
2、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增强酒类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监督。
3、酒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牵涉到人的生命安全,实行酒类专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放心酒”才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可行方式。设立酒类产品入市统一标识,制订入市登记制度,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协同行动,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建立经常性检查和抽查制度,依法文明执法制度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酒类案件,严格管好酒类市场。
蒙城县商务局执法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以《食品安全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进口酒类商品管理办法》和《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的工作思路,以整顿、清理、规范酒类市场为工作重点,以健全组织机构和高素质执法人员队伍为保证,卓有成效地开展了酒类执法工作,现就201*年前期的工作以及近五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重组于201*年6月,是副科级事业局,隶属科尔沁区商务局,现有在编人员29人,在职副科级职务领导两名,其他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全额编制。下设党支部,现有党员25名。机关设立一个综合办公室、一个人事科、八个监督科。
二、201*年前期工作情况
(一)、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我局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市区两级商务局组织的一系列学习活动,201*年1-9月,共进行政治学习17次,通过长期不懈的政治学
习,使个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再就是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吃深吃透《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知识,制定了《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识别假酒等业务知识,并聘请茅台、五粮液酒厂酒类鉴定专家到通辽亲临指导,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进步。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深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认知。
为了加大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对“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深刻理解和认识。201*年1-9月,我局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打假、维权活动3次,举办假冒劣质酒类商品销毁活动1次,累计销毁假冒劣质酒类商品2300余公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酒类商品维权和购买酒类商品注意事项,旨在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酒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健康有序的酒类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打好基础,富有成效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自201*年11月开始,我区开始对全区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执法人员坚持原则,诚恳待人,分门别类,
对法人代表下发事先告知单,以提高备案登记的权威和力度。同时,我局还针对工作人员少,管理范围广的特点,结合经营户特点,实施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为偏远农区的酒类经营户上门办理备案登记,二是在机关综合管理办公室设窗口,为城区及近郊的酒类经营户办理备案登记,并将备案登记办理时间压缩到一个工作日内,给全区酒类经营户办证带来极大方便。截至201*年9月,我区共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4418户,全区备案登记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年初,我局对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各酒类经营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一些转让经营,新开办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少数“钉子户”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认识到办理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区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四)、规范批发酒类商品行为,深入贯彻落实《随附单》溯源制度。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是酒类流通溯源制度。而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实现酒类商品质量可追溯性的关键。日常工作中,我们对所有前来备案登记的商户都耐心细致地讲解使用《随附单》的重要性及使用方法。在进行市场检查时也对每个酒类经营业户讲解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不遵守《随附单》制度应承担的责任。日常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区酒
类批发市场、商超、酒店的《随附单》的使用和索取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对于《随附单》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说服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全区《随附单》使用日趋规范,据统计,全区201*年1-9月共计发放随附1516本。另自201*年开始,我局将所有回收的《随附单》建档收存,为所有《随附单》使用经营户建立《随附单》使用档案,据统计,已建立随附单档案899本。《随附单》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全面规范酒类批发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夯实了基础。
(五)、以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重点,把好市场准入许可关
根据《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局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酒类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外地酒随意进入我区市场的现象基本杜绝,大多数酒类经营户都能按照要求开具准入证,据统计数字表明:今年19月份共开具准入证为2259条,准入各类酒类商品50.6万件,这一数据标志着全区酒类市场呈现了两个方面的良好势头,一方面守住了酒类经营者以销量定税收的源头;另一方面掌握了全区酒类经营的行情数据。由于酒类经营的税收是税务部门按照我们提供的准入统计来定税,一些经营户往往是想通过逃避准入来偷漏税款,严格实施
准入许可正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仅是纠正偷税漏税这种违法行为不可或缺的有力手段和措施,而且还为增加酒类经营税收,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严格实施准入许可及时反映了酒类经营品种销量等诸多行情,为本地酒类生产销售随时提供可靠的商业信息。由此我们要把准入许可工作纳入今后酒类监督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力度,为我区增加酒类税收奠定可靠的基础。
(六)、大力整治散白酒市场,确保广大市民饮酒安全针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多,消费水平低,散白酒需求量大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对散白酒的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散白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违法行为。
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要求各农区监督科室严密摸查并登记造册,共检查大小酒厂38家,散白酒批发经营网点77户,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整治散白酒工作的目的、意义,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不合格散装白酒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地下加工厂和窝点,或购买到假冒伪劣白酒,要及时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地保证了散白酒的生产流通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颁布近5年,很多条款规定得不细致不完善,如散白酒或散装容器和标识等,处罚项目过于宽泛,大多数违法行为处罚上是警告、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给行政处罚带来很多不便。
(二)、孤军奋战,目前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很少,给日常执法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钉子户的处理问题,和产品质量检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是执行好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三)、经费短缺,我局虽然工资是财政全额拨款,但经费全部是靠罚款来解决,这两年来随着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加大,违法违规现象逐渐减少,但管辖范围、户数不断增加,办公经费不断增多,造成经费短缺。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
通过加大宣传,深入讲解,使广大经营户认识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对经营户不定期对《随附单》使用情况的检查喝抽查,实现酒类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二)、加强对名酒、进口酒类商品的整治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名酒、进口酒类商品消费安全。开展以
大型商超、名酒城等名酒、进口酒类销售网点的专项整治,加大清查《质量检测报告》、《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随附单》力度,对不能提供以上单据的经营户,将按照商务部201*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酒类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抓案例,重证据,严厉杜绝档次价位相持平的酒类商品之间以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现象,坚决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对于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给不法商贩以警示,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逐步规范市场的有序发展。
(四)、加大通辽燕京啤酒的扶持力度。
执法人员在监管市场的同时,向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进行正面宣传,提高通辽啤酒的知名度与可信度,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布举报制度,将恶意充斥市场的杂牌啤酒清理出去,保障通辽人民喝上口感良好,价位合理的放心啤酒。
以上是我局201*年前期工作情况,不足之处望请领导予以指正,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推动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再一个新台阶。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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