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县20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
一、药品经营企业换发证和GSP认证及跟踪检查情况
1、药品经营企业新办和换证审批工作情况。我县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137家,其中县级22家,镇级64家,村级47家,乙类非处方药柜4家。201*年11月至今,我县共有新开办药店7家,其中镇级4家,村级3家。至201*年11月换发许可证企业19家,其中县级2家,镇级2家,村级15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4家。
2、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情况。201*年11月至今,我县有2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GSP认证申请,已全部通过认证检查。除上述企业外,对已取得GSP证书27家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基本能按GSP相关要求进行经营。
二、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情况
1、今年四月份,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已对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我局根据市制定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就两年来我县在研究解决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药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2、今年以来,我局将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及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市局安排,重
点加大对“挂靠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核查供货方或购货方购销人员的资质审核情况、购销药品收发运输情况、票帐货管理情况等关键环节。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50家次,对维护我县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进行了保障。
三、基本药物配送、使用环节安全监督检查
1、加强我县批发企业的基本药物配送情况和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工作。对我县的批发公司特药公司进行了基本药物配送情况的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购进药品的渠道合法,对供货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能建立档案,能提供必要的许可证、GSP证、营业执照和业务人员资质的复印件证明。购销药品的进货、验收、储存、出库、等环节能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由专人对药品购销电子监管信息能在每周星期五或六定期上报。
2、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对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品供货单位的配送企业档案(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营业执照、业务员资质的复印件等)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家,镇级医疗机构16家),检查的覆盖率达到100%。
3、加强药品质量的抽验。按照市局下发给我局的抽验计划和要求,我局加大力度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工作,在本年度对医疗机构、药
品经营企业进行评价性抽样30批,监督性抽样70批,并寄给市药检所进行检验。
四、特殊药品、中药饮片经营监管工作情况
1、今年来,我局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安[20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殊药品市场现状,我局按方案要求开展了对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特殊药品经营2家次,对特药公司过期失效的特殊药品盐酸氯氨酮注射液等110支按程序进行了销毁。通过对经营企业的检查,发现其能配备相对稳定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和业务员,并每年进行特殊药品管理的业务培训,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设有专库储存特殊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特殊药品专库安装有监控摄像系统,并与当地的公安报警系统对接。
2、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监通[201*]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按方案开展了中药饮片经营监督管理检查工作,检查发现批发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未有分装、改标签的行为,购进药品时能做好入库的验收,购进记录等;库存过程中能按有关规定养护和管理,能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养护、记录等。本次行动出动了60人次,检查了45家企业,目前暂未发现有购进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企业基本能按药品的管理要求做好药品供货单位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供货单位的证照档案,能做好药品的验收、购进记录、养护等。
五、存在问题
1、部分药店的管理人员年龄较大、不熟悉电脑,素质和管理模式仍未能适应新时期的行业要求,思想认识上有依赖性,学习能力及积极性不高,监管存在一定难度。
2、由于我地处边远山区、地形狭长、点多面广、执法人手不足、在打击个别无证经营药品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扩展阅读:201*年下半年药品流通工作总结
柘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年下半年药品流通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流通工作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文件及商丘市局《商丘市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201*年药品经营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药品流通领域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局201*年下半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对批发企业检查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201*年药品流通工作,按照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巩固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和GSP认证成果,在辖区内消除药品安全隐患。按照开展创建药品规范经营示范批发企业活动标准对一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两次以上监督检查,经营企业的软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销售与售后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经营秩序和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净化,药品质量得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更加满意。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重大药品质量现象,按照药品规范经营规范示范企业创建标准,现要求批发企业自查
自纠及整改。积极主动按照GSP规范经营药品。
二、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201*年下半年我局流通工作,对已认证过的单体药店重点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巩固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和GSP认证成果,消除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并在201*年下半年组织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安全流通工作会议》,要求各个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经营。201*年下半年,我局流通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89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0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队处理,未发现零售企业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和出租出借柜台行为。
三、对疫苗、生物制品、兴奋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重点品种的检查
(一)对疫苗、生物制品的检查。我局201*年对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点和疾病控制中心下属的两家接种点进行检查,相关单位能够按照要求购进储存药品,并有相关的接种记录,冷藏设备运转正常,未发现质量问题。
(二)对兴奋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重点品种的全面检查。通过几个月来在全县辖区内88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未发现有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重点品种的现
象。
四、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
我局抽调专人,安排时间,分时间段对有线电视台、无线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进行了监测,201*年下半年,发现违法药品广告6起,移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6起。
五、巩固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创建活动协调机制。201*年我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不断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及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长效机制。1、今年有个别乡(镇)调整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一名副乡镇长主抓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协管站建设,配备药品监督协管员。
2、药品协管站建设要做到“十个有”,既有机构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工作会议记录、有管理制度、有考核办法、有信息员培训计划、有激励机制、有资料档案。
(三)、加强供应网络建设、规范药品供应渠道。1、充分发挥当地医药企业快捷配送,质优价廉服务的优势,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供应主渠道。综合运用政府调控
手段和市场竞争机制,重点扶植1-3家药品质量体系完善,信誉良好,品种较全并能在3小时内及时配送到单位的药品批发企业参与我县农村药品供应,确保乡镇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份额占90%,村卫生所(室)的药品供应份额占75%以上。
2、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室),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3、鼓励集中配送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农村药品购进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4认真开展对农村药品购进渠道的情况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购销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和过期失效药品的清查力度,认真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提高药品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经营企业100%按GSP要求规范经营。
六、存在的问题和201*年上半年工作安排
201*年以来,我局药品流通工作按照省、市县局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其他县市相比有所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完成药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任务。201*年我局的药品流通工作要201*年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1、对已经通过GSP认证的单体药店要求其保持规范经营。2、继续加大对药品广告监测的力度,对违法药品广
告依法及时移送;3、完善市局、县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县20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县20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