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
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市局:
三月份以来,**区局按照《白银市药品生产流通领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对照GSP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辖区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到达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情况,如个别兰州批发企业配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零售企业无法验收,此情况我们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无票坚决不验收,要严防从非法渠道进货。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另一方面,对3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也进行了处罚。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出租柜台、租赁证照等情况辖区企业基本没有发现。
本阶段集中整治工作,我局结合日常检查情况,首先明确要
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确定的25家重点检查企业是平时问题较多的单体药店,包括城区15家,农村10家,所占辖区零售药店比率为71%。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济慈堂、华健、华瑞等3家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处罚,收缴罚款1500元,并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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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按照国家局、省局、市局的要求,我局从201*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XX车次,执法人员XX人次,对辖区内XX家药品流通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一、领导重视,完善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市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成立由局长XXX牵头的整治领导小组,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力度,对内注重整合部门力量,对外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密切配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详细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由稽查、法规、检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内部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氛围为切实贯彻此次全国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向社会表明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我局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广泛发动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积极参与。XX月XX日,我局召开XX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全县XX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全部参加,本次会议主要贯彻国家、省、市、县药监局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文件精神,明确重点整治内容: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同时,要求各企业按照通知内容以横幅、标语、药品安全大讲堂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详细撰写自纠自查报告。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我县暂无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XX家,经营企业XX家。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XX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均按照《XX县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向我局递交了自查自纠报告,报告反映了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多数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重效益、轻管理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药师不在岗现象较为普遍;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
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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