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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网站:公文素材库 | 时间:2019-05-28 02:02:13 | 移动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

1、机构设和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宣恩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是农业局属下的二级事业单位。成立于201*年3月,现有职工11人,其中有8人已取得农业行政执法证书,内设机构有种子管理站、农药管理站、植物检疫站、土壤肥料监测站、植保站、全国农作物病虫测报区域站等,大队长由农业局副局长兼任。

农业行政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宣恩县辖区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及其植物产品、农业食品的生产、销售、调运等,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农药、肥料)的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严格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慎防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确保我县农业生产的安全健康发展。

2、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

由于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是农业局的二级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执法主体,因此对种子、农药、肥料的执法是接受农业局的委托执法,只有植物检疫是法规授权执法。

3、公开主要形式、内容和效果

实行政务公开,采取“五上墙”公示的方式,在农业局大门走道和办公室醒目的地方,对农业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程序、职责、收费标准、违规处罚依据等都进行了公示,效果很好,前来办理业务的经营户、农民朋友一走进县农业局大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办公室可以一目了然,知道自己要办业务的程序。收到了执法公正、群众满意的效果。

4、亮点工作

201*年全年未出现种子质量责任事故;为了确保我县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茶叶的安全生产,全县共开办了23个茶叶专用无公害农药专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工作经费不足,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由于国家实行的惠农惠民政策,多项执法收费标准降低,部分甚至取消,如种子管理方面的执法收费已基本取消,而种子执法的任务又较大而繁杂,每年仅因种子执法一项,就要贴补经费2~3万元,肥料、农药执法虽能自保,但没有经费拓宽执法领域,植物检疫执法收费又因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及政府行为的保护(如烟叶检疫等)部分费用不可能足额收上来,所以每年农业行政执法还需从上级通过其他项目争取经费才能正常开展。

2、检测设备缺乏、落后导致部分执法工作难以开展。如对农药质量的检测、对市场蔬菜、水果、食品的农药残留的检测等。

三、工作建议

1、为了更好的进行农业行政执法,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城乡人民的“菜蓝子”健康,必须保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经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纳入财政预算。

2、加大执法硬件投入,添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设备、肥料质量检测设备、执法工具等,确保准确而公正执法,保护农业安全生产、人民的生命健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让有关人员做到知法守法。

2、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

宣恩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扩展阅读:201*年农业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依法治理农林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夯实基础农林行政执法跨出新步伐

(局政策法规科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

201*年的政策法规和农林行政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农业为根本出发点,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制和执法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上级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关精神和打假护农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资管理的新举措,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行阳光政务、透明政务、廉洁政务,高标准实行政务公开,不折不扣完成行政许可“两集中、三到位”工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整顿队伍,提高素质,努力塑造和展示农林执法新形象、新气象;多种措施并举,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努力规范和整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为农林生产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一、依法行政上水平,农林法制建设成效明显

(一)切实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三到位”工作行政许可(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点,也是无锡和宜兴两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我局党委思想统一,与市委市政府的步调保持高度一致,不讲价钱,严格按照“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要求,涉及的18项行政许可和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除“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要现场发放,无法归并农林中心窗口办理外,其余21项已全部按要求进入中心。

(二)普法工作有声有色

今年,我局的普法工作扎根农村,服务农民,形式多样,手段灵活,措施扎实,效果明显。

1、法律学习不间断,法制培训不走过场。一是坚持局领导干部、公务员每月学习制度,全局公务员参加了市组织的公务员培训。局主要领导坚持学习,并带头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坚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制度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到全额参加,不请假;局政策法规科组织有关执法科室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突出执法程序、案卷制作,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录像,请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专题讲座,提高思想防线;林政科、执法大队、渔政站、兽医站等单位均坚持半月学法制度,做到个人有笔记、单位有学习台帐。

2、注重普法宣传的实效性。一是内容翔实,重点突出,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森林法》、《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农业实用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形式多样,利用宜兴电视台《宜兴农林》栏目拍摄农林法律法规专题节目,还在《宜兴日报》上宣传农村法律法规,曝光农业违法案件,而且还利用“农民创业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组织法律法规培训6期,专题讲座2期。

3、组织大型广场法律宣传活动。配合无锡市农林局于3月中旬在各桥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邀请了七家具有较高信誉的农资生产和经营企业参加,技物结合,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开展农技知识咨询,同时还展示了一部分放心农资产品。

4、编印农林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为进一步宣传农林法律法规,我局组织有关科室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30000余册(份),并且发放到农民手中。执法大队专门编印了高毒农药禁用公告,利用广场咨询、执法活动等时机,广泛宣传有关禁用规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农林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要求,今年,我局对原有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制定了《宜兴市农林局农业资源开发项目集体决策制度》、《宜兴市农林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同时对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制度、行政不作为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等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从制度上避免和减少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做到以制度管理人和事,杜绝人为因素和随意性。

(四)进行了新一轮农林行政执法职权的梳理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农林行政执法的实际,开展了执法主体、执法职权的界定工作,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112个行政处罚依据、169个处罚内容,18项行政许可内容和4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定位、定岗、定人,做到职责清晰,职权明确,岗位清楚,责任到人。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证件管理,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坚持做到“持

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二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农林信息网将行政执示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以及违法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狠抓行政行为的审查备案工作,着重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审查和备案;四是严肃检查监督,今年局政策法规科和局纪委联合开展了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二、探索农资监管新模式,行政执法取得实效(一)进一步健全毒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

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我市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其工作更具复杂性。201*年,我局按照上级毒鼠强专项整治“五不散”的工作原则,于春节前后开展了毒鼠强专项整治的再发动工作,并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了毒鼠强专项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明确职责,补签毒鼠强“三不承诺保证书、责任状”45份;三是继续实行月报制度,把毒鼠强检查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园、区、街道办)日常工作计划;四是堵疏结合,加大检查力度,把集贸市场、学校食堂、民工工地、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作为重点检查场所,把小商小贩、外来民工作为高危人群重点监控,把节场庙会、节假期作为重点检查时段,确保了我市未发生一例买卖、使用和毒鼠强中投毒事件,毒鼠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实效。

(二)措施扎实,大力整治农资市场秩序

按照《20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打假护农的精神,我局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制定打假行动方案,加强领导,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整顿和打假治劣行动,重点抓好农药、肥料产品质量的抽检工作,今年以来,全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车辆36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550余家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起,已结案16起,罚款金额198332元,有力地打击了农资违法行为。

1、严管种子经营市场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种子市场管理工作,在春耕和秋播前夕种子销售旺季,我局农林行政执法大队与种子管理站联合对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油菜种子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的对象为种子生产企业和各乡镇种子经营销售店。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的种子是否通过了国家的审定;种子经营台帐是否齐全;种子的质量是否与标签内容一致;委托经营单位是否超范围销售种子,是否无委托且私自拆包销售大包装种子。共检查经营单位38家,水稻品种25个,小麦油菜品种8个,油菜品种4个。检查结果总体情况较好,绝大多数种子经营单位能按照《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规定挂牌经营,销售种子有台帐并开具发票和售后凭证,代销种子有委托

代销手续。种子生产企业在包装中均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共抽检了9个水稻品种,20个水稻种子样本,平均发芽率为85%,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性标准要求;共抽检小麦油菜样本15个,全部达到种用标准。

2、规范农药和化肥经营秩序

农药和化肥市场监管是我们的一项主要工作,经过前几年的集中整顿,目前我市农药化肥市场运行状态良好,假冒伪劣投诉率大大降低。今年我们继续实行长效监管与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3月初与各农资经营单位责任人签订了《农资守法经营责任状》,在年初对经营单位责任人集中培训,宣传农药法律、法规,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在农药、化肥销售旺季,3月份、7-9月份进行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药标签不合格、无证经营和销售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车辆150多车次。共没收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2.5吨,查处4起农药案件,涉案金额8.668万元,处罚合计12.6758万元。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检查的重点为销售的复混肥和叶面肥是否依法取得产品登记证号,产品的质量是否与产品登记证登记内容相符。今年我局对全市范围经营的23只复合肥料和叶面肥进行抽样送检,对不合格产品立案查处。全年共查处劣质肥料案7起,6起正在处理过程中。

3、整顿兽药经营行为

兽药市场管理是我们今年一项重点的工作,全市共有兽药经营单位137家,规模化养猪场60多家,点多且分散,地理位置偏僻。我们按照上级和领导要求,克服了人手少、缺经验、用车紧的困难,组织全大

队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兄弟县市取经,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结合省农林厅《关于开展兽药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工作中我们采取了拉网式检查、对经营户集中培训、查处典型案件作为警示等工作方法。强化了经营户法制意识,有效遏制了人药兽用、销售过保质期兽药和假药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车次,检查了137户经营单位和60多个规模化养殖场。加大检疫检测力度,共检疫生猪21000余头,合格率为99.1%,开展“瘦肉精”专项执法大检查,抽检160多家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尿样189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现象”。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兽用生物制品、GMP认证产品和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征假疫苗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10起,罚款金额合计54826元。今年我局继续开展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试点,并结合兽药经营单位GSP认证量化管理措施,引入兽药经营单位诚信机制,兽药经营企业如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还要扣除相应认证量化分,直接影响到该经营单位的GSP认证。

4、开展饲料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的饲料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行为,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持证生产、规范生产相关制度,今年我局根据江苏省农林厅《关于组织开展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全市24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以及饲料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整治。在企业及养殖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

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进行了处罚和纠正。并于4月上旬召开了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会议,通报了去年执法检查情况,具体落实整改措施,以提高整改效果。

另外,我局还组织开展了畜禽饲料和养殖环节的突击执法检查,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0多家,禽蛋养殖20家,拍摄照片100余张。检查中突出重点,把存栏在1000羽以上的禽蛋养殖场作为主要检查对象;明确检查内容,以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加工、经销添加违禁药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场是否使用禁用饲料和添加剂为主要内容,从源头上遏制了违禁药物在我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的使用现象。查处了一家无证生产饲料加工点,处罚金额8000元

(三)着力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上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围绕国务院12个100%和农业部12个100%的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紧扣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主线,积极组织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业标准化生产、认证农产品质量、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产地检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五个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制度到位,至201*年11月中旬,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96.6%,100%把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质量监测范围,至12月底,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全面达标。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457人次,检查各类涉农单位(个人)735家次,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和其他宣传资料4000余册(份),

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和技术指导43次,参加培训人数达201*余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起。

100%把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纳入监测范围,全程监测宜兴市瑞德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和宜兴市丁蜀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共抽取蔬菜8847只,合格率为99.5%;坚持抓好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三位一体”管理,突出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五种高毒农药、违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层层签订承诺书,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力度,送检8只农药、23只复合肥料,对8起不合格的产品立案查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狠抓农产品认证和产地环境质量建设,所查企业操作规范,台帐记录完备,企业标准化生产的意识正在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地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大检疫检测力度,9月至11月,共检疫生猪21000余头,合格率为99.1%,检疫各类蛋禽、肉禽百万羽,合格率为98.6%,开展“瘦肉精”专项执法大检查,抽测62农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尿样189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现象;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现场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当,四个观摩现场均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201*年,我大队在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等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农资市场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在队伍建设上,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重视执法

实践活动,轻视队伍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造成了不好的后果,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农林局的形象。

2、在案件处理上,还有未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相关程序实施的现象,行政处罚有随意性,一定程序上还存在办人情案的现象。

3、开展正常的工作有一定难度,一是执法大队与政策法规科合署办公,事多人少,加之目前在位的5人,工作能力强、业务娴熟,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少之又少;二是各项专项整治内容多,大队牵头开展的多,201*年牵头开展整治的就有8项之多(毒鼠强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种子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专项整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农药专项整治,肥料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据统计,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60台次,全大队全年车贴总额为2,2100元,入不敷出,严重影响到执法工作正常进行。

四、二00八年工作思路及打算(一)指导思想

201*年的法制建设和农林行政执法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农林系统依法行政,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农林系统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农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

境。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经过不懈努力,在体制创新、立法完善、执法有力、决策科学、监督落实、观念更新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展。

1、进一步健全农林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稳妥地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林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市政府要求参与涉及人民群众权益、市场管理、公共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2、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农林行政执法更加公正、高效和透明,确保农林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实施。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建设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加强专门监督,不断提高行政监督效能。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农林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建设领域各种矛盾。(三)具体措施

1、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之201*年的普法教育

①制定好普法教育计划。制定201*年普法计划,必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原则,要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普法计划全面贯彻落实。

②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教育。一是加强局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保证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个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③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结合依法行政进程和农林工作特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面向基层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

2、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①不折不扣地做好行政许可的“两集中、三到位”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全局的18项行政许可项目和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两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集中农林中心窗口办理,做到不打折扣,不反弹。

②确定执法责任,做好行政执法职权的分解细化工作。在执法主体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上的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①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和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对保障依法行政的贯彻落实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司法监督,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②依法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规程,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建设系统政令畅通。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发现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适时提出完善执法工作的建议。

③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监督作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对内的执法监督作用。对农林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纠正本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公正、事实不清、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实现执法行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4、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农林行政执法队伍

①规范执法行为,打造农林执法品牌。重点要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增强素质、完善体系,建章立制,建立执法队伍联动机

制等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塑造农林执法规范、公开、透明的新形象。

②讲求执法艺术,切实提高执法成效。要深入研究农林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把握机遇,努力做到“八个结合”:一是要把执法与监督相结合;二是要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三是要把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四是要把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五是要把市县上下联动执法相结合;六是要把自主执法与部门协作执法相结合;七是要把突击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八是要把高效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

③强化农林执法大队人员和硬件配置。随着我国市场化和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农林行政执法工作将发挥愈来愈重要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林行政执法工作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解决执法大队在人员、执法经费、执法装备等方面的困难,优化配置,切实推进的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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