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专项检查总结
煤矿民爆器材专项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对民爆器材安全管理,严防民爆器材流入社会,坚决杜绝因非法使用民爆物品引发爆炸案(事)件的发生,根据晋煤办发[201*]667号、晋市煤局安字[201*]769号、晋兰股字[201*]53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公司进行了煤矿民爆器材专项安全大检查,现就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分明,积极落实相关会议情况
我矿领导积极组织学习全省民爆工作会议和全省民爆器材集中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并召开了民爆器材专题会议,把煤矿井下民爆器材检查纳入领导带班下井检查和每周五例行检查范围,及时处理民爆器材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人员、证件管理符合规定
矿井的爆破工、火工品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配备齐全、证件合法有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所有证件每年在当地公安部门进行一次审查。
(三)管理教机构健全,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培训。我矿在火工品管理上成立了由矿长为组长,矿书记、总经理为副组长的领导管理组,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民爆器材管理工作。并且成立了由矿领导为组长,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民爆物品治安保卫管理机构,保障民爆器材安全。
牢固树立生产安全发展观,坚持严管、严防相结合,利用传单、班前会、板报等各种宣传途径进行火工品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教育,发动群众、职工监督火工品的管理。组织职工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学习。对五大员,即押运员、巡视员、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进行安全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我矿制定了《山西兰花科创玉溪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岗位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制度》、《动火焊接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民爆物品销毁制度》、《定员定量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制度》等,明确职责,积极提高管理人员和涉爆人员的责任意识,强化管理程序,做到了规范化管理。
(四)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控制民爆物品的爆炸、燃烧和失盗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矿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了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了民爆器材火灾事故应急演练、防盗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加强了民爆器材的管理。
(五)爆破作业
我矿所有入井涉爆物品均有国家规定资质,涉爆物品玩好,爆破作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井下爆破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六)火工品各环节管理符合有关规定1、火工品的储存与运输
火工品的储存根据火工品储存许可证所允许的储存量进行储存,
不超量储存。炸药和雷管分别运送,在运送途中应严格按照火工品运送的有关规定,没有停留。
2、火工品的领用与退库
(1)各使用单位由持证人员领退、退炸药、雷管,领取时建账设卡,谁领用、谁负责,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进行。(2)炸药库管理员在发放和回收炸药、雷管时,对数量、现场使用情况、上账、签字等进行核对。
(3)雷管发放前,逐个编号,并作全电阻检查(导通)将脚线扭结短路,不合格的不发放、对交回的剩余雷管也要重新作全电阻检查,并做到一队一号。
(4)放炮员、库管员在使用《炸药雷管登记册》时,做到班长、安全员、放炮员、库管员本人签字,并做到数据与实物相符。(5)库管员对所领炸药、雷管数量、品种核对清楚。当班退回的雷管退库上账。
3、火工品现场使用的管理
(1)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禁止穿化纤衣物,禁止携带手机、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地面放炮不允许使用电源照明,在临时炮房内要做好铺设木板,加设绝缘皮等工作。要采取防电雷、接地和防静电措施。
(2)井下工作使用爆炸物品时,雷管、火药要分别存放,火药、雷管放在放炮箱内,上锁管理,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3)放炮后,放炮员应立即清点剩余炸药和雷管的数量,并填写现场刚跟踪情况,将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分别退库,填写好使用情况
和退库的登记手续。(七)其它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矿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民爆物品管理力度,实现对民爆物品的有效管理。
煤矿民爆器材专项检查总结
兰花科创玉溪煤矿20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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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我公司在集团公司和各级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部署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各项条例和管理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为契机。深入开展民爆物品专项大检查,为使这次专项检查收到良好效果,我们做了以下各项工作: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组长:范晓刚副组长:陈文利昝生仁
成员:杨成山范成全杜轶众马补焕吴占周金
栗清印王银和吕一兵姚树军刘世军刘振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逐条逐项进行检查。(1)地面仓储情况
上半年通过市、区、公安检查部门的检查提出10条整改意见我们已对其中9条整改落实,还有一条未整改,这次专项检查领导组立即做出决定,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多年来未能解决的,这次必须处理。原因是:吴官屯变电站来矿的高压线路是从炸药库房顶经过,但要处理这项隐患废人又废力且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才能解决。在这样情况下领导决定与电站协商由电站派人指导,公司派人做工程,通过一周时间购杆运杆载杆拉线更换,共用人员15人更换高压线600米重新载12米高压水泥杆3根。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又新增加了仓储间的视频监控系统经公安部门检查感到很满意。三、炸药物品的运送
我公司所使用的火工品都是由公安部门专车运送到矿。从地面到井下我们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坚持雷管、炸药必须分开运送的制度,严禁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运送火工品。杜绝使用其它方式运送火工品{如:刮板机、带式输送机、无绝缘胶板的车辆运送}在运送期间必须使用有绝缘胶板的车辆运送炸药,更不能在人多的地点进行停留搬运。在火工品到达工作面后,必须有验收安全员签字后入箱上锁,方可离开属完成运送任务。
7月15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运送人员未随炸药车辆随行押运当即找到运送人员指出批评教育并给予处罚200元罚款使其认识到危险物品的重要性,规范运送程序及制度的落实。四、安全管理使用方面:
坚持在同一工作面,不准使用两种不同类型的雷管和炸药。坚持放炮器统一管理,由当班瓦斯员管理,不准随意乱扔乱放。在巷道内,更不准让其他人员触摸放炮器,放炮线不准和电源线吊挂同一侧煤壁上,放炮母线随用随收盘。严格执行放炮制度和作业程序。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发现违规操作的人员,严肃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对作业点存放当班的雷管炸药要放在支架完整,顶板完好,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两箱之间的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了防止意外,井下的雷管炸药统一由本班的安全员收发管理,统一清退。对使用的雷管炸药,统一登记。由放炮员、安全员同时清退库内。在专项检查时,由原来的铁箱存放更换为木制箱,箱内进行绝缘隔离。五:人员培训方面
我公司的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都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对涉爆人员由公安部门进行专职培训持证上岗。持证率答100
六:领用、清退方面
我公司在领用严格执行一支笔批示,由安全矿长批示,其他领导无权批示火工品。严格执行班领用、班清退制度。对清退不及时的人员给予警告及处罚。
七:在上半年的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对火工品非常重视,对查到的不规范行为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调度例会及安全例会上提出严厉批评,必须对火工品严加管理,时刻以事故案例敲警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中,组织各从业人员及家属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班前会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确保矿井零事故、零违章、零缺陷的管理目标实现。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从而达到人人学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目的。在发展的道路上,我公司是兼并重组的生产矿井。在制度落实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在安全管理上,我们更不能松懈,但是我们坚信,在集团公司和上级行政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总结与交流,巩固好我们已经取得的成绩。转变作风、更新观念、扩展新的工作思路,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对照安全管理制度与要求完善好安全管理系统并重落实加大安全有效投入,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警钟常鸣,居安思危,我公司必将取得经济、效益双丰收。我们要再接再厉,寻找差距,发扬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优良传统,迎接上级领导的安全检查。
张家湾煤业公司20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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